抗戰時期西部鋼鐵工業興衰評述(轉)

近代以來,開發西部的呼聲不絕於耳,但始終是輿論勝於實際。直至抗戰爆發,國民政府西遷,西部成為民族抗戰的大後方,該地區經濟才得到一個空前發展的機會。本文欲以鋼鐵業為例,具體分析抗戰時期西部經濟開發的成果及遇到的困難。

一、戰前西部鋼鐵業狀況及政府發展計劃

戰前我國鋼鐵工業極為薄弱,西部鋼鐵業幾乎更是一片空白。據經濟部統計處的調查,戰前全國只有化鐵廠8所,最大生產能力不過60萬噸,而在1933年調查時,其中三所已經停閉。戰前全國鋼廠不過七八所,最大生產能力不過10萬噸,其中中國人自己辦的規模較大的鋼鐵廠只有漢陽鋼鐵廠。1934年,全國鋼鐵實際生產量,鐵為15萬噸,鋼5萬噸。[1]在西部地區,則沒有一家現代意義的鋼鐵企業。不過,由於西部地區鐵礦儲藏較廣,土鐵工業較為發達,四川尤為顯著。抗戰前,四川綦江、古藺、萬源、廣元、威遠、江北、涪陵等地區每年的土鐵產量達到42000噸。[2]然而,由於土鐵鐵質較硬,容易脆裂,只能製造一些農具及一般鐵器,並且由於沒有現代鍊鋼設備,也無法製造兵工器材及現代機械。

眾所周知,鋼鐵工業是重工業的基礎,是衡量一個國家工業化程度的標準之一。在全面抗戰爆發前,即1936年3月,針對我國鋼鐵基礎薄弱的情況,為了應付日益迫近的戰爭形勢,國民政府即由資源委員會擬訂了一個重工業三年發展計劃,並於同年7月開始實施。該計劃中重工業地點尚置於平漢路以西的中部地區,其中包括:在湖南湘潭和安徽馬鞍山分別建立一個鋼廠,計劃每年出30萬噸優質鋼材,以供給中國一半的需要。同時還計劃開發湖南湘鄉及茶陵之鐵,爭取達到年產30萬噸鐵的規模。該計劃預計引進國外成套設備和技術,並於1936年聘請了德、英專家協助建設。但是七七事變爆發後,由於戰事進展迅速,湖南、安徽很快面臨日軍威脅,雖然湘潭鍊鋼廠的德方設計已經告一段落,平土建造廠房、碼頭等工作已經就緒,因為地點關係,不得不停頓、拆遷。國民政府將重工業發展計劃另作調整,重點更向西部遷移。

二、戰時西部鋼鐵業的興盛及其原因

(一) 抗戰初期鋼鐵工業的勃興

戰前中國工業分布大都位於東南沿海一帶,但是七七事變的爆發,打破了原有的工業布局。1938年,國民政府擬訂的《西南西北工業建設計劃》中,確定四川、雲南、貴州、湘西為新的工業基地,同時制訂了以「軍需工業為中心」的戰時工業發展方針。隨著大批沿海工廠的內遷和新工廠的興建,與軍需工業最為直接的鋼鐵工業在西南地區迅速勃起。到1943年,大後方擁有鐵廠114家(其中公營16家,民營98家),資本約為12000萬元,有鍊鋼廠10家(公營6家,民營4家),資本約1億元。[3]從產量來看,1941年前後是鋼鐵工業發展的黃金期。戰前白口鐵年產量只有44207噸,1941年達66500噸,比戰前增加了1.5倍。戰前還不能生產灰口鐵,1941年灰口鐵的產量卻達到28607噸。[4]另外,土鐵仍然是鋼鐵出產的大宗。1941年,四川、西康、雲南、貴州、廣西的土鐵產量共計70500噸。在後方各省的鋼鐵生產中,四川的成績最為突出。到1941年,四川土鐵生產已經由戰前的年產1萬噸,增加至5萬餘噸,灰口鐵由零增加至每日產量五六十噸,市場上已經由求過於供變為供過於求。[5]

抗戰時後方歷年鋼鐵產量表[6](單位:噸)

1938

1939

1940

1941

1942

1943

1944

1945

合計

生鐵

41000

41466

55182

66836

77499

70000

40130

20867

412980

900

1944

1500

2011

5793

7707

13361

12048

45264

然而,抗戰初期,西部現代鋼鐵工業的起步和發展是以民營鋼鐵業為肇始的。

1、西部民營鋼鐵工業的起步

抗戰爆發後,國民政府在組織沿海和武漢等地大型國營鋼鐵廠內遷的同時(1937年7月至1940年底為止,三年半時間,完成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工業內遷運動,如果按照廠礦的性質劃分的話,其中內遷的鋼鐵工業佔0.24%),也積極協助沿海民營鋼鐵廠內遷,並努力扶持內地已有的民營鐵廠和土鐵生產。

由於有了迫切的需要及政府的扶持政策,西部民營冶煉業和地方政府投資的冶煉企業得到迅速發展。從1939年至1942年夏,被稱為後方民營鋼鐵業的黃金時代。主要表現在具有一定規模的冶煉廠數量大為增加,生產能力和產量迅速提高。據經濟部統計處統計,到1943年5月,已經有民營鐵廠98家,民營鋼廠4家,每年民營鐵廠最大生產能力達到44000噸,民營鋼廠生產能力達到19000噸。[7]

而這當中,重慶民營鋼鐵業發展尤其引人注目。據重慶冶制工業同業公會統計,1942年重慶共有會員工廠22家,其中煉鐵廠18家,鍊鋼廠4家,(未入會者2家)至1943年底又增加為26家。雖然只佔四川1694家工廠總數的1.5%,但是資金總額達46605.1萬元,佔全川工廠總資金的17.1%。[8]此外,經濟部又在在四川土鐵業較為發達的陵江、大昌、永川、榮昌、上川、清平、永和等地協助當地的土鐵廠建立了10餘座小型之新式煉鐵爐,這些小型煉鐵廠,先後在1941年出鐵。

這一時期,各廠籌建的煉鐵爐大多為5噸至20噸左右。這種煉鐵爐因為投資少,見效快,很受民間歡迎。同時,這也是為了適應西部各省鐵礦儲藏特點而建立的。以四川為例,四川雖然鐵礦儲藏較廣,但多系菱鐵礦,只有數寸層厚,焦煤也厚不過尺,如果設立50噸以上的鐵廠,必然造成原料來源困難,[9]到1941年四川各地興建的小型鐵爐有21座,每日產量有239.5噸。[10]

在後方所建的民營鋼鐵廠中,以渝鑫鋼鐵廠(重慶)、中國制鋼公司(重慶)、中國電力鋼鐵廠(雲南)規模較大。其中渝鑫鋼鐵廠的實力最為雄厚。該廠原名上海大鑫鋼鐵廠,是內遷民營企業中唯一的鋼鐵企業,七七事變後拆遷到重慶,並與民生實業公司合資經營,改名渝鑫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廠內擁有5噸平爐1座,1噸電爐2座,1噸貝司麥爐2座,3噸熔鐵爐5座,並擁有各種規格的軋鋼機,員工達千餘人,每月可以生產灰口鐵140噸,鋼錠150噸,鋼品100噸。

2、國營鋼鐵工業後來居上

由政府投資遷建和新辦的鋼鐵企業由於規模較大,建設周期較長,到1941年後,方陸續建成投產。到1943年,公營(包括國營和省營)鐵廠發展到16家,鍊鋼廠6家,每年最大生產能力,鐵約55000噸,鋼20000噸。[11]國營鋼鐵廠的產品種類比之於民營企業要豐富很多,除生鐵外,可以生產圓鋼、方鋼、扁鋼、八角鋼、鋼軌、鋼板、螺絲、螺母、鉚釘等。

國民政府內遷重慶後,在西部地區大力興辦國營鋼鐵企業,其方式一是獨資興建。1938年3月,由資源委員會與兵工署合組鋼鐵廠遷建委員會,將漢冶萍公司漢陽鋼鐵廠、大冶二廠、六河溝鐵廠及上海鍊鋼廠設備拆運重慶大渡口,由軍政部特先期撥款260萬元,建立了大渡口鋼鐵廠。大渡口鋼鐵廠下轄七個製造所,分別承擔發電、煉鐵、鍊鋼、軋鋼、煉焦、耐火材料、五金工具等生產任務。到1940年5月20日,該廠20噸煉鐵爐開爐生產灰口鐵,1941年鍊鋼、軋鋼設備相繼完成開工,1942年2月百噸煉鐵爐投產,成為後方鋼鐵工業之巨擘。鋼遷會又於綦江蒲河附近分建大建分廠,1943年開始出鐵,該廠成為戰時兵工原材料的主要供應基地。

在政府興辦的鋼鐵企業中,規模較大的還有軍政部兵工署投資辦的兵工署第28工廠,這是後方唯一生產合金鋼的工廠。

二是充分利用後方已有的企業資源,即收購民營企業或與地方政府合作,組建新的鋼鐵廠。鋼鐵生產需要大規模的資金投入,在當時戰爭環境下,單靠政府投資是不可能的 。資源委員會1940年收購位於重慶的民營大華鑄造廠,擴充改造為資渝鍊鋼廠,1943年7月該廠初具規模。1943年下半年,四川生鐵產量已經有過剩之虞,資源委員會為調整產業結構,並救濟瀕臨倒閉的鋼鐵企業,1944年將資渝鍊鋼廠和資委會與民營合辦的資和鋼鐵公司煉鐵廠,與經濟部礦冶研究所合辦的陵江煉鐵廠合併,改組為資渝鋼鐵廠。

1940年12月,資源委員會收購位於四川威遠的新威煉鐵廠資產,改組為威遠鐵廠。1944年,資源委員會收購位於重慶的人和鋼鐵冶煉公司,改組為資蜀鋼鐵廠。1939年11月,資源委員會與雲南省政府合作組辦雲南鋼鐵廠,1941年開始建廠,1943年正式出爐生產。1941年,資源委員會又將原來所屬的重慶煉銅廠、綦江純鐵煉廠和綦江煉鋅廠合組為電化冶煉廠。此外,資源委員會還曾經與西康省政府合辦西康會理鋼鐵廠,並擬在甘肅皋蘭籌備甘肅煉鐵廠,不過因為各種困難,這兩個鋼鐵廠並沒有辦成。到1945年時,資源委員會所投資建設的6家企業生產的生鐵和鋼,已佔後方全部生鐵產量的46%,鋼產量的56%。

此外,兵工署於1938年收購原來由四川軍閥熊克武興辦的重慶鋼鐵廠,改名為兵工署第24工廠。

三是在民營企業中加入官股。如經濟部、財政部等投資於胡子昂兄弟所辦的中國興業公司,以及中國制鋼公司。中國興業公司在戰時後方是一個特殊的鋼鐵企業。1939年7月,由華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無線電業公司及華西興業公司礦業組在重慶對岸的相國寺合併成立,股本12億元,其中官股佔91.5%,商股佔8.5%。雖然官方將中國興業公司一直劃為民營企業,但是實際上它是官商合辦。該廠由傅汝霖、胡子昂先後任總經理,其規模僅次於大渡口鋼鐵廠。1940年該廠電爐正式開工,次年煉鐵爐軋鋼機也相繼投產,1942年平爐與貝司麥爐也先後出貨,每日可產生鐵90噸,馬丁鋼錠60噸,其產量在後方民營鋼鐵廠產量中佔三分之一。產品種類繁多,舉凡各類生鐵、輕鋼軌、方圓鋼、角鋼、扁鋼、工字鋼、槽鋼、鋼板都能生產。該廠還承租涪陵、彭水兩個國營鐵礦區。

(二)戰時西部鋼鐵工業發展的特點

1、國營鋼鐵業雖然起步遲,但發展迅猛,後來居上。無論是從資金、設備、技術或生產能力看,民營企業都無法與國營企業相比。

在資金上,國營鐵廠平均資本約600餘萬元,民營廠則不過20萬元,資本在100萬以上的鐵廠共12家,國營即佔9家。鍊鋼方面差距更大,國營廠平均每廠資本1500萬元,民營廠則只有80萬元。並且只有四川、雲南有鍊鋼廠,且幾乎都是國營。雲南兩個鋼廠都是國營,四川8個鋼廠中國營佔半數,但是資本和動力卻5倍於民營。[12]由於鋼業對資金、技術要求比之於鐵業要高得多,且投資周期較長,所以民營廠商一般都投資於資金少見效快的冶鐵業。

從生產能力來看。16家國營鐵廠每年最大生產能力約550000噸,而98家民營鐵廠每年最大生產能力不過44000噸,6家國營鋼廠每年最大生產力約20000噸,4家民營鋼廠每年最大生產力約19000噸。

2、從地域看,戰時鋼鐵業以西南地區發展較為迅速,特別是重慶地區。規模較大的鋼鐵廠都集中在四川一帶。當時規模較大的鋼鐵廠有鋼鐵廠遷建委員會大渡口鋼鐵廠及大建分廠、資渝鋼鐵廠、威遠鐵廠、電化冶煉廠、資蜀鋼鐵廠、雲南鋼鐵廠、兵工署第24廠、兵工署第28廠、中國興業公司、渝鑫鋼鐵廠、中國制鋼公司、中國電力鋼鐵廠,這13家廠除雲南鋼鐵廠、中國電力制鋼廠位於雲南外,其他各廠都在四川,其中有9家在重慶。重慶成為戰時西部地區最大的鋼鐵工業中心。在冶鐵廠中,四川的數量最多,約佔後方全部鐵廠的半數,其次是江西、雲南,然後是甘肅、湖南。雖然湖南的鐵廠數居後方第二位,但是規模都小。

這種布局較為集中的現象,雖然是囿於戰爭的特殊環境和自然條件的限制,但也造成後方鋼鐵工業發展的弊端。1943年,西南地區鋼鐵滯銷,而遠在西北的甘肅卻在鬧鐵荒,急需大量的鋼鐵。[13]布局的不平衡,不僅制約了鋼鐵工業的進一步發展,也對其它工業的發展帶來了一定的影響。

3、從產業本身看,鐵業發展要快於鋼業。1941年前,鐵業發展迅速,從工廠數量和產量上,鐵業都遠遠超過了鋼業。鋼業的滯後影響了對鐵品的消納程度,是導致抗戰後期鐵業衰落的原因之一。1942年開始,鋼業有了較快的發展,鋼廠數量增加,產量也大幅上升。鋼業中,鍊鋼能力大於軋鋼能力。由於軋鋼設備簡陋,因而所出產的產品花色較為單一,圓鋼、方鋼、竹節鋼是企業的主打產品。產品的單一和軋鋼能力的薄弱,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其銷量,導致產品滯銷。

此外,西部新興的鋼鐵工業還存在許多先天的缺陷,這就是原料和動力不足,運輸不力,再加上鋼鐵滯銷的客觀原因,因而造成鋼鐵廠開工不足,空有其大的生產能力,但實際產量卻不高。以當時最大的鋼鐵生產企業鋼遷會為例,在其生產的全盛時期即1942年—1943年,其實際生產量僅及其最大生產能力的50%。[14]

(三)戰時西部鋼鐵工業興盛的原因

抗戰初期,西部鋼鐵工業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呈現出一派興盛的局面。這種發展是在當時特殊的戰爭環境,基於以下因素促成的:

一是戰時西部工業發展的客觀需求,為鋼鐵業發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間。

抗戰的爆發,為西部鋼鐵業提供了極好的發展時機。日益緊張的戰事,急需大量的兵工器材,對鋼鐵工業發展提出了迫切的要求;由於大批內遷西部的工廠,以及因後方軍工、民用需要將要建設的各類新式工廠,都需要建築廠房,修造設備,因而西部地區對鋼鐵的需要一下子比戰前猛增了上百倍。迫切而巨大的市場需求,是抗戰初期西部鋼鐵工業迅速勃興的最根本和直接的原因。

二是政府對鋼鐵業的統制和投入保證了以國營為主體的西部鋼鐵工業體系的建立。

1938年10月6日,國民政府頒布修正過的《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對戰時經濟,從生產到流通實行全面統制,實質上是由國家資本來控制重工業和基本工業,加強國家資本對工業的壟斷。作為重工業基礎的鋼鐵業,理所當然被劃入了政府統制的範圍。這就決定了戰時後方鋼鐵業發展的趨勢和特點。

1940年1月24日,經濟部頒布施行《鋼鐵管理規則》,規定「鋼鐵之管理事務,由經濟部會同軍政部組織管理委員會辦理之」。有關鋼鐵的生產、使用、銷售、轉運,統歸鋼鐵管理委員會管理,從而開始了對鋼鐵業的統制。[15]

但是作為投入大、成本高、周期長的公營鋼鐵業,要在短時期內建成並滿足兵工業的需要是不可能的,比較現實的做法是開發現有的土鐵業。經濟部鋼鐵管理委員會成立以後,立即在鋼管會下成立了土鐵管理處,並頒布了《管理土鐵實施辦法》,有關土鐵的收購、出售價格、運輸、供應概歸土鐵管理處管理,同時也規定,為了增加土鐵生產,土鐵管理處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各土鐵生產廠商資金周轉及技術和原料上的協助。[16]

同時,加大對重工業技術方面的投入。1938年2月28日,國民政府頒布《經濟部礦冶研究所組織條例》,成立礦冶研究所,負責對鋼鐵及非鐵金屬以及採礦選礦工程技術、燃料開發及利用等方面的研究。[17]

為了保證鋼鐵業的正常運轉,對鋼鐵生產原料也實行國家統制。經濟部規定,鐵礦原則上由國家經營,如果國家不自主經營,可出租給私人辦理,並規定小鐵礦面積在2公頃以下,可准私人領采。

政府對鋼鐵工業的統制措施,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私人資本企業,但是保證了在特殊的戰爭環境下,作為重工業基礎的西部鋼鐵工業的迅速起步和發展,另一方面,鋼鐵工業是一個需要大投入的企業,在當時條件下,沒有政府的統一管理和資金投入,是不可想像的。

在實行經濟統制的同時,國民政府從國防和軍事需要出發,制訂了重點發展重工業的建設方針,加大了對重工業的投資比重。從1940年—1942年度,政府以國庫撥款、「四行」投資、「四行貸款」的形式,配給工業的資金總額為20,454萬元,其中分配給重工業的資金總額(不含酒精、化工等)達17,037萬元,佔83.5%。[18]

抗戰中,經濟部資源委員會一直致力於鋼鐵工業發展,有較大的投入。截止到1942年10月31日為止,資源委員會投入到資渝鍊鋼廠、資和鋼鐵公司、威遠鐵廠、陵江煉鐵廠、電化冶煉廠、重慶耐火材料廠、雲南鋼鐵廠的資金達17,002,194元。[19]

另外經濟部對土鐵業採取了鼓勵和扶植政策,是促成戰爭初期冶鐵業迅速發展的重要原因。

三是煤、鐵礦業及電力工業的發展,為鋼鐵工業發展提供了保障。

礦產資源的開發是重工業建設的重要前提,「工礦並舉」是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發展經濟的重要方針。對西部各省礦藏資源的調查和開發,在戰前已經由資源委員會及其前身國防設計委員會著手進行。抗戰爆發後,經濟部進一步加快了對川滇兩省之綦江、涪陵、彭水、易門等地煤鐵資源的開發,並加強政府統一管理,或劃定國營礦區由政府經營,或出租給民營企業開採,擴大了生產規模,提高了產量。

發展電力,保證鋼鐵工業的能源供應。現代工業的發展「有賴於電力的供給」。企業內遷以後,對電力需求迫切,負責辦理國營電力事業的資源委員會除將原漢口、宜昌、長沙等地發電設備內遷西南,創辦新電廠外,特別是在成、渝、昆三個地區,建設電力供應網,以供給企業所需,推動後方工業化建設。

四是冶金技術的進步使鋼鐵產量迅速提高。

大批工業技術人才的內遷,充實了西部鋼鐵工業的技術隊伍。抗戰爆發後由於對灰口鐵的需要增加,同時針對西部各省礦藏不豐,運輸不利的特點,經過技術專家研究設計,製成了5噸小型煉鐵爐,並由專家研究製造了小型貝司麥爐。中國興業公司完成了30噸煉鐵爐,可以自制矽鐵錳鐵。資源委員會電化冶煉廠利用低溫碳素還原的方法,可以採用品質較低的礦砂,生產純鐵,不但手續簡單,而且時間迅速,等等。這些技術的運用使後方鋼鐵業在較短的時間內發展起來並取得了不菲的成績。

三、抗戰後期鋼鐵工業的衰落及挽救措施

然而,戰時西部鋼鐵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經過1941年至1942年上半年的黃金期後,從1942年夏天卻呈現急劇衰落的現象。最直接的表現是產品供過於求,大量滯銷,工廠倒閉。

1943年9月,經濟部工礦調整處在調查了重慶市818家工廠中的184家後(冶煉業調查了5座軋鋼機和95座煉鐵爐中的83座),得出的結論是,各業產量以1943年1—8月與1942年同期比較,大體上,「『消費用品』產量均見增加,唯屬『生產用品』之鋼鐵業、機器業則漸呈減產趨勢」。[20]以重慶為例,1942年1—8月重慶各廠灰口鐵產量為10,398.34噸,1943 年同期內減少為6,555.22噸。白口鐵產量從1941年9月—1942年6月的31,450噸,減少至1942年10月—1943年6月的23,940噸。[21]

鋼鐵產量的減少,直接的原因是由於產品的滯銷,導致工廠資金周轉困難,無法開工,乃至關閉。特別是民營鋼鐵廠,原本資金就不雄厚,一旦產品滯銷,必然瀕臨倒閉。1943年11月,重慶鋼鐵公會在給行政院的報告中說,在加入重慶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的22家工廠中,(只有兩家未加入)18家鐵廠有14家停爐,4家鋼廠有1家完全停頓,其餘3家勉強開爐但產量甚微。[22]

四川民營鋼鐵業產銷統計表(噸)[23]

產量

銷量

銷量占產量

產量

銷量

銷量占產量

1940年

631

2190

1941年

1757

7339

5262

71%

1942年

2300

2194

95%

15983

11710

73%

1943年

4188

2204

48%

8200

7983

97%

註:1942年和1943年兩年共銷鋼材4398噸,僅占同期產量(6488噸)的68%,庫存鋼材3100噸。1941年—1943年,三年共銷灰口鐵24958噸,只佔同期產量的79%,庫存鐵6000多噸。

而早在1942年,四川萬源縣67家鐵廠就倒閉48家,導致4萬多人失業。[24]

同一時期,國營鋼鐵廠也受到影響,產量不同程度有所下降。大渡口鋼鐵廠生產的生鐵從1943年的11699噸,下降到1944年的2255噸。[25]

鋼鐵業的衰落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從客觀上來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

一、國內工業行業對鋼鐵需求量的減少。戰爭進行到中期,後方兵工業並沒有大的增長,兵工業定單逐年減少。以白口鐵為例,1941年兵工定單原定為15000噸,後來減少為10000噸,1942年原定為10000噸,後來減少為5000噸。[26]另一方面,內遷各廠的基礎建設工程相繼完工,而其他基礎工業也沒有大的增長,對鋼鐵的需求相應減少。相反,1943年,國營各鋼鐵廠的冶煉設備先後完成,1942年2月,大渡口鋼鐵廠百噸煉鐵爐開工,1943年雲南鋼鐵廠50噸鍊鋼爐開爐。當時後方國營各廠最大的生產能力,達到每年可生產鐵5萬噸,各種鋼4萬噸,再加上民營各廠,產量更大。而運輸不繼,產品無法外銷。產量增加與內需減少的矛盾,造成鋼鐵市場供大於求的局面。鋼鐵滯銷,尤以民營企業更為嚴重。

為了遏制這種局面,經濟部不得不採取干預措施,限制鋼鐵產量。1943年經濟部給國營廠的限額是,鐵22000噸,鋼7800噸。[27]公營尚且如此,民營的命運可想而知。

二、經濟大環境不利,通貨膨脹,物價、工價飛漲,成本提高,導致整個大後方工業的衰退。嚴重的通貨膨脹,使得工業原料價格上漲。1942年,後方焦碳和礦砂價格比以前增加了5倍,煤炭價格增加6倍半,米價增加5倍半,工資增加6倍,而生鐵由於政府實行限價,價格僅僅增加了1倍,使得企業無利可賺。[28]如1943年7月,機制軋鋼的售價限價為每噸86000元,可是到9月,實際成本已經超過90000元;灰口鐵每噸限價為3萬元,實際成本達35000元。[29]

從主觀上看,西部鋼鐵產業本身一開始就存在著弊端。其主要表現就是缺乏統籌規劃,各廠分立,導致資本分散,資源和人力的浪費,成本增加。特別是一些中小型鐵廠,在激烈的競爭中,不堪一擊,直至破產。

作為現代意義的鋼鐵工業,是一個需要多方環節配合支持的產業,相對於從採礦、冶鐵、鍊鋼、軋鋼、制器相配套的國營和公營企業,結構單一的小鐵廠是無法與其競爭的。戰爭初期,由於對鋼鐵需求的增加,在高額利潤的刺激下,相當部分企業紛紛投資鋼鐵業,使得後方鐵廠林立,產量激增,呈現一時繁榮。但是在這種繁榮背後卻隱藏著危機。在1943 年經濟部統計的118家鋼鐵廠中,相當部分是西部地區原來的土鐵廠轉變而來,資金薄弱,設備簡陋,規模很小,僅年產2至10萬噸鐵,再加上沒有配套的原料供給和運輸系統,使其生產的成本相應增加。據當時經濟部礦冶研究所所長朱玉侖的估計,由於規模和設備的差異,各廠每噸生鐵的生產成本可相差2500元,而一個設備完善的煉鐵爐和一個設備最惡劣的煉鐵爐,其每噸生鐵的生產成本可能相差1萬元。另一方面,鋼鐵業是一個大投入的行業,資金的多少直接影響企業的盈和虧,資金周轉靈活的企業,如果在原料價格較低時預存原料或在產品價格低迷時待價而沽,其生產成本每噸可以降低八九千到一萬元。[30]

基於上述因素,國營鋼鐵廠的崛起必然給民營企業帶來巨大的衝擊。民營小鐵廠在市場競爭面前紛紛停爐停產,直至倒閉,使得後方鋼鐵工業的繁榮,曇花一現,很快即出現所謂的衰落局面。應該看到,抗戰後期鋼鐵廠數量的減少和產量的下滑,民營小鐵廠的倒閉和土鐵產量的減少是其中重要的因素。1943年生鐵產量為70000噸,其中有相當部分為土鐵,1944年生鐵產量為40134噸,內中土鐵產量僅僅為19441噸,土鐵產量的減少,是生鐵總產量減少的重要原因。

當然,政府對國營企業的扶持也使得民營企業處於競爭不利的位置。由於公營企業在設備、技術等方面大大優於民營企業,政府將原本由民營企業所承擔的兵工任務現在交給公營廠完成。民營廠所承擔的兵工訂貨由從原來占民營廠總產值的80%和90%,下降到1943的50%,次年更下降為30%。[31]沒有定貨,企業無法開工,只得停產。

另處,從企業本身來說,當時各鋼鐵廠,無論是國營還是民營,特點都是鍊鋼能力超過了軋鋼能力,軋鋼機設備簡陋,出品成色單一,出品大多為圓鋼、方鋼、竹節鋼等產品。圓鋼、方鋼一般用於機械工業,由於機械工業的發展較慢,對上述鋼的需求不大,竹節鋼主要在建築業中使用,但由於當時鋼筋水泥的建築很少,影響了銷路。而當時最需要的角鋼、鋼板、鋼管、鋼絲的生產能力卻比較弱。

如何挽救衰落中的鋼鐵工業,是經濟部在抗戰後期面臨的一個難題。雖然採取了一些措施,但效果並不明顯。

產業結構的不合理,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費是後方鋼鐵業發展的主要癥結,當時的有識之士已經看到了這點,因此提出了整理產業結構的措施。1941年7月,礦冶研究所所長朱玉侖提出了如下建議:統一整合重慶各鋼鐵廠。在長江和嘉陵江上分別建立兩個大的鋼鐵廠。長江上以大渡口鋼鐵廠為中心,在嘉陵江上將中國興業公司、資和鋼鐵廠、試驗煉焦廠、人和鋼鐵廠合併為嘉陵江鍊鋼廠,以原有各廠為第一、二、三等分廠;擴充原來的鍊鋼和軋鋼設備,改組為軋鋼廠;將原來的火磚廠擴充為耐火材料廠;擴充試驗煉焦廠。經過這樣的整合,長江、嘉陵江兩廠的原料供應可以互相補充,嘉陵江流域的各小型煉鐵廠也統歸政府統一管理,原材料可以統一供應,減少成本,提高經濟效益。[32]

由於財力和人力所限,以及各方面的矛盾,經濟部並沒有完全按照朱的建議實行,但也對企業作了一些調整、併購,由資源委員會收購一些民營廠礦,同時針對鐵品滯銷,鍊鋼軋鋼能力薄弱的問題,增建新的鋼廠。四川綦江鐵礦、渝鑫鋼鐵廠、資蜀鋼鐵廠、威遠鐵礦、江北鐵廠先後被資源委員會收購併重新組合。一定程度上挽救了瀕臨倒閉的民營企業,使抗戰後期鋼鐵工業得以繼續維持,並使鋼產量有所提高。1944年,鋼產量達到13361噸,為歷年最高水平。

除了調整產業結構外,1943年,經濟部工礦調整處曾擬定了一個拯救鋼鐵業的計劃,提出了一些設想,如增加工業貸款;開發公用事業,實施新的修造礦山鐵路工程、增造輪船、建設鋼鐵橋樑;以及增加製造飛機炸彈等政府定貨,以之消納鋼鐵企業產品。但是四聯總處以所需資金數目太大,所以並未實施。

全國第二次生產會議後,政府投放1億元的機器訂貨和收購了2755噸滯銷的鋼鐵,戰時生產局又投放了100億元訂貨,並用20億元收購了無法繼續經營的鋼鐵、機器、電工酸鹼等50餘家工廠的機器設備。[33]

增加工業貸款是政府力圖拯救鋼鐵業的一大措施,政府在1944年初給民營鋼鐵廠的工貸總共33000萬元,[34]但是僧多粥少,杯水車薪,收效甚微。何況僅是一時的權宜之計,治標不治本,正如當時人所說:「普遍救濟,普遍維持,苟延殘喘,必至一敗塗地。」[35]西部鋼鐵業的衰落已經是不可扭轉的趨勢。到抗日戰爭結束後,中國興業公司、渝鑫鋼鐵廠等廠停業遣散,1946年8月,電化冶煉廠奉命結束。後方鋼鐵業陷入停頓的局面。

抗戰時期西部鋼鐵工業的興衰是戰時後方工業發展的一個側面,也是近代開發西部經濟過程中具有典型意義的例子,這當中所產生的影響,所展示出的特徵和意義,包含著豐富的歷史啟示和經驗教訓。

一、抗戰時期後方的工業建設,打破了中國戰前舊有的工業布局,使提倡多年的西南、西北建設,真正有了實際的行動和措施,四川、雲南、貴州、陝西以及湘西成為新的工業區域,促進了該地區工業的發展,提高了西部工業化水平。戰時西部鋼鐵工業從無到有的崛起,為兵工生產提供了重要的原料,從1938年至1945年,後方鋼鐵企業先後生產生鐵412980噸,鋼45264萬噸,有力地支援了抗戰。鋼鐵業的崛起,不僅促進了西部地區軍工和民用工業的發展,同時奠定了西南西北重工業的基礎,重慶成為戰時後方鋼鐵工業的中心,並初步形成了從冶鐵、鍊鋼、軋鋼、、制器的鋼鐵工業體系。雖然抗戰後期大量民營鋼鐵廠倒閉,抗戰結束後,部分民營廠停工,但是鋼鐵工業的基礎設施卻保留了下來。正因為有了抗戰時期鋼鐵工業的基礎,解放後,西部鋼鐵工業迅速得以恢復。1949年3月,大渡口鋼鐵廠由兵工署接收,成為兵工署第29工廠,解放後成為重慶鋼鐵廠;兵工署第24工廠,解放後也併入重慶特殊鋼廠;渝鑫鋼鐵廠解放後併入重慶第三鋼鐵廠和重慶特殊鋼廠,重慶成為新中國重要的鋼鐵工業基地之一。

二、戰時西部地區鋼鐵工業的崛起,培養鍛煉了大批技術人才,解放後這些技術人才成為了企業的骨幹,為新中國鋼鐵工業的發展繼續作出貢獻。

三、抗戰後期西部鋼鐵工業的衰落尤其令人深思。良好的經濟環境和財政金融政策的支持是重工業發展的重要保證;資源和動力的保障是重工業發展的重要前提;經濟的平衡發展是重工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1] 經濟部統計處:《關於戰時後方工業統計報告》,《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5輯第2編財政經濟(6)第326頁,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2] 靳樹樑:《四川鋼鐵工業之動向》,載《資源委員會季刊》1941年1卷1期。

[3] 經濟部統計處:《關於戰時後方工業統計報告》,《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5輯第2編財政經濟(6)第326頁,

[4] 《抗日戰爭時期國統區主要工業品增長表》,國民黨政府經濟部檔案,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藏檔。

[5] 朱玉侖:《四川之鋼鐵》,載《資源委員會季刊》1941年1卷1期。

[6]王子祐:《抗戰八年來之我國之鋼鐵工業》,載《資源委員會季刊》,1946年第6卷第1、2合刊。

[7] 經濟部統計處:《關於戰時後方工業統計報告》,《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5輯第2編財政經濟(6)第326—327頁。

[8]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西南地區文史資料委員會編:《抗戰時期內遷西南的工商企業》,第105頁,雲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9] 朱玉侖:《四川之鋼鐵》。

[10] 靳樹樑:《四川鋼鐵工業之動向》。

[11]經濟部統計處:《關於戰時後方工業統計報告》,《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5輯第2編財政經濟(6)第326—327頁。

[12] 經濟部統計處:《關於戰時後方工業統計報告》,《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5輯第2編財政經濟(6)第326—327頁。

[13] 《工礦調整處西北區駐蘭辦公處抄送西北土法煉鐵之檢討等簽呈》(1943年12月19日),《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5輯第2編財政經濟(7)第336—337頁。

[14] 《抗戰時期冶金工業史資料》,第131頁。

[15] 重慶市檔案館編:《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經濟法規》(下)第66頁,檔案出版社。

[16] 《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經濟法規》(下),第67頁。

[17] 同上,第43頁。

[18] 四聯總行:《經濟三年計劃實施辦法》,重慶檔案館藏檔,轉引自黃立人等《抗戰時期國民黨政府開發西南的歷史評考》,《歷史檔案》1986年2期。

[19] 《資源委員會鋼鐵及液體燃料事業概況》,《檔案史料與研究》2001年1期。

[20] 、2《工礦調整處關於重慶市各工廠生產情形的調查報告》(1943年9月20日),《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5輯第2編財政經濟(6)第174頁、179、180頁。

[22] 轉引自李本哲:《重慶鋼鐵機器業主體的形成及其興衰》,《抗戰時期內遷西南的工商企業》第110頁。

[23] 該表根據《經濟部擬三年來四川省民營鋼鐵事業》一文製作,《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5輯第2編財政經濟(7)第320—335頁。

[24]《萬源縣總工會等關於民營鐵廠倒閉工商失業情形致國民政府呈》(1942年4月20日),同上第317—319頁。

[25]王子祐:《抗戰八年來之我國之鋼鐵工業》。

[26] 《工礦調整處關於重慶市各工廠生產情形的報告》,《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5輯第2編財政經濟(6)第180頁。

[27] 《經濟部工業司關於國營民營輕重工業辦理狀況報告》(1943年),同上第149頁。

[28] 朱玉侖:〈〈中國鋼鐵工業之過去現在與將來〉(1945年),〈〈經濟建設季刊〉〉第3卷第1期。

[29] 李本哲:《重慶鋼鐵機器業主體的形成及其興衰》,《抗戰時期內遷西南的工商企業》第110頁。

5朱玉侖:《中國鋼鐵工業之過去現在與將來》。

[31] 李本哲:《重慶鋼鐵機器業主體的形成及其興衰》,《抗戰時期內遷西南的工商企業》第109頁。

[32] 朱玉侖:《中國鋼鐵工業之過去現在與將來》。抗戰結束後,朱玉侖再次提出政府應採取更加強硬的措施,不分國營民營和規模大小,歸併單位,調整產銷的建議。

[33]李本哲:《重慶鋼鐵機器業主體的形成及其興衰》,《抗戰時期內遷西南的工商企業》第111頁。

[34] 中國工業經濟研究所編:《工業問題座談會紀要合輯》,1944年4月。

[35] 朱玉侖:《中國鋼鐵工業之過去現在與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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