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有學者稱民國最初十年是錯失的「白銀十年」?

核心提示:更重要的是,即使那十年有種種未盡如人意處,但與接下來不堪回首的亂局相比,仍可謂是「白銀時代」。

本文摘自:人民網,作者:高全喜,原題:《百年之後再回首:民初十年是錯失的「白銀時代」》

100年前的1916年,放在中國大歷史的視角下來看,我認為有雙重含義:

一方面,我們所熟知的近現代史敘事,基本上以辛亥革命、民國肇始(1911~1912年)為分界點,自此中國由傳統社會演進為現代社會,由君主帝制轉變為共和民國,之後再逆轉到「黨國」。1916年,只是這一重大轉折在時間上的自然延續。

另一方面,與武昌首義、一呼天下應的「革命建國」功業不盡相同,以1916年為中點的「民初十年」,可稱為「制憲建國」的十年。這十年間,民國建立起來了,北京的中央政府合法地位得到國際承認,正常的國家建設步驟陸續展開,尤著力於實施憲政的嘗試。

百年之後再回首,我們會發現,今天不少人熱衷的所謂「民國范」,實際上多出現在北洋政府時期的「民國」,雖然這股熱潮難免有過於誇大和理想化之嫌。更重要的是,即使那十年有種種未盡如人意處,但與接下來不堪回首的亂局相比,仍可謂是「白銀時代」。

為何問題多多的民初十年,卻堪稱「白銀時代」呢?這值得我們進一步思索和探討。

革命建國並非全部

「革命建國史」,是長期以來通行的官方(無論國民黨還是共產黨執政)主流話語體系,它對中國近現代歷史的解釋,自然有其合理性。但我認為,它只表達了一個層面的事實及其意義,只強調單一的邏輯,並不能涵蓋全部,它遮蔽了另一個同樣重要的層面,即「制憲建國史」。

國共兩黨無疑是「革命建國史」舞台上的主角,它們都強調革命黨人用暴力手段改變舊制度,建立一個新中國。但「制憲建國史」是通過法治建設一個立憲國家,它既吸收了革命的成果,又抑制了革命過程中難以避免的暴力傾向,或否定一切的過火做法,因為一個正常的國家不可能永遠處在「不斷革命」的過程之中。我想這是一種更全面的「復調邏輯」。

革命的最終目標是什麼?還是要建設。對一個現代國家來說,社會建設、經濟建設、民生建設等都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制度建設、司法建設,這是各項建設的基礎。「革命建國」有意無意地把這一塊不可或缺的內容給遮蔽、淹沒甚至迴避了,產生了很大的誤區。我們要校正這個常見於教科書的片面認識的局限性。

當然也有人質疑這一看法,批評我「否定革命」。其實我不是否定革命,不是說清末以來的革命沒有任何正當性和道義性,但我相信僅僅有革命是不夠的。「革命建國史」未能把當年真實客觀的中國社會變化完整地展示出來,忽視了很多更有意思的內容。

我還想重點指出,辛亥革命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翻天覆地的大革命,它是一次相對和平的轉型,「制憲建國」的思想和實踐,在其中還是起到一定作用的——從法律上說,辛亥革命、民國肇始的最主要標誌,是1912年春天相繼頒布的兩份憲法性文件,即《清帝遜位詔書》(2月12日)和《中華民國臨時約法》(3月11日)。

我們研究百年前中國真實的「建國史」,首先要把這一層關係說清楚:「革命建國」與「制憲建國」兩者之間是相輔相成的,既充滿張力又彼此合作。

我們注意到,任何一個現代社會、現代國家,都面臨「革命與制憲」的雙重主題。在西方,英、美兩國對二者之間關係的處理比較好。這兩個國家歷史上都發生過革命,英國是「光榮革命」(1688~1689年),美國是獨立戰爭(1775~1783年),同時它們也都建設性地實現制憲了。在歐洲大陸國家中,有代表性的法、俄兩國對此處理得就不夠好,革命與制憲發生了嚴重對立,最後導致政治和社會動蕩。

先破後立高開低走

回頭再看中國,在民國初年其實開局不錯,制憲顯露端倪,甚至可以說邁出了很大的一步。儘管武昌首義引發了局部的戰火和衝突,相對於整個中國這麼巨大的體量,從帝制到民國的轉型代價不算太高了。過去我們提到辛亥革命的意義,大家都比較認同,但往往過於強調革命本身的作用,而嚴格來說,「辛亥革命」並不能完全概括這一「三千年未見之變局」的全部,反倒是「民國肇始」更全面。因為正是後者合法承繼了傳統王朝最有價值的遺產,包括疆域、主權、人民,中國因此沒有發生崩盤,大體上維持了連續性。

試想想,如果只是按照孫中山等革命黨人極力宣揚的「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等反滿種族革命主張,中國的主體面貌,就不可能是今天的模樣了,大概只會留下通常說的「內地十八省」,只會成為一個單純的漢民族國家。

現在看來,當時若能在國家法統與統治權力大致和平移交的基礎上,按「制憲建國」的正常軌道發展,「憲法進場,革命退場」,把《臨時約法》升級為正式《憲法》,真正確立憲法權威,結果會更好。具體來說,制憲過程有利於穩固中央政府權力,處理好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建立和完善財政稅收體系,合理調整軍隊與國家的關係,進而放手發展市場經濟,促進國力上升。這樣就能在當時相對寬鬆的國際大環境下尋找較有利的生存發展空間,渡過民國立國初期的難關。

1916年前後,因一戰爆發,歐洲列強無暇東顧,中國又參戰並終於成為戰勝國之一,能挺過那幾年,時局會變得對我們更有利。在內政穩健的前提下,即使外界有些風風雨雨,也會扛得住,前景是不錯的。平心而論,在百年前這場國家體制「破與立」的大轉變之中,「破」得分不錯,「立」的過程雖緩慢曲折,但仍有所進展。正是從這個層面上,我才將民初十年定義為「白銀時代」——當然,我並不覺得中國近現代史上,有過什麼真正的「黃金時代」。

可惜的是,此後中國社會一步步陷入分裂混亂,引發了「國民革命」(國民黨說法,共產黨稱為「大革命」),付出更多流血和內耗的代價。既然內政不佳,遇到20世紀二三十年代日益惡化的國際環境,那隻能是內憂外患、千瘡百孔了。這筆「制憲建國」中途夭折的欠賬,百年之後仍未能還清。

因此,我們有必要了解,民初十年或曰「北洋十年」的「制憲建國」嘗試,到底做了些什麼,哪些沒做到、沒做好?這段特殊的時期,在中國近現代社會大轉型中,起過什麼作用?又有哪些教訓?

「宋案」迷蹤醉翁之意

導致民初十年「制憲建國」進程遭遇重大挫折的,無疑就是1913年3月20日突發的宋教仁遇刺案。

宋案的曲折案情無須贅述,到底誰是幕後元兇,至今都說不清楚。一位重量級政治家的遇害,對剛剛起步的民國,固然是很大的損失,但任何國家在任何時候都有可能發生這類不幸事件,它本身不是最致命的。如何看待和處置這起遇刺案,是依照司法程序解決,還是藉此重啟革命?這才是問題的核心。

首先看看宋案發生前的政壇氣候。當時最重要的議題,是制定和頒布一部完整的《中華民國憲法》。《清帝遜位詔書》和《臨時約法》只是憲法性文件,還不是正式的憲法。這沒什麼大問題,世界上幾乎所有的現代國家,都不是立國伊始就馬上會擁有一部完善的憲法。但在制憲實踐過程中,出現了兩個有爭議的地方:一是憲法是否應該由國會來制定?二是究竟實行總統負責制還是內閣負責制?

辛亥革命後不久,南京臨時政府就有人提出,要成立一個專門的「制憲委員會」,待憲法制定頒布時,該委員會解散,再行選舉國會議員,這會避免國會制憲可能存在的角色重疊和利益衝突。可當時百廢待興,千頭萬緒,此建議未能落實。而國會制憲的事實,為良莠不齊的國會議員日後的蠅營狗苟埋下了伏筆。至於民國臨時大總統一職由孫中山「讓」給袁世凱後,總統的實際權力到底是多大,南北兩派意見是相左的。但話說回來,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不能僅憑這兩點就斷言,後來的種種惡果乃是必然。

再進一步說,隨著孫退袁進,軍政實力明顯佔優的袁世凱略施小計,實現了其定都北京的意圖,各方政治力量接受這一現實,大家也都有共同的意願,期望開始建設一個新的國家。

當時,由宋教仁領銜的國民黨完成合併重組,生氣勃勃,其有效的組織路線及民主競選等主張深得人心,已逐漸從革命黨向執政黨轉型,且在國會選舉中大獲全勝。年輕的宋教仁成為國民黨新黨魁之際,孫中山在黨內的實際政治影響力慢慢淡化,更多是作為一個有卓越歷史貢獻的革命家「符號」,以「全國鐵路督辦」的身份周遊各地,過起半退休養老的生活。

武昌首義後轉向支持革命的立憲派,此時或轉向議會參政,繼續其政治追求,或以士紳身份,投身商貿、教育等正常社會的建設之中,作為主流精英,他們獲得廣泛支持。前清王族則基本退出政壇,他們本來力量就很弱,樂得享受民國政府提供的優待,在政治上很快煙消雲滅了。唯一保留強大軍事實力又擁有豐富行政經驗的北洋系,要解決的是如何提高國家能力,實現軍隊國家化等問題。只要其集團自身利益不會受到重大損害,又能夠獲得合法性和道義性,他們自然也樂見其成。

總而言之,1913年是民國真正意義上的開局之年,整個中國政治和社會基本上開始按部就班發展——革命黨轉向議會黨,不再搞暗殺暴動等激烈行動;各派參與的政黨政治起步;袁世凱如願當其大總統,志得意滿,名利雙收;有望取代《臨時約法》的《天壇憲法草案》,也在緊鑼密鼓地著手制定中。

孫袁對決贏家何在

但是,宋教仁遇刺案的發生及涉事各方對此的若干不當處置,迫使中國有史以來第一次「制憲建國」的嘗試中途夭折。

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黨人集團,指責袁世凱為宋案幕後真兇,因而發動「二次革命」,但旋即失敗。於是孫重整旗鼓,成立中華革命黨,強調樹立個人權威,為此不惜與持異議的黃興之類黨內大佬分道揚鑣。以前,同盟會、光復會等革命黨人的「革命對象」,是千夫所指的滿清政府;現在,中華革命黨公開對抗的,是民國政府(北洋政府),其「革命」性質與辛亥革命可謂不同。

更何況,本來已轉向議會黨的國民黨,被改造成領袖個人獨裁、帶有極權色彩的政治組織,其對手則是自己曾經積极參与建設的民國新政權。限於自身實力,孫中山不得不尋求外國支持,先是期望與日本合作,短暫地得到過日方一些經濟和軍事支持,最終從組織上、軍事上、意識形態上,幾乎全方位依靠俄國,為此後走向「黨國」定下基調。

由此可見,革命黨人對宋案的激烈反應,開了一個很不好的頭,本來可以用行政和法律手段解決的問題和衝突,變成要用「槍杆子」來解決,誰有槍誰就有理,國內政治形成了越來越嚴重的路徑依賴。此後,各地擁兵自重的軍閥層出不窮,軍閥的混戰,使得中國社會從得來不易的和平狀態,再一次走向非和平狀態。

我個人認為,即使袁世凱確實是指使刺殺宋教仁的元兇,孫中山及其領導的激進國民黨人,仍然要為借宋案做號召掀起風浪,最終徹底改變民國初年的國家正常建設進程,負上一定的責任。

我們不妨再來分析一下,袁世凱在宋案發生後心態的微妙變化。

袁世凱也說不上是一位好的政治家,面對圍繞宋案的抗議聲浪及反對派行動,他採取懷疑並強力打壓的做法,又否決了對總統權力有一定限制的《天壇憲法草案》,另外授意搞出一套「袁式憲法」,這成為其1916年復辟帝制的主要誘因。

具體來說,因宋案而掀起的新一輪不同性質的革命風潮爆發,地方軍閥自立苗頭的暴露,顯然動搖了袁世凱曾經有過的對民國和平建設的認識。本來,從辛亥革命時的南北和談,到政黨政治下的國會競選,只要「制憲建國」這條路走得通,能給他及其北洋集團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和榮譽,他是樂意認同的。

但他發現眼前的動蕩現實,還不如過去的舊秩序,對民國的「共和」前景,自然信心漸失。他骨子裡仍是個專制時代過來的老派人物和政治強人,弄不懂那些新名詞、新理論,非常時期要牢牢掌握政權,只能運用他固有的政治經驗,採取他熟悉的舊方式。有人說他搞復辟,是被一心盼望將來「繼位」的大兒子袁克定騙了,這只是經不起推敲的表面說法。

總之,經過這一番折騰,袁世凱恐怕已認定,最有效的國家治理方式,只有回到帝制。自己與其做什麼終身總統,還不如直接登基稱帝呢。

我認為,這可能才是他在那個歷史關口的真實心態。

在1916年的中國,君主立憲是不是一個真命題?復辟帝制是不是一個真命題?我認為它們都不是,那只是醉心君憲的楊度等人為袁世凱炮製出來的一個偽命題。

在當時的中國,落實民國憲法,即制憲與行憲,促進社會發展,才是時代的真命題,君主立憲那一頁已經翻過去了。如果說在晚清新政籌備立憲的某些階段,不排除有過實現君憲的可能性,此時此刻,它早就有違歷史潮流了。

同樣,那時候的「革命」,也不是辛亥年間的革命了,「革命」也成為一個偽命題。革命的使命本來完成了,不幸的是它又被喚醒,所開啟的是另一個可怕的故事,我們本來不希望它發生。

中國的學術界尤其是歷史學界往往認為,民初十年是辛亥革命的延續,但兩者不能混為一談。如果我們對此看不清楚,就很容易漠視那一段時間裡,轉型中的中國真正的歷史任務何在。

違約復辟亂臣賊子

1915年8月,以楊度為首的「籌安會六君子」(另五人為孫毓筠、李燮和、胡瑛、劉師培及嚴復)聯名勸進,支持袁世凱稱帝。同時內有交通系首腦梁士詒奔走呼應,外有美日兩國憲法學家古德諾、有賀長雄等積極贊助。

問題是,楊度向袁世凱進呈《君憲救國論》時,他到底是真誠的幼稚,還是老謀深算的附和?難道他不明白,若實行君主立憲,袁世凱這樣的政治強人,絕不會當「虛君」?既然袁不可能是「虛君」,所謂君憲的「憲」意義何在?憲制對「實君」又何來約束?任何制度的存廢,都不能脫離實際的政治環境,清末的光緒、宣統二帝手中無權,或許還可以行君主立憲。有人會拿明治維新來跟袁世凱恢復帝製作對比,但日本天皇曆來只是一個符號,不掌實權,而英國17世紀末的「光榮革命」,則是國外請回來的國王,也不是「實君」。

早在190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楊度就在日本東京發表文章《金鐵主義說》,稱「所謂金者,黃金也,即金錢,即經濟,欲以此來求得人民的生活富裕;鐵者,即黑鐵,即鐵炮,即軍事,欲以此來求得國家的力量強大」,也就是要通過君主立憲,實現國家強大的目標。

不過,有一個學理問題需要辨析:國家的強大,也分對內和對外。「金鐵主義」追求的強國,是在國際層面上對付列強,君憲的「憲」是針對內政的,楊度似乎沒有真正搞明白,這兩者之間互相是存在張力的。一國政府對外部世界「強大」,與對治下的人民「強大」,意義怎麼可能一樣?英美政制的特點之一,就是對外強而對內弱。但楊度顯然沒看到這一點。

我認為楊度不是純粹的理論家、思想家,他內心追求的境界,是當所謂「帝王師」,有投機事功的考慮。要而言之,第一,他很難為復辟帝制提供一套強有力的理論背書;第二,他在某種程度上誤導了袁世凱;第三,他本身可能也是真糊塗,不知大勢所趨,對新時代新潮流的認識,甚至還比不上他已年過八旬的老師王闓運(1833~1916,晚清著名學者,早年入曾國藩幕府,辛亥革命後任清史館館長),後者曾力勸他不要鼓動復辟帝制。

從另一方面看,1912年2月頒布的《清帝遜位詔書》中,有一條我稱為「袁世凱條款」,即清廷向袁世凱所代表的南北各派和平移交權力的前提,是他必須確立共和政體。袁世凱一旦復辟,就違背了當初的約定,成了名副其實的「亂臣賊子」。因此,復辟帝制雖然場面上熱熱鬧鬧,卻是袁世凱自己否定自己,開了倒車,幾乎必然失敗。儘管他「登基」伊始即大肆分封侯王,可這都不值錢了,稍後眼見大事不妙才急踩剎車,無奈悔之晚矣。

選邊站隊自有因由

民初以共和取代君主這一步,也許走得不夠完美,卻不能回頭,一旦回頭,只能是一場鬧劇。不光中國,世界史上類似的例子也太多了。正像馬克思引用過的黑格爾名言所云:一切偉大的世界歷史事變和人物,常常第一次是作為悲劇出現的,而第二次的出現則是一場喜劇或鬧劇。

乍看之下,是梁啟超《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一紙雄文,加上其門生蔡鍔戲劇性地潛返雲南,發動起義,摧毀了袁世凱的八十三天皇帝夢。其實並非他們師徒二人真有如此巨大的能量,全在於時勢民心,都不在袁世凱這一邊了。

再看「籌安會六君子」中,除楊度、嚴復外,孫毓筠等四人是出身同盟會的前革命黨人。這讓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經過晚清立憲蹉跎和民國共和制憲之後,還是有一批公認為中西學問都很宏富的讀書人,甚至是曾抱激進革命主張者,仍要搞復辟帝制那一套呢?

梁啟超和楊度一樣,都曾是君主立憲制的熱情支持者,梁也有過與楊度「金鐵主義」相似的國家主義思想。但在1916年袁世凱復辟帝制的緊要關頭,兩人的行止有天壤之別:梁啟超顯然比楊度更清醒,他認為君憲再也行不通了,堅決表示反對。民初十年,梁啟超也曾積極參政議政,其推進新民、憲政、法治國家的目標,是非常自主而明確一貫的。楊度則過分依附當局者,所謂「曠世逸才」(袁世凱讚譽語)不得不受困於強權,以至最後敗得很慘。論政治格調,他遠比與時俱進的梁啟超遜色。

「六君子」中,嚴復資歷最老、名聲最大,但實際只居於相對次要地位。以他早年留學英國,對英美憲政體制的深刻認識,按說不該相信袁世凱真的能行君憲,但居然也附議楊度,有點不可思議。可能是他花甲之年,人生悲觀,又抽上大煙,有點犯糊塗了。至於梁士詒等人,是典型的政客,沒什麼政治上的操守,誰能維護交通系的利益就支持誰,管你袁世凱是做大總統還是做皇帝,反正錢袋子(財政)歸交通系管就行了。

說到兩位「外國友人」古德諾和有賀長雄,我相信他們支持袁世凱復辟,不過是相互利用罷了。像古德諾,說白了,就是袁世凱給他一筆大錢請來中國旅遊,順便寫篇「政治軟文」。他論證道,君主制對中國這個有著悠久傳統的大國,可能體制上更適宜一些。從比較憲法學來看,他也不完全是胡說,有一定的抽象理據,比如英國「光榮革命」後實行的君憲制,就比克倫威爾專權下的共和制效果要好。有賀長雄在辛亥革命後寫過《革命時期治權之本末》一文,為清廷將政權轉移到袁世凱手中作了辯護,他一向是站在袁這邊說話的,儘管一般中國人印象中,他的名氣遠不如古德諾來得大。

花開兩朵南北爭雄

前面說過,1916年搞君主立憲不合時宜,那搞革命就合時宜了嗎?我認為君憲不過是紙老虎,一打就倒,革命可能是下山虎,是真老虎。作為後來人,我們現在知道持續不斷的暴力革命後果有多嚴重,但民初堅持革命的當事人,卻看不到這一點。

辛亥革命既已完成歷史使命,制定了憲法,還革什麼命?袁世凱復辟不打自倒,革命還有必要性嗎?新一輪「革命」的源頭、動力與運行機制,以及它依靠的力量、組織、觀念從哪裡來?這些都是必須追問的。

袁世凱復辟不成,身敗名裂之後,接下來的中國現代歷史,呈現平行發展,「花開兩朵,各表一枝」。

一個故事,是以北洋軍閥三大係為中心。無論皖系、直系、奉系,確實都是一幫軍閥,他們「通電打仗」——不是什麼真刀真槍的打——所爭奪的,乃名義上合法的北洋政府的實際控制權。他們固然不是好的政治家,但至少有一點值得肯定:不管各派系如何分分合合,誰來掌權,他們首要的政治任務都在制憲,都遵從和延續著民國「制憲建國」的路線,起碼是想法消除紛爭,確立最基本的憲法構架。

這些當政的軍人手裡有槍,好在沒有過分粗魯野蠻的做法,大不了搞搞賄選,至少說明還在「選」。而且屢敗屢試,堅持相對完備的操作程序,儘可能促成國會召開,達至法定製憲人數,制憲議員們也能保持獨立人格和法定權利。別忘了,他們在這邊制憲,那邊還有南方革命黨在「扯後腿」呢!想想後來國民黨「黨國」時期,「軍政、訓政」,動不動大開殺戒,從肉體上清除異己,那簡直糟糕得多了。

1916年袁世凱復辟失敗後,到1923年10月10日,靠賄選登上總統寶座的直系首領曹錕,主持公布了「曹錕憲法」(又稱「雙十憲法」)。從憲法文本上說,「曹錕憲法」是相當不錯的,制憲程序也可稱合法。可最大的遺憾是,時局日趨紛亂,此時的「憲法」不再具備實施的可能性了,它只好成為一紙具文。

辛亥革命推翻清朝舊體制時,無論革命黨還是立憲派,基本上遵循的是西方英美兩國的經驗,「制憲建國」路線相對溫和。而孫中山推動的國民革命,是真正意義上的「大革命」。

到1926年左右,由於北洋系政府一直無法確立憲法,缺乏有效的國家管理機制,尤其沒有建立起統一指揮的國家軍隊——這是必然的,因晚清成型的北洋新軍,本身就有私家軍隊性質——也找不到新的組織動員機制,結果就被組織更有力、動員更廣泛的南方革命派打垮了。

1928年年底,張學良奉系東三省宣布「易幟」,國民革命政權一統天下,國民黨的「黨國」體制由此建立。

弱勢政府強勢作為

因斷言「歷史的終結」而聞名國際的美籍日裔政治學學者福山,近年來提出過一個「國家構建」理論。其理論出發點,是西方早在16~18世紀之間已先後完成的國家「構建」(structure),在此基礎上,他才能大談國家「建設」(building)。

北洋時期的中華民國,同樣分為「構建」和「建設」兩段,問題是「構建」過程(也就是制憲過程)一直沒做好,「建設」過程則相當短暫。以宋教仁案為轉折,以袁世凱去世為標誌,北洋政府雖然試圖「建設」國家,採取的卻是老辦法、舊形式,缺乏相應的社會動員力和公信力,憲法又長時間未能底定,反而是自身的生存爆發了危機。

中國的傳統歷史敘事,歷來是「成王敗寇」,但我個人認為,北洋政府雖以政治和軍事上的失敗告終,我們卻不妨再一次強調,它所管治的短短十數年,仍然稱得上是中國近現代史上的一個「白銀時代」。

理由之一,已如前述,民初十年乃至整個北洋時期,儘管有袁世凱、張勳復辟之類的不和諧插曲,制憲仍是時代的主流和中心任務。當政者試圖獲得人民認同,確立中央政府權威,統一社會,向正常國家轉變。這種持續十年甚至更長時間的政治上的努力,在中華民國其他階段,哪裡可以見到?

理由之二,北洋時期,尤其是袁世凱執政那幾年,國家能力很弱,經濟民生百廢待舉,中央財政卻捉襟見肘,各地特別是南方革命政權截留了相當一部分稅源,政府不得不接受苛刻條件舉外債度日。但它依然竭力穩固外敵環伺的廣袤邊疆,破除英俄日列強對新疆、外蒙古、西藏及東北的覬覦企圖,維護國家領土完整,做得真是非常不錯。

理由之三,儘管國力羸弱,對外關係卻屢有進展,顧維鈞等人貢獻尤大,比如北洋修約即頗見成效。以前我們從「革命史觀」出發,強調廢除不平等條約的重大意義,刻意忽視了在特定歷史條件下「修約」事宜的積極一面。北洋政府還決策參加一戰並成為戰勝國,提高了國際地位,雖然被迫與日本談判「二十一條」歷來為人詬病,但最終簽訂的中日《民四條約》,仍然是經過艱苦的外交交涉的結果。

理由之四,作為一個正常國家,對內追求法治,除了制憲嘗試,還延續了晚清新政改革的積極因素,繼承了晚清法學專家沈家本所主持(楊度亦曾參與)訂立的刑律、民商法等,還新頒布了一系列涉及經濟、貿易和工業方面的現代法律,大大有利於民初的經濟發展。一戰期間,中國民營企業獲得較大成長空間,在當時現實條件下,國內工商業水平,可算有長足進步了。人們經常提到的民國經濟「黃金十年」(1928~1937年),按時段算屬於「國民黨中國」,但這不能全歸為國民黨政權的功勞,很大程度上它是得益於北洋時期奠定的社會與法制基礎。

理由之五,北洋時期的解除黨禁、民主選舉、教育自主、言論開放、信仰自由等「國策」不容抹殺,社會與文化的變革之速度與多元發展之程度,要遠遠高於日後。那時候,西裝革履長衫馬褂並行,中西古今融合交匯,相對來說,也是中國有史以來知識分子及一般文化人地位較高的時期,催生了一批文化學術上的大師。

制度轉型消弭「革命」

我一直認為,百年以來,以政權管治模式論,有「三個半中國」:第一個是北洋時期的中華民國,它是一個「軍紳政權」,不斷嘗試製憲,卻又遭遇復辟和革命的兩面夾擊;第二個是國民黨的中華民國,從形式上的股份制到一股獨大的「黨國」;第三個是共產黨的人民共和國前30年,開始也是採取一黨領導下的多黨協商合作制;至於改革開放後的中國,面臨兩岸政治博弈與對話的緊迫現實議題,一切仍在進行中。

前面我們集中探討了北洋時期的第一個「中國」。以「革命史觀」為歷史立論的學者,習慣用階級分析的方法總結說:辛亥革命之所以歸於失敗,是因為立憲派革命精神不夠。我認為恰恰相反,立憲派不是革命精神不夠,他們壓根兒就是「反革命」,因為憲法本身就是「反革命」的。

近代中國轉型,確實需要一場革命。清末的政治和社會到了潰敗混亂的境地,辛亥革命正當其時,這跟西方各國現代轉型過程中的革命類似。但革命之後,必須通過確立憲法來終止革命,把這個「必要的魔鬼」降服,才不會有各種黨派團體一輪又一輪地再以武力來搶奪政權。

正常狀態下的社會轉型、制度改革,可以把「革命」的威脅消除,如果通吃一切,把所有人的路都堵死了,不是逼著人造反嗎?這時候的「革命」,就有其正當性了。哪個社會沒有政治矛盾,沒有經濟利益之爭?必須通過一套程序及相應的制度調整,作為一個減壓閥來為各方利益談判提供空間。清朝末年新政改革的遲緩,北洋政府後期制憲嘗試的失利,無形中就是在培養革命軍。所以梁啟超說過:晚清政府是製造革命的最大兵工廠。

行文至此,不禁想起魯迅先生在《阿Q正傳》里感嘆的,武昌首義之後,地方上還是原來的老爺們在掌權,哪有什麼革命新氣象?他筆下反映的是小歷史,固然是當年的真實寫照,民國肇始時各地確實大都是立憲派當家做主。但這並非事情的全貌,只是阿Q這樣的基層民眾的認知。

如果從大歷史的角度來看:畢竟有了「民國」、有了「共和」這個名分後,社會才會慢慢轉變,逐漸累積,才能做到名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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