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 Amal Clooney 在法律領域取得的成就?


哎呀這個問題真是太棒了。作為Amal的腦殘粉和國際法新鮮人,非常希望國內朋友能夠深入、準確地了解這位人權女神。其實有關於她的各種資料,在維基百科上寫得已經很清楚了(Amal Clooney - Wikipedia)但是她的各項榮譽、成就,圈外人不一定理解。

(我知道沒有圖是沒人會點進來看的。。。)

我今天就找幾個自己比較關注的點分享一下看法。

1. 學歷出身

在法律圈這麼snobbish的地方,Amal擁有幾乎完美的學歷背景。牛津本科+紐約大學碩士,美國紐約州和英國的兩個律師證,算是非常不錯的背景。英語+法語,滿足她接待絕大多數客戶的需求,也滿足幾乎所有國際組織的語言要求。雖然沒有看到她拿highest honor的資料,但是她也有不少重量級獎項。

圖片來源:女神的律所 Amal Clooney | Doughty Street Chambers

2. 工作經歷

(1) 她在紐約大學讀書期間,在美國聯邦第二巡迴法院Sonia Sotomayor的法官助理。Sonia Sotomayor後來升了一級,沒錯去了聯邦最高法院。雖然Sotomayor陞官和她沒啥關係,但是全美才不到200個聯邦巡迴法院的法官,你算算難度。(sidenote:對美國法官助理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參考一下現在開庭 (豆瓣) ,本書講述了喬鋼良大神90年代在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做法官助理的情形,非常生動易讀。)

(2) 紐約大學畢業後,她先在紐約的Sullivan Cromwell刑事部工作了三年。這個律所有多牛呢?全美排名前5,知乎大神趙丹喵的工作單位呀。。。

該所的網站Sullivan Cromwell LLP 點進去就有一股壕氣啊。。。

(3) 後來不知道女神為啥想不通要放棄紐約的高薪,去了位於海牙的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當了1年的trainee,拿著低廉的學校補助。。。

(不過作為國際法新鮮人,還是真心羨慕她啊。。。)這個trainee項目至今仍然是推薦制的,由國際法院和世界各大著名高校簽訂實習協議,由高校出資並選派一兩個候選人,再經國際法院的法官們翻牌子挑選少量(每年數量不定,但少於10個)幸運兒去海牙擔任9-10個月的trainee。

(內部人士透露,在前些年只要學校推薦了,被選中的概率還是很高的。畢竟就那麼幾所學校有推薦資格。。。但是近些年競爭是越來越激烈了。。。)

(3)國際法院的實習結束了之後,女神又去了聯合國黎巴嫩特別法庭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工作。工作了幾年、什麼職位我們也是不清楚的。但是要成功申請進入這兩個單位工作難度還是很大的,不僅需要深厚的法律基礎,還需要一定的關係網(因為結交的都是國際官僚。。。)(我猜的,沒申請過,也不知道難度到底多大。。。)

(4) 2010年,女神回到了大不列顛,加入Doughty Street Chambers,並且開啟了光燦燦的職業生涯:都是和重量級客戶打交道啊!Doughty Street Chambers可以說是國際法屆的Sullivan Cromwell吧。。。

然而,國內媒體報道上有偏差,又不負責。事實上,這些大案子的客戶啊,都不算女神自己的客戶。。。她目前還只是律所的junior counsel,還不是大當家的。(當然英國這種Chambers組成的律所和國內的合夥制律所好像也不太一樣,還請行家指正。)點開他們律所網站看看,就可以了解到女神在所里的level:Barristers | Doughty Street Chambers

下面可以簡要講講女神參與過的幾個有趣的案子。

  • Prosecutor v Mohamed Fahmy. 她代理了在埃及因言獲罪無證經營但跑得又不夠快的記者同志Mohamed Fahmy。當然作為一個沒有埃及律師證的人,她是沒有辦法在埃及法院出庭的。她旁聽了記者同志在埃及最高法院的審判,並在判決下來之後,當著全世界媒體的面稱把埃及政府批評一通。

「從審判一開始,無論是聯合國、歐盟還是美國、英國,都密切關注本案,然而沒有任何切實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犯了罪。這個最高法院的判決傳遞了一個非常危險的信息:在這個國家,一個記者可以因其本職工作獲罪。(Journalists can be locked up for doing their job and telling the truth.)」 來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v01UDfX_IM

是不是有點像死磕律師?。。。

但是女神機智的做法奏效了。她沒有襲擊法官,沒在法院門口舉旗子,也沒有***

相反,她積極聯繫埃及政府各種高官,積極接受世界各大媒體採訪,還鼓動聯合國、歐盟和美國進行干預。

2015年9月,記者同志被埃及總統特赦了。

注意哦,特赦,不是上訪,不是跑法院去鬧事。乾乾淨淨解決了問題,還給埃及政府留了面子——總統啊你有特赦權,不妨用一用唄。

  • Cambodia v Thailand. 這是在她老東家——國際法院打的官司。簡單來說,柬埔寨和泰國邊界上有座廟,一國叫它隆端寺,一國叫它柏威夏寺,然鵝兩國都想要。當年殖民者做事又不利索,攪和了一下,導致兩國條約文本寫的是歸泰國所有,但是條約附件地圖上又畫在柬埔寨境內。。。於是1960年代,兩國就跑到國際法院,最終廟被劃給了柬埔寨(顧維鈞先生還是當時的副院長~)兩國均表示接受判決。

但是後來2008年,這個廟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泰國方面又坐不住了,結果出現了一些衝突。於是乎,柬埔寨就跑到國際法院,要求解釋1962年的判決。這是個非常精彩的案子,有興趣的同學也可以找來讀一讀,體會一下每句話whereas開通的音韻美。。。

這麼大的案子女神不可能一個人接,她只是作為柬埔寨強大律師團中的一員,做了一點微小的貢獻吧。

圖片來自國際法院官網 http://www.icj-cij.org/docket/files/151/17704.pdf

  • Sweden v Assange. 代表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和瑞典政府撕。這個案子也是各種小報媒體喜歡搞大新聞的實證。其實本案背後真正的大律師代表是Geoffrey Robertson QC和John Jones QC。兩位都是國際法界的大牛。不過我不清楚John Jones在代理阿桑奇的時候有沒有獲得QC頭銜。不清楚QC頭銜分量有多重的童鞋可參見 維基百科Queens Counsel.

然而小報怎麼報道的呢?https://www.thesun.co.uk/archives/news/1138414/britains-top-human-rights-lawyer-who-represented-julian-assange-and-worked-alongside-george-clooneys-wife-amal-dies-in-apparent-suicide/ 《曾代理阿桑奇,並和喬治克魯尼老婆阿莫爾共事過的頂尖人權律師自殺了》

我也是很無奈啊。。。據說Amal進所還是John Jones拍板的呢。。。

  • Perincek v Switzerland: 這是歐洲大家庭的內部紛爭。。。在歐洲人權法院的案子。女神和剛才提到的Geoffrey Robertson QC代理亞美尼亞作為第三方出庭。嗯還是很牛很牛的。。。但這也是被媒體過譽的一個成功。。。顯然這個案子里的大頭人物是她的老闆Geoffrey Robertson QC,結果女神和老闆出現在法庭的時候,閃光燈巴拉巴拉閃小魔仙一樣,女神瞬間成了主角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1oiUWsebw

國內有些微信公眾號還形容她一人力挽狂瀾之類的。。。但是你要真去看一下庭審, 女神的份額真的只有一點點(7分鐘),而RobertsonQC一人承擔了絕大多數的庭前陳述內容。。。(當然,開庭前的heavy work肯定是由女神領導的一群初級律師在沒有窗戶的小辦公室做完的,然後大老闆take all the credit...)

期間女神還被法官提醒了一下:「克魯尼夫人,你方已經嚴重超時啦,要注意哦。」有點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J9_vW6FcTs

算了,先寫到這兒。總的來說,女神是國際法屆的一顆新星,背後也有很多優質的資源。當然,我個人覺得目前媒體是稍微過譽了的。但誰說五年十年後,女神不會成為下一個Rosalyn Higgins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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