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性正「回歸」家庭:無奈犧牲,還是自我實現?
家庭主婦的兩難:為了自己,還是為了孩子?和國外某些偏保守的文化氛圍下「從小立志當家庭主婦」的傾向不同,當下中國都市中女性在婚後選擇做家庭主婦多被當事人描繪為一種出於實際考慮的臨時性選擇。在我的周圍的人際網路中,就能接觸到很多這樣的個案,其共通之處在於:促使女性向家庭主婦轉變的關鍵因素,不是結婚,而是孩子的降生。這些年來保姆的人工費見漲,甚至可能比自己的薪水還高;保姆虐待兒童的報道屢見報端,實在不能放心而得自己帶;父母老邁多病,不能幫忙;即使父母可以來帶孩子,也擔心老人的教育方式帶壞孩子,還是得自己來;二胎政策放寬,如果生了兩個,那家裡就更得有個人全職照料了……上述任何一個因素,都可以導致女性選擇辭職居家。但如果兩人婚後還未生育,則很少會有女性主動選擇回歸家庭——不但如此,她丈夫大概也不願意。不難看出,在這種心理因素下,「家庭主婦」不是一個自己人生的長遠理想圖景,而僅是為了孩子而採取的一種階段性的戰術妥協。當孩子上學之後,有些媽媽也會重回工作崗位,但不可避免也有些人自此適應了家庭主婦的生活。在我家鄰居中,有一位個性甚強的母親,她不是被迫而是主動選擇了當家庭主婦:她原本事業也還平順,但懷孕後就決定辭職,雖然兩邊父母都願意帶孩子,但她卻不放心,一定要按自己的方式來撫養孩子。孩子三歲上托班後,她被德國老闆召回原公司,上了一年多班之後,她再次離職,原因是她覺得這幾年是孩子人生的關鍵階段。問題在於,對孩子而言是「人生關鍵階段」的這幾年,對母親而言常常也同樣如此——25~35歲原本就是一個人職場發展的關鍵時段。因此,我有些朋友雖然抱怨「阿姨的人工費簡直比我的薪水還高」,但還是寧可請阿姨,因為自己職場如果斷檔三年,長遠來看更得不償失。正因為難以兼顧,所以現在人們在述說自己為何選擇當家庭主婦時,更多自認這是一種「放棄」或「犧牲」。兩難的原因說到底,是女性自我角色設定的衝突——自我實現的邏輯(事業有成、實現理想自我)更重要,還是母性邏輯(身為母親應悉心照料孩子)更重要?這兩者構成了二律背反:分別看都是對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矛盾。
要不要做主婦:一種中產階層的困擾懷有這種兩難選擇的,多是目前新興的社會中產階層。因為收入較低的階層往往也無從選擇;而已實現財務自由的那些,則不必多想,她們可以在家請兩個保姆分別做家務和帶孩子,自己則在家做任何自己喜歡做的事。同是「家庭主婦」,意味可就大不相同了。話又說回來,對照料孩子和家庭,人們也並非沒有選擇:他們可以選擇「長輩轉包」(由老人來帶孩子)、「市場轉包」(僱傭非家庭成員的保姆),最後才是核心家庭內部的「性別轉包」。在以往,其實前兩者更為普遍,但這些年來的社會變化卻對這三者都產生了微妙的影響:越來越多的老人開始追求晚年的自我自由,甚至拒絕帶孫輩,尤其是二胎;保姆的人工費逐漸上漲;與此同時,生二胎的家庭在增多,他們對孩子成長的關注卻遠超前人,認為童年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時期。按《跨國灰姑娘》一書中的洞察,即便是選擇僱傭保姆的台灣家庭,主婦也往往把準備家人餐點、給孩子洗澡、陪孩子看書入睡等更具「精神性」的母職工作留給自己而不是女傭,因為這被認為是建立情感聯繫的重要情境。令許多人為難的是,除了「自我實現」、「母親」這兩重自我期許之外,女性還有第三重角色的壓力——「妻子」。如果說傳統時代女性從小就被教導準備做好一個「母親」,社會主義時期在「婦女能頂半邊天」的話語下更強調婦女的自我實現,那麼現代人擇偶時還想要一個「靈魂伴侶」(soulmate)。和以往的「門當戶對」、「男才女貌」或「革命伴侶」不同,如今更強調的是夫妻之間的相互理解——或者在一個更庸俗的意義上說,要相互匹配。很多女性在當了全職主婦後,內心擔憂的並不是自己不上班損失的那部分收入,而是與社會脫節或人老珠黃,導致拉開了與丈夫之間的差距,因為投入家庭生活,難免會相應減少對公共事務的興趣。時常聽人半開玩笑地說「一孕傻三年」、「我懷孕後胖了二十斤,在家一年多了都沒減下來,都被我老公嫌棄了」之類,心情低落有時還來自閨蜜狠批「看看你現在,當了幾年主婦也不打扮了,真要成黃臉婆了,你不知道現在外面有多少小狐狸嗎?」這都是此類心態的折射,它要求家庭主婦們:「主婦」並不只是收拾家務和照料孩子,你還得做你自己,同時仍保持成為一個有魅力的女人。雖然男性未必都有這樣苛刻的要求,但這些卻常內化在女性對自我的期許中,而能同時完成這三重任務的人顯然不會太多。這就是壓力的根源。
職業女性VS家庭主婦:是經濟問題,還是政治問題?在我們以往所受的教育中,「解放」是女性權利的主基調,因此不免會把女性回歸家庭視為一種不可思議的退步,甚至就算對小家庭來說也不是培養女兒成長的目的——當我岳父聽說他女兒想在家帶孩子時,驚訝之下脫口而出:「那我們栽培你上大學幹嘛?」不過歷史地看,其實職業女性才是一個短暫的新現象。雖然現在的上海女性多立志於職場發展,早前也堪稱中國最現代化的都市,但據美國學者曼素恩的看法,解放前的上海「寧波幫」中也存在一種「主婦居家崇拜」(the cult of domesticity)——以女人外出工作為有失身份之事。《私人生活史》第五卷「現代社會中的身份之謎」中也說:「溫順的家庭主婦,不管在過去還是現在,相比具有獨立個性的女性,都是更理想的婚姻伴侶。」這當然是從男性視角出發的,也並不一貫如此(例如中國至少有一個時期,為人稱羨的理想城市家庭形態是「雙職工」,夫妻共同工作被視為理所當然),但卻被證明是一種頑強的意識形態,並不一定隨著現代化的進程而發生變化。這方面最典型的是:日本。20世紀初的日本少男少女雜誌上,人生最高志向被描繪為這樣:男子成為大將/大臣,女子則做家庭主婦。即使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東條英機在演說中還強烈反對徵用女性勞動力,認為她們應繼續行使作為母親、妻子、主婦的「本來使命」。日本女性一貫被視為溫良的家庭主婦的典範,以至於風傳「人生最幸福的莫過於開美國車、吃中國菜、住英國房子、娶日本老婆」——這裡的「日本老婆」自然不是一個職場女性的形象。然而正如日本學者原田康平等人指出的,這種奠基於日本社會「年功序列制」之上,「只依靠戶主工資生活的核心家庭的專職家庭主婦化傾向,應該說很大程度上是來自這種『對未來的放心感』。」與之相比,當下中國都市社會的普遍心態,卻是「一切皆有可能」,很難感到有一個「確定的未來」。但有一點大概是相似的,即中國當下都市中出現的「家庭主婦回歸潮」與社會的富裕化是分不開的。在日本經濟高速增長時期,選擇當專職主婦的女性從1955年的517萬人躍升為1970年的1213萬人(浜野潔等《日本經濟史,1600-2000》);而在社會和經濟體制崩壞之下,希望妻子婚後當專職主婦的日本男性比例,已從1987年的38%,跌到2002年的18%(三浦展《下流社會:一個新社會階層的出現》)。不過以往那種「溫和日本主婦」的形象也掩蓋了諸多辛酸。早先日本法律規定妻子離婚後不得分享丈夫的退休金;當2007年後日本相關婚姻法規修改,規定妻子如果是全職主婦即可從65歲起拿到丈夫一半養老金,消息一出,立即激起全日本的「銀髮離婚浪潮」,當了數十年主婦的日本太太覺得終於「無須再忍」而紛紛提出離婚。但即使在新法規下,仍規定婚後購入的房產,如果妻子是全職主婦則只能分得1/3,因為日本社會默認家務勞動強度不如上班工作。不過也有觀點認為,家庭主婦的形象與角色,本質上與社會經濟狀況關係不大,甚至也不一定與現代化進程有關,而更多與婦女的社會地位有關。愛爾蘭劇作家St. John Greer Ervine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到訪美國,受一家庭招待,見主婦樸實不造作,便誇讚:「You are very homely.」然而令人尷尬的是:homely一詞在英式英語中雖指「樸素的」、「家常的」,在美式英語中卻指「不漂亮的」、「醜陋的」。這種詞義變遷或許正是因為美國婦女相對更有自由發展的機會(因而也是「最糟糕的家庭主婦」——據孫隆基言),因而認為外出的女性更有魅力吧。雖然很長時間裡美國社會也存在大量反對妻子外出工作的聲音,但媽媽的家庭主婦角色,卻是戰後進入社會就業的新女性所要全盤否定的。為什麼是討論「女性要不要做家庭主婦」,而不是「男性要不要回家帶孩子」?要不要成為家庭主婦?在中國的語境里,這並非僅僅是一個經濟學問題——如果純粹只是人力成本的考慮,那倒也簡單,就意味著全社會能像北歐那樣,如果爸爸收入不如媽媽,那就爸爸離職在家帶孩子。然而問題是,這樣的「全職爸爸」在中國城市裡極為罕見。所以為什麼是討論「女性要不要做家庭主婦」,而不是「男性要不要回家帶孩子」呢?按第二次女權主義運動的共識,性別不平等的根源就在意識形態層面的權力控制,而其中「最強悍牢固的意識形態就是將婦女建構成家庭主婦」。但如果女性的權利得不到改善和保障,甚至「與老公離婚就沒飯吃了」,那對女性來說很自然的想法便是推遲或放棄生育,乃至選擇不結婚,這被一些韓國媒體稱為女性的「生育罷工」。朴光駿等日韓學者認為,正是對女性的歧視才導致了東亞少子化等一系列問題。中國目前正處在社會快速富裕的階段,但如果環境發生變化,人們發現當一個專職主婦是一件風險如此巨大的事或至少是不輕鬆的事,那你就很難指望在不改變社會結構和父權體制的情況下,讓她們單獨承受所有後果了。概言之,主婦居家,不是「一個問題」,而是與「許多問題」相糾結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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