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建:革命排斥立憲
07-02
2010-3-2邵建光緒26年是公元1900年。年初,清廷有這樣一道上諭:「前因康有為、梁啟超罪大惡極,疊經諭令海疆各督撫懸賞購緝,嚴密緝拿,迄今尚未弋獲」;因此,今再次「著即北洋、閩、浙、廣東各督撫,仍行明白曉諭,不論何項人等,如有能將康有為、梁啟超緝獲送官,驗明實系該逆犯正身,立即賞銀十萬兩。」兩顆人頭十萬兩,梁啟超頭上就有五萬。然而這價值五萬兩的梁氏腦袋,此刻正在勾畫五年後清廷五大臣出洋考察事略。 1905年,清廷在朝野立憲風潮的壓力下,同時也是在直隸總督袁世凱的直接奏請下,決定派載澤等五大臣出洋考察西方憲政,由此揭開清末新政中最具實質性改革的一幕。這一幕是朝野之間良性互動的結果,朝廷不論,在野推舉憲政最力的便是身為逋犯的梁啟超。1900年梁啟超的《立憲法議》標示其憲政思想成型,這一年梁氏年僅27。以前他追隨他的老師康有為從事維新運動,從維新到立憲,不過幾年間,任公在思想上開始逐步脫離康有為而自成機杼。很顯然,康是以前維新運動的領袖,但任公卻是幾年後立憲運動的領袖,尤其在言論表現上,他已堪執知識界立憲之牛耳。正如當時媒體指出「昔者維新二字為中國士大夫之口頭禪,今者立憲二字又為中國士大夫之口頭禪。」如果說維新二字我們今天一眼看去尚不知其所指,但立憲二字的政治指向卻非常明確。這是20世紀中國最早也是最重要的一場政治改革,可惜它十年懷胎,未能一朝分娩,反而流產於它的對立面同盟會和清廷。 中國立憲話語雖然早於戊戌維新時就出現,但那時未得要領、流於空泛,轉過世紀以來,立憲才成為一個獨立的時代主題,並逐步從限君走向虛君。因此,以消弱君權為目標的立憲篇章是自梁啟超始,梁的立憲思想又是自《立憲法議》始。該文不僅是後來立憲運動的理論指導,同時也是它的運作大綱。從運作角度,梁氏的立憲舉措,遠觀乎英而近取諸日。英式的君主立憲是目標,日本的做法則是抵達這一目標的路徑。日本明治維新是1868年開始,正式公布憲法是1889年,期間20餘年屬於預備立憲。參此,任公倡議清廷下詔以二十年為限,實行憲法政治。因日本明治之後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梁啟超隔海向清廷提議「宜派重臣三人遊歷歐洲各國及美國日本,考其憲法之同異得失,何者宜於中國,何者當增,何者當棄」。另外「所派之員既歸,即當開一立法局於宮中,草定憲法」。其次,「各國憲法原文及解釋憲法之名著,當由立法局譯出,頒布天下,使國民咸知其來由,亦得增長學識」。複次,「草稿既成,未即以為定本,先頒之於官報局,令全國士民皆得辯難討論」,五年十年之後,由此形成定本,「非經全國人投票,不得擅行更改憲法」。 這是梁任公世紀初的立憲初步。可以看到,幾年後的清廷實際上是逐步照行。1905年五大臣出洋,幾乎就是踩著任公的規劃往前走。更讓人拍案驚奇的是,五大臣回來後的憲政考察報告,經由隨同出洋的熊希齡暗中牽線,竟以任公為主筆來完成。這不奇怪,當時國人中最具憲政知識的,非任公莫數。五大臣等為妥善交差,亦以梁氏執筆為其最宜。後來,載澤在第二次奏請立憲的秘折中說:「憲法之行,利於國,利於民,而最不利於官」。兩宮閱後,俱為之動容。不久,朝廷下詔,正式宣布預備立憲。這時,朝廷真立憲也好,假立憲也罷,只要讓立憲上了道,它就有自己往前走的力量,並不以朝廷的真假意志為轉移。 上個世紀前十年,是中國憲政發展的大好時光。但,歷史最終沒有選擇梁啟超,正如梁啟超最終沒有選擇革命(梁此時一度傾向革命)。革命排斥立憲,以致造成了一個百年來的革命世紀。儘管如此,梁的立憲思想對我們今天來說依然是彌足珍貴的思想遺產。只是長期以來一頂保皇之帽,我們早已把它給否定了。其實,還是在維新時清廷中人都能看出保皇乃是「保中國不保大清」。但,滿人不信漢人信,革命派為擠兌立憲派,以保皇帽子相扣,外加民族主義的排滿號召,果然把青年吸引到自己陣營中來。一次次發起幾乎是屢敗屢戰的暴動,讓梁啟超眼見年輕鮮活的生命倏忽而逝卻徒喚奈何。倒是在他們之外的袁世凱看得清楚,他說滿清是一棵將近三百年的老樹,鬧革命的都是年輕人,有力氣卻不懂如何拔樹;搞君主立憲的人懂得拔樹卻又沒有力氣。是的,百十年來,在政治激情與政治理性的頡頏中,後者豈止無力,簡直是一次次宿命性地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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