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誼的記憶
每個人都有許許多多、形形色色的朋友,有的可以每天一個電話、一個問候,有的幾年不見,有的永遠不想見,那是曾經男女朋友,愛得死去活來的那種,後來因為由愛生恨。有的見面就談酒肉、牌局、女人、男人。談人生理想、侃大山視為知己也!或者見面一個擁抱,一個握手。平常總是行色匆匆、應酬繁多,看起來挺熱鬧的,一本聯絡薄裡面就算有數不清的電話號碼,真正有心事時,卻找不到聆聽的耳朵和傾述的對象。
記不清有多少個無聊的周末,我卻獨自守著那份孤獨,或許已經習慣用酒來麻醉孤獨吧,一直這樣,黎明到來睡意朦朧之時,天亮就說晚安。
喧嚷過後是格外的寂靜,一個人獨飲。特別嚮往金庸武俠小說中的那種生死之交:狹路相逢,棋逢對手,然後肝膽相照,兩肋插刀,士為知己者死。男人的友誼粗獷豪邁,有時只是一個眼神,無需隻言片語。不像女人之間那種細膩、矜持、含蓄的表現。抑或說見面就挽著對方的胳膊,手拉手總有嘮叨不完的的話題,如逛街、購物、化妝品、內衣之類的東西,嘮叨總歸嘮叨,如果此時身邊有個異性的朋友陪伴多好卻是不一樣的心情了。
突然懷念校園時代的青蔥歲月,大家都還是懵懂少年,學生時代那種拉拉扯扯,動手動腳,毛毛躁躁沒有更多的潛意識。記得上中學時,我上學時常要經過清江河,每逢春雨綿綿,清江河的河水就猛漲,男生在這個時候就比較大膽,很快就淌了過去,轉過身來看那些膽小的女生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更多的是得意掛在男生的臉上,這個時候的拉拉扯扯,毛手毛腳的男生們簡直就是真正的護花使者了。
一直不怎麼喜歡看武俠小說,中學時代我曾經躲在被窩裡用了兩個晚上的時間,把金庸的《雪山飛狐》看完了,小說中,苗人鳳與胡一刀化敵為友,惺惺相惜,哪怕遭到嫁禍與毒手,合眼的時刻,胡仍是把妻兒交託到苗的手中。男人對友誼的最好解釋是信任,現代人的意識中,拉拉扯扯,糾纏不清形容的是都市戀愛中的男女,對孩提時代的過河式相比,後者純潔、純真多了。你往大街上駐足一看,循聲望去,尤為風景之處就是女人們手拉手,手挽手地招搖過市,偶爾還甜膩地稱呼彼此「親愛的」,甚至可以在對方的面頰印上唇印。女人的友誼,注重的是形式,誰也不會聯想到拉拉扯扯,動手動腳,反之,男人如此親昵的表現,背後肯定有人說這是「gay」關係。
男人愛上女人,喜歡拉拉扯扯,摸摸對方的頭、臉蛋而表現出親昵的行為,人是高等動物,思維上是發達的。大自然動物界也如此,其親密表現在於對毛髮、嘴、身體去摩擦對方而引起對方的注意,動物界表達的方式比較赤裸、直接,這也算是一種愛的傳遞方式和遞增友誼情感的特殊方式吧!男人愛上女人,卻始終不肯忘記對兄弟的承諾。做到重色不輕友,被認為是一種美德,女人愛上男人,立即冷落了往昔的姐妹,不是無情無義,只是分不出額外的精力顧全友愛。
在如今社會崇尚友誼和男女相愛的社會裡,都市男女都有著激情,甚至超越一切幻想的可能,當然,這樣那樣的新聞到處都是,誰又跟誰好啦,誰又嫁了個有錢老頭,誰又傍了個富婆,誰又當了小三。見多了也就見怪不怪了,更何況青色、開放的城市。偶爾,也有陰霾,時尚在嘴總得要挖根尋底一些問題,不詢問清楚誓有不罷休之勢,女人一旦拿出任性的一面,你還真沒轍,什麼友誼不友誼的,我就冷漠無情又咋的?說不喜歡、說不愛又咋的?誰誰誰管誰哦?到頭來妥協、讓步的還是自己,誰叫我們TMD是man呢!
朋友崇尚著一種透明的關係,沒有赤誠的交往味如嚼蠟,要是戴著假面具,美也美得吃力,十分疲憊。聽人常說:你不可能喜歡所有的人,更不可能奢望所有的人喜歡你。喜歡所有的人,是沒有立場;被所有的人喜歡,是缺乏個性。就看你怎麼篩選真心了。
可憐成人世界這麼多清規戒律,大街上如果不是相愛的男女朋友,切不可拉拉扯扯,說女人和女人手挽手是閨中密友,說男人勾肩搭背是「comrade」。做任何事謹小慎微,行為不過於張狂、大膽、前衛,對於成人當今的生活觀來說,每走一步都要思前想後。左右張望,身累,心更累。走過了這麼多年,回頭再望,朋友,依然還在那裡,帶著微笑等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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