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是體驗而非人生的終極目的
苗興壯在《神秘現象探索》一書中認為:「快樂是一切生命的目的,生命的終極意義就是快樂。」這即是說,人無論選擇什麼及做什麼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達到快樂。快樂是萬物的自性。
問題是,在現實中有些人慾達到快樂卻又沒達成,而那些沒有以快樂為追求目標的反而體驗到了快樂。顯然,這其中涉及到人設定目標與所採取方法能否做到有機的結合問題,合理處理和協調長遠目標與短期目標的矛盾問題。首先,快樂只是人目標與行為中一種附帶的體驗和感受,並非人生的目的。萬物及人降生的根本目的在於學習與進化,即令自己能夠不斷的獲得進步與發展。如果僅僅只是為了快樂,那麼,人未降生以前的處境是恆常快樂的天國,押根本就無須降臨於人世間。因為人生及人世間更多的是痛苦,而非快樂。
說到人的快樂感,即人們所感覺和體會到快樂的,只是從不同層次上甚至是不同性質上的一種令自己愉快的感受。因為人不僅在獲得不同需求層次的滿足上會產生快樂,而且,根據不同人不同認知而產生的不同動機的實現也會感到快樂。即肚子飢餓時能夠填飽肚子、口乾渴時能夠飲水解渴,患了疾病時能夠康恢,可口的食材可以為口舌的味覺帶來美味感覺,香美的水酒不僅可以滿足口感外還能剌激和麻醉神經系統,優美的音樂舒緩人緊張神經外還可以給予人以動聽悅耳之感受,閱讀書籍時能夠理解並領悟到某些道理時也會令人感到快樂,當人有了一些觀點建議可以自由的表達出來也是一種愉快心情,等等,不一而同。儘管人的這些不同需求會有不同的需求快樂,但是,人的這些不同需求是人共同的需要,其快樂感也是相同的體會。因為當人口不渴而飲水時,並沒會有特別的快樂感,只有在感到非常口渴飲水時方會感到水特別甘甜,其快樂也自然感到特別突出了。吃飯也是這樣的情形和體會,沒有飯吃或食物,任何人就無法生存下去。因而,吃飯的目的最終是為了生存,而非是為了快樂。快樂只是其中所附帶的一種感受。
有的人由於認同了物質,因物慾迷失自我,一生中便會以佔有物質作為他的目標和快樂。當他愈佔有多時就會愈快樂,愈佔少時則愈痛苦,並且在貪婪的操縱和支配下,為了掠取和積累更多的財富,他更是會以吞占和侵奪他人的利益為快樂。而那些沒有被物質所同化了的能夠保持自己本性,且品德高尚的人,則反而是以幫助他人作為自己的快樂。這就是不同思想境界的人規定了自己成為了什麼性質的人,而不同性質的人就有不同的認知(換言說,不同的認知就形成了不同性質的人,你決定自己將成為一個怎麼樣的人,一切皆因為你所認知的才會作出該決定的),也就自然就會有與其對相應的人生觀,因而,各人因不同的認識,就會有相應所執意追求的不同性質和層次的快樂觀。伊壁鳩魯說:「快樂的生活離不開理智、美好和正義的生活,理智、美好和正義的生活也離不開快樂。」
人在追求快樂與滿足快樂的過程中存在有二種特殊的情況:一種是為圖眼前的快樂而為後所收穫的卻是痛苦;另一種則相反的是,為眼前所品嘗到痛苦的目的卻是為了而後的快樂。因為人生的長遠意圖跟目前慾望的關係往往是矛盾的存在,一些貪圖目前一時快樂的有可能會造成自己終生的痛苦,如洶酒、賭博、吸毒、嫖娼、貪污等。相反的,諸如一些學習知識、苦練技藝、創造發明等往往卻是很辛苦的,表面看似跟快樂搭不上邊。可是,這些卻最後能讓人感到了快樂。
人生就是一個矛盾現象和過程。追求快樂的所收穫的卻是痛苦,而在艱苦中奮鬥和拼搏的人反而體驗到喜悅。
快樂只是一種體驗上的感受,是附屬於人某種追求過程或終結時的快感和喜悅心情罷了。當人將快樂當成了直接追求的目標和對象時,失望與痛苦往往會因之滋生。快樂既然是一種體驗,是建立在追求正確目標及實現化過程中感受。沒有這些夯實基礎,哪裡來的快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若要問人生是為了奔向快樂而來的,那麼,在天堂之中快樂便是永駐的,何需降臨於人世間來經歷痛苦。因為人生是痛苦的,當慾望無法滿足或慾望無限化時,人必定是一個痛苦體所在。
人感受到快樂的途徑有二種:一種是純粹以快樂作為目來追求的行為——直接的快樂;另一種是並不以快樂當作為目標,但卻在行為過程中或結果時產生了快樂感——間接的快樂。一般來說,直接的快樂是一些比較低層次的快樂,如為滿足感官剌激的喝酒、縱慾,為滿足生理需求而口渴時的喝水、飢餓時的吃飯等;而間接的快樂則是高級層次的快樂,如學習知識、領悟道理、創造發明、幫助他人等。
況乎,純碎將快樂當成人或人生追求直接目標的話,人就會以當目是否為快樂成了衡量其追求好壞的標準。即凡是跟目前快樂無關或相違背的事情必不會做,而凡是目前能夠給人帶來快樂的必需要去做。這又會給人帶來另一種問題存在:即那些能夠給目前快樂的,大都是一些較低級的快樂。而真正的快樂和長遠的快樂即往往跟目前能夠感覺的快樂並無直接上的關係,往往只是間接上的關係。猶如,人通過千辛萬苦的行走,終於到達了目的地,就是人成功時起人才是快樂的,其過程並不一定是快樂的,而且有的甚至還是痛苦著的呢,只有到了成功後才是快樂的。行路是如此,事業也是如此,沒有經歷過艱苦奮鬥、困難、挫折等考驗,哪裡來的就可以隨便成功的,而該過程既是快樂也可痛苦的,即滲雜著痛苦與快樂。修行和學習的過程是一種辛苦的過程,這就與以快樂為目的者必呈相反態勢,快樂只是其在學習和修行有所收穫時才會最終體現出來。若是將快樂當成了目的時,就會令人沉醉在這種快樂裡面而不願蘇醒——樂不思蜀,或許洶酒就是這種心理狀態吧。如果純碎為了快樂而言,那麼,還會有誰最終能夠在艱難中堅持了下來?
亞里士多德說:「最完善的快樂就是當最好的感覺能力指向最好的對象時的快樂。當感覺能力與感覺對象都處於這種狀態,並且現時發揮作用時,就必定產生快樂。」
快樂的目的又是為了什麼呢?余以為,快樂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善。在口渴時通過正當手段獲取水喝就是善,在學習中獲得進步就是善,幫助他人就善,令自己內心處於寧靜時就是善,保持自己的本性就是善,非功利或佔有的愛就是善。甚至是,能夠知道自己是誰就是善,因為人本體的面向和本性之一就是善。
蘇格拉底認為:「快樂是有機體正確本性的回歸,而且,任何一種純粹的快樂比相對不那麼純碎的、大量的快樂更加快樂、更加真實、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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