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尊嚴
文學是人學。
據說由高爾基原創,錢穀融先生1957年初寫了一篇長文《論「文學是人學」》,對之做了新的闡發,從此在中國大陸流行開來。但很快,錢文被斥之為系統地販賣修正主義的文藝觀,特別是人道主義和「人性論」。今天看來當然頗為荒謬,但在當年,因為主流意識形態乃至制度的反人道和非人性,錢先生連同他的文章被眾口一辭地批判,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慚愧我是在寫作本文時才第一次讀完錢先生的大作的。錢先生如果不是在1957年那個詭異的早春二月寫作並在一個學術會議上宣讀了這篇長文,如是不是《文藝月刊》(後來的《上海文學》)五月號同樣詭異地發表了這篇長文,他的命運又當若所?錢先生萬萬沒有想到,大聲疾呼文學一定要以人為關注對象,「把人當做人」(著重號由錢先生所加),自己卻很快受到了非人的待遇。他險些被劃為右派,只是因為有人要把他留下來做「活老虎」,說「要留兩個活老虎,都是死老虎打起來將來批判沒有意思」,才暫時逃過一劫。
「活老虎」也仍然是「老虎」而不是人,隨時都可以拉出來批判,乃至鬥爭。有資料說,1960年,上海市作協開了個49天的會,批判錢穀融和另一隻「活老虎」蔣孔陽。主題仍是人道主義、人性論之類的所謂資產階級文藝思想。據說這會議是由當時的上海市委一手操縱,為了加強火力,特意從錢、蔣供職的上海師大找來幾位學生,其中就有外號「小鋼飽」的錢穀融先生的弟子戴厚英。性本寬厚的錢先生幾十年後回憶起來,仍是感慨萬千,說戴上台批判自己,批判的言辭再激烈,並不在意,但其他上台批判的人尚且以先生或同志相稱,她卻直呼自己大名,「所有在場者聽了都不禁聳然動容」,而「對於身受者的我來說更是不勝駭異」。(錢穀融:《關於戴厚英》,吳中傑、高雲主編:《戴厚英啊戴厚英》,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1997)
讓錢先生駭異的事情還在後頭。文革爆發後的1966年8月4日,錢穀融本來在家裡,學生通知錢穀融去系裡參加批鬥,一到那裡,學生們就叫錢穀融跪下,這是以前沒有過的。開會批鬥完以後,又被戴上高帽在學校游斗,學生們敲著臉盆讓大家來看。錢穀融被戴上三頂帽子,一個是老牌修正主義者;一個是反動學術權威;還有一個是漏網右派。後來,錢穀融就住牛棚,成了牛鬼蛇神,在學校掃地、掃廁所。接著又被發配到蘇北的幹校,1972年才重新回學校上課。
策劃由學生斗老師,顛倒起碼的綱常,陷學生於不義,是只有非人的制度和時代才做得出來的。
1957年2月時的錢先生的文化立場和文學立場其實是矛盾的,甚至是主流及官方化的。
錢穀融先生在《論「文學是人學」》中說得更多的,是不要把人當做某一階級或某一觀念的工具,而要把他們當人來看待。錢先生當時忽略了一個重要前提,在現實性活中,不把人當做人,是早已開始的事情。1951年左右的土地改革,1953年以後的農業合作化運動,新政建立之後直到錢先生寫作是文時,從未停止的對知識分子的「思想改造」,什麼時候把人放在眼裡?
包括錢先生在內的知識分子,自己也並沒有將其置放在「人」的地位。
胡風在第一次文代會被茅盾關於解放區文藝的主題報告《在反動派壓迫下鬥爭和發展的革命文藝》曲里拐彎點名,說什麼「一些作家以自己的主觀任意解釋和說明客觀現實,以為越是強調主觀就越是能夠表現主題的積極性,實際上脫離了當時社會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鬥爭」。 茅盾還專門列出一個小標題來不點名批評胡風等人的文藝思想:《關於文藝中的「主觀」問題,實際上就是關於作家的立場、觀點與態度的問題》。茅盾首先給出了一個邏輯前提:1944年左右在國統區文藝理論界,出現了一種強調「生命力」的思想(暗指胡風等人的文藝思想),實際上是一種「小資產階級」的文藝理論。茅盾在這一邏輯前提下展開了推論。推論一:這種「小資產階級文藝思想」,儘管也批評面對黑暗統治的消極低沉情緒,但走向了另一個極端,那就是急躁情緒;急躁情緒與消極情緒一樣,同樣是不能忍受黑暗的現實生活煎熬的表現。推論二:「小資產階級文藝思想」不可能與人民群眾和革命鬥爭實踐相結合,因此只能片面抽象地要求加強「主觀」(暗指舒蕪《論主觀》一文的觀點)。推論三:這種「小資產階級文藝思想」的觀點與請調,成為作家和人民群眾打成一片的根本障礙,成為作家和現實鬥爭相結合的障礙。推論四:文藝上的「主觀」問題,「不得不歸結到毛澤東的 文藝講話 中所提出的關於作家的立場、觀點、態度等問題」。 結論:「如果作家不能在思想與生活上,真正擺脫小資產階級的立場而走向工農兵的立場、人民大眾的立場,那麼文藝大眾化的問題不能徹底解決,文藝上的政治性與藝術性的問題也不能徹底解決,作家主觀的強與弱,健康與不健康的問題也一定解決不了。」 胡風雖然也因不同意茅盾報告中的觀點而堅辭進入起草小組,但對之仍無可奈何。胡風后來的罹難,也正是因為他要從爬行的猴子群中站起來走路。
新中國成立之初(1951 -1952)的知識分子思想改造運動,形象地稱為「脫褲子,割尾巴」,又稱「洗澡」。沒有多少人對之進行抵制,反而自覺地「脫下褲子」「割去尾巴」。這些「脫褲子」「割尾巴」的人中,不乏後來被尊奉的多位「文學大師」。
魯迅會不會也要「被改造」?除了所傳著名的毛澤東的回答(「要麼進監獄,要麼三緘其口」,或「要麼關在牢里還要寫,要麼識大體不做聲」),還有另一個真實的版本。新政成立伊始,有讀者向《人民日報》文藝部提問,如果魯迅活著,黨會如何看待他?此信後轉請國務院文化工作委員會主任郭沫若答覆,郭回答說,魯迅和大家一樣,要接受思想改造,根據改造實際情況分配適當工作。(牛漢:《我仍在苦苦跋涉》,三聯書店,2008,P116)於是我們從另一個角度知道,為什麼郭沫若1949年以後沒有任何作品可以傳世。
「文學是人學」被完全顛倒過來了嗎?
《論「文學是文學」》洋洋洒洒一萬餘言,有表面的光鮮華麗,所以是文在《上海文學》發表之後,《文匯報》很快發文稱其是「一篇見解新穎的文章」。恕我苛求,以今天的觀點看,它的主要的不足,正是缺失了作為文學的創作主體自身權利的訴求。
我之所以這樣提出問題,是長達半個世紀之後的當下,作家們並沒有完全獲得作為人的權利。報告文學《大遷徙》的作者謝朝平的遭遇,是最近的一例。他正因為把三門峽移民當做人,而不應該是政治經濟棋盤上任意驅遣的卒子來寫,才觸犯天顏。一個只關涉文學描寫對象和創作主體的人的權利的問題,可以讓憲法和法律來裁奪,卻需要一些著名作家上書政治高層(據說有60多位學人、作家、記者上書中共中央書記處,呼籲關注)干預。
因此,一如人,它應該有自己的一份權利與尊嚴。它的尊嚴,理應得到尊重,得到維護。
文學的尊嚴是什麼?一如做人,它應該有穿透世俗凡塵的鷹眼,不媚上,不諂下,不卑不亢,堅執而高貴。它時刻關注著大眾,關注人間的不平,俠肝義膽,仗劍而起,扶危濟困,因為它本質上的向善,它是大眾的文學。它人性,人情,有人間煙火的質地,又不是灶膛里那些蕪雜灰暗的薪柴,而是從屋瓦裊裊而出的炊煙,為遠行的人指引方向,為寒冷的人送去溫暖。
文學的尊嚴,曾經被政治權勢之手所褻瀆。
它被當做玩物,一如娼妓。它被當做工具,一如吹火筒。
玩物和工具,有被重看的時候,當想起它們時,當需要它們時。也很容易被棄置。除了江山易主,還因為它們本質上被當做了玩物和工具。
現在還如此。一些時候,一些地方。
只要政治權勢具有專制的屬性,政治權勢就會不時地冒充文學的主人。
現在,文學還被另一種權勢變成了工具和玩物。這就是金錢的權勢。既然有錢能使鬼推磨,文學的被收買,豈非難事。
沒有逼良為娼,鑄犁為劍。是文學甘願向金錢屈服,割地稱臣。
只要有賣點,就可以沒有良知,沒有責任。一如趙本山潘長江的小品,有人吆喝,有人起鬨,就可以往自己的鼻樑塗白粉,裝庸眾的孫子。
你有擺地攤的權利,拾荒的權利,甚至賣笑的權利,因為你是人,要為生存而掙扎。你有了溫飽,還為一碗半盞殘羹剩汁折腰,你的人品就大有問題。你就是狗,而不是人。余秋雨就是一例。
你可以賣文為生,賣身為文。只是,你不要把自己認做是作家,詩人,並人前人後標榜你的尊貴。你只是寫字匠,一如劁豬匠,碼磚的師傅。他們心態平和,並不自稱貴族。
我走近文學,是因為被它的尊嚴所吸引。
它有鮮明的個性,獨立的品格,想像的自由空間,理想追求的堅韌與執著。
文學失去讀者,是因為文學首先失去了尊嚴。
文學失去尊嚴,首先是作家放棄了做人的尊嚴。或甘為鷹犬與奴僕,或一心只為稻粱謀。
一個文學失去尊嚴的時代,是可悲的和沒有希望的時代。
2009.12.4 寫竟
2011.1.22 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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