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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羅1:2 這福音是 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羅1:21-22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1:25他們將 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當我們的心中不是以神為中心的時候,我們心中的思念就都是虛妄的;並且心是昏暗的。因為神就是那光,在祂毫無黑暗。當人不把神當神的時候,就是最無知的時候,再高的的知識、學歷、聰明、智慧都是虛妄的;因為敬畏耶和華才是智慧的開端。再無知的人,因著敬畏神也會成為有智慧的人。

可是人的本能是要敬拜的,不敬拜真神那麼所敬拜的就是假神,是成功、是名利、是名人、甚至是自己…

求神常常提醒我,是否時刻把神當作神?還是心中仍然有尚未打碎的偶像?


羅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同樣的宇宙萬物,能夠令一些人讚歎造物的奇妙;卻也能讓另一些人認定一切出於自然、不需要創造者。神是不可見的;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叫人曉得祂的永能和神性。而且最重要的是:無可推諉。

人們不信神,常常不是不可信;而是不願信。是推諉,也是驕傲。唯有當人願意折服在神的面前,也才是蒙福的開始。


羅1:17 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

神的慈愛和公義常常看來是矛盾的,福音、救恩似乎是顯明神的愛,要赦免我們一切的過犯。而神的義,似乎是要審判我們的罪。可是保羅卻說: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而且神的義是「始於信而且終於信」。

『義』是指與神有『正當、正確』關係的狀態,其先決條件是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但人不可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所以神的義是神自己來滿足公義的要求,而把信的人白白的稱義。甚至就連這個「信」都是由神自己開始、自己成就的,因為為我們的信創始成終的是耶穌基督自己。

也只有神能夠想出這樣奇妙的辦法;因為我們不義,但神卻自己來成為我們的義。神的愛實在令人難懂,神的智慧也難測…


羅1: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所以保羅不以福音為恥。如果我們真正明白神的福音是何等的浩大、何等的奇妙,我們只會引以為榮,怎麼可能以為恥?!只因為我們對神的認識不夠,把福音看低了、看小了;才會以福音為恥。

福音不僅是帶著能力、有能力,福音的本身就「是」能力。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不是要救好人、也不是要救值得救的人;而是救相信的人。

曾有弟兄問到:「神是不是公平的?」我的回答是:「神不公平,更不合理!」救恩本來就不合理!憑什麼我只要相信了就可以得救?憑什麼我這樣的罪人可以得到神的恩典?聖潔的神如果公平的對待我的不義,那我早就不知被打到那裡去了…

福音絕對不公平,也不合理。正如早期教父特土良所說:「因為荒謬,所以我信」。

福音本就是荒謬的、不合邏輯的;但是卻又是大能的絕對真理。

我只能俯伏下拜,謙卑的承認,這樣的恩典奇妙,是我不能測度的…;可是,我要這樣的恩典…我也感恩…


羅1:11-12 因為我切切的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屬靈的恩賜是為了建造教會、成全信徒。保羅想見羅馬的弟兄姊妹,是想堅固他們;羅馬的教會並不是保羅所建立的,但是保羅仍然切切的想見他們,並把屬靈的恩賜分給他們、建造他們。保羅的牧者心腸不僅僅是對自己所建立的教會,而是對所有蒙神所愛的人。

當弟兄姊妹被建造和堅固的時候,不只是羅馬的信徒們得到好處;而因著他們的信心和保羅的信心,就同得安慰(也有鼓勵的意思)。服事人的和被服事的,總是同得好處,是雙向的交流,是雙贏的結果。

求神給我一個超越的眼光,看到神在普世中祂終極的心意和作為;也看到神給自己有什麼樣的負擔和託付。因為知道神會叫我和所服事的人同得安慰…


羅2: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保羅知道人的軟弱,當他在第一章的結尾描述了眾多的罪之後,他知道許多的人心中必定慶幸:「你看他們多壞,還好我不是這樣!」但是保羅馬上回過頭來斥責我們的論斷。而保羅用了和故意不承認神的人同樣的字眼:「無可推諉」!

論斷別人是何等容易!只要一不小心,就順口而出。但最可悲的還不只是這樣,當我意識到自己在論斷、打算道歉挽回的時候,真正在意的可能是我的名聲—因為我不應該犯這樣的錯;而並沒有因為我傷害了別人而懊悔。

我的道歉只是想挽回局面,還是以自我為中心…

這才是真的要求神赦免和憐憫的…


2:7-8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從經文看來似乎「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可以得到永生。

但是再仔細想想,唯有神才是真正美善、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的…

所以,只有神那裡,才有永生。


2:28-29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 神來的。

神從來都是要看人的內心,而不是表面的東西。外表的儀式不能代表也不能代替內心的敬拜。參加聚會、奉獻、參加服事、按時靈修等等,都不表示我們就是敬虔愛主,這些都可能只是外表的行為。而內心的思想才是最關鍵的。

有人問說到底生命的改變是什麼?我的回答是:「生命的改變就是思想的改變、觀念的改變!」因為思想和觀念的改變,必定會帶出行為的改變;但是反過來,行為的改變並不表示思想和觀念有所不同。因為行為可能只是外表的、甚至虛假的。

神要的是我們把心歸向祂;而我們的心也唯有在主里,才能得到真正的安息…


3:1-4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 神的聖言交託他們。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 神的信么。斷乎不能.不如說、 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

雖然外表的儀式不能代表內心,但是許多的時候,好行為仍然是必要的。信心與和信心相稱的行為同等重要,都是神所重視的。

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信! 因為神是不改變的,人對神的敬拜與讚美,不能加添神任何的榮耀,因為神的榮耀已經達到極致,不可能加添或減少。而是神知道我們需要敬拜祂,唯有當我們敬拜神的時候,我們的心靈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與安息。神也不會因為人的不信祂而受到任何影響,真正受虧損的是人自己。

主阿,是我需要禰,不是禰需要我!什麼時候如果我覺得自己為禰做了什麼,那就表示我還不真正的認識禰…


羅3:9-12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么.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我們總是覺得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我們總認為自己不是壞人;我們更難承認自己是天生的罪人。那是因為我們還不真正認識神…

我什麼時候承認自己的罪,不只是我的罪行,而是我骨子裡的罪性;那才是我和神最親近的時候。不認清自己是罪人,就不能認識神、更不能認識人性。也才會因著別人的行為被絆倒,因為我們對人對己都存著過高的、不切實際的期望。

而唯有靠著神的恩典,我們才能稍微的釋放出在我們裡面的、神美善的形象來;而那不是我們自己可以做的,是在我們裡面的那一位,幫我們做的。

主阿,幫助我;承認自己隨時都需要禰的恩典與憐憫…


羅3:20-22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世界上本來沒有一個義人,當我們信了耶穌基督,也不過是「稱義」罷了,並不是真正的「成為義」;因為我們永遠都是罪人,而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最大的區別,只是我們是「蒙恩的罪人」,神的義是借著耶穌基督加給我們的。

沒有一個人能靠著行律法稱義,因為律法是叫人知罪,有了律法,我們才真正的承認自己是何等的軟弱,因為我們靠著自己真的做不到,也達不到神的標準。

承認自己是基督徒,並不是說我比別人好;只是承認說我是個軟弱、需要神恩典的人。


3:23-26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虧缺」這兩個字用的真好!

因為人總是覺得別人虧欠自己,認為別人應該待我們更好一點;我們也認為神虧待我們,應該聽我們的禱告、應該祝福我們、不該讓苦難臨到我們。否則,我們就質問神;要求給個解釋…為什麼?

只可惜,神從來沒有解釋過苦難;神只說:在苦難中祂與我們同在,祂將背負我們的重擔;使我們可以面對和勝過。神也說:祂體恤我們的軟弱,祂將賜下安慰和醫治…

什麼時候我們可以真正交出生命的主權給神,我們什麼時候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和安息…


羅3:31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么.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常有人說「舊約是律法的時代、新約是恩典的時代」…似乎在暗示,新約的人因信稱義,所以不需要守律法了。這真的是極大的錯誤!

律法是出於神,是為了保護我們、祝福我們的一個管道。主耶穌也說,祂來了是要成全律法。

律法叫人知罪,教我們知道自己不能憑著行為得救、稱義;因此保羅不斷重複「信」的重要。但是有了「信」並不表示其他的都不必了,「信」只是一個開端罷了,是讓我們開始和神建立那早已經破裂的關係,開始進入那恩典的生命中。接下來,是因著神的愛,我們願意以行為來回應神的愛。我們的行為(或是所謂的行律法),不是因為被要求守律法,而是我們主動的、自願的;不是因為懼怕刑罰而是因著愛神,而有的好行為。

這和孔子所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有異曲同工之處。

求神憐憫,幫助我們能常常體貼而且明白神的心意…


羅4:5-8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我花了許多年的時間,才懂了一點什麼叫做」to be, not to do」。因為我們太容易回到律法中,想要行善、服事、積功德,來討神的喜悅。我們以為只要我們更努力,神就會祝福我們、愛我們多一點。

可是神要的不是這個,神要的是我們願意親近祂;不是因為懼怕刑罰、不是為了討好祂,而單單是因為我們愛祂。而且神希望我們愛的是神祂自己,而不是祂的祝福和恩典,更不是祂給我們的好處。我們愛祂,因為祂的所是;不是祂所給予的東西。神要的是我們和祂的親密關係。

什麼時候我可以不是功利、不是希望換取祝福;而真正因為愛神而願意親近祂、事奉祂;我才能夠真正認識神、享受神…

求主鑒察我的心…


4: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當神向亞伯拉罕應許說:「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的時候,亞伯拉罕還沒有生下艾薩克;但是神是用「已經」。因為神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神的話語一出絕不突然返回。神的應許很多可能看起來尚未成就,但是因為神應許了,在神眼中,它已經成就了。

我們多麼需要從信心的眼光來看這一切!聖經中不斷提醒我們,要注重那看不見的。所有看得見的都是次要的、會過去的;唯有那看不見的才是永遠的。

主啊,求你開我的眼睛,以你的眼光來看一切!


羅4:17-21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 神。且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

問題是,神所應許的到底是什麼?

是病得醫治?是健康平安?是祝福?是得勝?

詩歌中唱到「神未曾應許天常藍…」;但是神應許祂的同在、安慰、平安;還有那最後的得勝。

我們的信心,也許不應該只是相信神會拿走苦難;而是就算在苦難中,仍然能看到神的恩典與憐憫。是就算神不改變現狀,我仍然相信祂的愛和信實。是就算我祈求多年仍未得著,我仍然相信祂是美善的、並且給我的是最好的。是就算神拿走了我的所愛,祂會以自己來代替。

是的主,我求的是這樣的信心…


羅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沒有受難就沒有復活;在得到復活的榮耀前必須先經過十字架的苦難。耶穌兩樣都為我們成就了。祂被交給人在十字架上受難,是為了除去我們的罪惡過犯;不僅如此,耶穌還借著復活叫我們稱義。光是除罪還不夠,神還稱我們為義,這是何等的恩典。就好像從負的,加添之後成為零,看來互不相欠;但是不僅僅是停留在打平了,不再負債;竟然還更進一步,使我們成為正的、稱為義。這完全是白白得來的,超乎我們所求所想的…神就是這樣子的奇妙與寬廣。

求神幫助我,也能這樣對待人—不僅僅是饒恕、不追究人的過犯;更能進一步以恩慈相待…


羅5:5 …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 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羅5: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到底什麼是神的愛?為什麼我們有時候感覺不到神的愛?

神的愛是聖靈啟示我們、澆貫在我們心裡的。而這「澆貫」是像傾盆大雨一樣澆下來;或像端一盆水潑下來。是會將我們整個人弄得濕透的。

神的愛就是這樣,不是輕描淡寫、點到為止;而是讓我們無處可容的浸泡在裡邊。

也許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有種種的困難不順,但是神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就單單憑這一點,就證明了神的愛。

求神幫助我,常常回想十字架的救恩,不輕看神所付上的代價…


羅5:11不但如此、我們既借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和好、也就借著他、以 神為樂。

「以神為樂」看起來好像很抽象,也很難做到。因為我們希望神賜給我們喜樂,或是因為神的祝福臨到我們,我們自然就喜樂了;可是聖經的原則好像不是這樣的。喜樂竟然是神的命令,也就是說:不是覺得喜樂、有喜樂的事發生的時候我們才喜樂。喜樂根本就是一種在主里的常態,神要我們「常常喜樂」。

但是在這裡,保羅給我們指出了一條路,那就是「借著主耶穌」我們可以與神和好,並且以神為樂。因為神的愛是借著耶穌基督顯明的,有這樣一位愛我們永不改變的神,我們沒有理由不喜樂。問題是:我們如何做到呢?

聖經上說:「你們日子如何,力量也必如何」;但是我們所活出來的卻是「力量如何,日子便如何」!

「威斯敏斯特小教理問答」中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人生的首要目的是什麼?

答: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榮耀神,並以他為樂,直到永遠。

主阿,看來如果我們沒有以你為樂,就失去了我們人生的目的了…求主憐憫…


羅5:20 …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這裡的第一個「顯多」是增加、充足的意思;第二個「顯多」更有過量、極其豐盛的意思。也就是說,罪惡過犯增加的地方,恩典將更為豐盛。因為沒有任何的罪大到神不能赦免;也沒有任何的黑暗,是神的光所不能照亮的。

在人看來,過犯在那裡增加,人的定罪和譴責就更多;可是在神來說,卻是過犯在那裡增加,恩典就更加豐盛而蓋過那一切的罪。

求主給我一顆寬廣而充滿恩典的心,來看待每個人、每件事…


羅6:3-5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么。所以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洗禮的本身並不能使我們得救,更不能使我們得勝。只是一個公開的儀式,在眾人面前宣告我們是屬基督的。但是洗禮卻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幫助我們可以宣告如今不再是我,乃是耶穌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在我裡面的比世界的更大。因為耶穌復活的大能,也在我的生命裡面。

我們的生命若能有些許的改變,更像主的樣子,是因為祂復活的大能。也許我們的生命成長很慢,但是那已經是不再一樣的生命,是神用重價贖回的生命。

求神幫助我們不再輕看自己…


羅6: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么.斷乎不可。

我們都不想犯罪,得罪神得罪人!

可是基督徒實在常常活在矛盾掙扎之中。既是義人、又是罪人;既是軟弱、又是剛強;既常覺虧欠、又常享受赦免之恩。我們常常在律法和恩典當中兩頭徘徊震蕩。

我們有的時候會過於自責,常感有罪,被罪惡感捆綁,得不到釋放;因為我們不明白神的赦免的大能。可是又有的時候,我們會明知故犯,因為有把握神一定會饒恕我們,神有無限的恩典和愛,願意接納我們的不完全。

但是,至少我們可以做到的是:對罪越來越敏感。若是自己的罪,向神向人馬上認罪;若是別人的罪,以恩典來饒恕包容…


羅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

「工價」是報酬、薪金。當我們做罪的奴僕的時候,所獲得的只有死亡。

「恩賜」是白白得來的,是福利,是薪資以外的。當我們做耶穌基督的奴僕時,不需要我們做任何事,就得到永生。

當我們服事兩個不同的主人,就得到兩種截然不同的報償和結果。

只是很可悲的,許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罪的奴僕,也不知道自己的結局是什麼。神要我們把好消息傳給別人,就是要幫助人明白自己的光景,認識神、明白真理、得到永生…

求神常常光照我,提醒我,是不是對於人靈魂的救恩已經麻木了?冷淡了?

羅7:6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心靈或作聖靈〕

儀文的舊樣 是各樣的規條,基督徒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心靈的新樣 是從心裡發出的,因為愛神而自願做的。

不得不承認,我們有的人服事神是因為懼怕;是因為想討好神,然後可以得到神的祝福;或是想被神、被人肯定;或是想逃避現實生活;或是想從中得到自我滿足,覺得自己有用。而這些動機往往帶出來的服事,不是給人恩典與醫治而是給人壓力和傷害。

使徒保羅要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是因為我們借著主耶穌的救恩,已經完全脫離了律法。要我們服事是生命的流露,是對神的愛的回應,是和神親密的關係。

求主幫助我,常常鑒查自己服事的動機,是否落入了儀文的舊樣…


羅8:15-16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

我們既然是神的兒女,可是為何保羅又常常自稱為耶穌基督的奴僕(原文和奴隸同一個字)呢?

我們和神之間的關係,實在很難拿捏。神是父親、是朋友、又是主人;是親密的、卻又是至高無上的。是可親近的、又是該敬畏的。

我想神的僕人和一般的奴僕(奴隸),最大的區別在於:

神的僕人是自己甘願成為神的僕人使女,願意服事祂並且引以為榮;是自由的而且尊貴的身分。是雖然有兒女的身分,卻願意成為奴僕來服事祂。

而世上的奴僕,卻是非自主的、不得已的、低賤的、不自由的。

能從享受身為神兒女的恩典,進一步願意放棄一些的權利,成為神的奴僕一生事奉祂,這是何等大的福氣!


羅8:24-25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有古卷作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

盼望似乎和忍耐是銅板的兩面。的確,已經看到的就不算盼望;而還沒有看見的需要忍耐等候。

有人給「忍耐」下了一個很好的定義,那就是:「接受神所給的艱難環境,而且不給神一個期限去挪開這個環境…"

我們的禱告,常常是求神趕快挪去眼前的艱難,給我們解決問題。可是,神常常看重的並不是這個。神看重的更是我們的品格和生命,神更會允許艱難臨到我們,為的是要塑造建立我們的生命。而且往往當我們能夠看到這一點的時候,表示我們該學的功課學會了,神也就自然挪走那不太可愛的環境了。

主阿,幫助我看到禰的心意、體貼禰的心意…


羅8:26-27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 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人人心中都有一個疑問:「神為什麼不聽我的禱告?」因為可能我們沒有照著神的旨意祈求!

我們禱告的時候,是希望神照著我們的意思行;而不是尋求神的心意。當然如果神沒有成就我們的禱告時,我們會受傷、困惑、覺得神不愛我們了。

難怪使徒保羅說: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因為我們不明白神的旨意,常常妄求。

也許我們禱告的時候,應該先求問神的旨意。然後當我們照著神的旨意祈求,神怎麼可能不聽呢?

主阿,求禰憐憫我的無知,常常不明白禰的心意。求禰幫助我,常常尋求禰的旨意,並按著禰的心意求…


羅8:31-32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么。

我們是否懼怕人多過於懼怕神?我們常常禱告,盼望神站在我們這一邊;可是也許我們應該選擇站在神這一邊才對,因為神才是永遠不變的,也才是最終必定勝利的。

沒錯,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但是我們要先確定,我們是活在神的心意中,才能進一步確定,神是幫助我們的。神喜愛祝福祂的兒女們,從來不留下一樣好處不給我們。問題是,我們能夠領會嗎?神認為對我們有好處的東西,我們能夠接受嗎?我們願意順服嗎?


羅8:33-34誰能控告 神所揀選的人呢.有 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里復活、現今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定罪」和「赦罪」原本只是神才有的權柄,只是當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以後,就把這定罪和赦罪的權柄自己奪了過來。所以,常常不是神在定我們的罪,而是我們彼此定罪。神對我們是無比的愛、恩典、饒恕與接納;但我們對於自己的弟兄姊妹,卻是如此的缺乏恩典。

批評、論斷是教會中的致命傷,也是撒旦最樂於看見的。我們真的需要主的憐憫,幫助我們勒住自己的口舌,以仁慈和恩典來包容別人的軟弱和過犯。


羅8:35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么、是困苦么、是逼迫么、是飢餓么、是赤身露體么、是危險么、是刀劍么。8:37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唯一會使我們與神隔絕的是「罪」。

而患難、困苦、逼迫、飢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都只會讓我們更緊緊的抓住神的應許,成為我們逆境中的幫助。

因為神應許我們,祂已經勝過了這世界,靠著主我們就能得勝有餘。

因為神應許我們,那在我們裡面的,比在世界上的更大。

因為神應許我們,在祂裡面有平安;這平安是沒有人能奪去的。

感謝神,給我們夠用的恩典,能夠面對世上的苦難…


羅8:38-39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的。

神的愛是在耶穌基督里向我們顯明的,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付上贖價,祂所完成的救恩,就是愛的極致。

當然這樣的愛已經成就了,是無法更改的;所以當然沒有任何的人、事、物可以改變它。不只過去和現在,連將來的事 都不能改變這份愛。神早就知道我們會為將來憂慮,祂連這一點可能有的懷疑,都幫我們剔除了。神的愛是何等細緻體貼!

沒有任何的罪惡,大到神不能赦免;也沒有任何的傷痛,深到神不能醫治。

問題是,我們願意接受這樣的愛嗎?

還是我們仍然希望神,用我們所要的方式愛我們?


9:2-3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跟隨神的道路,是舍己的十字架道路。服事神的人,是常常為人憂心的。

保羅寧可『自己成為咒詛,與基督分離』(原文),是他看重同胞的救恩到一個地步,甘願放棄自己的救恩來換取骨肉之親的得救。從聖經當中,也只有摩西和保羅做過這樣的禱告。因著他們愛人如此之深,也使得他們成為神所重用的僕人。

基督徒處世為人的原則乃是︰為叫別人得益,寧願自己受虧損。

摩西和保羅寧可放棄自己的救恩,而我自己願意捨棄什麼呢?


羅9:15-17 …『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 神。…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在教會和許多其他的服事當中,有人很有創意和組織能力開始一些事工;也有人執行能力特彆強,殷勤忠心把事工完成,這時肢體間美好的配搭合作。但是保羅告訴我們: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 神。

一切都是出自神的憐憫。若不是神的憐憫,我們不會成為祂的兒女,更不用談服事祂。若不是神賜給我們智慧和敏銳,看到神的心意和人的需要,我們不會有負擔投入服事、更不會有能力完成事工。一切都是出於神的恩典和憐憫…

就連法老,都是神手中的器皿,為了彰顯神的榮耀,並且把祂的名傳遍天下。

我們還有什麼可誇口和抱怨的呢?


羅9:20-21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 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里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么。

我們好像總會問神:「神哪,禰為什麼這樣?神哪,禰為什麼不那樣?」

其實說穿了,是覺得:神弄錯了!只是我們不好意思直接說:「神,禰該這樣這樣做…」

我們雖然口稱基督為主,但是自己生命的主權總是交出又収回;交出又不放心,好像對待孩子一樣,忍不住要叮嚀幾句…孰不知,主權本來就是神的,因為祂是神。不管我們交出與否,祂在掌權!

我們還是不能明白,唯有真正的降服,我們才會有真正的安息。

因為我們總是扛著不該自己扛的擔子,走的很辛苦;不肯放下,卻又充滿了埋怨。

主阿,求禰憐憫,幫助我們認識禰的主權,完全的降服…


羅9:33 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盤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基督就是那盤石,總不搖動,也不改變。

可是神的真理,在不信的人看為愚拙,是絆腳跌人的;但在信的人,卻是倚靠、保障和避難所。

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或者可翻譯作失望)。人會讓我們失望,世界會對我們不公;但神是申冤行公義的神。當我們經歷神為我們申冤,保護我們脫離危難的時候,我們必然可以說:「神哪,我沒有白白倚靠禰,因為禰必不至於羞愧!」

經上說: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


羅10:2我可以證明他們向 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對神的真知識,是從聖經而來;有些人認為,我信就好了,讀不讀聖經無所謂。

猶太人向神有熱心,他們當然認識神;但是他們不是按著真知識(指清楚的、準確的認識)。使得他們棄絕耶穌,未能得救。

我們今日的基督徒,是因為認識耶穌而得救;但是我們的熱心呢?

有沒有可能我們的熱心是出於自己?因為急著想要看到事工的果效,而忽略了神的心意和帶領?為主大發熱心未必總是好事,揠苗助長也會阻擋苗的正常成長。

我們只有和神有親密的關係,順應神的引導、體貼神的心意;才能跟著祂的步伐,不走在神的前面。而這些,是要按著真知識…


羅10: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總結是目標,終點,結束,停止,達到頂點,成全。

基督不是廢掉律法,祂自己也說「一點一划也不可廢去」;祂是要成全律法,是要把律法完全實踐出來。從耶穌基督的身上,我們看到了律法的完全。

祂是要教導我們,信心在前、行為在後,信心必帶來行為,行為是出自信心;但行為不能取代信心,行為也不能代替與神的關係。如果我們遵行律法、有好行為,不是出於愛神和愛人,那我們還是活在律法的捆綁之下。

求主幫助我們,常常省察自己的內心,我做一切事的動機是什麼?


羅10:9-10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這裡的認 和承認,不是我們所謂的「好吧,我認了!」的認;而有「坦白、供認」的意思,就像被告在法庭上面對罪證確鑿時,只能啞口無言地俯首認罪。是降服、承認我們是罪人、是受造物;是願意交出我們的主權(當然就算我們不願意交出,主權本來已經屬於神,我們根本沒有掌控的能力)。

這種「認」是一種釋放,我們不再背負原本不屬於我們的重擔,我們只需要跟隨和享受神在我們生命中的預備和帶領。我們得到無比的自由和輕省,這是何等的福氣!


羅10:9-10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信」和「相信」,不是單單的相信「天上有個太陽,白天會出來」那樣的相信;那只是「知道一個事實」,而應該是「信靠」、「信賴」和「交託」的意思。

我們相信神,不是相信「遇到麻煩時祂會幫我們把事情搞定」;更不是相信「祂會按照我們希望的方式祝福我們」。

而是…

信靠祂的帶領和供應,信賴祂那當時看來不合邏輯的命令;在自己看來毫無出路的情況下,交託給神,知道祂做事有定時、有計劃。

這樣的相信,往往帶給我們的是...不斷的意外和驚喜;和更多的「承認」和「相信」!


羅11:2-4 …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伊萊賈是怎麼說的呢.他在 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主阿、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 神的回話是怎麼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

「只剩下我一個人」是服事中最大的悲哀。

服事中好像難免會碰到低潮,然後開始有了伊萊賈情結:為什麼總是我?為什麼我那麼累?其他人都不愛神!他們還要批評我!我不幹了!

神的提醒是:「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是神自己在作工,我們根本看不到。我們以為是自己的努力,其實都是神的作為。當我們太注意自己,自己所作的、自己做的果效、自己的感受…我們就會落入伊萊賈情結,會burn out,會抱怨。求神幫助我們,轉眼仰望耶穌,相信祂仍作工,祂仍掌權…


羅11:11-12 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么.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

因著猶太人拒絕耶穌,使得福音傳到外邦人。他們的過失 和 缺乏,成為外邦人的富足。同樣的,基督徒會有許多的過失和缺乏,但並不代表當我們不完全的時候,就不能服事神、去傳福音、為主作見證。因為我們永遠也不會達到完全。

但是,神往往使用不完全的人,或是人的不完全,來成就祂的心意和計劃。我們需要的是勇敢的響應神的呼召,明白自己的光景,求神以祂的方式來使用我們。神會化腐朽為神奇,神也會使用我們的軟弱為祂作見證。當我們不斷經歷神,生命更趨成熟的時候,將必帶給人更大的祝福。

只要我們有一顆願意、順服的心…


羅11:20-22 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 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在神面前能否站立得住,靠的是信心和神的恩慈,不是我們自己好或做了什麼。神是恩慈的神,更是公義威嚴的神。我們不可輕看神的恩慈,以為我們可以不斷故意犯罪得罪神。所以因信稱義的「信」絕對不是一次的行為,而是「長久」在主的恩慈里。這裡的「長久」是留下、持續、堅持的意思;是要留在「信」的狀態下,否則,我們就與神無分了。

求神保守憐憫我們…


羅11:29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選召」就是呼召的意思,「後悔」有撤回的意思。神的話語一出絕不突然返回;只有人才常常後悔。我們一次又一次的獻上自己當作活祭,但在祭壇上被燒得又熱又痛的時候,又趕快跳下來逃跑了。然後又後悔、自責,求神再給一次機會;然後又在獻上、逃走這樣的循環中。可是神卻不嫌棄我們,永遠給我們再次的機會。

主啊,什麼時候我才能夠真正的向自己死,向禰活呢?


羅11:32因為 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圈」有關起來、監禁、拘留的意思。「不順服」就是悖逆、不信神。

神把人圈在不順服中,神也主動向人施憐憫。「為要」憐憫所有的人,神作這一切的目的是要向人施憐憫。因為人的悖逆,陷在這樣不幸的光景中沒有出路;只有倚靠神、迴轉向神才是唯一的出路。

這看來實在很難接受,也不太合邏輯。只可惜,神的邏輯從來不是人的邏輯;神的作為和心意常常讓人跌破眼鏡。我們身為受造物,能做的只有去試著去體會神的心意,盡自己所能的順服。這才是信心…


羅11:33-36深哉、 神豐富的智能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保羅從闡述福音、反覆論證,轉而開始頌讚神。因為神的計劃與作為實在是奇妙。沒有人能夠預測神的作為,我們只能從過去中些許捉摸出一點祂做事的原則,可是神總是讓我們跌破眼鏡,卻又只能搖頭嘆服。因為,祂總是信實的、超越的。所以,我們雖然不明白,我們卻信的過祂,知道祂不誤事。

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 當我們問「為什麼?」的時候,我們需要想到這節經文。的確,我們的一切都是領受的,都是恩典。所以我們無權質問神「禰為什麼不祝福我?」「禰為什麼不給我這個?」「禰為什麼讓苦難臨到我?」因為神不欠我們!反而,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

求神幫助我們,認清楚我們的位分,不過是被造物、不過是蒙恩的罪人…


羅12:1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這裡的「所以」,總結了前面11章末了保羅的頌讚,因為神是如此的豐富與偉大,我們獻上自己是理所當然的;或者說這裡的「所以」更是總結了羅馬書前面全部11章的信息。

因著神的恩典和救贖,我們本來就不再屬於自己,我們的生命是神給的、也是神救的;我們早已經屬於神了。當我們獻上自己,只不過是把早屬於神的東西,交給祂罷了。算不上任何的犧牲和給予,是理所當然的。就像一個孩子用父母給的零用錢買了禮物送給父母,錢本來就出自父母,但是當孩子有這份心,父母還是得到無比的滿足。


羅12: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世界是千變萬化的,而保羅在這裡叫我們要心意更新而變化。這裡的更新和變化都是被動語態。不是要想出新花樣來傳福音、搞活動,而是被神所更新、是因著聖靈的內住而改變我們的生命。

這樣的更新和變化的目的,是「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旨意」。唯有當我們的心被神更新、我們的生命被神改變;我們才有可能察驗 什麼是神的旨意。也就是說,明白神的旨意不是白白的坐著等候,想要聽到神向我們說話;而是先要被神所得著、改變,我們才懂得如何去查驗神的旨意,進而順服神,討神喜悅。


羅12:3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 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這裡的看,有「思想」、「判斷」、「評價」、「明了」等意思。

羅馬書從12章開始,是基督徒的生活守則。而一個人先要

弄對了和神之間的關係—獻上自己當作活祭(羅12:1-2);=>

然後搞清楚自己—看自己合乎中道(羅12:3);=>

才能談到事奉的原則和態度,以及和人相處的關係(接下去羅12:4以後)。

看得合乎中道,是知道自己的本分,明白自己的優缺點,看自己不是過高也不是過低。

而自己常常不是自視太高,驕傲之後要受神的管教才開始學謙卑;就是太過自卑,認為自己不配、不行。而需要神的醫治,重建我們的自我形象。

感謝神,祂總是為了我們的好處,讓我們找到自己的定位,明白我們的價值,是「所是」而不是「所做」。


羅12:16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俯就」是牽就、和他交往的意思。可是誰是卑微的人呢?可悲的是,當我把別人當作卑微的人的時候,我就自己成為了卑微的人。因為按照聖經的原則,自高的必降為卑。

求神赦免我,多少時候我認為自己高人一等?就算口裡不說,心裡卻想:「你怎麼連這個也沒想到,我早就知道會有這種後果…」求神保守我的心懷意念,不被驕傲所佔據…


羅13:10愛是不加害與人的…

很少有人會故意加害與人。但是因著人的愛的有限,使得我們原本出於愛的動機,卻會傷人傷己。因為我們不知道什麼才是「不加害」與人,什麼才是真正對別人有好處。因為我們會急於幫別人解決眼前的問題,而出手用人的方法幫助人;可是有的時候卻因此阻擋了神要這人學該學的功課。因為我們看不到神的心意。

唯有把人完完全全的帶到神的面前,把他交給神,才是真正合乎神心意的愛,才是「不加害」與人。


羅13:10 …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這句話原文直接的翻譯是:「愛就是律法的完全。」因為神頒布律法的原因和目的是愛,是為了保護我們,教導我們該如何行事為人才是蒙福的人生。而不是為了挾制、為難我們。同時,「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提前1:5)」。

所有神的吩咐,都是為了人的好處;順服是蒙福的開始。律法和愛絕不是對立的而是成全;愛成全了律法。所以我們的信仰,絕對不是一些誡命和教條,而是和神的愛的關係。


羅13:14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披戴」是穿上的意思。當我們穿上一套衣裝,表示我們外表看來就是那樣身分的人。當我們披戴主耶穌基督,表示別人看我們的時候就看到耶穌基督。

表示別人從我們身上看到耶穌基督的榮耀、謙卑、憐憫、愛…等等一切的美好。

表示我們自己的天然生命已經被主所改變。

表示不再是我,乃是耶穌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主阿,這是每個基督徒最深的渴望,就是活的更像禰…可是自己又老是軟弱跌倒,虧缺了禰的榮耀。主阿,求禰憐憫…


14:3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 神已經收納他了。 …

14:6-8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 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 神。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常聽到有基督徒因著一些並非來自聖經的教導,而持守著所謂的「誡命」。雖然覺得有點可惜,被一些律法所捆綁著;但卻也敬佩他們對神的委身,因為是為著神而守的。所以,若我是自由的,不被一些律法所捆綁,我就不可輕看那些持守的人,認為他們不明白真理。若我持守一些原則,我更不可論斷那些不持守的人,因為各人的領受不同,最後判斷的乃是主自己。

求神幫助我,無論做什麼都是為主做的,因為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羅14:13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誰也不會故意放下絆腳跌人之物來害人,只是有些「石頭」可能對我來說根本不是問題,我可以看到、我可以跨過去、或者我可以把它挪開。但是同樣的一塊「石頭」對另外一個人來說,就可能像山一樣的大,沒有辦法超越過去;或者太小使他沒有看到,而因此跌倒受傷。

求神幫助我,願意有從神來的恩典,「定意」挪走任何有可能絆倒別人的東西;不論我是否可以越過,而是多走一哩路,道成肉身地為別人來著想。求神給我一顆敏銳的心,以建造別人為最優先…


羅15:1-2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

15:7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 神。

求神憐憫,幫助我儆醒、鑒查我,當自己願意擔待別人的軟弱的時候,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態?我是不是帶著論斷和驕傲,覺得別人根本不應該有這樣的軟弱?而我只是「不耐」、「不屑」,心中在嘀咕「我怎麼那麼倒霉;你為什麼不能…?!」

還是我有基督的溫柔、愛、體貼與接納;看到在別人的軟弱上,神給我什麼樣的託付和責任?神是否要使用我成為別人得醫治的管道?

求神幫助我,先能夠接納別人的軟弱,這包括因著別人的軟弱而帶給我的無謂的傷害和困擾,而我仍然願意承擔、包容並且願意繼續建造他?甚至接納別人可能會有的不領情、指責、誤解、偏見、論斷?而這,是屬於我的掙扎,求神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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