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不要把諾貝爾文學獎當成對全世界文學的最終裁決
【核心提示】不要把瑞典文學院當成全世界文學的最高裁判法庭,不要以為諾貝爾文學獎就是對全世界文學所作的最終裁判。一個人得獎,是種種的機緣促成的。在一個特定的時刻,一個人的作品正好有合適的、院士們能讀懂的文字的譯本,正好符合這一時刻所具有的特定的標準,也恰好被幾位院士特別讚賞,被人及時而符合程序地提名,也許就有了機會。獲獎總是被挑出來的最好的,但這裡的「最好」,有著上述種種的限定。
幾乎每一屆諾貝爾文學獎的揭曉都會引發爭議。因為每個人心裡,都有自己認為的最好的作家。
但這一次的爭議顯然不同——瑞典文學院的院士們選擇了一位音樂家。
鮑勃·迪倫應該獲獎嗎?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或許我們應該先來了解一下諾貝爾文學獎的選擇範圍和原則到底是什麼。
對諾貝爾文學獎的選擇範圍,諾貝爾本人所作出的規定是很寬的,只要是「朝向一個理想的方向」的作品,都能入選。然而,除了圍繞著「理想」這個詞進行不同時代的解讀以外,還有兩條基本的指導原則:「推動文學的發展」和「促進優秀文學家為全世界接受」。對這兩條的理解,對諾獎的評選影響深遠。
推動文學的發展,往淺里說,是獲獎人必須是在世的作家;往深里說,就是讓得獎作家寫出更好的作品來。換句話說,諾貝爾文學獎不是對那些功成名就者的事後追認,不然的話,院士們根本不需要懂文學,甚至連作品也用不著讀——他們只要了解文學圈的情況,知道哪些人是普遍公認的優秀作家就可以了。
然而院士們並沒有這麼做。如果做一個百年優秀作家評選,將名單與百年來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名單做一個對比,我們會發現二者的差別很大。
瑞典文學院有一位秘書叫顏爾納,他說我們不是拎著個錢袋,追在那些早就功成名就的老人後面去增加他的遺產的。他們寧願把錢給那些年富力強的人,讓他們從此衣食無憂,不需要再為生計寫作,從而創作出更優秀的作品。他舉賽爾瑪·拉格洛夫為例。拉格洛夫是著名的瑞典作家,寫過《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他說我們把錢給她,這樣她生活就有保障了,不用再寫那些淺顯的故事和聖誕節小報上的文章,而是可以潛心從事真正偉大的創作,寫出對文學發展有意義的作品。
不認可既有的名氣,不向既定的文壇座次表屈服,而是根據作品做出自己獨立的判斷,把獎頒給那些更富有創作活力的年輕人,這是需要勇氣的。但這就是「推動文學發展」這句話的含義。這意味著諾貝爾文學獎的目的之一,是加入到文學發展的進程中去,催生出更多更優秀的作家和作品來。那麼,75歲的鮑勃·迪倫,符合這個標準嗎?
諾貝爾文學獎的第二條指導原則,是「促進優秀文學家為全世界接受」。也就是說,有一些作家實際上很優秀,寫的作品非常好,或者也許已經有了區域性的聲譽,但卻沒有在世界範圍里得到承認。而評獎者們就要慧眼識珠,將這樣的作家挑出來,給他們發獎,使全世界都承認他們。
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例子便是泰戈爾。獲獎之前,他只是一位用孟加拉語寫作的地方性詩人,連德里那一帶的人都不認識他。他得獎後,不但印度為他驕傲,整個亞洲都為他驕傲。
實際上,當年,也正是懷著這種消滅地理空白點的初衷,瑞典文學院委託了一位瑞典探險家斯文·赫定,請他在來中國時順便打聽打聽中國有哪些好的作家。赫定將此事委託給了劉半農,劉半農推薦了魯迅,委託台靜農給魯迅寫信傳話,但魯迅回信表示包括自己在內,當時的中國還沒有可以獲獎的作家,如果僅僅因為是中國人、而不是憑藉文學實力獲獎,並非好事。
當然這已經是閑話。回到鮑勃·迪倫上來:他的世界影響力,是否需要藉助諾獎來打開?
然而,答案仍然是在風中飄。因為我們必須注意到,今天距離諾貝爾為文學獎定下這些原則,已經過去了百多年。100多年裡,文學本身以及文學產生的影響,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除了推動文學發展、促進優秀文學獎為全世界所接受之外,今天的諾獎面臨著一個新的使命:重建文學和大眾的連接。為此,他們需要拓展文學的邊界。
最重要的是,不要把瑞典文學院當成全世界文學的最高裁判法庭,不要以為諾貝爾文學獎就是對全世界文學所作的最終裁判。一個人得獎,是種種的機緣促成的。在一個特定的時刻,一個人的作品正好有合適的、院士們能讀懂的文字的譯本,正好符合這一時刻所具有的特定的標準,也恰好被幾位院士特別讚賞,被人及時而符合程序地提名,也許就有了機會。獲獎總是被挑出來的最好的,但這裡的「最好」,有著上述種種的限定。
任何一個民族、任何一種文化都有自己的一些文學藝術的審美標準,這有時是非常具有民族性的,是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中的成員所接受的教育、文學藝術教學、文化的氛圍,等等所決定的。各民族和文化所面對的各自獨特的問題決定了他們的文學評價標準,因此,不能以為存在著一個全世界統一的評價標準,這個標準不存在。我們過去常說,最具有民族性的,也就最具有世界性。對諾貝爾文學獎而言,就不是如此。
得到諾貝爾文學獎的人,常常是這樣的情況:他是處在不同文化圈之間的交叉點上的人,而不一定是從這個文化圈之中來看最好的人。
讓我們回過頭來再說一遍泰戈爾,泰戈爾得獎,恰恰由於這個原因。他是一個處在文化交叉點上的人。一方面他身上有很深厚的孟加拉文化傳統的因素。但同時,他的英文極好,牛津畢業,能將自己的詩譯成最漂亮的英文。他對西方文化有很深的了解,對於他自己的傳統文化也有很深的了解。
這並不意味著要求所有的作家都向這個方向努力,我只是分析那些得諾貝爾獎的人為什麼能得獎的原因:處在文化交叉點上。如果說一種文化是在紙上畫的一個圓的話,那麼,不同的圓的交叉處,就是最易獎處。處在那樣的位置上,常常更容易將不同文化因素相結合。這樣,給那些院士們的感覺就是,你給他們帶來了新東西,但你又是一個和他們的文化之間有很多親和力的人。他們熟悉你,又覺得你能給他們以新鮮感。
多年以來,諾貝爾文學獎就這麼操作下去。犯了很多的錯誤,同時也選擇了很多優秀的作家。一年一年地評下去,一年一年地被別人批評,被人罵,但一年又一年,仍然被人看重。
原題:不要把諾貝爾文學獎當成對全世界文學的最終裁決——從鮑勃·迪倫該不該獲獎談起
作者:瑞典烏普薩拉大學美學博士、中國社科院文學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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