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文摘】《幸福的層次觀》
幸福的詞義解釋是指一個人的需求得到滿足而產生喜悅快樂與穩定的心理狀態。如此而言,幸福不存在絕對的標準,一個人的幸福程度取決於他個人所設定的滿意度。儘管在現實生活中某些地方曾有過所謂的居民幸福計劃,制定有達到幸福程度的標尺,那也是相比周圍的條件,突出自己的作為,人為製造的一種幸福暗示,達到自我滿足而已。 幸福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不可缺少的,「人活著的第一要務就是要使自己幸福。」(費爾巴哈)儘管從理論上來說每個人對幸福的標尺都不盡相同,或者說對幸福的滿足取決於個人的感受,所謂有「知足者常樂」的人,幸福往往形影不離,這就如民間的一句俗話:「人心何時懂得知足,何時才能迎來幸福。」還有一類幸福是建立在宗教信仰基礎之上的,如佛教的觀點如是說:幸福和痛苦不是物質,也不是任何物質的運動,而是精神的一種特殊感受,所以「修得智慧心,無處不幸福!」甚至佛經有認為人生苦短,其痛苦來自三種來源:第一個是過度的慾望;第二個是自私心;第三個是執著。 在現實生活中,宗教倡導的幸福觀似乎走向出世法,宗教把人類所處的社會稱作堪忍世界,本身就是一個難以忍受的痛苦世界,顯然常人很難認同,甚至類似於苦行僧那樣的修行方式幾乎使人深感恐懼。對於持「知足者常樂」幸福觀者,人們雖然會給予精神道德方面的敬佩之外,更多的看法則認為是幸福能力缺乏者一種自我安慰而已。那麼,人們普遍持有的幸福觀又是如何呢? 我們生活的社會,是一個二元分立的世界,幸福是相對痛苦而存在,無論是精神方面還是物質方面的幸福,都各自存在對立面。所以,如果要給幸福一個簡單的定義:滿足需要就是幸福!當然這裡的需要指的是人最基本的本能需要,如食與性,身體健康,安全的生活環境等等。如果這些條件滿足不了,那顯然就是幸福的反面——痛苦了。可以說,在當前物質、文化相對發達的社會,要獲得最基本的幸福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只是在實際生活中有很多人覺得並不幸福,或者說對幸福的程度並不滿意,這一點可以從動蕩的國際局勢看出來,無論是政治還是經濟方面,國與國之間的相爭沒完沒了,說是為了利益之爭,可利益不就關係到一國、百姓的幸福,如果大家都處在幸福滿意的生活狀態,為什麼還要彼此相爭呢? 這裡就涉及到大多數的人其實對滿足基本需要的幸福並不認同,因為人性並不本分,他們對幸福的追求是滿足其慾望來的。可以說,當幸福一旦和人性慾望掛鉤時,幸福的程度是不會有終點的,因為慾望和滿足是二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從理性的角度看待慾望,表示的是一種強烈的嚮往,而人類的慾望大多數情況是非理性的,那就是永遠地不滿足,即使剛剛滿足了一個慾望,新的慾望又會迅速升起,誘惑你去追逐。人一旦落入了慾望的漩渦,那麼只能是苦苦掙扎,循環往複不得解脫。問題是人的慾望五花八門,那些才能達到幸福目的呢?顯然,在物質文明社會,一個最常用的標杆浮出水面——金錢和財富。金錢和財富成為了衡量幸福的最主要標尺,儘管幸福是精神的感受,可是人們樂於通過物質富裕來填補精神的空白。可以毫不掩飾地說,拜物主義大行其道,用物來標杆幸福的存在,基本就是現實社會的主流。 因此,人們開始崇尚競爭,並深信這是為獲取幸福而爭,人們相信資源是有限的,財富是有限的;相信人多則我少;相信有人會阻撓我獲得財富,或者搶佔我的財富。這其實就是人性低劣物競天擇的本能。競爭的背後是我們內在原始的恐懼與害怕,害怕失去幸福,失去優越的生存條件。可以說,在二元次物質文明世界,正如佛教所言,很難有長久的幸福存在,尤其是依靠鬥爭得到的幸福,往往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得到的也很容易失去。那麼,是否有既不傷害到他人,又相對恆久的幸福存在呢?這樣的幸福是可以爭取的,它就是我們下面要說到的,從幸福與痛苦的對立之中走出來,建立幸福的層次論觀念。 高層次幸福是超越物質的,但也包括一些物質領域中高尚的行為。只有在超越物質世界的精神生命領域,我們才有可能迎接真正的幸福!高層次幸福的出發點就是通過創造別人的幸福達到自己的幸福,核心價值就是共享,通過幸福的共享體現出做人的慈悲、平等、整體觀念。高層次幸福不可能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如果我們樹立起這樣的幸福基準觀念,那些戰爭中的勝者、經濟競爭中的贏者都算不上是真正的幸福,甚至低層次幸福就是痛苦、無知的代名詞。 高層次幸福並不是一種奢想,只要我們從二元次的人性慾望中走出來,就很容易看到人的天性所具有的高境界觀念。當人們的自私受限時,就會產生強烈的幸福共享觀念,每個人都會把它當作是做人的美德。 有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一個人被別人需要,生存才顯得有意義。被別人需要,是人的一種天性,也能體現出一個人的價值。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一個人如果不被別人需要,生存也就失去了意義,所以,你不妨告訴你的親人和朋友:我們需要你。這種建立在別人的需要之上生存觀,同樣也可以看作是一種幸福觀,是一種莫大持久的人生幸福。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們真正需要的是什麼?要的並不是財,要的是來自人們的信任、認同、尊敬、愛。要的是在人群當中展示出一種獨一無二的重要性和價值感。在慾望的驅動與迷惑下,人們往往在財富的道路上陷入到自私自利的假相。《老子》說:「既以為人己越有,既以予人己越多。」你越是為別人著想,你越會變得富有;你越是給予和幫助別人,你得到的越多。金錢為什麼有用?因為它能支配人、事、物。支配力從哪裡來?來自信任。假如一個人能夠得到全天下人的信任與尊敬,他還需要一大堆金錢來滿足自身的需求和維繫自己的價值嗎? 我們和這個世界的所有人都只是彼此共生的方式。我們彼此之間除了貢獻對方,本質上一無所求。那些以滿足人性慾望,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的幸福,他們只是活在名、利、財富與幸福的假相里。只有那些智慧和德性具足的人,才是真正懂得幸福的人,因為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利己益人的,都是有助於發展、豐富和完善自己的生命,都是有助於擴充自己的德性和增加自己的幸福。 幸福在人的一生中至關重要,因為它是生命的支點。過去我們常說,幸福是一天,不幸福也是一天,人生就是那麼短暫的幾十年,我們何不調整好自己的位置和心態,從不同的角度去體會幸福和痛苦、成功和失敗呢?今天我們要認識到:一個追求真正幸福的人,絕不能局限在低層次的自我滿足的境界,而應該淡化物質類的幸福,將服務與他人作為創造幸福的前提,與人共享的幸福才會保持幸福的恆久。高層次幸福主要是精神的,所以通常是無形的,只有無形屬於神性的幸福,才有可能達到幸福的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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