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開撕」范冰冰,明星偷稅漏稅有多嚴重?

崔永元「開撕」范冰冰,明星偷稅漏稅有多嚴重?

昨天,點開稅務新聞,居然看到這麼一條消息:

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至於這條新聞到底針對誰,看看最近一直在發酵的「崔永元開撕范冰冰」事件,也就不難理解了。

此前報道

最新勁爆:無錫地稅已介入崔永元微博爆料范冰冰涉稅案調查

5月28日,崔永元通過微博發布了幾張演藝合同照片並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爛」,合同中因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後1000萬元。一天後崔永元又再度曝范冰冰採用「大小」合同,另行約定片酬5000萬元,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而實際上范冰冰只在片場演出4天。

本以為是娛樂圈一場普通的「懟」,就記者了解到的來看,更像是舉報。

而事後,范冰冰方面發布了一則「嚴正聲明」,稱崔永元侵犯合法權益,散布謠言,構成誹謗。范冰冰工作室回應,公開發布泄密合同並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為,既破壞了商業原則,又涉嫌侵犯合法權益,並稱相關網路用戶及媒體未經核實散布謠言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

和崔永元方相比,范冰冰工作室的聲明就顯得無力了許多。

對此,崔永元則迅速回應稱沒有保護合同秘密義務,范冰冰是公眾人物,如不服,可以「出來走兩步」,對公眾「實話實說」

6月2日,崔永元微博有了新的爆料:「我家鏟屎官說,這就是大小合同。小的是演出200萬,大的是策劃監製748萬加90萬,再拿一麻袋現金。這還不算一線的。我家鏟屎官說,好像有個法律管這事兒。老有人通知我家鏟屎官小心安全,我也得躲好」。

崔永元還直接點出「好像有個法律管這事兒」,並截圖《刑法》條文。崔永元明示事件走向預期——將最後由法律定調。這對范冰冰方面來說,無疑「亞歷山大」。

6月3日晚間,范冰冰工作室負責人獨家回應新浪娛樂,稱:依法納稅是每位演員應盡的法定義務,本工作室及演員范冰冰女士從未通過「陰陽合同」的方式進行簽約,並已於2018年5月29日通過工作室聲明予以明確否認。接下來,本工作室及范冰冰女士會全力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核查,希望相關部門儘快公布權威調查結果,以解公眾質疑。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對逃稅罪明確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其中規定,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崔永元怒撕范冰冰,或許只是揭開了明星避稅逃稅的「冰山一角」。

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蔡道通教授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認為,稅務機關有義務將此作為重要的案件線索,查明是否存在這一陰陽合同的事實,范冰冰或者扣繳義務人是否涉嫌逃稅?甚至,是否屬於單純孤立的個案,還是普遍存在的演藝界的「潛規則」。

蔡道通認為,如果最終被證實,陰陽合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且行為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涉嫌逃稅,按照法律之規定,稅務機關應當依法下達追繳通知,責令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涉嫌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蔡道通認為,如果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明知陰陽合同這種情況存在而不查處或者查處一部分,或者因為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而沒有發現這一情況,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有可能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徵稅款罪或者玩忽職守罪。

「這個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眾多,對其走向,值得也需要全民關注。」蔡道通還認為,按照刑法的規定,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涉嫌逃稅,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但有一點必須明確,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涉稅犯罪的立案標準的規定,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蔡道通還點評說,如果最終證實陰陽合同是虛假的,且崔永元明知是不真實而加以傳播,那麼崔永元有可能涉嫌誹謗,應當還范冰冰一個清白。

而據小編了解,明星出現稅務問題,范冰冰並不是第一個。

1.劉曉慶

說起偷稅漏稅就不得不提內地影視圈大姐大劉曉慶,據媒體披露,劉曉慶創辦的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自1996年以來採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等手段偷稅漏稅多達1500萬,最終法院以偷稅漏稅罪判處劉曉慶1年有期徒刑,該事件曾轟動全國,成為演藝圈的一大丑聞。

2.毛阿敏

說完了影視圈大姐大劉曉慶,接下來說說樂壇大姐大毛阿敏,1989年,毛阿敏在黑龍江演出5天,賺了6萬,卻偷稅漏稅4萬,引起了全國的公憤,面對稅務機關,毛阿敏無言以辯,所有的罰款都由一個人默默地承擔下來,據悉當時的罰款總額達到60多萬,5年後,毛阿敏再次陷入稅案風波,根據新華社當時的通稿,毛阿敏因漏稅,需補繳的稅款為27萬。更要命的是因為此風波令他的名譽受損,人氣下降,幾乎有半年時間沒有接到任何單位敢邀請她做節目,在稅案風波發生之後的一段時間裡,毛阿敏的神經近乎崩潰,她已經無法承受來自媒體的巨大壓力,於是她想到了自殺,幸虧家人及時發現才被搶救過來,後來,毛阿敏遠赴英國療傷,4年之後才復出歌壇。

3.韋唯

再來說說歌壇另一位大姐大韋唯,1998年,遠嫁瑞典的韋唯被瑞典的稅務機關盯上,據該機關負責人表示,韋唯是中國的一線明星,她在中國各地舉辦了巡迴演唱會,但是沒有為其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該稅務機構估計,從2004年到2008年,韋唯每年收入約為2900萬克朗(約合2610萬元人民幣),所以該稅務機關決定凍結韋唯五千萬瑞典克朗(約合4500萬元人民幣)的資產。

影視明星涉及稅務問題早就不是什麼罕見的奇事。如今,國家稅務總局嚴肅處理的態度,也在每個高收入的影視明星頭上懸了一把劍。

據悉,6月3號下午,崔永元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願意配合稅務部門展開調查。也希望經過范冰冰稅務問題一事,更多明星能夠引以為戒,不簽陰陽合同,依法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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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央視、法制日報、廣州本地寶,中國會計視野整理髮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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