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價對窮人有利需要前提--20130624--來源:南方都市報
高房價基本對窮人不利。
高房價對窮人有利,需要前提條件,即完善而高昂的稅收。通過稅收,房地產的投資收益進入公共財政,而後通過專門的公共財政體系,將這部分稅收用於廉租房建設。此時,房地產投資成為一項為窮人的公益活動,可以肯定,房地產市場將一落千丈,高房價也就成為無本之木。
落馬鐵道部長劉志軍擁有374套房產,其辯護律師錢列陽表示,其中337套是伯豪瑞庭酒店的房產,絕大多數是酒店客房;另外37套的所有權涉及十幾個人及公司,都屬於丁羽心及其親友以及其他相關公司的名下。如果劉志軍擁有全部或者部分產權,這些房地產投資收益應該部分計入其名下。房產不在少數。
近日天使投資人查立表示,北京至少6000人手裡會有300套房,引發市場軒然大波,查立解釋稱,其表述被誤讀,原意是「北京有幾千個手裡有300間房的中介業主」,而「一套120平的公寓,按30平/間分割出租,就是4套房。」6000人手中擁有75套房,依然是個驚人的數據:按照每套房300萬的保守數值計算,總價達1.35萬億元。
擁有多套房的貪官、投資者不是活雷鋒,房地產投資蔚為大觀,原因是房地產已成為最重要的投資品種,具有相對低風險的高資本利得,收穫相對安全的超額收益。如果某人數年前以百萬元價格在京滬等核心城市好地段買下百平米以上的公寓,五年上漲五倍是起碼的預期收益。
這是起碼的金融學原理,房地產上漲的原因是高貨幣發行量或者高融資槓桿、高資本利得,一旦這兩個前提條件消失,大多數房地產的超額溢價會像蒸汽一樣蒸發。日本東京除銀座等個別地段外,中低端房價大幅下行。大量投資者獲得高利得,買更多的房地產投資品,得到更多的財富,其間貨幣周轉越來越快,貨幣量也越來越大,通貨膨脹永遠對手握紙幣、缺乏投資本錢與技巧的普通工薪階層不利,而擁有黃金、房產、高端字畫等投資品的人,則聽到了財富大規模增值的號角。
高地價、高房價有利於低收入階層有利是個幻像,中央政府明文規定,地方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用於保障房建設,商品房配建保障房,似乎房價越高保障房越多。人是活的,規定是死的,刺激政策決定了地方政府的行為模式,越來越高的地價決定了建保障房的隱性成本越高越高,擠占土地收入的空間。地方政府每建一個保障房,盤算的也許是損失了多少土地收益、未來經濟發展的收益,高房價與土地財政一樣,從根本上決定了我國的地方財政激勵機制是扭曲的。
在我國高房價惠及低收入群體的兩個前提條件都不存在。
稅收體制不健全,我國不存在觸及房地產根本收益的有效的資本利得稅,圍繞著房地產的數百種固定稅費,在貨幣泛濫、房地產牛市的背景下,被計入成本由購房者承擔。房產稅「只聽樓梯響、為見人下來」,試點地區的房產稅被拔牙去毛,溫柔無比,甚至連房產稅的前提不動產登記的主管機關,都爭得面紅耳赤,要建立公平、有效的房產稅政策,談何容易。
缺乏完善的公共財政體制,拍腦袋的政績項目比比皆是,缺乏有效約束。即使徵收了房產稅,能否運用於地方廉租房建設等也是未知數,十個鍋子五個蓋,每個項目都缺一筆錢,既然地方GDP與官員政績才是最重要的,誰在乎少建一個保障房呢,如果保障房數量不夠,辦法多得是,把公務員與教師的新舊福利房全都計入新建保障房,這樣的鬧劇已經發生過,未來還會繼續發生。
美國一度的高房價似乎對低收入階層有利,那是假像,最後由各方以及全球的次貸投資者買了單;中國的高房價很明顯對資本雄厚的投資者有利,他們可以在經濟轉型過程中盡享資本收益,如果出現環境、教育等問題,可以套現後到加勒比海曬太陽。而香港地區的高房價,讓低收入階層成為籠民,住進「棺材房」。
不要說高房價對窮人有利,連美國都對高房價不利,我國目前前提條件都不具備、稅收財政漏洞百出的情況下,高房價對投資者、對政府、對某些城市有利,對中低收入階層有百害而無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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