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美國移民局今天宣布豁免百萬非法移民,華人偷渡客喜極而泣

今天,美國政府的一紙重磅通告宣布了近百萬沒有簽證或偷渡來美國的非法移民有機會合法變成"美國人"了!

這一極度震懾的舉措,將使得近百萬非法移民(其中也有很多華人)獲得夢寐以求的美國身份。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今天正式公告"擴大不得入境非法移民臨時豁免"(Expansion of Provisional Unlawful Presence Waivers of Inadmissibility)規則(簡稱I-601A擴大臨時豁免規則),將於8月29日生效,估計數百萬非法移民受益。

I-601A,目地是惠及那些沒有簽證偷渡入境、在美國有直系親屬(父母或配偶)的人。

根據"I-601A擴大臨時豁免規則",所有在美國具備申請移民簽證資格的非法移民,如果父、母、或配偶為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都可申請臨時豁免。

奧巴馬總統2014年11月簽發的移民改革行政令,雖然擴大"年幼無證移民暫緩遣返"(DACA)及"美國公民父母暫緩遣返"(DAPA)等二項,在最高法院遭到挫折,但其它項目並未受阻,包括擴大臨時豁免。

USCIS去年7月22日公告擴大臨時豁免的草案,並開放60天徵詢公眾意見,最終細在今天公布了。

先前的2013年臨時豁免規則,僅允許父、母或配偶為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非法移民可以申請豁免,修正後的擴大臨時豁免規則,適用範圍擴大為父、母或配偶為美國公民及永久居民的所有非法移民親屬。

本次修正仍保留申請人必須證明如果親人無法入境美國,分離將造成極端困難(extreme hardship)的規定。

另外,I-601A只能豁免因非法居留而導致不許入境的禁令,過去移民局在審理I-601A申請案時,若認為申請人違反其它法律,會遭領事館拒絕,可先否決申請。

本次擴大臨時豁免I-601A則取消移民局該許可權,直接由領事館來決定申請人是否違反其它法律。

I-601A臨時豁免是允許申請者在美國提前遞交申請,在美等待結果,然後再決定是否回去海外做簽證面談。如果豁免通過了,申請人通常要回去海外,通過簽證面談,再返回美國。

I-601A是I-601的改進版

根據美國移民法,如果無身份的外國人在美國非法滯留沒有超過半年,出境後再通過合法途徑入境時,領館不會為難他。

但是如果非法滯留超過半年,再次申請入境時,將面臨三年不能入境的懲罰,如果非法滯留超過一年,就面臨十年不能入境的懲罰。

如果有美國公民為直系親屬申請了I-130並通過以後,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前往領館簽證時,被領館發現有非法滯留超過半年的記錄,就面臨3年或10年不能入境的門檻。

I-601就是為了豁免這3年或10年的等待期而出台的。

所以,申請I-601時有兩個條件:必須在境外申請,而且已經有符合條件的直系親屬為其申請了I-130並獲批。

因為I-601要求出境後再申請,而且出境再申請簽證時也面臨風險,所以一般情況下非法移民不會主動申請I-601,除非是被遞解出境的情況下。

I-601A是為了減少出境再申請簽證面臨的風險,以及縮短出境後返美的等待時間,所以允許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配偶或子女)在美國境內提交豁免申請,在申請獲得批准的情況下再出境,既可以減少申請不成功的風險,也可以縮短家庭分離的時間。

顯然,今夜將是美國非法移民喜極而泣的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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