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道」、「德」思想的歷史演變_1

中國「道」、「德」思想的歷史演變來源:中國論文下載中心[ 09-09-03 15:33:00 ]作者:姚文俊編輯:凌月仙仙多智網校誠招全國各地市獨家線下代理商,共同開發網上教育市場。多智教育(DOZEDU.COM)!

內容提要:該文闡明了中國「道」和「德」思想的源流和變遷。特別闡明了老子「道」和「德」的思想形成和失落的歷史過程,闡明了老子「道」、「德」一統,和「以德治道」的關係。及其所孕含的深厚的政治思想內蘊和巨大的哲學意義。批判了孔子、莊子對老子「道」、「德」思想的曲解、篡改,和修正。

主題詞:中國 「道」「德」 思想 演變

中國「道」、「德」思想的內蘊是什麼?它起於何時?經歷了怎樣的變化?在中國政治思想發展史中有何重大的意義呢?對此種種問題,筆者不揣冒昧,回答如下,以就教於方家。

一、

在中國先秦,即到老子時期,中國歷史上就有了「道」和「德」的概念和思想。它們分別具有獨立的意義。

首先,看「道」。

「道」的原始涵義指道路、坦途。在西周早期,就已經有了「道」字。但對「道」的認識,僅僅指的是「路」。如在《易經》中,就有「復自道,何其咎」、「履道坦坦」、「反覆其道,七日來複」之說。而這些都為「道路」之義。

到了西周中期,這時,在「路」的基礎上而對「道」賦予了正確的「政令」、「法規」等意思,並由此反映為「為王之道」。故「道」的概念就是指的「王道」。這正如《尚書·洪範》中說:「無有作好,遵王之道;無有作惡,遵王之路。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

到了西周中晚期,老子說:「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在他看來,「王」就是社會的最高統治者。由此,就有了「為王之道」。這也肯定了「王道」的存在。

因此,西周中晚期,「道」從「路」引伸為「為王之路」、「為王之道」的結果,就反映為「王道」。故這個時期,「道」的含義,就是「王道」的特指。

其次,看「德」。

西周時期,為了使「王道」做到「無偏無黨」、「無黨無偏」、「無反無側」而有了「德」。

特別是,周邑的古公亶父,在貞人的協助下做《德》篇,從而賦予了「德」的具體內容。

概括起來,《德》的原則精神就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罰」,和「自律」、「民得」。並以之規範人們的言行。其中,周人講「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可見,其「德」是和「天」聯繫在一起的。這樣,西周「信天命」和「遵禮制」就成了「德」的政治思想核心。但與此同時,又講「自律」,即統治者要自覺做到所得適當,不能「多得」,更不能「全得」,又講「慎罰」、「民得」,以之,來保證社會的安定和發展。

可見,周人的「德」,就是「為王之道」的具體內容,也就是「王道」的具體內容。如此,就能使得「王道蕩蕩」、「王道平平」、「王道正直」。

在這裡,可以清楚的看出,周人是將「道」和「德」分開來了的,它們各自有著不同的含義。

對此,老子同樣持此看法。

雖然如此,但是,在老子看來,「道」就是「德」,「德」也就是「道」。它們只不過就一個問題的兩種說法、兩個方面而已。對此,正如老子說:「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又說:「孔德之容,惟道是從」。

正是如此,老子明確的提出了「道」、「德」一統的思想。即,比如,「德」如果是水,那麼,「道」,即「王道」就是盛水的容器。水有多高,容器就有會有多深。並且,又明確的提出了「德」高則「道」高,「德」低則「道」低,反之亦然的思想。

故老子認為的修「道」就是在修「德」,反之,修「德」就是在修「道」的這個思想,突破了周人將「德」僅限于思想和行為規範的「約束」的局限,而扭轉了「德」所表現出來的「人的被動性」的缺陷,從而使得「德」與「道」一樣,同樣表現出了「人的主動性」。正是在這個基礎上,老子提出了「以德治道」的思想。

因此,在這裡,可以清楚的看出,在「道」、「德」關係上, 老子的思想與周人的思想存在著聯繫,也存在著區別。

二、

老子的「道」、「德」思想不僅與周人的「道」、「德」思想有著密切的聯繫,而且,特別在對「道」的認識上極大發展了周人的思想,從而使得以「道」為標誌的中國政治學、哲學有了根本性的突破,並且發展到了頂峰。

概括起來說,周人的「道」、「德」思想,特別是「王道」,認為是來源,或者說是受制於「皇天」的。從中表現出了「天命」和「宿命」的思想。然而,老子卻不是這樣認為。在老子看來,「王道」 是受制於「天地之道」的,而「天地之道」又是受制於「自然之道」的。

對此,老子說:「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從中,老子明明白白的揭示出了三種「道」的存在。具體說:

一是「王道」。其中的「人」、「王」,就是指的「王道」。也就是周人所認為的「王道」。

二是「天地之道」。其中的「地」、「天」,即如老子所說的「地法天,天法道」,在老子看來,「地」和「天」雖為兩「大」,但它們都是萬物和人賴以「生存」的環境和基礎,不可分割。故「天地之道」就是從天和地的範圍而概括出的萬物,也包括人的賴以的「生存之道」。

那麼,老子的「天地之道」究竟具體指的是什麼呢?

這就是老子在《道德經》中所揭示的「剛強勝柔弱,及柔弱勝剛強之道」。

對此,老子在《道德經》中開宗明義就說:「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這句話的「道可道」中,前一個「道」指的是「規律」,而後一個「道」指的是「論證」,或者是「說明」。後面的「名可名」也如此。故對這句話的正確理解是:能夠通過「物{或「悟」}理」的方法而可以說明、證明的規律,它就不是一般性的規律,而是特殊性的規律。這樣,聯繫上下文和《道德經》思想中心,就可以清楚的看出,老子開門見山的就揭示出了兩大規律,這就是:「剛強勝柔弱」的普遍規律,和「柔弱勝剛強」的特殊規律。

老子重視「剛強勝柔弱」,但更重視「柔弱勝剛強」,特別重視「柔弱勝剛強」的「條件」。並且老子研究這些「條件」。對此,老子創造性的提出了「陰陽」、「無極太極」、「有無」、「動靜」、「虛實」,和「正奇」、「攻守」、「進退」等等一系列的哲學範疇。正是這些條件的形成和運用,就使「可感」、「可知」,和「可為」成為了可能。這就為「柔弱」戰勝「剛強」奠定了基礎。

老子的「剛強勝柔弱,及柔弱勝剛強之道」,既能用之認識「自然萬物」,又能用之認識「社會歷史」。

三是「自然之道」。其中的「自然」,就是老子所指的「陰陽之道」,及其「陰陽變化之道」。在老子看來,這「陰陽之道」乃是世界之本源,即認為萬事萬物都是由「陰」和「陽」的交合而形成、交合而變化。對此,老子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又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這些,就是老子對「陰陽之道」的明確表述。可見,在這裡,老子的「自然之道」與中國先秦「陰陽」哲學觀有機的聯繫在了一起,而且,特別是,老子對先秦的陰陽哲學在辯證法方面有了進一步的發展。當然,事物的本源是否能夠用「陰」「陽」來解釋?對此問題,目前的科學正在給予證明。但是,就「陰陽辯證法」的理性精神來看,早就被歷史所證明是完全正確的。

那麼,這三種「道」的關係是怎樣的呢?

老子認為,「王道」受制於「天地之道」,即「剛強勝柔弱,及柔弱勝剛強之道」;而「天地之道」又受制於「自然之道」,即「陰陽及其變化之道」。這才是「道法自然」的真正含義。其結果,無疑的,老子「道」的思想已經突破了「天命」和「宿命」的桎梏,而且,創建出了以「陰陽」及其「辯證法」為核心的,既有本體論,又有認識論與方法論有機結合的哲學。

正是以此出發,老子在批判周人的王道的基礎上,揭示出了以「民心」和「契約」為根本的「無為而治」的「德治」思想和主張。

比如,在「自律」方面,老子提出了統治者要有「忘我」、「無私」和「愛民」、「民心」的思想。

對此,老子說「道生之,德畜之」、「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又說:「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托天下」、「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又說:「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

可見,老子的「愛民」和「民心」的思想是對周人「自律」思想的根本突破。

比如,在「民得」方面,老子提出了統治者要有「契約」和「平等」的思想。

對此,老子說:「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又說「有德司契,無德司徹」。講「以契彰德」、「以德服人」,從而體現出「公平」和「平等」。

可見,老子的「契約」和「平等」的思想是對周人「民得」思想的根本突破。

正是基於「民心」和「契約」這兩大根本思想,和基於老子的「以德治道」的思想,老子為人們勾畫出來了一幅「無為而治」的「德治」政治的蘭圖。

這就是:

從「忘我」、「無私」觀念出發,社會的統治者不能專有和個人依賴國家機器,即在治國之中,不能用「政權」和「權力」來搞「以力服人」,而必須做到將手中的權力用於為百姓謀福利。只有百姓得到了幸福,國家才會長治久安;從「愛民」、「民心」觀念出發,社會的統治者必須關心百姓疾苦,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以民心為是而為是,以民心為非而為非。並做到順應民心,身先士卒,忠於職守,勤奮踏實的帶領百姓去謀利益。各級官吏是受到百姓愛戴而被百姓推選出來的人;從「契約」、「平等」觀念出發,社會的統治者必須按照「契約」管理的原則去行政,做到「以德報人」。不能言出法隨,不能政出多門。而要言行一致,表裡如一,取信於民,實現「德善」、「德信」;從「正義」觀念出發,要求社會的統治者必須支持和堅持正義戰爭,反對侵略戰爭及一切非正義戰爭;從「無畏」觀念出發,要求社會的統治者必須發揚不怕死的精神,艱苦奮鬥,帶領百姓去克服困難,爭取勝利。

其實,老子的上述政治主張的提出,深層次的看,就正是老子基於「剛強」與「柔弱」對立統一之「天地之道」而正確揭示了「武、戈不息」的「社會本質」的結果。並由此提出了「以武制武」、「止戈為武」的社會發展途徑。為此,老子認為,只有統治者克服「有為」而做到「無為」,這樣一來,才能使統治者與百姓的立場一致,才能做到順應民心、順應百姓的意志,實現社會安定,以共同發展生產和推動社會的進步。而從中,也就使統治者實現「無為而有為」。

顯然,老子的「無為而治」,與古之「聖人」所說的「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朴」、「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之「無為而治」,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而正是如此,表現出了老子所追尋的「王道」,即「德治」政治,它同樣表現為一種「政體」。而這,無疑的,表現出了對周人的「王道」思想和主張的批判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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