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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靈修: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今日經文: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詩篇32﹕1-5)

詩篇中有七首認罪詩﹕6,32,38,51,102,130,143篇,據說奧古斯丁晚年臨終時將這七首詩貼在牆上,天天禱告認罪。他說﹕「認罪是一件快樂的事情,因為能找到神。」從創世記到啟示錄,人都被罪咎感糾纏著,唯一的途徑就是來到神的面前,認罪,並領受赦罪之恩。

一個有罪的靈魂,內心被很深的罪咎感包圍著,四圍都是愁雲迷霧,上面是神憤怒的追討,怎能相信神會赦免呢?多少次的認罪還是滯留在罪中,好像是原地踏步一樣。我們按照罪人狹小的思想去度量神,怎能相信神的赦免會白白地臨到呢?

詩130﹕3-4說﹕「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是的,神會赦免,神並非人,抓著我們的過犯不放,不然誰能站立得住呢?神樂意赦免人,好使人敬畏祂。神知道世上只有兩種人,一種是﹕不認罪的罪人,另一種是﹕肯認罪的罪人。

詩143﹕2說﹕「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在我們犯罪的時候,伴隨著我們的只有愁苦,但認罪時,我們就開始找到福樂。

詩32﹕1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罪孽會得到赦免,罪會得到遮蓋、塗抹,這是多麼有福的佳音!犯罪是羞恥的,但認罪卻是榮耀的,犯罪是愁苦的,但認罪卻該是快樂的。奧古斯丁說﹕「快樂的認罪」。

詩32: 2﹕「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當我們犯罪的時候,我們是有罪的,但認罪時,主赦免我們,主不算我們為有罪,神的恩典不僅赦免,不僅遮蓋,並且稱我們為義。保羅在羅馬書4章,論證因信稱義時引用了大衛的詩篇32篇,正像一首詩歌所唱﹕「主的寶血能消萬穢。」1、2節兩次提到「有福的」,這是福音!大衛以一個罪人的身份來到福音面前,找到了赦免和安慰。「凡心裡沒有詭詐」,一個被罪所傷的心靈怎麼能沒有詭詐呢?世上哪裡有沒有詭詐的人呢?人能靠著自己沒有詭詐而被神不算為有罪嗎?不!這裡也是福音,主不但赦免罪,也要使一個被罪所傷、詭詐的罪人得著醫治和恢復。大衛在犯罪時表現了十分的詭詐﹕姦淫拔示巴,用計殺了烏利亞,心裡滿了詭詐,但認罪時,卻找到了心靈恢復的道路。福音是罪人唯一的和永遠的出路!

以弗所書2: 4-5說,「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是的,我們本該是絕望的,該死的罪人,但我們不該沉溺在罪中,我們要看到神的豐富的憐憫和祂愛我們的大愛,向這位滿有恩典的主認罪,祂必使我們經歷復活!

在以色列人犯了很大的罪,滯留在罪中不肯向前,不敢相信神的赦免的時候,神向他們宣告了自己的名﹕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 6-7)

是的,我們不該只看見自己的罪孽和失敗,要看到神的大憐憫,大慈愛,大恩典!這是我們唯一的和永遠的出路!

選自老海「認罪與赦罪」,《生命季刊》第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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