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香港立法會選舉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編輯]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跳轉至: 導航、 搜索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1],俗稱超級區議會界別,是指於2012年香港立法會選舉,五個由區議員擁有參選權、提名權,並由全港未有其他功能界別投票權的選民(不包括因所屬界別候選人自動當選而失去投票機會的選民)一人一票選出的功能界別議席。

目錄[隱藏]

  • 1 背景
  • 1.1 參選資格
  • 1.2 選區劃分
  • 2 爭議和後續
  • 3 參選人士
  • 3.1 2012年立法會選舉
  • 4 歷任議員
  • 5 參考文獻
  • 6 參見
  • 背景[編輯]主條目: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2010年進行的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討論中,民主黨對政府的方案作出改良,建議把新增的五個功能界別議席由全港未屬其他功能界別的選民一人一票選出。最初建制派對此表示有保留。但6月17日下午,曾余辯論前數小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在接受電視新聞電話訪問時突然表示,該改良方案並不違反《基本法》,值得支持。[2]

    6月20日,中聯辦副主任李剛再與民主黨何俊仁、劉慧卿及張文光會面,轉達中央已為其改良方案開綠燈的訊息。據中通社報道,李剛在會見中說,民主黨提出的「一人兩票」方案,可以提升政改方案的民主成分,有利立法會通過政改方案;而「一人兩票」方案不抵觸《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且屬香港本地立法範疇的問題,他持積極支持的態度,並樂見其成。[3]

    6月21日,特首曾蔭權中午12時半正式宣布,政府接受民主黨的區議會改良方案。新增功能組別由區議員提名,不屬任何功能組別的選民投票產生。[4][5]至6月25日政改表決,立法會通過地區直選及功能組別各增加五席,功能組別新增之五席,將確定使用民主黨方案並於立法會復會後通過本地立法處理相關事宜。

    在官方未對新增議席擬定正式名稱之前,坊間及媒體均稱之為「超級區議員」。使用「超級」一詞,是因為有關議員很可能以數十萬票當選,遠高於一般地區直選的議員以及行政長官,同時也要經歷兩次選舉。其後當局正式將之命名為「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而原有區議員互選產生的「區議會功能界別」則改稱「區議會(第一)功能界別」。

    參選資格[編輯]

    民主黨主張擴大參選權,由區議員擴大到與區議會有聯繫的人士,即非區議員也能參選。如當選,就可以代表區議會界別成為立法會議員。[6]公民黨在提名安排上建議由當區合資格在區議會功能組別投票的選民提名;在參選權方面,可考慮兩個方案:一、參選權只局限於民選區議員(但政府須解釋為何此界別的選民權利應受剝削);二、容許當區所有合資格在區議會功能組別投票的選民參選。 [7]

    不過,政府最終提案只接受400多名現任民選區議員擁有參選及提名權。提名門檻為15名區議員,可以提名一張最多5名民選區議員的參選名單。

    選區劃分[編輯]

    民主黨建議全港單一選區比例代表制,而公民黨則主張把全港劃分成5區,每區選一席。最終政府選用全港單一選區比例代表制。

    爭議和後續[編輯]

    泛民就此改良方案有不同意見。其中,社民連等傾向不妥協的政治團體表明不會參與任何功能組別選舉,其後在選舉時亦呼籲選民杯葛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選舉。另外,公民黨認為至2016年該5席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須全部改由地區直選產生。[8]民主黨則指這是「階段性成果」,宣稱仍然支持2017、2020年落實真正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普選。[9]

    參選人士[編輯]

    順序以當選舉的名單排序為準,括弧為該參選人士當時所屬的區議會的行政地域及選區,粗體字為該名單中排首名人士。

    2012年立法會選舉[編輯]

  • 民主黨
  • 涂謹申(油尖旺-奧運)、趙家賢(東區-太古城西)、區諾軒(南區-利東一)
  • 何俊仁(屯門-樂翠)、鄺俊宇(元朗-北朗)、林紹輝(葵青-石籬)
  • 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
  • 馮檢基(深水埗-麗閣)、許錦成(黃大仙-竹園南)
  • 獨立
  • 白韻琴(灣仔區-樂活)
  • 香港工會聯合會
  • 陳婉嫻(黃大仙-龍上)、梁子穎(葵青-安蔭)、黃潤昌(九龍城-馬坑涌)
  • 民主建港協進聯盟
  • 劉江華(沙田-田心)
  • 李慧瓊(九龍城-土瓜灣北)、洪連杉(東區-堡壘)、陳學鋒(中西區-堅摩)、朱立威(南區-石漁)、顏汶羽(觀塘-佐敦谷)
  • 歷任議員[編輯]

    議員名稱 政治聯繫 任期
    涂謹申 民主黨 2012年-
    何俊仁 民主黨 2012年-
    馮檢基 民協 2012年-
    陳婉嫻 工聯會 2012年-
    李慧瓊 民建聯 2012年-

    參考文獻[編輯]

    1. ^ 香港法例第542章《立法會條例》:第20ZC條〈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組成〉
    2. ^ 明報即時新聞. 《梁愛詩:區會方案值得支持》. 香港:《明報網站》,轉引自 Yahoo! 新聞網站港聞版面(正體中文). 2010-06-17 [2010-07-08].
    3. ^ 頭條日報2010年6月21日新聞
    4. ^ 特首宣布接受民主黨方案(明報)2010年6月21日
    5. ^ 行會接納區議會改良方案-香港政府新聞網
    6. ^ 解惑篇:非區議員不能代表區議會界別-文匯報
    7. ^ http://www.civicparty.hk/cp/pages/posts/E696B0E6B091E4B8BBE9818BE58B95E7ACACE4B889E6B3A2--E694BFE694B9E69CACE59CB0E7AB8BE6B3954045.php?p=10
    8. ^ http://www.civicparty.hk/cp/pages/posts/E696B0E6B091E4B8BBE9818BE58B95E7ACACE4B889E6B3A2--E694BFE694B9E69CACE59CB0E7AB8BE6B3954045.php?p=10
    9. ^ http://www.dphk.org/?p=5894

    參見[編輯]

  • 功能組別
  • 香港立法會
  • 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 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 終極普選聯盟
  • 區議會
  • 區議會(第一)功能界別
  • 取自「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oldid=28063987」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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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立法會功能界別
  • 香港區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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