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愛國主義者就是那啥
首先,我們假定這裡所謂的「愛國主義」之「國」是指作為政治實體的國家。作為文化共同體的國(祖國)和作為別的什麼體的國,不在我們的討論範圍之內。
愛國主義者分兩種,一是極端的愛國主義者,二是所謂溫和理性的愛國主義者。
先說一。極端的愛國主義者,一切以本國的國家利益為出發點和最終目的,為了實現本國國家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擇手段,以至於無視別國利益。這樣的愛國主義者若有機會將自身觀念實際化,那麼毫無疑問會game over。這就跟現實生活中的人際相處一樣,一個極端的自利主義者,一個為了我能活著或我能活得更好,根本不在乎你們能不能活的人,是不可能為他人所容的。所以,這樣的愛國主義是自取滅忙——即使他暫時沒有滅亡。
或曰,如果這個利己主義者強大到能消滅一切其他人呢?那麼,這種情況下,所謂「自利主義者」也就沒有意義了——因為沒有了「他」,當然也就沒有了「自」。同理,世上若只存有一個國家,那也談不上什麼愛國主義。
其二,溫和理性的愛國主義者,主張所有國家之間的平等尊重、互利互惠,而不將本國利益置於至高無上的地位。聽上去不錯,但可惜,一個愛國主義者若真能一視同仁地對待一切國家,那麼,他在客觀實際上便已不再是什麼愛國主義者,而是世界主義者了——不管他本人主觀上多麼堅持自己的愛國主義。因為,愛國主義之愛就是一種對於本國的「偏愛」,而不是「平等之愛」。
由此可見,若一個人是愛國主義者,他所愛的是作為政治實體的國家,那麼,他不是在實踐上走向自我毀滅,就是在理論上走向自我解體。
所以,一個人可以愛國——也就是愛國家,愛現行政權,這是他的個人自由——正如他愛青菜或蘿蔔一樣。但是,他沒有權利鄙視不愛國的人,更沒有權利強行要求他人愛國——正如他沒有權利鄙視不吃青菜的人,更沒有權利強行要求他人吃青菜一樣。因為如果他真的那麼做,他就不是一個愛國者,而是一個愛國主義者。而愛國主義者就是傻逼,上面已證。
或謂晚近西方大哲哈貝馬斯等人也宣揚「憲法愛國主義」,如何可一概打死?
「憲法愛國主義」的核心是對於某國憲法所體現的政治價值的認同、熱愛。這裡隱含一個三段論推論:
a.我熱愛價值A
b.作為B國立國核心的憲法體現價值A
c.我熱愛B國
這與「因為我生在長在C國,所以我熱愛C國」,是完全不同的邏輯。
「憲法愛國主義」與其說愛的是「國」(B國),不如說愛的是B國憲法所體現的「價值」(價值A)。它不過是穿了件「愛國主義」的馬甲而已。
所以,不能拿哈貝馬斯來論證自己的不傻逼。哈貝馬斯不是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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