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高血壓病的藥物治療 一:高血壓病的治療目標 在3~6個月,將血壓控制在目標值以下:中青年患者和合併糖尿病患者的血壓,應<130/85mmHg;老年患者的血壓,應<140/90mmHg。要達到這一目的,需要患者與醫生密切合作,儘可能在反覆就診過程中,找到適合自己的合理治療方案。 二:高血壓病的藥物治療原則 1.小劑量開始 開始治療時,使用小劑量藥物以減少不良反應; 2.聯合用藥 合理的藥物聯合,以達到最大的降壓效果; 3.適時調整方案 初始治療方案無效,或有明顯不能耐受的不良反應,可改用另一種治療方案; 4.平穩降壓 儘可能使用長效降壓藥,以提高治療依從性和減輕血壓波動 三:高血壓病的常用治療藥物 1.利尿劑(如雙氫氯噻嗪); 2.β阻滯劑(如美托洛爾); 3.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如卡托普利); 4.鈣離子拮抗劑(如硝苯地平); 5.α受體阻滯劑(如哌唑嗪); 6.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如厄貝沙坦)。 上述藥物都適用於初始降壓治療。降壓治療的益處主要來自長期持續的血壓降低,然而實際使用時有不少因素可影響降壓藥的具體選擇,例如社會經濟因素,患者的心血管危險因素,存在合併症與併發症的情況,患者對各類藥物的降壓療效和不良反應,以及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等。為此,可採用合理的藥物聯合。 四:高血壓病的聯合用藥介紹 聯合降壓治療方案: 1.利尿劑+β阻滯劑; 2.利尿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或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 3.二氫吡啶類鈣桔抗劑+β受體阻滯劑; 4.鈣拮抗劑+轉換酶抑製劑; 5.α阻滯劑+β受體阻滯劑。 另外,我國自行研製的一些固定劑量復方降壓製劑,價格較低,服用方便,有一定的降壓療效,也可用於低危和中危高血壓病患者。 五:高血壓病的藥物治療注意事項 降壓治療開始以後,在3~6個月內患者要定期隨診,根據血壓情況適時調整治療方案。 控制血壓切忌「三天打魚,兩天晒網」, 或經治療後血壓下降就停止治療,或治治停停。患者對治療的依從性十分重要,應與醫生之間保持經常性的良好溝通,包括家屬在內,應儘可能了解治療計劃,並學會自測血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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