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救贖維護了上帝不變的律法
十字架向天上眾軍,未曾墮落的諸世界和這墮落的世界說明上帝如何重視人類和祂對我們的大愛。它向世界、天使和人類證明了上帝律法的永恆性。上帝的兒子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無可辯駁地證實了耶和華律法的不變性(《評論與通訊》1899.5.23)。
基督的十字架向罪人證明,律法不能改變以迎合罪人的罪。但基督已將自己作為祭牲獻上,好使違背律法的人有機會悔改。基督怎樣擔當每個犯罪之人的罪孽,照樣,不相信基督為個人的救主,拒絕照在他身上的真光,不肯尊敬和順從上帝誡命的罪人,將承擔自己罪孽的懲罰(《懷愛倫文稿》1897年133號)。
基督的死令人信服地永遠證明,上帝的律法與衪的寶座一樣是不變的。客西馬尼園的痛苦,侮辱、戲弄和虐待,都堆在上帝的愛子身上。十字架的恐怖和恥辱充分證明上帝的公義在實施懲罰時,是毫不留情的。衪的兒子——人類的中保——尚且不得倖免,這永遠在一切聖徒和罪人以及上帝的宇宙面前證明衪不會寬恕違犯律法的人。(《懷愛倫文稿》1897年58號)。
撒但在地上繼續他在天上所開始的工作。它引誘人違背上帝的律法。把明白的「耶和華如此說」放在一邊,代之以「人如此說」。全世界都需要得到上帝話語的指教,明白贖罪的意義及其與上帝的關係。救贖的目的是維護上帝的律法和政權。罪人得蒙赦免是藉著向上帝悔改,並信靠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罪雖然得到赦免,但上帝的律法仍如祂的寶座一樣永久不變。沒有什麼事物能削弱或增強耶和華的誡命。它過去如何,現在也如何。它不能在一條原則上廢除或更改。律法同上帝自己一樣,是永久不變的(《懷愛倫文稿》1897年163號)。
撒但竭力對世人隱瞞偉大的贖罪犧牲。這個犧牲顯示律法的神聖尊嚴,及其對於人心的約束力。他抵制基督的工作,與他的惡使者和世人聯合起來進行對抗。但他在這樣做的時候,天上的聖潔生靈也與人聯合起來從事恢復的工作。基督的十字架作為世界的偉大中心,明確見證一切違背上帝律法的人為有罪。這裡存在著兩大勢力,就是真理公義的力量,和企圖取消上帝律法的撒但權勢(《懷愛倫文稿》1899年161號)。
基督的死駁倒了撒但反對耶和華律法的所有論點。撒但宣稱如果不廢除律法,發明一種辦法使犯罪的人重新得上帝的悅納,成為天國的後嗣,就不能進天國。他聲稱律法必須改變,天上政權的韁繩必須放鬆,罪孽需受到寬容,使罪人在罪中得到憐憫和拯救。但當基督作為罪人替身受死時,所有這種理由都站不住腳了(《時兆》19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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