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痛哭道歉,崔永元今天約見稅務部門面交材料
來自專欄精英說海外視界
從崔永元微博開炮,范冰冰的納稅問題,就進入了風口浪尖。
昨晚,又接連爆出兩條重磅消息。
1 「范冰冰無錫公司納稅數據:天眼查年報顯示2015年收入3500萬納稅0元」。
2 公眾號「sir電影」、北京日報等多家媒體專訪了崔永元。文章稱范冰冰通過電話向他達成和解,同時,崔永元更曝出一對演員夫婦7.5億陰陽合同的事!
范冰冰無錫公司
2015年收入3500萬納稅0元?
據天眼查顯示,范冰冰為多家企業的股東,並在多家企業擔任法人或高管等職務。
范冰冰名下的企業(部分)
昨日晚間,新浪財經據天眼查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公司2015年報顯示,范冰冰任大股東的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有限公司,2015年主營業務收入3468萬元,凈利潤53萬元,而納稅總額為0元,公司負債總額為983萬元。
乍看這樣一則信息,看起來是「實錘」了,一家公司一年3500萬收入,卻自己承認納稅是零,這個證據夠確鑿了吧?
難怪消息一出,網友都炸了!
不過,也有網友提出了質疑,顯示為0並非一定為0。
首先來解釋下上面這個數據的出處:
這個數據來自全國的企業信用信息系統裡面披露的財務年報,每一家正常經營的企業,每年都需要完成俗稱「年檢」的申報,包括企業從業人員數量構成、財務數據、對外投資等一系列數據。
不過,對於這裡要普及一個小常識,我們平常大多數時候提及的年報和財務報表,都是上市公司的,這些是嚴謹的典範,每次通過證交所發布前,都需要會計事務所審計,所以真實性一般是有保證的。
但是這則新聞公布的年報,只是企業每年年檢時候自己填報的,不需要會計事務所審計,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說法是:企業對其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所以到底是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真的沒納稅,還是填報時候錯填為零?單單就這份數據,很難做判斷。
昨日晚間,據新浪財經,范冰冰方面回應稱,由於稅務局正在核查,所以所有的稅收數字不顯示,並非納稅額為0。
其實,對於企業,納稅這項天責,要逃是極難的。
要降低稅負,聰明的企業比如美國蘋果公司這樣,會選擇利用稅務制度來合理避稅,而不是傻呵呵的逃稅。
今日與稅務部門見面配合調查
在北京日報的採訪開始,崔永元就告訴知事,范冰冰工作室所在地無錫的稅務部門已經聯繫了他,明天(5日)上午雙方將面談,他手上掌握的相關材料也會當面交給對方。
至於此前微博里提到的一抽屜合同,崔永元表示,他會在適當的時候拿出來、配合調查。
對於范冰冰是否真的偷稅漏稅,崔永元說,這要由稅務部門調查取證後才能有最終結論。有可能是確有其事,還有可能是劇組裡的人借范冰冰的名字做的。他舉了一個發生在他身上的例子:還在主持《實話實說》時,崔永元被招待吃一頓飯,只有一桌。他很快就吃完了,到門口去逗貓逗狗,結果在櫃檯上看見賬單,上面寫著:請崔永元吃飯,18桌。
「那個賬就都記在我身上了,(范冰冰)這個事可能也是這樣的情況。」崔永元說。
提及這些合同的來源,崔永元表示,最初的幾張合同來自他參與工作的某個劇組,他將在適當的時候曝光該劇組的有關信息。後來大家在網上看到他的微博後,給他拿來了很多類似的合同,甚至有香港演員的合同。
陰陽合同 串聯撈錢 巧立名目 瞞天過海
這次接黑事件之所以有這麼多人支持他、主動提供「彈藥」,崔永元認為,「可能大家都覺得不公道吧」。過去大眾只知道很多演員的片酬是「天價」,但並不知道天價之外還有更高的天價。這種情況絕非個案,而是演藝圈非常普遍、約定俗成的潛規則。
崔永元說,基本上一些大的製作、投資上億的製作,都存在「陰陽合同」的現象。甚至有一些電視台的買片人、電影的發行方和劇組串聯起來,共同「撈錢」。「比如,我是個演員,你是負責買電視劇的,你說沒有我的你不要,那當然我就可以漫天要價,然後我再分你一部分錢。」
關於「合同」里的玄機,崔永元談了很多:
「有的是追加少的錢,我打個比方,比如說這個人表面上只要500萬,但是實際上他要700萬,那怎麼給呢?簽完後說要延長拍攝時間,加100萬,然後又延長拍攝時間,又加100萬。或者說劇本修改,要鑽火海,要從山下滾下來,加100萬,反正各種招兒,巧立名目,就夠你錢了。」
「還有一種方式是,你直接給我現款,那就不用交稅了。」
「還有一種呢,我除了表演要跟你簽一個表演合同,在戲裡演一個角色,同時我給你當編劇,還有參與策劃、監製、發行,說得特別熱鬧,再弄一3000萬的合同。那3000萬的合同不是跟我簽,是跟我背後的公司簽,或者跟我二姨簽、跟我三姑簽、跟我四舅簽。」
像上面這些方式,崔永元能一口氣說出30多個來,他還向知事講了一個最令他震驚的案例:
兩部電影籌拍,一部要請一個功夫明星,要預付他4000多萬,才能把檔期留出來;另一部要請一個老電影人當監製,並不參與劇本、表演等環節,又要花3000萬,這樣一下7000萬就花出去了。
後來崔永元通過其他途徑一核實,根本就沒有這回事,之前提到的功夫明星、老電影人都不知道有這回事。劇組裡的某些人一下子就把7000多萬騙走了,最後各種名目加起來,總共拿走7億多。
「我們往多了算,就算有1億5000萬確實是為了這個電影服務,那也有5個多億被黑了。」談及此事,崔永元直呼「想不通」,「因為我們不是騙子,就真的不知道騙子啥樣。」
崔永元:范冰冰已向我道歉
《毒舌》旗下產業號《我們有好戲》(ID:youhaoxifilm)及北京日報在昨天專訪了崔永元,就目前網上種種流言,一一向他求證。為保證報道盡量還原崔永元本人觀點,以下為對話實錄。
這次的陰陽合同事件中,公眾普遍根據微博猜測崔永元所曝光明星為范冰冰,對此崔永元否認「4天6000萬元」合同涉及明星為范冰冰,並稱二人已私下溝通,范痛哭並道歉。
Q:您向范冰冰道歉是怎麼回事?
A:昨天我跟她通了電話,她說她不知道這個事(《手機》傷害崔永元),我說我不相信你不知道這個事,她說我那個時候年齡很小,我說你年齡很小,當時報紙雜誌全都登上了,你也應該知道《手機》對我造成的傷害。再說就算你不知道,你第二次開拍了,你看我反應這麼強烈,你也應該有所顧忌吧。你發那樣的(微博),我覺得就是團伙行為,各干各的。她說我誤解她了,她說是跟劇組簽了合約,開拍的時候她必須發一個微博,她就選擇了這麼一個微博。現在弄得把她的合同也曬了,還要查賬。我也說了一些難聽的話,她說她挺難受的,都哭得一塌糊塗的。然後我就說那對不起,那順便跟劉震雲的女兒、跟徐帆也說聲對不起。
後來被媒體斷章取義說抱歉,我說道歉就道歉吧,確實我也不應該用那麼激烈的言辭去拖累她們,我覺得有這麼一件事,她們以後也會慎重。他們挑的時候得看對社會是不是有正向作用,不能給錢就來,那哪兒行啊。
Q:范冰冰有向您道歉嗎?
A:道歉了。她道歉是說她不知道,我覺得我不相信她不知道,但是她只能這麼說唄,是吧。
Q:前天晚上之後,整個網路起的標題特別一致,都是崔永元向范冰冰道歉,取這樣的標題能接受嗎。
A:對,我覺得其實沒有問題。因為這兩天我也在反省,怎麼弄著弄著就成了崔永元和范冰冰打仗了?這個和范冰冰有什麼關係?
我就是想弄劉震雲和馮小剛,你要再讓我集中一點火力,我連馮小剛都懶得弄,因為那人素質太差了,不值得一弄。
我就想弄劉震雲,我就想看看一個知識分子怎麼墮落成流氓的,我就要討這個清白,就這回事。結果這倆人都裝死,都不說話,范冰冰站出來了,她就擋槍子了,所以無意之中就跟她弄上了。
我覺得我腦子也亂,可能就跟她打上了。打了一段才明白,出發的時候不是為了這件事情。
Q:是范冰冰親自跟您打的電話嗎?
崔永元:對,我們倆把這事復盤了一下,怎麼開始的,怎麼到現在的,復盤了一下。我就告訴你我沒有冤枉你,但是我現在不想罵你了,我現在鄭重地向你道歉也沒有問題。而且徐帆我也不想罵了,劉震雲的女兒我也不想罵了,三個女人,要向這三個女人道歉,我太粗糙了。
但是我說了一個前提,你們回去把你們的丈夫、爹調教好。我說現在我跟你丈夫、你爹那是戰爭,你知道嗎?戰爭真打起來,愛國者導彈一發射,誤傷平民是非常正常的。讓他們還裝死,還不是東西,那下次打的更多。
現在只打到了老婆,只打到了女兒,下次可能就打到情人,說不定打到鄰居了,打起仗來誰收得住?
我表達的是這個意思,而不是說我以前的爆料有任何的失誤,我沒有這個意思。
因為我是學新聞的,我做新聞出身的,我對我爆的每一個料都負完全的責任,我才不會幹(爆料失誤)那個事。而且你們也知道我的性格,這不是我第一次道歉,我經常道歉。我會為我做的一些不正確的事,或者大家不太滿意的事道歉。但是我要做對,道什麼歉?你殺了我,我也不會給你道歉。你看我給方舟子道過歉嗎?永遠不會,到現在那個事還沒有完。
Q:稅務局開始立案去查這個事,但從公布出來的口吻是針對范冰冰,這個事您有沒有跟稅務局工作人員溝通,跟他們澄清范冰冰可能跟這個事沒關係?
A:有關係,誰說沒有關係。
Q:就是那個合同。
A:那個合同就是范冰冰的,字都有。字有是因為當時我沒有塗明白,剛學會修圖,第一次塗,沒有看到范冰冰。我以為甲方寫上,乙方寫上,中間就不會再出現了。
Q:范冰冰工作室發布過一個微博,說這個不是陰陽合同,澄清了。
A:一千萬那個合同是她的,她說(我另一條微博里說的)陰陽合同不是她的,我也沒說是她的,你再看看我怎麼寫的,對不對。
Q:但是稅務局會以這個東西查范冰冰或者相關的人。
崔永元:查是肯定的。
Q:您了解當中真的涉及到要去承擔一些法律的刑事責任嗎?在您看來。
崔永元:這個可能不能讓你們近了拍,你們看看,稅務局會看這個(說這句話時,崔永元拿起了旁邊的iPad,向我們展示了裡面存有的許多份合同)。其實這個對我來說是特別大的煎熬,因為這個就是無差別傷害了。
Q:是,可能一個人牽連了更多。
崔永元:因為他們現在說我是民族英雄什麼的,我說瞎扯淡,我才不想當民族英雄,對不對。這次陰陽合同這個事情,我其實主要就是沖著劉震雲和馮小剛去的,我重複了一萬遍,我就是沖著他們兩個去的。
後來范冰冰出來擋了一下槍,扯到了陰陽合同這件事情。我扯陰陽合同的事,我的意思就是說其實你們演員不幹凈,沒有你們想像的那麼乾淨,我就想表達這個事情,並不是針對范冰冰本人的。
因為范冰冰本人的合同你都曬出來了,對不對,那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你願意跟她簽這樣的合同,我們其他的旁觀者認為那樣的合同簽的合理不合理大概就是這麼一件事情。
但是這裡面涉及到的是簽陰陽合同,數目都嚇死你。
Q:那真的得跟當年劉曉慶似的那種結局。
A:現在好像法律比那個輕了,我們不說法律,只說數字本身就嚇死你。
Q:還是演員層面發生的?
A:對,我這個裡面最嚴重的一個人,他和他老婆兩個人,七億五。
Q:演員?
A :對。
Q:有什麼掛靠老闆、編劇還是其他身份?
A:宣發,他是演員,然後他又負責宣發,七億五。
Q:這個是陰陽合同,這個屬於稅務狠查的一個。
A:這裡面好多人,范冰冰沒有表達清楚這個事情。說句實話我自己不想舉報這些人,有的是朋友,有的是哥們,我憑什麼把人家給舉報了呢?我不想舉報。
Q:但是這個事給趕上了。
A:趕上了我也不想舉報他們,所以我就是反覆強調,我不想當民族英雄,你們不用架我,我就是想把劉震雲和馮小剛滅掉,如果今天晚上你們突擊把他們兩個抓起來,我就退出這個事情了,就不幹了。不能讓那些臭流氓逍遙法外。
Q:後來劉震雲開始進入影視圈之後。
A:他就是第一次跟馮小剛寫這個《手機》的事,蒙了我以後我就覺得不太好。不太好理論上來講就恢復不了,劉震雲還在不同的場合道了三次歉,有三次我覺得還挺深刻的,靈魂深處鬧革命了,都那樣。然後我就原諒他了,我覺得還是一個好的作家。
馮小剛就是說見面還打招呼,本來我們也不是朋友,就是正常的關係。
Q:其實您後來電視台的一些節目,馮小剛也接觸了。
A:三四次。
Q:您對馮小剛的厭惡,會是那種只要他呈現在你面前,或者看電視,或者看一個廣告什麼的,都會有這種抵觸嗎?
A:沒有,沒有那麼嚴重,因為沒有什麼關係,就是說你在你的正常生活中,一年365天,可能有360天都沒有這個名字,你的生活中,他對你沒有什麼影響。
Q:《遇見你真好》那個首映你們都去了?
A:對,我們倆挨著,坐在一個雙人沙發上聊天。後來看的時候,我是跟宋丹丹坐在一起,在休息室里,我們就坐在一塊一直聊天。
Q:一直聊天?
A:一直聊天。
Q:聊了些家常里短的事嗎?
A:因為老有人過來,跟這個聊兩句,跟那個聊兩句。因為我戴著帽子,帽沿挺低的,馮小剛還說那是崔老師,還介紹一下。其實那個時候我估計《手機2》都開拍了。
Q:名字也定好了?
A:這是一個,還有一個是我當時知道這個事,我跟劉震雲交涉的時候。
他後來說跟你沒有關係,我今天網上看到在電影局報批的那個,他是寫的《有一說一》的嚴守一,主持人嚴守一,十八年以後怎麼著,他非說沒有關係。他也說叫朋友圈,報批上就寫的是《手機2》。編劇就是劉震雲,什麼玩意。太噁心了我覺得。
Q:這個事,您希望是一個以什麼樣的收尾?
A:我覺得兩層意思。一個是政府抓這個事,我們覺得也該抓,一個行業弄的太沒規矩那是不行的,會影響整個社會秩序的,而且影視也不是那麼簡單,牽扯到金融,牽扯到人才的使用,牽扯到很多,包括院線,就是一個小社會了,每一個環節最好都是乾淨的,我覺得從這點來講我是支持的。
第二點,我再強調一下,我不想當什麼民族英雄,我就想當好爹,我這次罵劉震雲他們也是因為他影響了我當好爹,影響了一個好爹的形象,所以我才跟他們沒完沒了,是這樣。
但是既然國家動起來了,最後碰到誰,我覺得那就看命吧,看看你平時積累了什麼,看你做的好壞,這不是崔永元能控制的。我現在還能坐在你面前跟你說話就不錯了。
Q:您覺得會不會真的影響到了《手機2》劇組,讓這個劇組停了?
A:反正從我掌握的材料,我認為應該100%,還不是這一個停,可能有的人電影事業就停了。
華誼、唐德影視等影視股周一大跌
受崔永元爆料「明星利用陰陽合同逃稅」以及怒懟范冰冰的影響,昨日(4日)影視股開盤大跌,華誼兄弟開盤下跌9.66%,逼近跌停,唐德影視下跌8.42%,光線傳媒下跌4.4%,橫店影視跌幅超3%。
據不完全統計,23家影視相關上市公司中20家的股價在開盤時「飄綠」。
華誼兄弟昨日股價走勢
對於唐德影視,《手機2》的女主角范冰冰的名字赫然位列於公司股東名單之中。
據唐德影視2018年第一季度財報顯示,范冰冰持有該公司近650萬股,持股佔比達到1.61%,為公司的前十大股東之一。
唐德影視昨日股價走勢
無論「陰陽合同」事件是否涉及范冰冰,國家稅務總局已經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調查核實有關影視從業人員「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並且明確表示,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據了解,明星倘若通過「陰陽合同」逃避繳納稅款或有可能觸犯刑法。《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對逃稅罪有明確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繳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作者: 精英說是全球精英、留學生的聚集地。每日發布海內外前沿資訊,這裡有留學新知、精英故事及美國街頭訪問,全方位為你展現真實的海外生活。歡迎大家關注精英說(ID: elites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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