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道統樂,以樂體道——孔子樂教思想研究》作者:吳丹

摘要:樂教是孔子最為重視的教化手段,常與詩、禮並提,有「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之說,其目的是以樂體道,是對「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成人之道的追求,以最終達成個體人格的完滿及國家社會的安泰。關鍵詞:孔子;道;德;仁;禮;樂;樂教作為先秦儒家的創始人,孔子不僅是偉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更是一位身兼多藝的音樂家。據史料記載,孔子不但善歌,還善彈琴、鼓瑟、擊磬,對樂舞也有深入的研究,特別是在創作方面,更是達到了隨事、隨詩賦曲的高度。《史記·孔子世家》載孔子曾作有器樂曲《陬操》;在為《詩經》正樂時,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可見,孔子確實是深入學習並精通於樂,無論是對音樂技術的掌握還是對音樂精神的領會,都達到了爐火純青的程度。在當時諸侯對峙、戰亂頻仍、「禮壞樂崩」的時代,孔子畢生致力於對上古音樂的整理和傳承,推崇周公的「制禮作樂」,力求以「禮樂」安頓人心並整治社會秩序。晚年自衛返魯後,孔子更是身體力行,刪詩書、定禮樂、修春秋,整理、繼承和發展上古三代的禮樂教育文化傳統,深入挖掘宗教儀式下禮樂的相互關係和人文精神內涵,強調儀式與精神內核的統一,並鄭重提出「鄭聲淫」,而斥鄭聲、崇雅樂,使樂教成為中國禮樂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說,在整個先秦時期,孔子不但承繼、完善了周公的禮樂制度,而且把禮樂推到了至高無上的地位,使禮樂成為中國文化的精神坐標、禮樂教育成為當時最為重要的教育手段。正如徐復觀所言:「孔子對於音樂的重視,可以說遠出於後世尊崇他的人們的想像之上,這一方面是來自他對古代樂教的傳承,一方面是來自他對於樂的藝術精神的新發現」。[1]孔子還提出「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的成人之教,使樂教成為人格教育完滿的最高目標。那麼,孔子樂教的最終指向是什麼呢?何以樂教在成人之教中如此重要?本文認為,孔子樂教的終極目標在於以樂體道,是在「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的實踐過程中以樂為中介達成個體人格的完滿及國家社會的安泰,並將個體生命圓融於道、德、仁、樂合一的人類理想家園,體悟人生、證悟大道,臻於生命的理想狀態和本然。一、「志於道」 ——孔子論「道」「道」從字面義解,有多重含義,如:道路、方法、規律、真理等。在孔子學說中,「道」則是最高本體論範疇,是形而上學之本體。在《論語》、《史記·孔子家語》、《周易》等文本中,「道」出現的頻率甚高,僅《論語》一書就多達60處。可以說,「道」是孔子畢生思索、學習及探究的根本,於人生社會、宇宙自然無處不在。但在孔子的具體論「道」中,「道」一般包涵了兩個層面的意思,即形而上不可知層面的天道和形而下可知層面的人道。天道指廣義的自然,象徵整個宇宙生命本體,體現為宇宙萬物生生不息、大化流行的自然現象及本質規律,而人與萬物同體,皆流轉於這天地生命本體之中。其實,當孔子把天道界定為宇宙自然、形而上本體時,人道早已內含於其中。因此,他認為天道與人道是貫通合一的,天道即人道,人道也就是天道。之所以如此劃分,一方面是為了區別的方便;更重要的,是為了內在地把原始的天神轉變為道德意義的天命或天德,使天人的對立逐漸消失,由人創造的道德宇宙逐漸形成。正是這種劃分,確立了天道為宇宙萬物存在和發展本體的根據,人道只是對天道規律執行的邏輯展開。也即萬物的生長發育體現了天道的固有規律,而人道是對天道本體規律的自覺把握,這強化了人作為宇宙自然一分子的獨立性特徵,加強了人道的自立自主性。雖然,孔子少言天道、天命之類,「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論語·公冶長》)、「子罕言利與命與仁」(《子罕》),但天道、天命作為孔子思想的終極目標,始終挺立在其立論的最高處,是孔子終其一生所願追求的至高之境。「朝聞道,夕死可矣」(《論語·里仁》)。「天道」是孔子整個道學思想體系的最高端,是儒家天人合一思想形成的理論前提。儘管孔子曾曰「吾道一以貫之」(《論語·里仁》)。但在現實人生中,他更強調的是「人道」,認為「天道遠,人道邇」,故 「子不語怪、力、亂、神」(《論語·述而》),並「敬鬼神而遠之」(《論語·雍也》)。當然,孔子並非完全不講天道,因為人道從來離不開天道。只是在孔子的思想體系中,側重點在人道。鑒於天道與人道的關係,孔子認為人道要效法無言的天道,以天道作為人道存在與發展的依據。雖然天不能言,但人卻可以在人道中去體悟並證得天道。孔子的人道思想極其豐富,歸咎起來,集中體現於「禮治」外部秩序與「仁和」精神內質的融合。自周公「制禮作樂」,「禮」就成為整個國家社會的名器、重器。儘管春秋時代各諸侯國已屢有僭越的行為和事件發生,但各國都還是講禮並以禮為用,禮的地位始終居於統治地位。如典載:「禮,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後嗣者也。」(《左傳·隱公十一年》)又:「禮,上下之紀,天地之經緯也,民之所以生也。」(《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孔子出生在「周禮」保存最為完好的魯國,從小「嘗陳俎豆」,有階段曾以禮儀教導為職,於禮及禮制可以說是熟悉之至並瞭然於心,但是孔子對禮的認識已實際超越當時的「禮樂制度」。當時諸侯各國實行並強調的是「禮制」,是統治者為了實現統治而用以強制人使其不致僭越階級等級、破壞統治秩序的工具。這種「禮制」,是一種禮的制度化,強調的是宗族社會中的等級差別、等級秩序,具有法力(法治)或管理規範的效力。而孔子重視和強調的是「禮」的精神內涵,是「禮」對和諧社會的內在作用。故孔子強調的是「禮治」,是一種上下等級互相平衡、互助互愛、以仁愛為立足點的人類社會生活倫理秩序,是「以禮治天下」。也即孔子倡導的「禮之用,和為貴」(《論語·學而》)的人道主義精神。誠然,孔子的「禮治」也是為了維護社會等級秩序及社會倫理,但因其以「仁和」為中心,「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論語·里仁》)。故他強調的是整個社會「安上樂下」的理想狀態,是對各諸侯國之間不斷征戰,弱肉強食、以強凌弱現狀的糾錯,是王道之治而非霸道之治。可見,孔子是以「禮治」與「仁和」的完美融合貫通於人道來構建人類理想幸福家園的。所謂「君子謀道不謀食」、「君子憂道不憂貧」(《論語·衛靈公》),「人道」是最高旨歸,「禮治」與「仁和」是實現手段。二、「據於德」 ——孔子述「德」一般而言,「德」為「道德」、「品德」之意。但實際上,「德」作為一個觀念在先秦時代曾經歷了一個不斷演變與發展的過程,涵義廣泛,如不仔細根究,難以明晰。「大致說來,先秦時期的『德』觀念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天德、祖宗之德;二是制度之德;三是精神品行之德。在很長的歷史時期內,德觀念都沒有能夠擺脫天道觀念的影響。『德』觀念走出天命神意的迷霧是西周時代的事情,然而將它深入到人的心靈的層面則是春秋戰國時期思想家們的貢獻。」[2]孔子時期,正是「德」「深入到人的心靈的層面」的時期,「德」的基本指向是人們內心的情感或者信念,作用於人倫,指人的本性、品德等。雖然人們常將「德」與「道」連用為「道德」一詞,但「德」與「道」畢竟是兩個不同範疇的概念,「道」一般指宇宙自然運行規律及與人世共通之道,而「德」則指人世的德性、品行,是對各種事物所「得」之自然,對人而言,便是品德。兩者互為體用關係。在孔子思想體系中,「德」也是其概念體系中的最高範疇,並於《論語》中達三十餘見,大多作「道德」、「德行」講。孔子論「德」常也與道相聯繫,表達體悟大道時的具體狀態,具有理論與實踐雙重品格。它既強調人具有天生即有的品德、德性,「天生德於予」(《論語·述而》),也強調以這種品德、德性在百姓日常人倫中的具體應用。如「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從,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這裡的「德」,即孔子經常強調的具體的「忠、孝、仁、義、溫良、恭敬、謙讓」等優良品格,以仁為核心,是人們所應遵行的各種倫理道德準則。「修」,則表明這些優良品格的獲得必須落實到日常的實踐之中,通過修養得到。就「德」與「道」的關係而言,「德」是落實「道」的品性基礎,是達「道」的天梯。同時,孔子力倡「德」應該貫穿於人類生活的不同層面。在政治上,他認為「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論語·為政》),強調以德治國;在個人修為上,他認為須「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論語為政》),強調「君子懷德」(《論語·里仁》),并力戒「巧言亂德」(《論語·衛靈公》)。在他看來,雖然天或天道的本質不可言說,但人的「德」最終還是會為天及天道所承認。只是,「知德者鮮矣」!(《論語·衛靈公》)孔子強調「德」的先天品性,「天生德於予」(《論語·述而》),這個「德」便是人本自即有的內在之「德」,自存於本心。據此,「德」既可成為人類認識自我最有利的手段,也可成為不需藉助外力來實現體悟人道、甚至天道的最佳途徑。正是孔子對「德」性的深刻認識,它引起了人類對自身的理性思考和精神反思,開始挖掘自身的責任,強調個人的力量,要求自己對自己負責並對社會群體負責,而不再祈求外在力量(如神靈、上天等宗教)的介入。孔子通過這種人心的自覺內省,如「吾日三省吾身」(《論語·學而》)等,引導人類關注人自身能力的認識與開發,尋求人與自然以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和諧與平衡。可以說,這也是孔子對「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的成人之道要求「以德為據」的根本所在,這個「據」是「根據」、「根基」,是為了闡明「德」乃成人之大本。三、「依於仁」 ——孔子講「仁」「德」的落實必然涉及到「仁」。「仁」既是「德」的內容,也是「德」的展開。要使社會欣然向「德」以實現「德治」,個人努力進「德」以完善「德性」,皆必須落到具體的「仁政」、「仁行」之中。「仁」是一個含義極廣的道德範疇。從字面而言,從人,從二,指兩個人,是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之道,也意指人與人之間要互存、互助、互愛。孔子極大地發揮了「仁」的涵義,將之作為思想核心,成為其倫理思想體系中最高道德準則。僅《論語》一書中,「仁」字就出現109次,可見其分量之重!由於孔子著述對「仁」的論述十分豐富,完全形成了以「仁」為核心的倫理思想結構體系。可以說,在孔子的「仁學」體系中,「仁」的內涵貫穿到了人們實際生活中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等相互關係的方方面面,是人們為人處世離不開的行為指南。具體則包括有孝、弟(悌)、忠、恕、禮、知、勇、恭、寬、信、敏、惠等多種優良品質。如:「孝弟(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論語·學而》)「『能行五者於天下,為仁也。』『請問之?』曰『恭、寬、信、敏、惠。』」(《論語·陽貨》)這些品質,都是孔子仁學思想的具體體現,無論對己對人、內外修養,都是以這些為基準。雖然孔子對「仁」的闡述常是在不同場合、不同時間針對不同主體對象所進行,顯得分散凌亂,但其實是有著內在邏輯聯繫的。正如「吾道一以貫之」,其「仁」也是貫通而圍繞其中心論點進行展開的。總的來說,孔子的「仁」是「仁者,愛人」,以「愛」為中心,要求「泛愛眾,而親仁」(《論語·學而》)。這種愛人,是一種發自內心的情感,是一種表裡一致的行為。「我欲仁,斯仁至矣!」(《論語·述而》)其根本目的,就是把外在的約束變成人們內心的自覺訴求。這是一種完全的道德理性,是社會人倫道德得以成立的人心依據,也是人與人之間互相照應和理解的精神源泉。通過「仁」,人們可以走向自我人格的完善,實現個人道德的超越。所謂「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論語·顏淵》)。儘管如此,孔子「仁」學的重點並非是其理論體系的形成,而在於它的實踐性。孔子在強調「仁」的過程中永遠是依託於實際生活之中的,他關注的焦點是社會現實中的實際應用,從個人理想人格的培養到國家長治久安的教化,一是皆以人們內在的「仁心」、「仁行」為指針。這是對人性回歸、對社會安定的終極關懷,也是對君子仁人的期望與鼓勵。「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里仁》)、「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己,不亦遠乎」(《論語·衛靈公》)。整個人類社會,實際是人與人共處的一個關係社會。可以說,孔子的「仁學」思想及體系,其實是對人本身之人性、人心、人行的一種界定,一種歸正,它超越一切時空關係,無論古今中外,皆不離旨歸。它既是孔子「人道」思想的核心,也是對整個人類共生共存的指引,是整個人類文化精神的核心。四、「游於藝」 ——孔子釋「樂」在孔子「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的成人之道系統中,「游於藝」是最有所指的一環。因為孔子明確規定了君子的「六藝」之學,即「禮、樂、射、御、書、數」。同時,在這六藝之中,孔子又提出「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的成人之教。可見,「游於藝」既是孔子成人之道的具體實踐,也是成人之教的主要手段。在兩者關係上,一方面表明「游於藝」內涵(包含)了「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的成人之教;另一方面也說明「游於藝」的最高境界是「成於樂」。可見,「樂」真正是孔子最為推崇的一種教化實踐活動,是其達於「道」的重要手段。在孔子各種言說及著述中,從多方面對「樂」進行了論述,僅於《論語》一書就出現49次,奠定了「樂教」在儒家思想體系中的重要地位,也論證了「樂」或「樂教」是孔子「論教」及「證道」落實到具體實踐中最為重要的方法及手段。儘管孔子在「六藝」之學中提出了「成於樂」的論點,但孔子對「樂」卻很少從專門的技術層面去論述,而是常常把其與「禮」、「仁」結合起來論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可見,在孔子思想體系中,「樂」與「禮」、「仁」三者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樂」與「禮」並稱,連在一起有「禮樂教化」、「禮樂精神」之謂。而「仁」則是「禮樂」教化實施的目的(達仁),是其具體教化過程所應具有並進一步得以升華的內在精神。孔子經常把「禮」和「樂」相提並論。如:「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論語·子路》)「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論語·先進》)可見,孔子是將禮樂並置的,二者共同作用成為一完整的文化精神。其中,禮是正人倫,設秩序,是對外立身之本(即「立於禮「);樂則是和性情,凈人慾,是對內成性之道(即「成於樂」)。不過,從孔子對兩者功能的論述,「樂」應該是高於「禮」的。雖然一向外、一對內,但對內的「樂」是可以對個體生命人格產生化成、提升與超越作用的,可以內化為德性的自覺。故「成於樂」是真正立足於人的性情本身而言的,是成就完滿人格最重要的手段。對此,徐復觀也認為「禮樂並重,並把樂安放在禮的上位,認定樂才是一個人格完成的境界,這是孔子立教的宗旨。」[3]此言確然也。那麼,是否做到「禮樂」兼備,就足夠了呢?對此,孔子卻發出了「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樂雲樂雲,鐘鼓云乎哉!」(《論語·陽貨》)的慨嘆!究其原因,其實「禮」、「樂」依然只是人及人類社會表現的一種外在形式,特別是在孔子生活的春秋時期,「禮」、「樂」已是徒有其表而已,它已失去了昔日內在的神韻和精神,也就是孔子所強調的「仁」的實質。「樂」雖然具有表達情感、令人愉悅之功能,但離開了「仁心」、「仁和」的內在精神,「樂」也就不是孔子心目中真正的「樂」了。孔子最為推崇的「樂」是「盡美矣,又盡善也」(《論語·八佾》)的《韶》樂,是美與善的統一。故失去其一,在孔子看來都不完滿。這也是孔子正「樂」,斥鄭聲、崇雅樂的根本原因。可見,「仁」既是「樂」的基礎,也是「樂」的目的。失去了「仁」、「善」,「樂」也就難以起到凈化人類心靈、平衡人心人慾的功能了。可見,於孔子而言,無論是「立於禮」、還是「成於樂」,如果不能「依於仁」,則只有外表而沒有靈魂了。五、 「下行而上達」 ——孔子由道統樂,以樂體道的內在理路孔子學說最大的特點是其整體性結構,他從不孤立地看待任何事及理,而是從整體性或本質上去進行探究,故其理論具有豐富的內涵及外延,具有內在的、整體的邏輯關係。正如韋政通所嘆:「沒有一個人能像他關心全面性的問題」[4]、「每一個人要想認真去了解孔子,都會感到是一個難題,因為他本身就具有豐富的多面性,這多面性又結合為一個整體,任何方式的了解,都只能接觸某一面或幾面,終難窺得其全體。[5]的確,「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與「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連起來幾乎是一個一脈相承的完整體系。始於「志於道」,終於「成於樂」。細究起來,這七句三字經式的話語其實就是孔子學說的一個概括及濃縮,展開來可包涵孔學的全部。可以說,這就是孔學的中心及靈魂。在行文上,它們一環套一環,環環相扣,既道出了孔學的真諦,揭示了樂教的旨歸,也給世人展示了如何體道、進道、悟道的最好的路徑及方法。這是一個由上統下、以下達上的循環過程。這一理論體系,揭示了孔子為學為人的最高目標——證悟大道;明確了人類所應有的終極追求——出於大道,回歸大道。但人從出生起,就開始迷失了,不知「道」之所在,人生的根本意義是什麼,故孔子嘆言「朝聞道,夕死可矣」(《論語·里仁》),能「聞」道,都已超越生命的存在了。可見,「道」之可貴!這是孔子追求的終極目標,是孔學的主旨,故孔子開篇即言「志於道」。其中,作為動詞的「志」至關重要,此乃人的內心基礎和主觀動機,是行為的內在動力。只有先立「志」,才能主動去擴充善端,敦厚德性;也只有志存高遠,才能為學不止而日進於道,最終成就德性,實現道德人格的完善而達於正道。故「志於道」是孔學立論的基礎及核心,是其它一切論述的統帥。「成於樂」則表明了「樂」是體悟「道」的根本手段,在各類「藝」中,處於最上一端。的確,從「樂」的本質而言,「樂」通性情,故能最直接、最迅速感化人心,體悟大道。但如果沒有對「樂」的實踐及深刻體會,是難以得此認知的。孔子之所以重「樂」、好「樂」,完全建立在其對「樂」的學習及領悟上。從史料載,孔子的一生,不但曾隨多人學樂,而且掌握了多種樂器的演奏方法,彈琴、鼓瑟、擊磬,唱歌,都是他的所好。甚至在他被困於陳蔡之野,依然「講誦弦歌不衰」(《史記·孔子世家》),其平常音樂生活可想而知。孔子喜歡唱歌,常與人唱和,「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論語·述而》)並對詩經三百五篇,皆弦歌之。可見,歌唱是其音樂活動中最為重要的一部分。《禮記·檀弓》還載孔子於將死之前,猶有泰山、梁木之歌。根據孔子對音樂的學習經歷,完全可以讓人感受到孔子對音樂的博學及精通,他已經不是簡單地學習音樂的基本技能,而是已達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論語·雍也》)的境界,已經深入到了音樂背後的精神內涵,真正領略到「藝術人生」的樂趣。這就從實踐上證明了孔子力倡樂教的真正原因,他深知「樂」真正的精神及作用,即「樂」能通「道」。正如 唐君毅在《中國哲學原論·原道篇》中指出:「從《論語》看來,孔子之所以重樂,其中理由之一乃因為音樂最能與個人的體氣轉動,身體行為及心志言語等相互影響;而這些方面,又與人之德行密切相關;禮樂並行,能表達情意、修養志氣,成人內外之德。」[6]看來,先生深諳孔子之意。其實,在孔子言論中,已有直接表明「樂」與「道」關係的。《論語·陽貨》載:「子之武城,聞弦歌之聲。夫子莞爾而笑曰:『割雞焉用牛刀?』子游對曰:昔者偃也聞諸夫子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也。」這裡,孔子和子游都將「樂教」稱為「道」,可見,此「道」與「樂」已直接對應。只是,這裡的「道」是以「人道」為中心。但這也正是孔子最為推崇的,即立足於「人道」來體「道」,並落實於百姓的日常人倫。所謂「下學而上達」,孔子的本意正在其中也。下學學於通人事,上達達於知天命。於下學中求達人道,又於人道體悟天道。所謂「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中庸》)孔子之學正是訴諸於形而上要求前提下的下學,即探知人、事、物之學問,作為體「道」的根本。「游於藝」正是下學所包含的內容。所謂君子「六藝之學」,狹義講是「六藝」,從廣義上實則包括人類社會一切具體的生命活動,是為生命延續與發展所必須掌握的各種技能。當然,「樂」包括其中。這是孔子學說的現實體現。沒有這向下的實際生活的操作與體驗,向道之心只能是「空想」,會流於虛無之境,使體道之心得不到落實。但是,如果僅僅只是學藝謀生,生活將會平淡無味,生命也將變得蒼白無力。故只有「志於道」、「游於藝」,生命的生機及活力才會凸顯,人的精神才能燦然光輝,達到與道合一的精神狀態。究其實質,只為這一「游」字,揭示了人類生命的本然狀態。這是一種悠遊無礙、悠然自得的大自由、大自在的本然狀態。是一種全身心融入的人生最高境界,使心無礙於事、空靈靈透。這大概也是孔子「從心所欲,不逾矩」的生命狀態吧!孔子正是在各種「藝」的悠遊中體悟到了「道」的精神,故言能「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論語·述而》)其實,這也正是孔子之道「一以貫之」的妙處。「藝」與「道」通,以「樂」體「道」並非空言,而是實實在在存在於我們的身心。當我們真正遊走於各種「藝」的活動,在清凈無染、純凈無邪的狀態下感悟生命的本真、生活的愉悅、人生的可貴時,「道」已在其中了。特別是在優遊於樂時,那種自在和樂的心境,早已是與道合一了。只是,能達到這一境界,實在非一般人所能得,除了少數像孔子這樣大智大慧、大賢大明之士、君子能頓悟其奧妙,一般人只能望而長嘆了。這也是孔子學說在「志於道」、「游於藝」中導入「據於德」、「依於仁」的根本。孔子之所以常常將「禮樂」並稱,除其分工不同,一主外在行為規範,一主內在心理平衡,更重要的是二者同時具有導「和」的內在作用。「禮之用,和為貴」(《論語·學而》)、「樂以發和」(《史記·滑稽列傳》)。故孔子重視的是「禮樂」的內在精神。但「和」又與心性通,心性不和,禮樂必流於偏弊,以至於禮偏於「奢」、樂弊於「淫」。故孔子把「禮樂」的精神依託在「仁」之心性上,以「仁」導「禮樂」,以「仁」致「德性」,正如前文對孔子「仁」、「德」的論述,這一上下貫通,使「樂」與「禮」、「樂」與「仁」、「樂」與「德」、「」樂「與道」內在地聯繫在一起,其內在理路清晰可見。綜上所述,「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的成人之道與「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的成人之教完全是一個內在的邏輯體系,是立足於人與社會不同層次的整體性論述,其立論既條理清晰、環環相扣又渾然一體、密不可分。核心則是「由道統樂,以樂體道」。它確立了孔子「樂教」的終極目標——「體道」,揭示了「樂教」的本質特徵——「和樂」,也明確了「樂教」的行為規範——「盡美矣,又盡善也」。甚至對於具體的教化過程,孔子也進行了一個理想藍圖的勾畫:先「志於道」,將其置於人生立世的本初處,強調人生的意義在於對「大道」的追求與證悟,在於能弘揚大道。然後,立足於形而下之「樂」學,在「禮樂並重,以仁為本」的精神下,悠遊吟唱,縱身於大化流形、生生不息的生命精神,與天地萬物合一,與大道契會。注釋:1、徐復觀:《中國藝術精神》,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3頁。2、晁福林:《先秦時期「德」觀念的起源及其發展》,《中國社會科學》2005年第4期,第192頁。3、徐復觀:《中國藝術精神》,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3頁。4、韋政通:《中國思想史》,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4年版,第49頁。5、韋政通:《中國思想史》,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4年版,第44頁。6、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道篇》,香港新亞研究所,1984年版,第1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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