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山海經》【19】 雲台山是禮儀文化發祥地(三)
07-02
一、再說「慎終追遠」 1、華夏道統的有遠無終 《周禮•春官》載:「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賈公彥《周禮註疏》、阮元刻《十三經註疏》並載:「周以十一月為正,天統,故以乾為首;殷以十二月為正,地統,故以坤為首;夏以十三月為正,人統,人無為卦首之理,艮漸正月,故以艮為首。」 自此,有了《連山易》、《歸藏易》、《周易》「三易」說法之後,又進一步有了《連山易》以艮卦為首卦,《歸藏易》以坤卦為首卦,《周易》以乾卦為首卦的認識。《漢書•藝文志》載:「人更三聖,世歷三古。」從上古太昊伏羲畫卦算起,易經經歷三次推演。太昊伏羲、女媧、神農一次,是完成易經八卦初創與《連山易》階段;少昊玄囂、帝鴻、先商王亥一次,是完成《歸藏易》階段;文王、周公至春秋孔子作《易傳》一次,是完成《周易》階段。有趣味的是每一次都有先後三人來完成。《禮記•禮運》載:「子曰:我欲觀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徵也,吾得夏時焉。我欲觀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徵也,吾得坤乾焉。坤乾之義,夏時之等,吾以是觀之。」夏殷治平之道,皆本諸易。孔子之杞之宋,得到夏時的《夏小正》與《易經》中的坤乾即《歸藏易》。《繫辭》載:「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冶,蓋取諸乾坤。」這裡不應是「乾坤」,而應該是「坤乾」。凡是談論商代以前文化,要記住這個「坤乾」不可以顛倒成「乾坤」。凡是三代治平之道用夏時與坤乾,實際上就是承襲黃帝一系少昊、帝鴻、重「觀鳥獸之跡與地之宜」的演易道統。 孔子生於春秋時期,我們一定要記住,這是一個道統衰落時期,是道統早已經完全失傳時期,孔子就屢屢有「天將喪斯文」之感嘆,有「鳳鳥不至,河不出圖」之感嘆,有「禮崩樂壞」之感嘆。我們應該對「百家爭鳴」時代的「百家爭鳴」問一個為什麼?為什麼當時學術界、思想界會有諸子百家之多?難道不正是互不服氣、互不認同、爭執不下的思想混亂場景嗎?難道道統可以一家說一個樣子嗎?我們不懷疑孔子敏以求之,旁搜遠紹,「朝聞道夕死可矣」的以傳承道統為己任的高尚精神與求索實踐,但我們應該分辨,在道統失傳之後,在易道的天道文化時期,孔子這個大器所接受到的,不出天道文化內容。孔子之宋所得到的坤乾,不會是真正的《歸藏易》,孔子如果得到的是真正的《歸藏易》,就不會在《易傳》中寫出那種《周易》偽卦序。《易經》為書,從伏羲至孔子約五千年,三次推演,各個不同文化時期對應自身的易道,各有其相對應的不同的首卦的同時,也各有其相對應的不同的尾卦。上古伏羲、女媧、神農山林文化時期,伏羲易即《連山易》,以山南海北即艮南兌北定八卦首尾,以艮卦為首卦,以兌卦為尾卦;黃帝、少昊、帝鴻時代,打破混沌,完備曆法,工商並興,書契、建築、兵器等蓬勃發展,將易道推演至《歸藏易》,以地南天北即坤南乾北定八卦首尾,以坤卦為首卦,以乾卦為尾卦;文王、周公時代之《周易》,注重天命興替,君臣尊卑,以天南地北即乾南坤北定八卦首尾,以乾卦為首卦,以坤卦為尾卦。孔子作《易傳》,傳承周公天命倫理思想,但所載八卦卦序,不是《連山易》、《歸藏易》卦序,也不是《周易》應有的乾卦為首卦、坤卦為尾卦卦序,而是一種對應於一年四季春夏秋冬自然順序的卦序。易經的基本規律是陰陽對待,不可以打破。凡是不符合陰陽對待的易經卦序,都是錯誤卦序。《易傳》卦序開始處就將乾坤並列,並非對待,屬於易經旁支,非易道正統。 知道三易首卦,為易經文化開出了大知識;不知道三易尾卦,造成中華民族伏羲、神農、黃帝一脈華夏文化的有遠無終,造成道統失落與旁流。 2、儒家文化的有終無遠 《論語•述而》載:「子不語怪力亂神。」《論語集注》中的解釋是:「怪異、勇力、悖亂之事,非理之正,固聖人所不語。鬼神,造化之跡,雖非不正,然非窮理之至,有未易明者,故亦不輕以語人也。」孔子一貫主張「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認為,儒家「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等實用為教,不欲言鬼神」。孔子固然也談及「天」、「天命」,但所指或自然義理,或道德層面。對於民眾的鬼神信仰,孔子也僅僅視之為一種教化手段,令「百眾以畏,萬民以服」。所以他認為在祭祀儀式上也應持虔誠恭敬態度。《禮記•檀弓》載:「惟祭祀之禮,主人自盡焉耳,豈知神之所饗。」《中庸》載:「子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郭沫若講:「他(孔子)肯定祭祀是求的祭祀者的心理的滿足,並不是認定被祭祀者的鬼神之真正的存在。」 孔子不信鬼神,使得問題非常嚴重,嚴重到掐斷了商代之前上古華夏文化傳統,成為「慎終追遠」鏈條上一次嚴重的脫鏈現象。孔子生存的年代,殷商文化已基本消亡,他看不到商文化,只看到周文化,孔子曾毫不掩飾地對西周文化大加讚美:「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孔子是一個不談鬼神與靈魂存在的極其理性的人,孔子用他頑固的理性,切斷的是中華民族文化原脈,由此造成了中華民族文化中宗教缺位這一大漏洞。我們今天已經有大量出土文物確鑿證明殷商文化、夏文化基本上是宗教性質的鬼神文化。由神農氏至商代,中國上古鬼神文化的實質是祖先文化,靈魂信仰本來屬於中國文化的基本特徵。人之所以為人,人從哪裡來,會有什麼質量,成龍還是成鳳,中國上古文化試圖把做人的問題、人的質量問題解決在人的出生之前,把人種優劣、智慧高低、人性善惡甚至福祿厚薄,都解決在一個人出生之前,而不是寄託於當一個人出生之後,不是寄託於人已經來到這個世界上之後的道德修養、心性修持或約束。這是中國原生文化中關於靈魂信仰的不同於後世世界上任何其他宗教的獨有特色。西周王朝初期是一個文化裂變階段,商周過渡之際,中華文化產生了易經演易意義上的「天翻地覆」、「乾坤挪移」、「尊卑倒置」巨變,天取代大地的地位,成為至高無上的主宰,商代宗社之中的先祖鬼神靈魂排列儀軌,被周公應用為廟堂朝臣列班儀軌,化人為鬼神,化人世為鬼域。司馬遷說春秋時期「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真正的滅族滅國行為,是在西周實行圈地分封制之時。周朝末期,孔子經過一番對西周文化重構、重釋,形成自己一套一以貫之的思想體系,成為後世時間上延綿達兩千年之久的佔據統治地位的天命主流意識形態。孔子以其個人價值取向,影響了後來整體中華民族兩千年文化走勢。 梁漱溟認為「不以宗教為中心的中國文化端賴孔子而開之」,我們今天把基督教文明和伊斯蘭文明視為宗教文明,認為中華文明不屬於宗教文明。認為西方人創造了宗教,西方人發動宗教戰爭,西方人往往以聖戰之名進行征服。忽略了商王朝的開創者商湯的滅夏戰爭,打的就是宗教性質的道統旗號,夏王朝創立者啟對有易部落的戰爭,打的也是宗教性質的道統旗號,商代以前中國人發動戰爭,全都是以宗教道統的名義。西方現代文化在某一種意義上,是在不斷地喚醒我們對於自己文化的深層記憶。中華文明中從來就不缺乏嚴格的宗教。不信神,置鬼神於不顧,把鬼神、靈魂問題擱置起來,是孔子之後的儒家因孔子聖人一人好惡所造成。孔子推重西周天命文化,以「吾從周」態度延續與完善了周代天命文化。在孔子認為,神明既然不存在於經驗世界之中,就如同對待人死亡後的靈魂一樣,去敘述它就沒有意義。對於未知和超驗的事物,比如鬼神,比如人的靈魂,孔子一概是「敬而遠之」。孔子的極度重視祭祀禮儀,重視對先祖的祭祀儀式,重視「禮」,重視「孝」,生前孝敬父母,死後守孝三年,儒家祭祀祖先的到禮儀為止行為,恰恰有如孔子這個人伸出手,在生命的來處,掐斷新生嬰兒的臍帶一樣,掐斷了華夏文化命脈之源。儒家禮儀,形成中國文化的有終無遠。易經道統的有遠無終,與儒家文化的有終無遠,造成華夏文化有遠有終的一種假象連接。 二、長子帥師弟子輿屍 帝鴻在雲台山中的作為,形成帝鴻對中國文化的三大貢獻:一、帝鴻是華夏禮儀創始人;二、帝鴻是中國孝道文化中的土葬風俗創始人;三、帝鴻是宅居創始人。 《易經•漸》卦講到喪葬陵墓,也講到「其羽可用為儀吉」的禮儀。《易經•師》卦也講到禮儀,講到禮儀中的「凶禮」即兵禮。「六三:師或輿屍,凶。」「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屍,貞凶。」其中「長子帥師,弟子輿屍,貞凶」,講的就是禮儀錯亂。爻辭中的「屍」,就是《山海經》中所講的「屍」。《史記》載:「武王即位,太公望為師,周公旦為輔,召公、畢公之徒左右王,修文王業。九年冬,東觀兵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居中軍。」講武王伐紂,是為文王報仇雪恨,為文王製作一個木質雕像,稱作「木主」,用大車(輿)拉著去到戰場上,這是上古時期發動戰爭的遺存。當然,黃帝以前只有「屍」的叫法,沒有「木主」的叫法。黃帝文化時期,人與人是平等的,人與人之間,任何個人沒有懲戒其他人的權力,也沒有周武王那樣以私人恩怨發動戰爭的權力。凡欲懲戒他人,凡發動戰爭,須是「替先祖行道」,地尊天卑觀念下,不存在「替天行道」。須是用輿載屍,以屍的名份去懲戒禍亂易道的人或部族。戰爭中應該是「長子輿屍,弟子帥師」,即長子要負責大車上拉載的神聖的屍,弟子去衝鋒陷陣,這才符合禮儀。否則,由長子去衝鋒陷陣,由弟子來守護屍,即是禮儀上的錯亂。「師或輿屍,凶」的意思是講,要麼部隊有凶災,要麼大車上所載的屍有凶災。《師》卦之禮,或許也來自大雁遠行中遇敵時的抵抗、防衛舉動。然而,從古至今,幾乎沒有人從禮儀的角度上去解釋過《易經》中的《師》卦!往往是解釋為「戰爭失敗了,大車上載滿了屍體」;往往解釋為「長子負責率領軍隊,仗打敗了,弟子負責收拾犧牲在戰場上的屍體」。在自有儒家以來就如此解經,如此解釋華夏民族的聖經《易經》的傳統下,我們敢不敢相信華夏民族還依然保存在有文化根脈。 《易經》中講禮儀的,還有天澤履卦。「象曰:履,君子以辨上下,安民志。」「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慎終追遠」與孝道有關,與禮儀有關,這遠遠不夠,它需要有「安民志」、「視履考祥」的具體功能。《易傳》載:「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藏之中野,不封不樹。」《禮記•禮運》載:「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未有麻絲,衣其羽皮。後聖有作,然後修火之利,範金合土,以為台榭宮室牖戶,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為醴酪。治其麻絲,以為布帛。以養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神農《連山易》文化時期,人死則為屍式,「不封不樹」。到了黃帝《歸藏易》文化時期,人們走下山林,親近大地厚土,有了生命來自山川,一切歸藏於泥土的理念,始有把先人作為種子播種一樣埋葬的墓穴土葬,以及活著的人們的宅居方法等。「歸藏易」這個名字中的「歸藏」,也是「人死歸葬」的意思,「藏」字又是對中國特有地理風水文化基本要求「藏風聚氣」的高度概括。中華民族數千年來的土葬習俗,是黃帝文化時期的產物,由帝鴻所發明,由帝鴻仿照鴻雁遠行時的有序雁陣,將死去的先人有序而葬,一代一代,或葬為「人」字,或葬為「一」字,以達慎終追遠目的。帝鴻或許還設計有「鴻圖」,作為人們大興土木時的陰宅葬制和陽宅規制。「大展鴻圖」一詞或許由此而來。或許我們後世的《河圖》原不叫《河圖》,而是指帝鴻之「鴻圖」。後人講慎終追遠,先人已逝,相隔數代、數十代甚至相隔千百代,怎麼樣慎終追遠?怎麼樣與遙遠的先祖先聖保持一致?只有帝鴻所創製的把逝者的屍骨仿照鴻雁飛行時的秩序安葬為墳丘,把先祖的屍骨作為會重新發芽的種子的「仁」,祭之以禮,奉獻以義,才是具體、真實而有效的慎終追遠法式與「視履考祥」保障。我們講不要把黃帝文化僅僅做成一種不可實證的精神寄託,它應該有具體內容。什麼是黃帝文化,少昊玄囂、帝鴻、帝均、重這一批華夏民族文化創造者所創造的具體文化內容,就是黃帝文化。黃帝文化存在於世代相傳的民俗風俗之中。帝鴻當年是將鴻雁生存秩序用於墓葬方法,不是用於活著的人群,不是用於人間社會秩序。帝鴻把禮儀用於墓葬方法保障慎終追遠,後世周公、孔子把禮儀用於社會治理,保障的是君王統治秩序。慎終追遠講的是後人要與先祖先聖保持一致,不是講活著的人要與在位的君王保持一致。後世儒家的人倫禮儀的基本特徵是橫向式聯繫,是在活人與活人之間建立聯繫。要與先祖之間做到慎終追遠,這種儒家橫向式禮儀是做不到的。 當雁陣在天空排成人字,那是大雁朝向目的地遠行時的有利組合;當雁陣在天空排成一字,那是大雁需要更換頭雁時的組合。或許就是寫在天空的那一個人字,給了帝鴻某一種深層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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