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酬金制」,讓賀田尚城炸了鍋 錢江晚報

物業費的百分之十,作為物業公司的管理費,剩餘部分用作物管的工作費用這種業主和物業之間的合作新模式,在濱江一小區實施兩個多月後面臨尷尬物業「酬金制」,讓賀田尚城炸了鍋

  本報記者王金帥

  把物業費中的百分之十(不含稅)拿出來,作為物業公司的管理費直接給他們,剩下部分用作小區物業管理的工作費用。今年元旦開始,這種酬金制,在杭州濱江區的賀田尚城小區開始實施。

  實施兩個多月,賀田尚城物業公司高盛物業查出,小區物業管理處宋主任涉嫌私設小金庫、職務侵佔,要把他解聘。宋主任卻解釋說:「公司不想讓我再繼續工作,因為他們不想搞酬金制,酬金制只能賺小小的百分之十,他們嫌太少。」業委會也覺得這是一個好主任,工作負責、人緣好。

  昨天,為了宋主任的去留,賀田尚城小區里炸開了鍋。

業委會:對物業實行「酬金制」

  昨天下午,天灰濛濛的,緊鄰錢塘江邊的賀田尚城小區,籠罩在一片霧氣之下。儘管小區內的綠化設施做得不錯,不過似乎缺乏日常保養,草地上的葉子長得病懨懨的。

  賀田尚城業委會副主任夏紹鋼,連同業委會其他幾位委員接連向記者訴苦。夏紹鋼拿出了厚厚一疊照片,全是小區里被破壞的公共設施。

  夏紹鋼說,小區里的監控設施全壞了,業主家裡進了賊也不能藉助攝像頭抓住小偷。這些事物業公司卻完全不管,每年交的物業費都花到哪兒去了?

  「我們賀田尚城有三十幾萬平方米,但這樣的管理,讓業主們頭疼。」夏紹鋼說。

  賀田尚城進駐的物業公司是高盛物業,物業公司換了幾任管理人員過來,都沒能讓業委會滿意。業主們覺得物業公司拿了錢不做事,很是氣憤,於是業委會決定改一改合作模式,把過去的「包干制」改成「酬金制」。

  「酬金制,就是把我們交的物業費中的百分之十(不含稅)拿出來,作為物業公司的管理費直接給他們,剩下的部分,用作小區物業管理的工作費用,包括物業公司人員的工資等等。也就是說,這百分之十是直接讓物業公司盈利的,我們希望剩下的錢,一分一毫都用在治理我們小區上。」夏紹鋼說,賀田尚城一年的物業費將近400萬,也就是說,物業公司每年有40萬左右是直接收入囊中的。

  酬金制是今年元旦簽署的,現在只過了短短的兩個多月,雙方的合作並不愉快。前陣子,高盛物業派過來的物業管理處宋主任被高盛物業解聘了,理由是公司查到宋主任職務侵佔、私設小金庫,扣發工作人員的年終獎。

  業委會並不同意宋主任被調走,業委會委員之一的許先生對記者說:「宋主任來我們小區管理的這半年,對我們小區做了很多工作,小區管理也確實有很多改變,我們不希望好不容易建立的小區環境又再次推倒重來。」

  業委會認為,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高盛物業不經業委會同意就更換負責人,屬於違約。新調過來的負責人一下子也沒能接手小區的管理工作,這陣子賀田尚城算是亂套了,有時連小區垃圾都沒人處理。管理處主任:他們是嫌酬金制賺錢少

  昨天,記者在業委會辦公室里見到了已經被物業公司解聘的宋主任。

  酬金制讓資金變得透明,就算購買一顆螺絲釘的錢,也在業委會的監督下。擁有「財政大權」之後,業委會開展了一系列的工作,比如:提高了小區保安的工資。

  「我們小區過去的保安因為工資低,只有1700元/月,素質普遍比較差。」夏紹鋼說,「我們決定給保安加工資,加到2700元/月,希望他們能安心、踏實地在我們小區工作,高工資也希望減少安保人員的流動,提高小區的安全性。」

  對於自己被物業解聘的理由,宋主任說自己是被物業公司報復的,是被強迫提交的辭職報告。宋主任說:「公司不想讓我再繼續工作,因為他們不想搞酬金制,酬金制只能賺小小的百分之十,他們嫌太少。而且賀田尚城把保安的工資提得這麼高,讓高盛物業服務其他小區的保安心理不平衡。他們擔心,每個小區的工作人員都模仿賀田尚城,他們公司就沒法開了。」物業喊冤:這次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高盛物業董事長李士和昨天接受了記者採訪,對於業委會不肯解僱宋主任的事,李士和覺得很納悶,他說:「我實在想不通,為什麼小區業委會要維護一個挪用公款的人?」

  據高盛物業方面稱,今年年初公司里有好幾個工作人員反映,說公司說好發放的1500元年終獎,卻只給他們300元或者500元。

  李士和說,「後來我們查到,是宋某私吞了,私設了小金庫,證據都有的,一共3萬多元。這次我們是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當時想報警,後來宋某上交了這些公款,並自己寫了辭職報告,才沒報警。」

  至於高盛物業是不是對酬金製表示抵觸,李士和說,就算再換新的管理處主任去賀田尚城,他們還是會繼續履行合同上的約定,實行酬金制。目前,宋主任手上的印鑒已被高盛物業收回。

  李士和說,希望能和業委會再協商一下,如果不行,那隻能走法律程序,因為解除合同,也不是業委會單方面說了算的,雙方是平等的。酬金制行不行得通

  事實上,對物業實行酬金制,賀田尚城不是頭一家。早在2008年8月1日,江干區靜安花苑就推出了酬金制。據報道,一年下來,小區的物業費收繳率達到100%,這些結餘的錢,成為第二年改善小區綠化的資金。

  另外,上海的玉蘭花苑用的也是酬金制,由業主預交物業服務費,其中一塊是給物業公司的酬金,一塊是物業服務的支出。業主親自參與預算、監督,做到明明白白消費。小區物業扭虧為盈,從年虧損10萬元到扭虧為盈,只花了短短一年的時間。

  而賀田尚城的酬金制看起來和玉蘭花苑類似,直接從物業費中拿出百分之十作為給物業公司的酬金,剩下的部分才用於支付物業公司工資和小區物業維護、修理等等,這就好像提前給物業公司發了「年終獎」。

  賀田尚城業委會的夏紹鋼副主任還說,如果這剩下的部分,不足以維持小區的運轉,到時候可以張貼公示補收物業費。業委會甚至連「後路」都想好了,物業公司似乎沒有虧損的可能性。

  那麼,雙方的矛盾為何愈演愈烈?主要還是對於資金的監管問題各持己見。互不信任的雙方,如何能做到真正的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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