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老師和校領導知情不報者當罪加一等

  

資料圖

安徽省太和縣一名13歲女生在學校遭遇校園暴力,被十幾名女生圍毆並撕扯衣服,施暴者還拍了視頻傳到網上。被打女生不敢跟家人說,直到一個月後女生的母親在網上看到視頻才知道女兒的遭遇。該縣教育局稱,「在學校里發生突發、意外情況,學校應該第一時間通知家長,而不是隱瞞。」(5月26日《安徽商報》)   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在全國各地接連不斷,其手段也呈現出越來越狠的態勢。今年4月,山東省濟南市回民中學高三女生小薇被同班男生毆打至休克,小薇向學校反映後,竟被告知不許將此校園暴力一事告訴家長把事鬧大,否則記處分,事件經媒體報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當地教育局證實了此事,對相關單位及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追責。   事後發現,這些令人驚訝的欺凌事件,大都是欺凌者自己拍了視頻發到網上後,才得以曝光的。他們這樣做,不知道是出於怎樣一種心理。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倒很像「投案自首」。我們有理由推測,全國或許還存在著未被曝光的校園欺凌,有的甚至永遠都不會被發現。果如此,很是令人擔心。   為了遏制校園欺凌,去年5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通知,要求對全國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要求各校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校園欺凌成因複雜,要求短期內根除,或許並不現實。但學校在欺凌發生後,正視問題,及時應對,則是其職責所在。如果知情後,既不處理欺凌者,也不第一時間聯繫被欺凌者家長,如實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尋求指導,反而竭力給被欺凌者施壓,是嚴重的失職行為。這無異於是對欺凌者的包庇和縱容,更是在被欺凌者的傷口上撒鹽,令其更感疼痛和無助乃至絕望。   涉事學校知情不報,目的只有一個,這就是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寧人。頂多是和稀泥調解平息事態了事。被欺凌者及家長或迫於各方壓力和「學還得上」的無奈,多半也只能選擇隱忍。這樣一來,相關教職工和領導的責任,也會被稀釋殆盡。   「紙包不住火」,這是常識。然而當紙被換成了「阻燃材料」,「火」就能被包得嚴嚴實實,不為外界所知。曝光的校園欺凌之「火」,多有被「阻燃」的風險。近期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若不是欺凌者「炫」到網上,能被曝光嗎?而即使像此前那位被打至休克的女學生,找老師相助,得到的也是更為刺痛人心的「處分」威脅。   山東、安徽的這兩地校園欺凌事件,發生於全國專項治理之後的短短几個月內。這說明專項治理在這兩個地方失效了,或者說專項治理走了過場。這也暴露出校園欺凌快速反彈的一面,足見遏制欺凌絕非一日之功,它是一場「持久戰」。   打好這場「持久戰」,是一個系統工程。但就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而言,就是要強化其主體責任。學校出了欺凌事件,不能只是處理幾個打人的學生。對知情不報者的老師和領導,要區別對待,「罪」加一等,該開除就要堅決開除,該刑事追責就刑事追責,決不姑息。要以讓人看得見的方式,對失職瀆職者「零容忍」。這也應該成為專項治理最具殺傷力的「利器」。


推薦閱讀:

校園詩人 | 李昊宸:唱到水長雲闊,儘是夢中人
?我喜歡你,和你無關
西湖外,校園系:在我心中,遛娃——始終中國美術學院象山獨好!
校園血案的思考(續篇)
校園笑話段子

TAG:校園 | 領導 | 校園欺凌 | 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