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做好準備要和日本打一仗
軍隊做好準備要和日本打一仗
核心提示:中日會不會因為釣魚島而開戰,雖然說在釣魚島問題上中日兩國的政府都基本保持了剋制的態度,但是在兩國的民間乃至一些政府的人士關於主張中國武力收復釣魚島以及主張日本武力護島的言論都是兩國在持續的發酵。
任韌:中日會不會因為釣魚島而開戰,雖然說在釣魚島問題上中日兩國的政府都基本保持了剋制的態度,但是在兩國的民間乃至一些政府的人士關於主張中國武力收復釣魚島以及主張日本武力護島的言論都是兩國在持續的發酵,我們繼續請鄭浩先生來解讀,鄭先生首先我們要搞清楚一個問題,武力解決釣魚島問題有沒有法律依據? 武力解決釣魚島爭端有法理依據 鄭浩: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問題,現在我們看到就是815香港保釣人士成功登島宣示主權之後無論是在大陸在香港還是在日本都引起了一個極大的一個反響,在大陸顯然是激起了民間的愛國主義情緒民族主義情緒,當然也有不少的人都在討論就是未來的保釣行動究竟應該採取怎麼樣的方式,國家在保釣的整個過程當中究竟應該扮演什麼樣的一個角色,而最近一段時間因為有日本的一些民間人士和一些國會的議員要登島,於是乎在國內似乎的這種討論更多的是傾向於如何用武力來解決釣魚島的主權問題,也就說有不少的一些鷹派的人士不斷的來探討就是在面對日本這種不斷的侵略或者是挑釁國家核心利益的情況下,那麼軍隊要做好充分的準備,要和日本打一仗,把釣魚島問題徹底解決,這種討論這種情緒我完全理解,我個人甚至於在某些情況下也是支持這樣的一種討論的,也是支持這樣一種表態的,因為的確現在很難說在很短的時間內通過談判政治途徑就能夠解決釣魚島的紛爭,而且釣魚島的未來的摩擦甚至不排除武力升級,這種危險性依然是存在的,於是乎今天我就想到了一個問題,即便是我們用武力用軍事行動來對應日本的挑釁,到底有沒有法律的依據。 不是說我們說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現在日本侵犯了中國佔領了釣魚島,因此我們要派兵把他拿回來,這句話是這樣說的,一般的老百性也會認為這是對的,但是我們知道一場軍事衝突或者是一場反侵略,他總是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據,顯然中國的法律就是現行的一些法律也明確的規定了中國要捍衛國家的領土主權完整不容侵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國防法在反國家分裂法都有明確的字眼規定了,也就說這三個法律,憲法、反國家分裂法和國防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就是中國包括軍隊都有義務,身上的職責來保衛國家,當國家受到侵略的時候要義不容辭的要捍衛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這些都是有法律的框架,就是規定了,如果說中國遭到了外國的侵略,為了保衛國家,我們可以通過這三個法律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處於戰爭狀態,宣布戰爭狀態,戰後進行國防動員,然後進行自衛反擊等等。 其實我們看這裡面還有一個比較應該說是一個技巧性的或是技術上的一個問題,需要思考的就是現在兩岸是不同意的,那也就說兩岸從1949年以來也一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一個是中華民國,當然中國大陸現在是不承認中華民國,但是在兩岸的事務上通常包括法律包括國家分裂法裡面都提出來,就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如果大家去看2005年3月份通過的反國家分裂法第二條裡面就明確規定,就是中國的國家主權領土不容侵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兩岸都有義務來保護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因此我們看到在大陸實際上是把台灣也就是所謂的中華民國是作為一個隸屬於大陸的一部分來看待的,就說台灣他是屬於中國的領土,但是因為現狀就是中華民國他是實際存在的,因此如果說你中國就是大陸方面要真正要去派軍隊打釣魚島的話,那麼也涉及到一個就是兩岸之間的政體在法律上如何來處理。 我們說中國人民解放軍完全有義務完全有需要去派兵把他拿回來,但是你要考慮台灣方面他確實是作為一個政體實際存在,而台灣方面也有相應的法律,那麼在這個問題上如何來解決這樣一個問題,恐怕就值得兩岸的法律界來進行思考,只有兩種情況,我認為大陸是可以立即出兵的,一個就是本身台灣他不願意或者是他沒有能力來保衛釣魚島,比方說當台灣的軍隊和日本發生衝突,他又不能夠完全打贏這場戰爭的話,那麼毫無疑問,大陸就可以出兵來保衛或者是協方台灣,因為台灣按照法律就是按照我們的法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對吧,這是一種情況,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如果說日本的自衛隊或者是日本的海上自衛隊已經進入到釣魚島或者是釣魚島近海附近,那麼實際上按照大陸的這樣一種看法他就是侵犯了大陸的或者是中國的領土主權,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根據我說的這三個法律,實際上是可以派兵進行軍事鬥爭進行軍事對抗的,當然在這個方面恐怕還要和台灣進行更多的一些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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