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這個熱點本不該追
07-01
崔永元這個熱點本不該追
在這裡,我將社會分成四個從上到下的層級: 1.高尚的毫不利己的道德2.言而有信的公理3.不講情義的法律4.卑鄙但不違法的行徑
這廝無疑是在沒有考慮到西方基督教作用的歷史情況下,將一切標準都定在了第4點上。此外,這裡尤其漏掉的且或許更加重要的是,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完善度及實際執法的公正性都嚴重不達標的話,且沒有像西方由多個黨派構成的權力制衡機制;反之則取而代之以官商勾結的普遍不合規則的「潛規則」。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僅僅固執地用西方的學理來為第4點標準做維護,不是一種新的愚昧就純粹是在耍王八蛋(看來我用「髒話」也不能被指責了,因為我沒有違法,而指責如果僅僅是一種提醒而非輿論,那這種提醒對壓根不想有素質的人就沒有意義,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各種比著「臟」的事就會滋生。如果大環境又是官僚資本勾結且沒有制衡的,在這種情況下催生出的資源佔有者就壓根不是在自由競爭的基礎上實現的,這樣的資源佔有者聯合在一起後,又怎麼會主動地幫你完善有助於底層的各種「法」呢?)。那麼,事實就很簡單了,以第1點維繫社會運轉肯定是要不得的,這才是虛偽的道德制高點。而在一個這樣特別的國家裡,將普遍標準定在第4點也不行,近年來全社會不斷產生的各種回歸傳統禮教及追憶毛時代各種好乃至有錢人巨大的虛無感等等就是最好的證明。那麼,在普遍感受到第4點行不通的時候,不讓封建與文ge重新發生的方法就是在公民輿論的基礎上「倒逼」法律的完善與當下法律之外(或法律永遠介入不了的)的公理的形成。也就是讓社會規則在第2點(高)與第3點(低)之間徘徊。當它越出了邊界,又沒有現成法律乃至宗教意識對其進行制約的時候,便是自發形成公民的互聯網輿論作用的時候,這也就是現代化社會中的必要的義氣!(輿論是不能沒有「情」的,必然要包含部分的「非理性」。)說來,崔永元這次扮演的,只是一個在法律極不完善,又不可能很快完善,且有些地方將始終不能靠法律介入的情況下,一個普通人遭到別人陷害後的正常反映。而大眾的站台,並非是出於維護高尚的道德(封建)與蒙昧的階級鬥爭(文ge),而是在法律的上方訴諸於基本的人心公正(倒是扣大帽子的人,顯得非常可疑)。這種或帶有非理性的集體輿論行動,不但不是淪為以上二者的那種退步,還將有助於「倒逼」娛樂圈亂象及各行業亂象及相關立法的促成。此外,這種在輿論層面的互聯網自發的行為也根本無涉程序正義的問題。 至於崔叔叔連帶傷害的那幾個女性,我覺得就像兩人拌嘴,多一句少一句的,僅屬於個人素質不高的問題(還是道德)。此外,關於作家(藝術家)的行為及作品到底是不是良知的化身?我覺得作家對高尚道德的追求無疑是會有的,但不能是剛性規定,全看個人追求與興趣。
第一次追熱點就遇見了這廝,浪費了我一天的收成,他也被我弄得不輕,估計他一時半會心靈是無法癒合了。我感到深深地自責,但又不想賠禮道歉(我沒什麼高尚的道德),乾脆,就對著空氣道個歉吧!其實,我不應該寫什麼熱點的,不應該跨進渾水。我這麼超脫,這麼裝逼,怎麼能放下身段去「追」熱點呢? 我應該寫寫清風明月,寫寫敗柳殘花,寫寫樹上騷動的鳥,寫寫頭上瞌睡的雲。
來自專欄文藝
文/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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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不想追熱點的。小K說,追吧,我說不追;她說追吧,我說不追;她說,追吧,我說行。然後就花了半小時寫了這篇《為什麼有些人寧愛馮小剛,不愛崔永元》。傳到知乎上,莫名殺出一個傢伙,在我的地盤唱反調。說什麼,成功可以跟道義沒有任何關係,只要不違法,都行。 我本來以為是個水貨,就跟他簡單扯了兩句,誰料這傢伙觀點越來越明朗,思路越扯越清晰,我一看不是水貨。這廝認為:在不違法的基礎上人可以做一切事,出了事有法律制裁。但有一件事最好別做,就是不能在道德上指責別人,尤其不能集體一塊上。這是現代化的基本原則。
這廝認為:崔永元和他的粉絲們罪惡有二,一是佔領道德制高點,用道德綁架而非訴諸法律,是封建糟粕的還魂,屬於禍國殃民;二是崔永元發動群眾搞非理性的人身攻擊,是文ge遺毒的作風,也會禍國殃民。然後說五四精神不在了,愚民什麼的……
尼瑪,本來是跟他逗著玩,結果被扣了大帽子,還把我跟一貫不待見我的廣大人民群眾捆在了一起,這不是逼著我做老百姓喜聞樂見的事么?這不都是我以前最抵制的嗎?因為反感聖王政治、以德治國,得罪過身邊的國學派;因為反對權威、批判集體主義,得罪過身邊的左派及廣大群眾。 這下倒好,說別人的全落自己頭上了。 然後我就趕緊放下手上一個字一塊錢的活計,認真跟他掰扯,然後他就被我掰扯死了。……這傢伙的觀點其實蠻簡單的:現代社會靠商業聯結,商業沒有任何感情,不背負任何道德,只對利益和法律負責。社會的一切都要訴諸於現代法律,並充分維護程序正義。法律未能完善的部分,要通過理性的方式促進法律完善,如果做不到完善,就要服從有缺陷的法律。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所謂的)好人受了天大委屈,也不能越界。良好的公民遇見泄私憤的人即便在道德上佔優勢,也不會跟風,否則就是愚民。道德只能用來規範自己,以道德指責別人就是封建糟粕的表現,集體進行大批判就是文ge作風,就是群魔亂舞。 聽起來完美不?完美。但結合具體問題一看,純尼瑪扯淡!
封建道德的吃人本性早就被從明代的李贄到民國的魯迅闡述過無數遍了,維護利益而不為道德站台也早已成了新的政治正確。是啊,人人標榜高尚的道德,不承認人性本私,玩存天理滅人慾那套,還不遵守法律程序,久而久之必會成為滋養虛偽權貴與愚昧群眾的倫理溫床。
但問題是,封建社會的倫理道德指的是高尚的道德,要求每個人充分地提升自己,以倫理化的方式維繫國家的運轉。它避免邏輯與法律的充分介入,代之以忠君愛國、二十四孝、男尊女卑、捨生取義等等。但是,崔永元這個事,是在指摘馮劉必須去做高尚的人嗎?明顯是被低於人性標準的缺德伎倆給傷害了。換言之,不是要求馮劉遵守高尚的道德標準(無私慾而有益於人類),而是要求他按照普遍人心的最低標準行事,也就是不傷害別人,即便是在沒有違法的情況下也不行。在這點上,馮劉顯然越界了,利用朋友間的不設防,欺騙套利,言而無信。用我們天津話講,這人就是不夠揍! 所以,這與道德制高點壓根沒關係,與存天理滅人慾、要求每個人拔高去做有益於人類的道德綁架更沒有半毛錢關係;這壓根就是在要求你遵守人心的制低點。而關於文ge作風,則是更加可笑。文ge的集體撒癔症,乃是源於階級鬥爭,源於偶像崇拜,也就是集體的蒙昧與無意識。這次大眾一邊倒的站隊,分明是出於維護普遍人心底線的義氣。就是當你看到有人被沒有違法卻卑鄙無恥的人給陷害了,站出來說句公道話的那種小小的正義感。即使算不上什麼高智商、高素質的策略,也與這廝使用的文ge作風、群魔亂舞不是一個性質。那麼,如果一個社會完全按照最低的法律標準行事,道德評價又不能大規模納入社會範疇,僅用來規範自己,行不行呢? 行!西方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可這裡似乎忽略了一點,就是西方長久以來還有基督教傳統在維繫著契約之外的東西。正是基督教千年以來的戒律與道德感,塑造了西方人遵守契約的習性,以及本能地維護最低道德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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