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應如何給孩子建立規則
但是在生活中,我們經常給寶寶一些混亂的、臨時性的規則,儘管並非故意,但卻「有效」地破壞了寶寶生而有之的秩序感。舉個例子,媽媽不讓4歲的寶寶在火車卧鋪上攀爬,和他說「聽話,下來!再這樣我就不要你了。」還不能阻止時,繼續說:「再不下來,警察叔叔就來抓你了!」孩子立刻緊張地坐在了鋪位上,放棄了攀爬。其實這個年齡的孩子一定會這樣攀爬,這是他心智成長的一個需求,活動是他智能運用的一部分。但孩子的攀爬行為很可能給父母帶來心理上的壓力,怕孩子發生危險。與此類似,許多成人不約而同地給孩子定了一些「規則」:「聽話的孩子才是乖孩子。」「坐著不動就是好孩子。」「乖,不要弄髒手。」「不睡覺,狼就來叼你了。」「不給別人玩,就是自私的孩子。」這些混亂的、臨時性的規則常常限制著寶寶,讓他感到無所適從,認為一切都處在危險之中,失去了安全感。這會直接導致他們在長大成人後仍然無法正確的是非觀念,素質不高。給孩子的基本規則,必須符合人性、符合社會文明的,無論在什麼環境、什麼文化中都要遵守。並且要根據孩子的成熟狀態,在孩子有能力做到的情況下,逐步實施。對於0~6歲的孩子來說,實際需要建立的規則並不多,主要是以下6條:1. 粗野、粗俗的行為不能有。2. 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自己的東西由自己支配。3. 從哪裡拿的東西放回哪裡。4. 誰先拿到誰先使用,後來者必須等待。5. 不可以打擾別人。6. 做錯事要道歉,並且有權利要求他人道歉。這6條規則已經建立了最基本的社會化的秩序,根據這些規則,孩子們能夠自己判斷是非善惡,規範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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