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望的產婦:痛在自己身上,命在別人手上

1

我那些經歷過分娩疼痛的女朋友,回顧當時的感受,

都用過類似的修辭:痛到死的心都有。

死,對於她們來說只是一種對痛感級別的描述,並不是內心訴求。

畢竟,那時全世界最在乎的人都守在身邊,伴侶和自己的父母。

握著她們的手,心疼她們的疼,她們在病床上哭,家人在身邊陪著哭。

她們面對的是一個被愛簇擁的世界,才得以專心致志對抗死一般的疼痛,去等待新生。

她們知道這疼痛的盡頭是通往美好,才會鬥志昂揚的忍受。

而那個跳樓自殺的產婦身處的世界,要冰冷的多。

殺死她的並不是身體的疼痛,而是對人間的絕望。

不顧她死活的老公和婆家,懦弱的家人。

在痛不欲生之時,所有的人都只關注她腹中的血脈。

沒人在乎她有多疼,在乎她的命。

她孤單的承受非人的折磨。

她兩手空空,一無所有。

她的世界原本就那麼小那麼單薄。

她最在乎的一切在最痛苦的時刻拋棄了她。

她的信仰值降為0。

所以一無所戀,寧願被黑暗吞噬,

尋找另一個世界裡安寧的永生。

像是在深海中溺水的人,沒有浮木可依,才只求墜入海底。

小時候覺得自殺的人都是因為懦弱,為什麼不能勇敢一點。

長大後知道這邏輯有多荒唐,同等境遇在不同的人身上作用的刺激是完全不同的。

有的人因為一場失戀自殺,多麼不可思議,但這只是我們在失戀時並沒有體驗到那個人痛苦的程度。

每個人的身心痛苦抵達了自己的絕望極限值的時候,自殺變成正常慾望。

只是每個人的絕望極限值,會差很遠。

同等的痛苦,放在一些人身上是40分,在另一些人身上,已經是滿分。

內心強大是相對的,強大往往不是因為意志力的強悍,而是手中握有可以抵抗痛苦的資源更多。

每個人都有厭世的瞬間吧,我們之所以今天還好好活著,是因為我們擁有愛自己的家人,有朋友。我們獲得過許多快樂和許多愛。

這些發生過的美好,構成我們強大的生命基底,陪我們踩過一個一個坑,

讓我們不會輕易主動觸碰死亡,在諸多值得活下去的理由面前,痛苦才是值得被趟過的。

能披荊斬棘越過刀山火海,

不過是因為彼岸有人等候。

否則,勝利有何意義,生命有何意義。

2

國人對順產有迷之信仰。

信仰的程度凌駕科學,有時甚至凌駕生命。

我堂弟出生的時候,我三嬸40歲,高齡產婦。她自己是醫生。

堅持順產。分娩過程有少許艱難,耽擱了幾分鐘。

就這幾分鐘的時間,孩子大腦缺氧,造成腦損傷,未來智商會受到影響。

表弟生下在醫院住了一個月,花了20W,用最昂貴的進口藥品。

97年的20W,可以在我們市買2套不錯的房子。

幸虧有好的醫療資源,和我三叔有錢。

我表弟被治癒,除了體弱經常生小病,也算是健康長大。

另一個反面是我發小,自己同樣也是醫生。

當年生孩子的時候足夠年輕,身體素質很好,各項檢查指標完全符合順產條件。

她堅決不順,在預產期里挑了一個日子,去剖了。

不願意麵對不可知的疼痛,和不可知的風險。

在科學上,

順產的好處和剖腹的壞處是顯而易見的。

但這兩者的優劣對比成立的前提是:母子平安,孩子健康。

這本質上一道風險博弈題:

順產是,你是否願意承擔不可預知的巨大風險(儘管這風險出現的概率並不高)去獲取去一個更完美的結果。

剖腹是,你是否願意先接受一個有瑕疵的結果,同時降低通往這個結果的風險係數。

如同購買股票和定期存款,代表著不同的投資性格。

樂觀者更願意承擔風險,獲取最高回報。

悲觀者更在意屏蔽風險,降低回報預期。

並沒有絕對對錯,都是自由的個體選擇。

只是在選擇之時,應該全面尊重現實狀況,多聽聽醫生的意見,判斷清楚自己的得失利益,做出充分利己的選擇,而不是被傳統的文化、習慣、道德感綁架。

甚至請拋開洗腦式的媽媽道德觀:「要尊重自然的過程,自然的分娩才是生命最恰當的過程,經歷自然分娩的痛才是完整的女人。」

扯淡。

人類社會的進程即是不斷突破自然局限的過程,要都尊重自然,人類到現在還在鑽木取火,還是一場流感會死一城的人。

崇尚自然並不偉大,保護自己、賦予孩子健康的生命,才偉大。

3

那個可憐的產婦,擁有一堆人渣家人。

其中但凡有一個真心愛她的人,都不至於逼她入絕境。

婆家強勢、阻撓,娘家無勢、懦弱。

阻撓的人是不在乎她的生死,懦弱的家人原本可以救她,但害怕承擔責任,選擇放任。

最讓人心寒的是她親生的母親,居然可以默認這一切。

北方農村的傳統,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所以娘家在這樣性命攸關的時刻,是不方便出聲的。

我不覺得傳統可以高於人性,但看起來,重男輕女的傳統,真的可以扭曲人性。

我在想換了是我,我家人會怎樣,我堅信衝動如我媽她會拿刀威懾,我爸會動用他所有的資源威脅婆家妥協簽字。

女兒的生死我們負責,為什麼不能負責?為什麼不敢負責?

誰敢欺負我女兒,我一定不會放過你。

這才是我理解範圍內的親情。

而後續報道關於產婦死後,婆家和娘家人一起去醫院大鬧,還沒有談定數額,雙方就已經為了賠償金的歸屬問題爭不可開交了。

透著一種讓人倍感麻木的順理成章。這才符合他們的人設。

一個生命隕落,生前萬箭穿心,死後不得安生。

不在乎她生死的人,在她的死亡里獲益。

真是諷刺。

結婚和投胎一樣,都是技術活兒,無解。

再譴責她的家人,並沒有太大意義,一切已經無可挽回。

他們泯滅的良知,是不會被喚醒的。

人性真的複雜,惡是可能沒有邊界的。

我們要保護自己,只能儘可能的建立防線,而不能寄望於普遍的善良。

產婦作為有決策能力的成年人,在清醒條件下居然不能自己決定生孩子的方式。

這有多荒謬。

產婦在生死關頭的命運,最終取決於婆家的良知,娘家的勢力,和自己的家庭地位。

這些依賴於外界、彈性空間極大的因素上。

最有權利為自己負責,對自己的生命享有最高話語權的產婦本人,不應該成為意願被忽略的那一個。

唯有讓產婦享有自己為生命做主的權利,無論對錯自己承擔,或許才是終結這「絕望」的源頭。

而這權利目前看來,主要是憑藉選老公的眼光,和自己的強悍。

攤手。

願那個可憐的姑娘和她的孩子安息,願她們在另一個世界擁有鮮花和陽光,遺忘人間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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