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變局年代的政治實驗
文丨鳳凰網主筆 張弘
一、辛亥革命是偶然的嗎?
對於現代化的本質,李鴻章有著清醒的認知。
同治十一(1873年)年五月複議製造輪船未可裁撤折中,李鴻章寫到:「臣竊惟歐洲諸國,百十年來,由印度而南洋,由南洋而中國,闖入邊界腹地,凡前史所未載,亘古所末通,無不款關而求互市。我皇上如天之度,概與立約通商,以牢籠之,合地球東西南朔九萬里之遙,胥聚於中國,此三千餘年一大變局也。」
光緒元年(1875年)因台灣事變籌劃海防折時,李鴻章再次寫到:「歷代備邊,多在西北。其強弱之勢、主客之形,皆適相埒,且猶有中外界限。今則東南海疆萬餘里,各國通商傳教,來往自如,麇集京師及各省腹地,陽托和好之名,陰懷吞噬之計,一國生事,數國構煽,實為數千年未有之變局!」
現代化具有強制性,其來勢洶洶,不可抵擋。無論是否願意,這股世界性的潮流都將裹挾所有國家的參與。統治者想繼續緊閉國門置身於現代化之外,防止以夷變夏,已經沒有可能。此前的兩次鴉片戰爭,以及日本發動的甲午戰爭,已經讓清政府和士大夫們認識到,現代化的衝擊前所未有。官家主義下的宗法制度,對外的朝貢體系等等自秦代之後運行兩千多年的體制,此時都顯得顢頇而笨拙,並失去了維繫下去的合法性。由於清政府的改革滯後於立憲派的要求,最終導致了辛亥革命的爆發。以此為起點,《兩岸新編中國近代史·民國卷》展開了歷史敘事。100年前激變時代的畫卷,也隨著作者們的描摹徐徐展開。從官家主義制度向民主制度轉型,中國人開始了艱難的探索。
關於辛亥革命,第一章的撰寫者廖大偉以「低烈度」和「大業績」喻之。前者是強調其有限革命的性質,以區別於法國大革命與俄國革命;後者是強調其世界性與現代性。
辛亥革命起於改革失敗,繼以軍事暴動,終於談判議和,整個過程雖變幻曲折,但整個國家無疑往前大進一步。從戰爭角度觀察,軍事衝突並未在全國範圍內全面爆發,時間也僅有125天。戰事最為激烈的武漢之戰,為時49天,起義軍戰死4300餘人,受傷4100餘人,清軍方面因武器裝備和作戰素養更強,估計傷亡更少。縱觀中國古代暴力造就的王朝更迭,其低烈度並不多見。同時,辛亥革命以很小的轉型成本推翻帝制,實現共和,使得實施2000多年的秦制被一舉摧毀,可謂秦代之後所僅見。
而辛亥革命的「大業績」同樣不容忽視。它讓清廷和平移交政權,並建立了共和政體。此前,被皇帝一人掌控的政治權力,在民主政體下做出了明確劃分,立法權和行政權相互制衡,國會政治得以初步建立,這都是中國幾千年未有之舉。
辛亥革命是偶然的嗎?廖大偉明顯不同意李澤厚、張鳴、陸建國等人的觀點。在他看來,武昌起義的爆發,「歸根結底是時代變了,社會變了」,這兩者引起整個社會的更大變化,「而且將一切矛盾聚矢於清王朝的專制統治」,這個時候出現革命高潮,「因為時機與條件已經具備」。清政府控制的改革,「總是遲緩於社會需求和民眾心理所期待的節拍」。清政府的改革失敗,「一是遲緩,二是遲了之後還缺乏誠意,一心只想要消弭革命,一心只考慮皇權永固。」用閻錫山的話說,「戊戌立憲,成世帝王。丙午立憲,國破家亡。」在辛亥革命的發生原因上,作者的觀點是:清政府一再失誤,錯失了改革的最好時機。
二、被官家主義籠罩的中國社會
按照亨廷頓在《第三波》中的劃分,第一波民主化長波是1828—1926年,第一波回潮是1922—1942年。中華民國1912年建立,正好處於第一波民主化長波之中。亨廷頓將政治轉型粗略劃分為三種模式:主動轉變(改良),政權取代(決裂),交相改變(決裂式改良)。而辛亥革命,似乎將三種模式融合到了一起。
然而,民主的建立與民主的鞏固是一道重要的分水嶺。不同的國家,由於繼承的政治遺產、文化傳統、社會格局的區別,民主的鞏固也結果不一。辛亥革命建立了亞洲第一個共和國,民主制度得以初步建立。但是,政治家個人的素質,以及政治團體的政治操作,仍有很多可以檢討的地方。
以獨立戰爭時期的美國為例,華盛頓領導的美國軍隊,與英軍進行著艱苦卓絕的戰鬥。《國家的選擇:華盛頓與它的時代》顯示,當時美國各州都打著自己的小算盤,吝於支持美軍,部隊官兵的薪水經常被拖欠,武器裝備、食物、衣物等等嚴重匱乏。在這場戰鬥中,華盛頓一直被軍費不足的問題所困擾,麾下官兵對此多有怨言。戰鬥七年之後,美國最後贏得了獨立戰爭的勝利。此時,有人勸說華盛頓擁兵自立為王。在中國,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以仁義著稱的趙匡胤也不例外。但是,華盛頓義正言辭地拒絕了這一提議。他以自己崇高的威望說服了官兵,解散了部隊,回到家鄉繼續做農場主。其後,又以巨大的道德感召力支持了費城制憲會議。當選首任總統之後,他做滿兩屆即毅然辭職,為此後的美國總統樹立了傑出典範。
正是由於費城會議所制定的憲法,美國建立了聯邦制,實現了橫向的三權分立,縱向的中央與州的權力分割。其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權責分明,而且都很強大。在這樣的制度之下,美國獲得了長期的穩定和發展,進而成為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
然而,中美兩國所繼承的政治遺產和社會現實並不相同。此前,美國一直是英國的殖民地,英國的代議制,以及法律制度都被移植過來。由於北美地廣人稀,英國對美國的統治及社會控制力很弱,美國形成了深厚的地方自治傳統。而中國兩千多年來一直籠罩於官家主義制度之下,官權牢牢鉗制了整個社會,即便是縣以下的基層,仍然被官權的五指山牢牢控制。由於官尊民卑,中國民眾普遍缺乏個人的權利意識。
在這樣的現實面前,從政者和政黨的政治意識、政治操作手法、底線以及政治品格就顯得更為重要。《兩岸新編中國近代史》第二章,楊天宏揭示了孫中山與袁世凱的權力鬥爭。由於雙方都沒有為中國政治制度鑄造出超越性的品質,中國由此陷入了無休止的內鬥。
三、孫中山和袁世凱的歷史局限
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之前,同盟會1911年12月26日在上海哈同花園開會,宋教仁力主內閣制,權力在國會。而孫中山力主總統制,權力在總統。最終,孫中山的意見勝出。然而,按照事先約定,孫中山不久之後就必須交出權力,讓位於袁世凱。3月11日,孫中山頒布了《臨時約法》,將自己就任時實施的總統制改為責任內閣制,國務院獲得了很大權力,而總統的權力受到了很大限制。與此同時,作為立法機構的參議院獲得了廣泛權力,以約束行政權。西方的責任內閣制,除了規定議員對政府的約束力,大多同時也規定總統在必要時可以解散國會。但是,《臨時約法》僅立法機構參議院有「同意權」,而行政機構的總統卻沒有「解散權」,違背了分權制衡的法理。事後,連革命黨人譚人鳳和章太炎都有檢討。
由於參議院立法權過大,而大多數參議員都是「孫黨」,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之後,國會立即著手修改《臨時約法》,兩院各選30人為憲法起草委員,歷時三個月完成《天壇憲草》。《天壇憲草》雖部分修改《臨時約法》,但仍保留國會對於行政首腦任命官員的同意權,繼續實施責任內閣制,袁世凱所提的「約法增修諮詢案」被國會否決。
於是,袁世凱授意各省督軍和民政長官反對。1914年1月10日,袁世凱解散國會。其後,袁世凱、張勳復辟,段祺瑞執政後引發的新舊國會之爭,孫中山發動的護法運動。時人楊蔭杭質問到:「因北方武人破壞法律,於是乎有『護法』,用意至善也。然頻年護法,頻年內亂,人民怨讟,信用喪失於外,而法律破壞如故,則知所謂護法者,實未嘗有絲毫之成績。雖愛護法者,亦不能為護法者諱也。不但此也,廣西人護法,廣東人亦護法。同是護法也,何以一轉瞬間,廣西人與廣東人又互相吞噬,一若有不共戴天之仇?向者與北方不能相容,固曰法律破壞,廣西人與廣東人不能不合力以護之也。試問今之所護,又是何物?」
如果從政治學的角度審視,辛亥建立的共和政體與國會制度有諸多需要檢討的地方:
首先,《臨時約法》出於孫中山主導的同盟會議員一方所定,偏向明顯。按照美國憲政專家布魯斯·阿克曼對美國憲政的研究,制憲必須有廣泛的代表性。以當時的情形而論,各個省應該都有代表參加。其次,制憲完成之後,憲法要獲得合法性和正當性,以及足夠的權威,就必須以相應的程序,通過民眾的確認,比如投票,以獲得合法性。第三,由於國民黨在議會大選中獲得明顯的優勢,作為立法機構的議會與袁世凱主導的行政體系產生了激烈衝突,以致正常的行政決策困難。這種離心式民主導致了民主體制的崩潰。第四,未能規定現役軍人不能擔任行政職務。整個北洋時期,總統和地方行政首腦都有軍人擔當。第五,地方割據嚴重,國家沒有真正實現統一。尤其袁世凱死後,北洋政府缺乏足夠的權力和權威維持最低限度的社會秩序。第六,經濟發展水平過低,不利於民主制度的鞏固。第七,政界人士、知識精英和一般民眾對於民主的期望值過高。他們不明白,民主決不意味著一勞永逸地解決所有問題,國會政治更需要一定的成長期。對此,不僅需要善良的願望,更需要足夠的耐心。
例如,所謂曹錕「賄選」事件出來之後,立即引來了人們對國會政治的非難。對此,楊天宏給予了史實的清理。所謂的曹錕「賄選」,其實情乃是因為議員南下甚多,難以達到法定之數。為吸引議員參加總統選舉和制憲,他給出席者發了500元出席費,其後又發了5000元的支票。然而,這5000元不能完全說是賄賂,據國會統計,「政府積欠民二、民六及民十一歲費旅費等項,每人應得4600餘元」。議員因生活困難,曾多次索餉。曹錕此舉,固然有籠絡議員的嫌疑,但與秘不示人的行賄顯然性質不同。
縱觀各個民主國家,在制度和法律尚不完善的時候,都曾出現賄選現象。紛亂之象,並不比中國稍遜。著名學者秦暉認為,「賄選這個事,其實理論上講是搞不成的,為什麼呢?用經濟學的角度講,它有一個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你送給我一瓶酒我是知道的,但是我投沒投你的票你是不知道的,我完全可以喝你的酒,又不投你的票。你就算有權力查你也查不了那麼多。」
對於民主的理解和實踐,孫中山和袁世凱都有其短。楊天宏認為,「袁缺乏民主意識,手段陳舊,難以將中國引至現代政治指引的方向。但袁的價值在於提供了許多同時代人不能提供的東西。」羅文干曾比較袁世凱生前世後的區別,「較諸袁氏死後之執政者,則袁氏已不可及矣。袁氏之世,法令能行也,國庫裕如也,各省肯解餉不敢截留也,官制官規非毫無定製也,中央之政不必請命于軍閥也,對外尚能統一也,吏治也考績也,仕途不冗濫也,百官不能躐等也,官方尚能整肅也,登庸有考試也。」至於孫中山,中華革命黨重建的時候,要求其他黨內同志向其個人宣誓效忠,並且摁手印,實為不妥。此外,其爭取外援所用的方式和手段,固然可以理解,但也大可商榷。
因為種種現實條件的限制,加上離心式民主制度,最終的崩潰也就不足為奇了。儘管中國人首次民主探索遭遇了挫敗,但卻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毫無疑問,它是一筆豐富的政治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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