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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坎水為陰、離火為陽」的邏輯悖論(文:李守力)

論「坎水為陰、離火為陽」的邏輯悖論(文:李守力)

2012年10月25日20:18:17字數:2527

2012年10月26日15:11:02字數:2667

2013年8月1日20:07:24字數:2681

一、「坎水為陰、離火為陽」探源:

帛書《衷》雲「重陽者亡,故火不吉也。……重陰者沈,故水不吉也。」以此解釋五對剛柔之失,以乾、離為重陽,以坤、坎為重陰(詳見:論帛書《衷》五對剛柔之失《繫辭下傳》曰:「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其故何也?陽卦奇,陰卦耦。其德行何也?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按照《周易》通例,乾、震、坎、艮為陽卦,坤、巽、離、兌為陰卦,震、坎、艮都是「陽一君而二民」,乾陽爻三,符合「陽卦奇」。

《彖傳》以坎為男、離為女,家人《彖傳》說「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睽、革《彖傳》說「二女同居」。

於是帛書《衷》「坎水為陰、離火為陽」就與《周易》通例有了邏輯上的矛盾。

筆者認為帛書《易》說(《二三子》、《衷》《要》《繆和》《昭力》)是孔子草創通行本《易傳》前的解易資料的傳承。帛書《易》說與《易傳》的明顯的區別是,帛書《易》依文解義,基本不用卦爻象體例。帛書《易》六十四卦卦序與《大象傳》(《連山易》)都是按自上而下的重卦方式,兩者有極其密切的關係,帛書《二三子》說「艮為精質、為精白」(詳見艮卦解讀),體現出這一學派重視艮卦的《連山易》傳統。這些證據表明帛書《易》說保留了孔子晚年學《易》初期時,依據《連山易》等古《易》資料研究《周易》的階段成果。我把這個階段成果稱之為《易傳》的小成時期。

《周易集解》注《乾》卦「大明終始」引荀爽曰:「乾起於坎而終於離,坤起於離而終於坎」。釋同人卦引《九家易》曰:「謂乾舍於離,同而為日。天日同明,以照於下。君子則之,上下同心,故曰同人。」荀爽曰:「乾舍於離,相與同居,故曰同人也。」釋《繫辭傳》「陰陽之義配日月」,引荀爽曰:「謂乾舍於離,配日而居;坤舍於坎,配月而居之義是也。」

以上正是先天八卦與後天八卦合參,故先天八卦早已有之,非始於宋代。

先天八卦

後天八卦

「坎水為陰、離火為陽」的理論既有先天、後天合參的影響,而後天八卦是受五行理論影響的結果,「五行」為《尚書·洪範九疇》之一:「水潤下,火炎上」,潤下,陰也;炎上,陽也。又春木為少陽,夏火為太陽,秋金為少陰,冬水為太陰。太陽火,如純陽乾;太陰水,如純陰坤。

上圖先天八卦為伏羲先天八卦,帛書《說卦》(母本竹簡串入《衷》):「天地定位,山澤通氣,火水相射,雷風相薄,八卦相錯。」帛書《易》八經卦體系與彝族八卦完全一致,我稱之為神農先天八卦,神農先天八卦與伏羲先天八卦的乾坤震巽卦位相同,另外四卦方位相反。

神農先天八卦圖:

二、《周易》如何處理「坎水為陰、離火為陽」邏輯悖論:

(一)《周易》對「坎水為陰、離火為陽」的繼承:

實際上作為《連山易》遺存的《大象傳》同樣保留了「坎水為陰、離火為陽」的古《易》體例。

訟卦《大象》曰:「天與水違行」,天上行,水下行,故曰「違行」。

同人卦《大象》曰:「天與火,同人」,天上行,火上行,故曰「同」。

困卦《大象》曰:「澤無水,困」,困卦下卦坎水下行,於是澤無水(滲漏)。

既濟《大象》曰:「水在火上,既濟」,水潤下、火炎上,故既濟。

未濟《大象》曰:「火在水上,未濟」,火炎上、水潤下,兩相分離,故未濟。

當然,《彖傳》也繼承了水(澤)潤下、火炎上的體例:《睽·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革·彖》曰:「革,水火相息」。

(二)先後天借象與中爻借象:

1.由於「乾舍於離,配日而居;坤舍於坎,配月而居」,於是乾與離,坤與坎就可以有類似的取象,此謂之先後天「借象」。

南方後天為離,離為日,先天為乾,先天借後天,乾為大明(見於乾卦、離卦《彖傳》),大明即日(太陽)。《易本命》乾為日。離為戈兵,故乾為戰。乾為天,離為日,天、日可通用,如五天即五日。

北方後天為坎,坎為水、為冰,為月,先天為坤,先天借後天,故坤為川,川,《說文》「貫穿通流水也」,帛書《易》坤作川。坤為冰,坤初六「履霜,堅冰至」。坤為月,《易本命》坤為月。坤為眾,後天借先天,故《左傳·宣十二年》《國語·晉語》筮例有「坎為眾」。坤為大輿,坎「其於輿也,為多眚」,亦後天借先天。

2.《說卦傳》另有中爻借象:

坎離借乾坤:坎得乾中爻,離得坤中爻。

乾為馬,為首,為寒,為冰,為大赤。坎得乾中爻,故坎為美脊馬,為下首,為寒,為冰,為赤。《周易》古經實以坎為寒為冰。乾為金,《周易》古經多以坎為金(蒙卦六三「見金夫」,體坎;噬嗑卦九四「得金矢」,互坎;困卦九四「困於金車」,互大坎)。

「乾為天、為君、為父、為大赤、為辟、為卿、為馬、為禾、為血卦。」馬國翰曰:朱震《易叢說》、羅蘋《路史注》。嚴可均曰:「此蓋《說卦》文,殷《易》先有,非始《十翼》。」傳本《說卦傳》「坎為血卦」,得乾中爻也,《周易》古經實以坎為血卦。

坤為牛,離得坤中爻,故離為牛,《周易》古經實以離為牛(《周易》九處言「牛」,有八處皆取象離卦)。

坤為文,《周易》彖傳以離為文明,賁卦下離上互大離,《彖傳》言天文、人文,賁,文飾也。故《周易》主要以離為文也。

如此,乾、離、坎之間可以借象,坤、坎、離之間可以借象,於是導致了坎卦與離卦的邏輯衝突:坎為陽卦兼有陰屬性,離為陰卦兼有陽的屬性。

(三)《周易》如何處理「坎水為陰、離火為陽」邏輯悖論:

1.「坎水為陰、離火為陽」由於不符合《周易》陰卦、陽卦的通例,所以使用範圍非常小,只限於其運動方向的屬性,即坎水潤下、離火炎上,這主要用於《大象傳》,《彖傳》則部分繼承了《大象傳》,由於八卦有兩個水卦,故將坎水潤下的功能賦予了兌澤。「坎水為陰、離火為陽」、先後天借象範圍極小,主要是古《易》(《連山易》和五行)在《周易》的遺存。

2.《周易》重視中爻,故中爻借象是《周易》特徵。中爻借象,陰陽屬性一致。坎得乾中爻,二者都是陽卦,離借坤依然。

3.故「坎水為陰、離火為陽」邏輯悖論並不說明《周易》的邏輯架構不縝密,而且《周易》遺留這個「悖論」可能是有意的。因為陰陽是相對的,宇宙萬物的真相是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陰陽互根、陰陽摩盪、難解難分。《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繫辭傳》曰:「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辟,是以廣生焉。」《周易》上經始於乾坤,終於坎離,下經終於既濟、未濟,這是萬物運動變化發展的總規律,陰與陽的互動,彼此在消磨各自的差別,最終變成陰陽相間、陰陽平等、陰陽相持、即陰即陽的大同景象,所以坎離二卦存在陰陽平等的現象,但這種既濟的平等一旦來到,宇宙的平衡隨後就會打破,一切會重新開始,故名未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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