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11人團伙持續兩月招嫖後搶劫 因嫖客多不敢報警

11人團伙持續兩月招嫖後搶劫 因嫖客多不敢報警

  • 正文
  • 我來說兩句(0人參與)
  • 報名試駕BMW贏萊卡相機 掃描到手機 2014-06-03 01:40:41 來源:綜合 作者:京華時報

  • 手機客戶端
  • 保存到博客
  • 大|中|小
  • 列印
  •   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由11人組成的團伙先發卡片招嫖,性交易結束後搶劫嫖客。因嫖客們多不敢報警,該團伙作案持續兩個月。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終審判處該團伙成員有期徒刑13年至2年不等。

      該團伙頭目是現年30歲的山西人高某。一審法院查明,2012年4月至6月,高某夥同他人僱用了張某等人,在丰台區、朝陽區的如家、99等連鎖酒店裡發招嫖卡片。如果酒店的顧客與他們聯繫,就由賣淫女上門服務。顧客嫖娼完畢,「小姐」會偷偷打開房門,接應張某等人進門,使用暴力威脅嫖客給「小費」。

      經查,該團伙作案共計6起,搶劫手機、筆記本電腦、攝像機、玉鐲等。一位嫖客被搶走重要的手機,次日被迫用2500元贖回來。

      據了解,嫖娼人員被查獲,除了處以行政拘留,還要被處以收容教育。一些嫖客害怕被拘留、收容教育,被搶劫之後不敢報警。

      在落網前不久的2012年6月24日晚上11點到次日凌晨1點多,兩個小時內,該團伙在朝陽區雙井和丰台區豐益橋的兩個酒店裡分別作案,共搶走現金5600元及手錶、手機和金項鏈等物品。兩天後,該團伙成員中的一名黑車司機被查導致案發,11人隨後悉數落網。

      主犯高某在被羈押期間,在監所內與同監室的人發生糾紛,夥同其他人將對方打成輕傷。一審法院據此以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高某有期徒刑14年,其他被告人獲刑10年至2年不等。判決後,有被告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查明,高某在監所內打人,傷者的傷情依據新標準屬輕微傷,高某的行為不能再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法院因此改判,高某僅構成搶劫罪獲刑13年,其他人刑期不變。

    (責任編輯:UN644) 原標題:11人團伙先招嫖後搶劫均獲刑
    推薦閱讀:

    CFDA通報警惕別嘌醇片引起重症葯疹問題
    國酒茅台為什麼會讓白宮報警?
    笑到蛋疼,對面陽台的Sb,在泥馬裸奔,老娘報警了!
    男子不甘前女友有新歡 多次報警舉報其「賣淫」
    被親媽罵不如雞,當小三,未婚生女,女兒出櫃、自殺還報警抓她,大寫的慘!

    TAG:報警 | 搶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