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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社會中的「旁若無人」

漫畫/曹一

馬建紅(法學博士)

據報道,前幾天有一名女子在上海地鐵吃鳳爪,骨頭隨地亂扔。乘客指責其行為不文明,結果卻反遭辱罵。而當央視採訪該女子時,她的回應是,她沒有故意扔垃圾,她的行為既沒有打破文明尺度,也沒有打破治安管理制度,也就是說她沒有任何錯。

嚴格說起來,這女子的話還真不好反駁,因為「文明尺度」是不易把握的,類似於英國衡平法史上的「大法官的腳」,「衡平法與一個人的良心是一致的,這個人就是大法官。它有多寬,衡平法就有多寬,它有多窄,衡平法就有多窄。即使他們確定了衡量標準,也只有這麼一種,我們稱其為『大法官的腳』。」衡平法帶有很強的個人性,而我們日常所謂的「文明」,也帶有很強的個人性,就像在地鐵里吃鳳爪或吐痰,有人會認為「不文明」,也有人認為是小題大做。但這些並不能說明她在公共場所中這種「旁若無人」的生活態度的合理性。

其實,現實生活中這種「旁若無人」的現象多了去了。記得有一次在學院圖書館查資料,許多同學在安靜地看書,偶爾有同學輕聲說說話,也影響不到別人。但是這時書架那邊卻有較大的電話鈴聲響起,鈴聲過後,讓人更不爽的就是機主毫無顧忌地大聲講電話,電話內容是在約「中午和誰誰吃飯」的事,那聲音,那動靜,就和在自己家裡或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一樣「旁若無人」。我最初也和學生們的反應一樣,期盼著該男子儘快掛斷電話。可過了好幾分鐘,那人還在不停地大聲講著,而且並沒有要停下來的跡象。我實在忍不住,走過去說了幾句,「請你講電話聲音小點兒好不好,大家都在看書呢。」男子看了看我,沒吱聲,把書放書架上後打著電話走了。

像在公共場合嗑瓜子、吃味道比較重的食物、隨地吐痰或丟垃圾、大聲講電話等情形,幾乎隨處可見。這都是只顧及自己享有做某事的權利,而忽略了在公共社會中權利行使應有的界限,沒有養成「你揮舞拳頭的自由止於我的頜下」的最低限度的規則意識。

國人的這種「習性」倒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其來有自。一百多年前,來自美國的傳教士明恩溥(ArthurH.Smith),在其著名的《中國人的素質》一書中,就曾以《缺乏公共精神》為名,專章論及於此。他用白描的手法,把一百多年前中國人的生活展現在出來,讓今天的讀者仍覺置身其中。比如他說有人想裝卸貨物,便把馬車停在馬路當間,任何想要使用這條道路的人,只能等他幹完才能再往前走。如果一個農夫碰巧要砍倒一棵樹,就會讓這棵樹橫躺在路上,趕路的人只能等著他砍完搬走。現如今我們的大城市裡已經沒有了馬車,不過,我們有時候會被堵在生活區中比較狹窄的路上,並沒有什麼嚴重的事情發生,只不過堵路的汽車司機下車買煎餅果子去了。

明恩溥描述中國大多數城市當之為街的狹窄通道,無不為各式各樣的手工作坊所阻塞。「殺豬的、剃頭的、流動的食攤、木匠、箍桶匠,還有其他各種手藝人,都各自在路邊安營紮寨,隨著大都市的生活節拍一起跳動。」明恩溥描述的許多「手藝」在今天已經消失,不過「營業方式」可還是一仍其舊,許多人肯定見過沿街商鋪擺在門前的燒烤爐,也見過加工鋁合金門窗者在門前切割電焊的場景。和一般老外寫中國時只著皮毛而搔不著癢處的書不大一樣,明恩溥的刻畫和描摹可謂入木三分,讓人覺得尷尬,卻又不得不佩服他觀察的敏銳與精準。如果這本書中的篇章是在如今的網路時代發表的,那作者一定會被中國網民好好「修理」一番。

書後的附錄中就有社會學家李景漢先生於1936年寫的評論,他說最早看的《中國人的素質》是日文譯本,在許多頁的空白處,「有不少鉛筆寫的批評,其中大部分是別的讀者在讀時發生的反感,還恍惚地記得有『胡說』和『放他娘的……』等類的話」。這也難怪,「因為我們是一個比較最講面子的民族,遇到別人直白地指出我們的弱點時,我們少有受得住的。」只是看看當下鳳爪女、電話男的行為,我們也只能深自感嘆國民性改造之艱難。

值得欣慰的是,我們今天已有很多人能站出來譴責鳳爪女或電話男,而這並不是怕外人笑話,實在是因為覺得這種「旁若無人」的行為,已越來越為社會生活所不容,雖然仍有人對此「不以為意」,但在眾聲譴責中終究難保顏面。畢竟,公共生活必得有公共精神始能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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