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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上 2:26 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

撒上 2:1 哈拿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
撒上 2:2 只有耶和華為聖,除他以外沒有可比的,也沒有磐石象我們的 神。
撒上 2:3 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 神,人的行為被他衡量。
撒上 2:4 勇士的弓都已折斷。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
撒上 2:5 素來飽足的,反作傭人求食;飢餓的,再不飢餓;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
撒上 2:6 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
撒上 2:7 他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
撒上 2:8 他從灰塵里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得著榮耀的座位。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他將世界立在其上。
撒上 2:9 他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
撒上 2:10 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必審判地極的人,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
撒上 2:11 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
撒上 2:12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撒上 2:13 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
撒上 2:14 將叉子往罐里,或鼎里,或釜里,或鍋里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
撒上 2:15 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
撒上 2:16 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
撒上 2:17 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作「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
撒上 2:18 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
撒上 2:19 他母親每年為他作一件小外袍,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
撒上 2:20 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
撒上 2:21 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
撒上 2:22 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
撒上 2:23 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
撒上 2:24 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
撒上 2:25 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撒上 2:26 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
撒上 2:27 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
撒上 2:28 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
撒上 2:29 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撒上 2:30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撒上 2:31 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
撒上 2:32 在 神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
撒上 2:33 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
撒上 2:34 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
撒上 2:35 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撒上 2:36 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
2:0 感恩不知如何禱告?看哈拿的 ──2:1-10 哈拿因神垂聽禱告,賜下麟兒而讚美神。她以詩歌的形式來禱告,其主題是對神的掌管與主權充滿信心,並為神成就的一切感謝他。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仿效哈拿的禱告,發出她的讚歌,稱為尊主頌(參路1:46-55)。我們應當像馬利亞與哈拿一樣,確信神必管理我們的一生,順服神為我們所定的道路,也要因他用自己的方法賜福給我們而感謝他。我們頌讚他百般美善的賞賜,就是承認他有權管理我們的一生。神是我的磐石嗎?我怎樣倚靠這個磐石呢?2:2 哈拿頌讚神是磐石──穩固、堅強、永不變遷。今天的世界步調急速,朋友來來去去,環境變換不定,很難找到穩固不變的根基。人若一生貪求成就、但求擁有,以財富作為安全的根基,所得的既有限又無常。我們拚命爭取,得到的財產卻皆會失去,只有神永遠存在。你要以神為指望,他永不叫你失望。用人的方法伸冤,符合神的心意嗎?遭遇不公平的對待也要……2:3 哈拿講這些話時,一定想到□尼拿的傲慢與責罵。她不需要與□尼拿看齊,也毋需報復;她知道神監察一切,要審判人的罪惡與驕傲,哈拿很有智慧地等候神伸冤。當避免為自己伸冤;神既會衡量你的行為,也會衡量欺壓你之人的行為。在物質世界裡,我能在各種境遇中都記得神是公義的主宰嗎?2:10 我們活在邪惡充斥的世界,又受核武的威脅,很可能忘記神仍然作王。哈拿看出神(1)像磐石一樣堅定(2:2);(2)察驗我們的作為(2:3);(3)管理人的大小事務(2:4-8);(4)是最高的審判主宰,施行完全的公義(2:10)。切記神正在作王掌權,會使我們對世界和個人事務都有恰當的看法。少年撒母耳的事奉態度,哪些值得我效法?2:11 童子撒母耳「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換句話說,他是以利的幫手或助理。他既然擔當這種角色,工作就包括每天開會幕的門(3:15)、掃地、清潔器物;到他長大以後,就會協助以利獻祭。他穿上細麻布的以弗得(這是只有祭司才可穿上的衣服),顯示他是見習祭司(2:18)。因為他是以利的助手,所以也是神的助手。在你服事別人的時候,即使是做一般的事務,你也是事奉神。我們最終都是事奉神的,所以任何工作都有它的尊嚴。以利的二忤逆子給我們的領袖敲了甚麼警鐘?2:12-36 按律法規定,由百姓作十一奉獻來供養所有的利未人(參民18:20-24;書13:14, 33)。以利的兩個兒子既是祭司,百姓自當如此照顧他們。但以利的兒子們利用職權,滿足財富和權力之欲,藐視人民與敬拜神的事,損害了整個祭司制度的廉正。以利知道兒子的惡行,卻未認真地去糾正或勸阻他們,甚至對神聖所的美譽受損也不加理會。他身為大祭司,應當將這兩個劣子處死(參民15:22-31),但他竟然袖手旁觀,未有力制止歪風,任由他們自私自利的行為放任自流,使他們敗壞了自己,也害了別人。許多時候我們要面對嚴重的問題,即使過程和結果都是痛苦的。以利二子的僕人令祭司罪上加罪……2:13-14 叉子是銅做的器具(參出27:3),在聖殿里獻祭時使用。它通常有三個齒,以叉祭壇上的肉。以利的兒子叫僕人用這叉子,從鍋里取去超過自己當得的一分。祭司在獻祭上任意妄為其影響及後果怎樣?2:13-17 以利的兒子所犯的是甚麼罪?他們在祭肉獻給神之前,就從祭壇上取去一部分。他們在未燒脂油(獻給神)以前吃獻祭之肉,違背了神的律法(參利3:3-5),實際上是藐視對神的獻祭。獻祭本來是人為了尋求神的赦罪,並表達對他的尊敬的方式,但由於他們的不敬虔,所以在為人獻祭時,實際上就是在犯罪。他們還有另一種罪行,就是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2:22)。  有些宗教領袖好像以利的兒子,輕看一般平信徒的信仰,也輕視他們對神的奉獻。那些使人民走入歧途,又輕看奉獻給神的禮物的,神必嚴厲地審判(參民18:32)。小撒母耳穿上的以弗得是──2:18 撒母耳穿上祭司的制服──細麻布的以弗得(是用細麻布做的、沒有袖子的長背心或外袍)。大祭司所穿的以弗得有其特殊意義,它是用多種色線繡的,上面還有一個圍兜一般的胸牌,用金線繡的肩帶繫上。其上鑲有十二塊寶石,每塊寶石代表以色列的一個支派;以弗得上有一個小口袋,裡面裝有烏陵和土明,遇上國家大事等懸疑不決時,大祭司就用它來判斷神的旨意。哈拿為何能由不孕到得子,並得到六個子女?2:21 神看重忠心的哈拿的心愿。在以後的經文里,再也找不到對□尼拿和她兒女的記載,但是撒母耳則蒙神大大地使用,除了撒母耳以外,神又賜給哈拿五個兒女。神常常以出人意外的方式賜福給我們。哈拿從來沒有想到,以她的年紀會有一個孩子,更遑論六個!不要埋怨神所定的時間。他雖然未必立即賜福,但只要我們照他在聖經中所說的忠心去做,他賜的福終必來臨。神是輕慢不得的!明知故犯,後果嚴重,如以利二子──有時我心也偷偷地想,神不會這樣嚴厲吧……2:23-25 以利的兩個兒子比別人更清楚神是輕慢不得的,但是他們繼續欺詐、行淫、搶奪百姓的獻祭,故意違背神,所以神定意要擊殺他們。所有的罪都不該犯,而存心欺詐的罪惡則更嚴重。我們出於無知而犯罪固然該受懲罰,若存心犯罪後果就更嚴重。不要忽視神對犯罪的警告,要在罪惡變成習慣以前,就把它撇棄。以利二子不聽父訓,終遭神懲罰 ……2:25 慈愛的神是否定意要人死亡呢?試想在會幕之中,人獻祭本為求罪得赦免,但是以利的兒子偷去祭物,使獻祭者的悔改變成虛無。愛以色列人的神絕不容許這種情形繼續下去,他允許以利的兩個兒子被殺,為的是懲罰他們的膽大妄為。他們將神的約櫃帶上戰場,以為可得保護,但神並不施行保護,遂使他們被殺(4:10-11)。以利看子犯錯竟不管教;若我看見我家人是如此,我會如何──2:29 以利難以教養兩個兒子。他知道二人犯錯以後,顯然並沒有嚴加管教。當知道,他不但身為人父,應處理悖逆的兒子,他還是大祭司,竟不理會其管轄下的祭司們犯罪(他的兒子也是祭司)。他既不管教,耶和華就不得不施行管治了。  以利讓兒子沉迷罪惡,溺愛兒子過於尊敬神,這是他的罪。在你的生活、家庭、或是工作之中,你是否明知錯了,仍然聽任情況繼續下去呢?如果有的話,你就是與犯錯的人同罪。神的懲罰最終臨到以利家──2:31, 35, 36 這個預言論到以利家,其應驗見列王紀上(參王上2:26-27。)那裡說所羅門革除大祭司亞比亞他的職位,使繼承大祭司職任的以利子孫終止事奉。神在那時興起撒督,在大衛王朝當祭司,到所羅門作王時他作大祭司。撒督的子孫可能持續到以斯拉的時代仍然作大祭司。2:35 神說「我的受膏者」是指君王而言(參2:10)。意思是說他忠心的祭司要永遠事奉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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