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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學只能也必然是一種愚民、弱民之說

2儒學只能也必然是一種愚民、弱民之說    儒學與「邏輯和科學」是對立相悖的,而「邏輯和科學」又是智民的必要條件,所以儒學是愚民學說。    儒家將中國邏輯學的「啟蒙」扼殺於了萌芽之中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1/1/399563.shtml    對「儒家歷史」科學科技發達論的批判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1/1/398651.shtml    --------------------    儒家的「忠孝理念」只能也必然催生弱民(沒有自我維權的抗爭意識)。    儒家極度推崇孝道文化的根本原因。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1/1/396713.shtml    「無條件」的孝順父母,其潛台詞就是,你必須無條件的順從當朝政府,而不必考慮其是否關心民生狀況!!!    《論語》1·2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    (譯文--有子說:「孝順父母,順從兄長,而喜好觸犯上層統治者,這樣的人是很少見的。不喜好觸犯上層統治者,而喜好造反的人是沒有的。)      --真是一語道破天機。    不可否認,對長輩的尊重,是人類社會的普遍倫理美德,並非某種具有特別民族性的文化屬性,但是沒有任何一家學說像儒家這麼變態。把「孝」這種天然的情感,上升到制度化的「孝」,的確是中國在東亞的「制度化創新」。      儒家傳統的「孝道」,絕非僅止於家庭意義,古人云,入為孝子,出為忠臣。在家國一體的文化當中,皇帝是全國人民的大家長,孝道同時意味著對君主的忠誠。    何謂孝?「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三年無改於父之道,是謂孝矣」,,,看看,「父」死了都不能變,更何況「父」活著的時候。。。         ===============================      儒學的核心問題之一就是「故意」忽視對政權合法性的論證,而一味的強調崇古崇聖從上的意識形態。      片面強調「父母之恩,唯天為大」,無非是為了獲得人們對於「儒家仁政」的情感認同。      「儒家仁政」的特點就是,不依賴政績獲得被統治者的支持,而是通過表達自己的善良無私的動機來支持自己的權力要求。      「儒家仁政」首先要求被統治者無條件服從統治者,為什麼要服從呢?它擺出這樣一個理由:我全心全意為你服務,而且我之所以要「為你服務」,不是出於自私的功利主義的算計,而是出於對你的無私的愛。      所以說孝道文化是「儒家仁政」獲得人們情感認同的基礎。    。。。。。。    綜上所述,我們是否可以作個結論:儒家極度推崇孝道文化的根本目的就是,便於統治者推行「儒家仁政」。而「儒家仁政」則把實現清明政治的理想,完全寄托在了已有政權領導及其集團成員的個人自律自省的基礎上。    基於這種理念,儒家就否定了民眾需要對政府和政權所有者進行監督的必要性,並且乾脆在治國的程序上,徹底擯棄民眾的參與,惟推崇具有自律自省功能的,符合它之所謂「賢人」標準的精英負責治理和幫助統治國家,而廣大的民眾則只要扮演好安分的被統治者角色便行!    由此可以看出,儒家所支持的政治形態顯然是權威主義政治,這是與當代的民主政治相背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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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忠君理念」只能也必然導致愚忠

君為政本,從倫理上講,君臣重於父子。舊時代的士人對皇帝,真有一種如夫如父的感覺。忠君觀念的進一步演化,變成了中國士人特有的戀君情結。「孔子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其心理真象失戀的狀態。

而孟子更是直接認為戀君是人的一種本能:「人少,則慕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有妻子,則慕妻子;仕則慕君,不得於君則熱中。」人小的時候,愛自己的父母。長大了則愛女人。而入仕之後,就會愛君主。如果君主沒有注意到自己,就會因單相思而受煎熬,是所謂熱中。

在儒者那裡,皇帝就是他的「天」,他的主人,他生活的目標,他無條件盡忠的對象,他的希望所在「事君能致其身」--(事君要能作到可以獻出生命)。不管皇帝如何對待臣子,從倫理上講,都是恩典,臣子唯有歡喜承受,不應有絲毫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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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看去,禮綱為上下關係所設定的倫理規範都是成雙成對,比如父「慈」子「孝」、君「恕」臣「忠」等。但實際上,各規範因宗法角色不同而性質完全有別:凡屬下層角色對上的規範,「忠」、「孝」等等都被強化,明確歸屬禮法綱紀範疇,可稱為責任倫理;凡屬上層角色對下的規範,「恕」、「慈」等等卻都被弱化,缺少硬性的禮綱約束,只能歸屬仁義道德,可謂純粹義務倫理。

這樣,上下層角色真實擁有的權力與責任、義務是完全不對稱的:對上負有忠孝禮敬責任的下層弱勢角色,其自身權力卻無法保障;對下擁有絕對權力的上層強勢角色,其應盡義務反倒不受約制。因此,這完全是一種護強凌弱的禮製法則:強/弱勢角色間的互動關聯是不對稱不平等的,即弱勢角色絕對之「忠」,換回強勢角色相對之「恕」。

這一原則體現的正是儒家「仁—禮」系統架構高明之處:它用諸多表面上對等互動的規範,掩蓋了差等角色間人格及政治經濟權利的不平等,藉以蒙蔽弱勢角色意識、強化強勢角色威權、夯實宗法社會基礎。

服務服從於這一法則的仁愛之「愛」,必然要異變了。對那些既有禮綱約束又有律法強制的弱勢角色來說,想不克己敬上、奉獻忠孝也不行,仁愛變成了「必愛」。

特別要指出的是,儒家的忠孝禮敬是要落到實處的,或獻上「貢品」、「禮品」或拿出忠順行動,所謂「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等等便是,絕不能空洞地表示一下忠心、愛心了事。那是必須是真正的「事君能致其身」-(事君要能作到可以獻出生命)。

綜上所述,在外界的強制與內化的「忠君思想」合圍之下,儒家的「忠君理念」只能也必然會導致「愚忠」。

結論:儒學只能也必然是一種愚民、弱民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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