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代表委員呼籲在內地給港人「相同待遇」
圖:在廣州讀書的港生在使用共享單車大公報記者盧靜怡攝
大公報訊 (記者盧靜怡 北京報道) 在白天的晨露中,街上粉色的紫荊花提前盛開一片,市民騎著黃色、橙色的共享單車穿街過巷。來廣州創業已6年的港人梁敬漳,看著路人遠去的身影,心中百感交集。支持移動支付的路邊攤、遍布街頭的共享單車,對港人而言卻是「這麼近、那麼遠」。內地停留183天的計稅限制,讓原想北上大展拳腳的港人難以全力施展,每天都要算著日子回港。今年兩會,港區代表和委員提出的在內地給予港人國民待遇以融入大灣區,成為最「接地氣」的呼聲。
記者在兩會期間,採訪約10名港區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發現他們都能暢談港人如何在內地更便利生活,例如享受內地「新四大發明」高鐵、共享單車、移動支付等。但說到最後,他們不約而同地表示,港人如要享受大灣區便利生活,必須建立在不受停留時間限制的前提下,現時183天的納稅安排成為港人北上的最大障礙。如能適當放寬「183」天納稅安排,可讓港人北上無後顧之憂。
目前,香港薪俸稅實行最高15%的標準稅率,澳門職業稅實行最高12%稅率,而內地個人工薪所得稅最高稅率達45%。根據內地納稅規定,如果港人在內地停留連續或累計超過183天,其境內外收入都應按內地稅率繳稅。對港人而言,若經常往返兩地,可能涉及兩地的收入,產生雙重徵稅的問題。
怕兩頭交稅「計日子」工作
在廣州南沙工作的香港人吳池力就深有感觸。他坦言,作為科研人員,工資高導致稅費更高。雖然一回單位就在實驗室埋頭苦幹,但工作再忙碌,也得每天抽空用筆記本「計日子」。「必須計算清楚什麼時候在內地,什麼時候回港,不然就得兩頭交稅。」
對此,朱鼎健建議,探索試行財稅政策方面的改革試點,制訂相關政策降低在灣區工作的港澳人員的稅負水平。他指,首先可率先推行個稅改革,增加專項扣除。對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工作的人才,對其個人所得稅增加專項扣除,綜合考慮個人和家庭的各種情況,包括教育、住房等支出,把納稅人的個人、家庭負擔、生計費用等進行抵扣後再進行納稅,切實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另一方面,可用財政手段發放港澳高端人才稅額補貼。朱鼎健建議:「粵港澳大灣區整體試行財稅改革試點,對符合條件的港澳高端人才,其繳納個稅超過15%的部分,由地方財政給予稅額補貼。」吳池力也告訴記者,廣州南沙自貿區為留住香港人才推出稅費優惠措施,內地稅款將返還40%。「這個還只是地方政策,希望可以推廣到大灣區其他城市,讓更多港人放心北上工作。」183天納稅規定也制約著港人融入內地生活。「雖然香港會計師可以到大灣區執業,但企業一般只會輪流派員工北上,一到183天就召回香港。不然公司也要承擔員工的內地繳稅。」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彭長緯表示,這樣導致部分港企並不積極開展內地業務,而內地企業也因為較為複雜的納稅安排而不願聘用香港員工。此外,還有不少兩地工作的香港專業人士,即使放假想娛樂悠閑也不敢逗留內地。彭長緯建議,希望可靈活放寬現有的安排,豁免計算即日來回的時間,並將周末、周日和節日假期等非工作日撇除計算於該183日之內等。
移動支付在內地各大城市遍地開花,街市賣菜也能掏出手機 「掃一掃」埋單,讓不少港人嘖嘖稱奇。不過,對於香港人而言,要融入「掃一掃」移動支付的便捷生活並不簡單。彭長緯表示,手機移動支付需要綁定銀行卡,而申請銀行卡又需要內地住址等證明。然而,由於貸款限制,港人在內地很難購置物業,從而導致難以申請銀行卡,導致手機服務無法使用。
冀取消內地住址證明
為此,今年有港區政協委員提議,給予港人在內地申請房貸時能與內地居民一樣享受國民待遇。並統一法規,放寬在辦理商務及公共服務時,需要讓香港人提供內地住址證明的限制,並可參照特區政府認可的法定信函、文件、單據,以證明在港的確實住址即可。
港人梁敬漳坦言,在內地申請貸款不易。「我想在內地申請一張信用卡,無論提供多少資料證明,但因為在內地沒有購房和購車,就很難貸款。」他無奈稱,自己做生意常需資金周轉,難獲內地銀行貸款,但主營業務又在內地,相關流水證明在香港也拿不到錢。「這對於我們粵港兩地跑的港人來說,位置有點尷尬。我們喜歡大灣區便利的生活環境,希望大灣區也可以接納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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