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多利亞時代盜墓有多危險?

Sarah"s Ritt Durch … 來自利維坦 06:25

利維坦按:想想也很感慨,當年解剖學的發展和盜墓之間還有一段「佳話」——屍體少,又要搞科研,咋辦?只能用非法手段獲得了。於是乎,盜墓,準確地說是專門盜取棺材中剛下葬的屍體,成了一項熱門職業。對於想入土為安的人來說,當然還有更狠的手段在等著盜墓者。


文/Lucy Tiven

譯/禮物

校對/石煒

原文/www.atlasobscura.com/articles/coffin-torpedos

本文基於創作共用協議(BY-NC),由禮物在利維坦發布

擁有專利的棺材魚雷,保證你的墳墓安全無虞!

1881年1月17日的晚上,一個叫「阿鏟」(Dipper)的盜屍嫌犯在俄亥俄公墓的芒特弗農被炸死了。根據《斯塔克民主黨報》(Stark County Democrat,譯註:斯塔克縣位於俄亥俄州東北部)的說法,這起未遂的盜墓案是三人行動。爆炸把第二個賊的腿弄斷了,而據說負責放風的第三個賊不僅毫髮無傷,還把他那個受傷的朋友搬到了雪橇上。

19世紀的美國,要讓屍體好好在墳墓里待著可不太容易。南北戰爭之後醫學院校數量激增,解剖學的研究和解剖活動的進行也隨之迅速發展。教授們亟需屍體給年輕的醫生「練手」,可是能夠合法獲得的屍體實在太少了,只有少量被處決的死刑犯和自願捐贈遺體的人。於是他們轉而尋求那些自由職業的掘墓盜屍者的幫助,派他們去挖屍體。19世紀後期,非法屍體交易異常繁榮,而且盜屍的新聞也充斥著當地小報,歷史學家邁克爾·薩波(Michael Sappol)博士在作品《死屍的買賣》(A Traffic of Dead Bodies)中有詳細記載。

馬薩諸塞州官方在一項1883年圖克斯伯里(Tewksbury)救濟院的調查中證實了盜屍一事的存在。

1878年至少有12起屍體被竊的醜聞被曝光出來,其中包括俄亥俄州議員約翰·斯科特·哈里森(John Scott Harrison),美國第九任總統威廉·亨利·哈里森(William Henry Harrison)的兒子(哈里森之子的屍體最後在辛辛那提大學裡找到了,最終得以歸葬家族墓園)。

如何利用大眾對於這起事件的情緒呢?發明家出場了。而他們的解決方案是:炸藥。

俄亥俄州府哥倫布的藝術家菲利普·K·克洛弗(Philip. K Clover)就在1878年發明了早期的棺材魚雷。克洛弗發明的這個裝置是裝在棺材蓋裡面,像一把小型獵槍,用來「防止未經許可的偷盜屍體行為」,也就是他發明這個的目的。如果有人想把這個已經埋好了的屍體搬走的話,棺材蓋一被打開,棺材魚雷就會發射鉛彈引發致命的爆炸。

菲利普·K·克洛弗獲得的美國專利證書,編號208672

還有一個俄亥俄州人,瑟克爾維爾(Circleville)的前遺囑認證法官托馬斯·N·豪威爾(Thomas N. Howell)在1881年的12月20日也取得了自己發明的棺材魚雷的專利。跟克洛弗的魚雷不同,他的發明埋在棺木上方,並與棺材相連。這很像一個地雷,只要盜墓賊進入布線區域就會引爆。

托馬斯·N·豪威爾獲得的美國專利證書,編號217379

「甜睡的天使,不要害怕有任何盜墓者擾你清凈,你的棺木上躺著一顆魚雷,可以把任何想把你搬去溶液桶里的人都炸成肉醬,」這是當時一則豪威爾魚雷的廣告詞。

「那是一個人們會把相當一部分積蓄用到葬禮上的時代,並由此發展出了一整個殯葬業,」薩波博士接著說,「對於很多有工作的人來說,只要你存下來錢,那就很可能是為了你自己還有家人所準備下的喪葬費用。大家都覺得擁有一個『體面的葬禮』實在是太重要了。」

棺材魚雷和墓穴的消息都刊載在專利目錄還有報紙上。

一個特別八卦的雜誌《托皮卡州立雜誌》(Topeka State Journal,托皮卡是美國堪薩斯州首府)在1899年報道說,已經過世的W·C·惠特尼夫人(譯註:其丈夫William Collins Whitney是美國政治領袖和金融家,是著名的惠特尼家族後裔)的墓室「布滿了強力的棺材魚雷」,還時刻有守衛嚴密看管著。這個報道還舉了鍍金時代(譯註:gilded-age,大致是指美國南北戰爭到進步時代之間,即1870年代到1900年代,源自馬克·吐溫的小說,用來諷刺當時戰後充滿貪婪和腐敗的政府)的商業大亨A·T·斯圖爾特(A.T. Stewart)的例子,1878年他的屍體被人偷出墓室以勒索贖金。「棺木魚雷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了,」雜誌這麼說道,「全村兒都在聊這個呢。」

儘管所有的小報都在大肆渲染這種墓地炮兵,但並不意味著棺木魚雷就已經廣泛製造應用或者在商業上取得了成功。

「大多數情況下,這些裝置都很少能有用武之地,」人類學家凱特·梅爾斯·埃默里(Kate Meyers Emery)說,「這絕對是那些怪咖發明來賺死人錢的,大家都太怕盜屍賊了。事實上,多數時候你只需要有人能在你的墓地守上幾天或者數周,只要確保屍體有時間開始腐爛,屍體也就自然喪失用處了。」

博士研究生梅根·斯普林蓋特(Megan Springate)撰寫了著作《19世紀美國棺材裡的硬體設施》(Coffin Hardwarein Nineteenth-century America),同樣談及不相信棺木魚雷會收入專利目錄。據斯普林蓋特所說,這些新聞剪報談到的可能是布置在墓穴周圍「一般的炸藥」,而不是為了喪葬業而特意發明的。

「美國喪葬行業的其他做法也能防盜屍,包括臨時把遺體存放在密封運輸箱里,在棺木的蓋子上加裝隱藏的鎖扣機關,還有用鑄鐵棺木的,」她補充道,「這些都能找到考古學證據作為證明。」

並非所有防盜墓賊的設施都靠槍支彈藥。圖為1895年克雷格爾棺木公司(Kregel Casket Company)的產品目錄頁(收藏在美國的The Strong國家玩樂博物館內的「布萊恩·薩頓-史密斯圖書館和玩樂檔案館」,Brian Sutton-Smith Library and Archives of Play)

20世紀早期,圍繞盜屍者和屍體交易的爭議已經漸漸沉寂,當然也並不是因為墓室里有更厲害的「魚雷幽靈」大量出現。而是到了1913年,美國大多數州的解剖法案已經讓醫學院校可以合法取得窮人的遺體,遏制住了買賣屍體的黑市交易。同時,不斷發展的冷藏技術也使得遺體可以得到更好的儲存,進而提供給醫學研究機構,因此過去為了保障遺體安全而額外在亡者身上花的錢也日漸減少了。加上微生物學在手術上的應用發展以及早期X光療法都使解剖學從醫學創新的前沿逐漸邊緣化。醫學院校還是會教解剖學,但是主要作為一門介紹性的課程出現,而不像過去那樣是醫學課程的重中之重。

儘管很少有關於棺木魚雷實際應用的考古證據出現,但這些發明還是為我們了解19世紀社會那些充滿了驚奇、恐怖和不安的解剖實驗開啟了一個獨特的視野。

「那是一個失落的世界,其中一部分失落的就是關於死亡的政治,包括一個體面死亡對於人們的重要性以及死亡的敘述對於他們的重要意義,」薩波博士說道,這個行業不僅因為製造「棺木和陵寢」而興起,也包括喪服、裝飾品、靈車、墓碑、遺像拍攝等一系列的服務,使得整個後內戰時期都充滿了腐朽而又不朽的意味。

「還有那時候那種好搗鼓小發明的文化,大家經常會為了一些看起來有用或者基本沒什麼用的目的而造一些傻傻的東西,」薩波博士又說道。

《科學美國人》(Scientific American)在談一個棺木魚雷的專利時有點說大話:「因為對墓穴的褻瀆事件越來越多,發明家已經無法忍受先前那些失敗的發明了,他們的才華被煽動起來了。」這則消息在19世紀70年代晚期到80年代早期多次在各種不同的當地出版物上再次出現。

有些棺木魚雷的客戶還有發明人自己都注意到了這個東西可能有點不切實際。1890年有一期《匹茲堡快訊》(Pittsburg Dispatch)就專門以「腦內喋喋不休的想法」為題寫過這樣一篇文章,摘要里就提到了墓室炸藥,文章從「發明」這件更大的文化事件的角度來談這些東西,說這都是些外人完全搞不懂的、構思拙劣的副產品。

1890年的專欄文章就已經開始調侃這些過度熱心的發明家了

「新奇和獨創都有一個額外的特點存在,」薩波博士說,「人們的腦子裡都有一些自己的工具,會用來造點東西。有時候可以做出卓越的發明創造來賺錢,有時候又只會做出一些蠢蠢的東西。」

偶爾,還會造出些箴言妙語。

1882年一家蒙大拿州的報紙就在笑話欄里講了一個關於「一個得了專利的俄亥俄州墓室魚雷」爆炸的笑話。說這個東西被裝在一頭騾子身上測試,就在爆炸的那一刻,騾子只是抬了下一隻蹄子,然後就繼續吃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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