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是否存在的科學證明

【提要】「上帝」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出現的一種觀念。在「軸心時代」,人類各個文明都有自己的上帝(最高神),研究表明,人類有著信仰上帝的自然傾向;上帝存在的科學證明折射著宗教與科學的交互與對立關係。正確處理信仰與理性的關係問題是人類需要學習的一種藝術。科學與宗教應從過去的對立或「戰爭」模式走向「對話」模式,尤其不能因信仰問題而禁止真理的探索;中國社會的多神觀念帶來的結果就是否認世界的統一性,不相信有客觀規律,所以在中國文化中不能首先孕育出科學,同時,導致神密主義昌盛。因此,在中國,反對神密主義,學習科學、倡導科學精神是非常重要的。

一、引言

西方文明也稱基督教文明。實際上,西方文化有三大源流:一是古希臘文明;二是古希伯來文明和猶太教文化;三是古羅馬法制文明。這三支源流都彙集於基督教,並成為西方文明的底色。

科學是西方文明的有機組成部分。斯達克認為:「真正的科學只產生一次,那就是在歐洲。中國、伊斯蘭、印度、古希臘、古羅馬都有高度發達的鍊金術,但是只有在歐洲,鍊金術發展成了化學。同樣,許多國家都有精巧的占星術,但是只有在歐洲,占星術發展成了天文學。為什麼?答案同樣和上帝的形象有關。」(羅德尼·斯達克,2011.p.11)斯達克甚至認為個人主義和資本主義的產生都是基督教的功績。這個觀點與馬克斯·韋伯《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的發展》的基本思想是相左的。

根據《大英百科全書》2005年出版的調查結果表明,無宗教人口佔世界總人口的11.9%,無神論者則佔2.3%,這個統計並未包括那些信仰無神論宗教的人,例如佛教徒。2006年11至12月有調查考察美國和5個歐洲國家的無神論人口,在《金融時報》發布的調查結果顯示,美國的無神論人口比例最低,只有4%;而歐洲國家的比例則較高(義大利為7%,西班牙為11%,英國為17%,德國為20%,法國為32%)。調查顯示,18%的歐盟人口不相信有神存在。對於無神論者、不可知論者和其他不相信人格神的人口比例,波蘭、羅馬尼亞、塞普勒斯和其他一些歐洲國家的數字為個位數;而瑞典(85%)、丹麥(80%)、挪威(72%)和芬蘭(60%)的比例則較高;澳大利亞統計局的數據顯示19%的澳大利亞人「無宗教信仰」(包括無神論者)。大約65%的日本人是無神論者、不可知論者或不相信神的存在[1]。日本無神論人口佔比高與佛教有關,中國的情況也大體如此(見圖1-1)。

美國《自然》雜誌1998年刊登的調查文章表明,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之中相信人格神或有來世的人數只佔7%,遠比美國人口的85%為低[2]。《芝加哥大學紀事報》的文章則指出,76%的醫生相信上帝,比例高於科學家的7%,但仍比一般人口的85%為低。麻省理工學院的弗蘭克·薩洛韋和加利福尼亞大學的邁克爾·舍默進行的研究顯示,高學歷的美國成年人(調查樣本中12%持有博士學位,62%是大學畢業生)之中有64%相信上帝,而宗教信念與教育水平有負相關性[3]。

根據有關方面的統計,從1901年到 1996 年,除第一次和第二次大戰期間,有個別年份停評外,共有639人獲得各項諾貝爾獎。其中物理獎148 人,化學獎123人,生理或醫學獎159人,文學獎91人, 和平獎81人, 經濟獎37人。在639 名得主中,不信仰宗教或宗教信仰淡漠者共21人。他們主要是來自前蘇聯和東歐社會主義國家。而信仰各種宗教的有618人,佔96.7%。根據傅夢弼介紹,對432名科學家的宗教觀的調查結果表明,有34 位不能確定其宗教態度, 15位對宗教持「無可無不可」或「不可知論」的態度,16位說自己是無神論者, 而367 位自稱有信仰——堅定確切地相信有天主和靈魂不滅(傅夢弼,1999),佔比為85%。在世界科學發展史,最偉大的科學家大都有宗教信仰,例如:哥白尼、伽利略、牛頓、高斯、瓦特、安培、法拉第、愛迪生、達爾文、巴斯德、愛因斯坦等。

有趣的是,具有宗教信仰的科學家們,他們的科學研究成果卻是在不斷「損害」他們的信仰。牛頓(1643—1727年)在科學上做出了無與倫比的貢獻,以研究自然奧秘作為向神的奉獻,並向世人證明神創造宇宙是何等奇妙和偉大。但是,他在1687年發表的《自然定律》一文,對萬有引力和三大運動定律進行了描述,並為太陽中心說提供了強有力的理論支持。這也又構成了對基督教所持的「地球中心說」的直接否定。

我們今天將宗教、哲學和科學分類得很清楚。實際上,宗教經典在形成過程中,彙集了當時政治、經濟、軍事、歷史和哲學、科學等方面的成果。但宗教是保守的,宗教經典往往成為教徒的金科玉律。而哲學與科學往往是革命性的。在西方哲學發展史上,關於上帝存在的證明與證偽曾存在很激烈的論爭,我將以《上帝存在的思辯理性證明》做介紹。本文介紹上帝存在的科學證明方面的一些情況。

「上帝」存在的證明涉及到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問題,或者說,涉及到本體論、知識論和道德與宗教問題。

二、上帝是誰?

普天之下,上帝應該是唯一的。但是,令人困惑的是,不同文明都有自己的「上帝」或最高神。在此,我們做簡單的介紹。

(一)梵天是「人格神」上帝

梵天(Brahma)被稱之為「萬有之祖梵天」(迭朗善,譯.2012.p.7),唯一的上帝,世界的創造者。梵天在宇宙創造之時,創造了十一位生主,他們分別是Marici、Atri、Angiras、Pulastya、Pulaha、Kratuj、Vashishta、Pracetas、Daksha、Bhrgu、Narada,據信是人類的祖先(迭朗善,譯.2012.pp.10-11)。梵天也創造了七位聖哲(Saptarishi),共同協助宇宙之創造。但由於梵天所創造的生主和聖哲都是從他的精神而非肉體生出來的,因此他們被稱為「心靈之子」。梵天也稱造書天、婆羅賀摩天、凈天,華人地區俗稱四面佛(大乘佛教並無此佛與佛像)。

梵天是印度教的創造之神,梵文字母的創製者,與毗濕奴、濕婆並稱三主神。梵天的坐騎為孔雀(或天鵝),配偶為智慧女神妙音天女,故梵天也常被認為是智慧之神。印度教只有少數人向梵天禮拜。全印度4000多座印度教寺廟中有兩座是專門供奉梵天的,大部分印度教徒都對濕婆祈禱。

隨著佛教的興起,後被佛教吸納為護法神之一,在南傳佛教的東南亞,尤其泰國,得到很大的發揮,華人稱之為四面佛,據說有保佑人間富貴吉祥的功能,在東南亞有非常多信眾。

(二)中國文化中的上帝是皇帝的先祖

中國文化起源於黃河中下游,屬於內陸文化或農耕文明。中國文化重「祖宗崇拜」。由於其共同體往往是由血緣關係為基礎建立起來的。因而,其共同體也重「祖宗崇拜」。中國文化中的共同體擴張過程是:聚→邑→城邦(古國)→王國(張念瑜,2014.pp.26-27)。城邦設有「都城」。因「有先君之舊宗廟曰都」(《說文》)。因而,城邦(古國)一開始就是家族統治。到王國時期,尤其是周代,最高統治者被稱之為「天子」,上帝就成了「天子」的祖宗。實際上,上帝被王室所壟斷。王室「祭天祀地」百姓家祭祀祖宗是一個意思。

在殷商時期,至上神就是帝俊,宗神上升為天神。帝俊(夋)、帝嚳、帝舜實為一人,即大舜。而帝嚳被編寫成是商、周共同的祖先。「殷契,母曰簡狄,有娀氏之女,為帝嚳次妃。」(《史記·殷本紀》);「周后稷,名棄,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為帝嚳元妃。」(《史記·周本紀》)。因而,「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禮記·祭法第二十三》)(張念瑜,2014.pp.217-220)

(三)亞伯拉罕諸教的上帝是「人格神」上帝

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是以信仰亞伯拉罕為始祖的三個世界性宗教,統稱為亞伯拉罕諸教。三教都奉聖經舊約中的亞伯拉罕為聖徒,都發源於中東沙漠地區,以希伯來聖經為根基,以耶路撒冷為聖地。三教信仰其經典是神的話語,歸順其經典,才是遵循正道。雖然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信仰同一個神祇,分別稱為「雅威」和「阿拉」,但三個宗教對於這個神的詮釋有很大的不同。

1.猶太教。猶太教認為亞伯拉罕和摩西是先知,直接受命於唯一神上帝「YHWH」(中文譯為雅威、耶和華或耶威等),上帝通過摩西和以色列人訂立約定《十戒》,只要以色列人遵守約定,只崇拜唯一上帝,上帝將保佑以色列人。信仰上,猶太教只承認《聖經》中的舊約部份,即希伯來聖經或叫希伯來手稿。猶太教不接受聖子論,他們並不認為耶穌基督是他們的彌賽亞(救世主),並繼續等待彌賽亞的來臨。猶太教所信奉的雅威只有聖父一個位格,為猶太教中的最高神及唯一的神。

2.基督教。基督教脫胎於公元一世紀左右一個新興猶太教。

該教派認為猶太人違背了上帝耶和華和以色列人定的約(即舊約),所以派他的兒子耶穌作為彌賽亞(救世主)以自己的生命為人類贖罪,不僅和以色列人而和全體人類訂立《新約》。基督教中之最高神的名字為「YHWH」,由於教派不同,羅馬公教(天主教)譯為雅威(Yahweh),希臘正教(東正教)譯為耶威(Yahweh),更正教(常慣稱為基督教)則譯為耶和華(Yehowah)。與猶太教不同,基督教教義:「基督教奉耶和華為獨一父神,以其子耶穌為基督,以其靈為聖神。三者同德同能,不亡不滅。」因而,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

3.伊斯蘭教。伊斯蘭教不接受聖子論,他們認為基督宗教內的三一神(聖父、聖子、聖靈)是三個神而非一神,所以在回教裡面,他們不相信上帝會生兒子。他們認為上帝安拉每隔一段時間選出一位先知,賜予一部經卷,亞伯拉罕、摩西、大衛王、爾薩(耶穌)都是先知,穆罕默德是上帝選出的最後一位先知,即「封印至聖」。同時,伊斯蘭教教義則認為猶太教和基督教的經典都被人們篡改和歪曲過,真主派遣了先知穆罕默德,並把《古蘭經》降示於他,刪除前人經典中那些人為的和被篡改的東西。伊斯蘭教稱呼亞伯拉罕諸教的信徒為「經典之民。伊斯蘭教中的「安拉」,又譯為阿拉、胡大(波斯語)等,中國的穆斯林又稱祂為「真主」,為全宇宙中至尊及獨一的創造主,亦即聖經中所記載的上帝。

三、《聖經》與上帝創造世界與人類

《創世記》是新舊約聖經66卷中的第一卷,它又叫摩西五經,即猶太教的《妥拉》,成書大約在公元前5世紀。

《創世記》記載耶和華(上帝)的創造工作,說祂第一天創造了光;第二天造空氣和水;第三天造陸地、海和各類植物;第四天造日、月、星辰和定晝夜、節令、日子和年歲;第五天造各類動物;第六天上帝按著祂的形象造人;第七天創造工作完畢。「創世記借著記載人類被造和墮落的事件,敘述了唯一神的存在、宇宙萬物的生成、家庭的形成、罪的起源和以色列民族的形成與發展。」(聖經精讀本·創世記緒)

但是,關於《創世記》中上帝是如何創造世界的,神學界、自然神論和泛神論的銓釋是不同的。古羅馬時期的教父奧古斯丁(354-530年)在解讀上帝創世說時,認為上帝是「無中生有」地創造了天地。」(奧古斯丁,2014.pp.279-281)上帝的創造是連續的創造,世界絕對依賴他。在上帝創造世界之前,沒有時間和空間。上帝創造世界時,創造了時間與空間,但上帝卻在時間與空間之外。奧古斯丁寫道:「你創造天地,不是在天上,也不在地上,不在空中,也不在水中,因為這些都在六合之中;你也不在宇宙之中創造宇宙,因為在造成宇宙之前,還沒有創造宇宙的場所。你也不是手中拿著什麼工具來創造天地,因為這種不由你創造而你藉以創造其他的工具又從哪裡得來的呢?哪一樣存在的東西,不是憑藉你的實在而存在?因此你一言而萬物資始,你是用你的『道』——言語——創造萬有。」(奧古斯丁,2014.p.251)

然而,宇宙的形成過程和宇宙的整體性是無法觀察的,各種學說是無法通過實驗來證明的。《韓非子·外儲說左上》記載:齊王問作畫者,畫什麼最難。作畫者回答說,畫犬馬最難,畫鬼魅最易。因為犬馬人所共知。而鬼魅沒有人見過,難以比對。實際上,宇宙的起源和人類本身的起源,無論是宗教還是科學,都沒有得出經得起批判的真理。

四、宇宙論與上帝存在的爭議

(一)「日心說」對「地心說」的否定

亞里士多德首創「地心說」,他認為宇宙的運動是由上帝推動的。後由古希臘天文學家托勒密(約90-168年)形成比較完整的「地心說」。「地心說」是符合《聖經》精神的。在《聖經》中有兩處論述表明地球是靜止的,並由太陽環繞。一處說太陽站住不動了(《約書亞》10:12);一處說地球的基礎是「固定不動的」(《詩篇》96:10)。因而,亞里士多德-托勒密宇宙體系在基督教教會和世俗生活中一直居主導地位。

1543年,波蘭天文學家哥白尼發表的《天體運行論》提出日心說宇宙模型。他認為太陽是宇宙的中心,地球圍繞太陽運動。相比於地心說,日心說提供了一個更為簡潔的數學模型。由於害怕教會的懲罰,哥白尼在世時不敢公開他的發現。這一發現於1543年才公諸天下。60年後,約翰尼斯·開普勒和伽利略證明了哥白尼是正確的。

哥白尼是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徒,他不認為他的學說與《聖經》是相抵觸的。但「日心說」引起了爭議,丹麥天文學家第谷·布拉赫在1583年出版了《論彗星》一書,提出一種介於地心說與日心說之間的理論。他認為地球作為靜止的中心,太陽圍繞地球作圓周運動,而除地球之外的其他行星圍繞太陽作圓周運動。開普勒曾多次嘗試令第谷接受日心說,但不成功。同時,日心說在客觀上造成對基督教教會的衝擊,並引起了對《聖經》闡釋的爭論。這一時期,在這方面比較著名的,要數約翰·加爾文(1509-1564年)。他強調創造秩序,同時,積極鼓勵對自然的科學探索,建立了在適應觀念上闡釋《聖經》,排除了科學探索發展的主要障礙。加爾文在宗教鼓勵科學探索,消除了拘泥於《聖經》字詞的做法。他認為《聖經》並不是一部天文、地理或者生物的教科書,其內容只是關於耶穌的知識(麥克格拉思,2015.pp.23-26)。

(二)牛頓力學、機械宇宙論與自然神論

艾薩克·牛頓(1643—1727年)是科學史劃時代的人物。1688年,牛頓出版了《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一書,對萬有引力和三大運動定律進行了描述。他通過論證開普勒行星運動定律與他的引力理論間的一致性,展示了地面物體與天體的運動都遵循著相同的自然定律,從而消除了對太陽中心說的最後一絲疑慮,並推動了科學革命。

牛頓所取得的科學成就使人們相信自然法則的威力,形成了自然力可以說明一切事物的理論。英國人將自然法則的原理運用到政治、經濟、宗教及文化等領域來思考和分析當時所面臨的各種問題,最終演繹出了異彩紛呈的思想學說。也就是說,牛頓力學直接催生出自然神論、泛神論和泛自然論。

1.自然神論。自然神論(Deism)認為,上帝不過是「世界理性」或「有智慧的意志」;上帝作為世界的「始因」或「造物主」,在創世之後就不再干預世界事務,而讓世界按照它本身的規律存在和發展下去;主張用「理性宗教」或「自然宗教」代替「天啟宗教」。自然神論反對蒙昧主義和神秘主義,否定迷信和各種違反自然規律的「奇蹟」。麥克格拉思指出:「自然神論可以視為基督教的一種形式,它特彆強調這個世界的規律性。……自然神論可視為基督教的一種文化改編形式,它將基督教信仰降為對上帝為宇宙創造者的確認以及將人的美德作為基礎。」(麥克格拉思,2015.p.32)。

2.泛神論。泛神論(pantheism)是指把神和自然視為同一,認為「自然法則」是神的化身。弗爾巴哈在《未來哲學原理》(1843年)一書明確指出,泛神論是不將上帝與自然或人分開。同時,他認為,泛神論可分為兩種,一是具有唯物論傾向的泛神論;二是具有唯心論傾向的泛神論。恩格斯曾指出:「泛神論本身就是基督教的產物,[經與自然的前提是分不開的,至少現代斯賓諾莎、謝林、黑格爾以及卡萊爾的泛神論是這樣。」(馬克思恩格斯,1961.p.649)。托克維爾指出,在法國大革命前,「歐洲一些國家的著作,就明顯就有泛神論的色彩。它被德國人帶入哲學,被法國人帶入文學。」,甚至認為「民主國家傾向於泛神論」(托克維爾,2013. P.433)。但恩格斯、托克維爾的上述說法都是歐洲思維。實際上,泛神論是東方最古老的思維,如天神、地祗。宋明理學的二程、王陽明都有泛神論的傾向(曾樂山.1982;徐遠和,1983)。

為適應這種變化,在聖托馬斯·阿奎那(約1225-1274年)「五個證明」的基礎上,一個比較清晰的上帝存在的宇宙論證明被提供出來,其證明過程為:

1.宇宙中每一事物的存在都依賴於其他事物;

2.宇宙單個部分的真,也是宇宙本身的真;

3.於是,宇宙的存在---只要它一直存在或將要存在,都依賴於其他物;

4.所以,宇宙的存在依賴於上帝(麥克格拉思,2015.p.68)。

(三)大爆炸理論與上帝

大爆炸理論(The Big Bang Theory)是描述宇宙誕生初始條件及其後續演化的宇宙學模型,這一模型得到了當今科學研究和觀測最廣泛且最精確的支持。一般認為,宇宙是在過去有限的時間之前,由一個密度極大且溫度極高的太初狀態演變而來的,並經過不斷的膨脹到達今天的狀態。

幾種可能的模型是:弗里德曼—勒梅特開放和封閉模型,臨界開放的愛因斯坦---德西安特模型和勒梅特宇宙模型。如圖1-3所示,縱坐標表示不同宇

宙區域內的任何兩個遙遠星系之間的距離,橫坐標表示時間。小圓圈代表目前時代。如果宇宙一直是以它目前的速率膨脹的,它的實際年齡就不到200億年;開放模型接近200億年;封閉模型年齡最小(希爾克,1988.p.92)。但是,根據2013年普朗克衛星所得到的最佳觀測結果,宇宙大爆炸距今137.98 ± 0.37億年[4]。

通過廣義相對論將宇宙的膨脹進行時間反演,則可得出宇宙在過去有限的時間之前曾經處於一個密度和溫度都無限高的狀態。那麼,什麼東西讓宇宙加速膨脹的呢?科學家們把目光投向了「宇宙常量」。所謂宇宙常量,是對真空中的能量的數學表述,並用希臘字母「Λ」表示,這種能量也被認為是神秘的「暗能量」,而這種神秘能量正在讓宇宙不斷加速膨脹。在宇宙大爆炸後,「Λ」沒有和重力「平分天下」,保持宇宙的平衡。而是從重力手中奪權,使星體間越來越遠,宇宙不斷膨脹。

我們根據希爾克列出的宇宙時標(表1-1)(希爾克,1988.p.63)可知,大爆炸理論

基本上否定了《聖經·創世記》中關於上帝創世的過程的說法。由此,一些宗教團體對大爆炸理論做出了反應,其中有些忠實接受了大爆炸理論的科學依據,而有些試圖將大爆炸理論和他們自己的宗教教義相統合,有些則是完全反對或忽視了大爆炸理論的證據。

羅馬天主教教皇方濟各2014年10月28日在梵蒂岡教皇科學院發表演說,肯定大爆炸及演化論,稱「上帝不是魔術師」,不是揮一揮魔術棒便創造世界。他稱大爆炸及進化論跟上帝神聖創造者角色並不矛盾,反而印證了上帝存在,因為大爆炸及演化都需要上帝。但這只是重複了450多年前加爾文的說法。

穆斯林哲學家在中世紀提出了「卡拉姆」宇宙論(kalam cosmological),其影響力較大。最近幾年,基督教哲學家威廉·朗恩·克雷格又翻出「卡拉姆」宇宙論[5],而引起爭議。「卡拉姆」論證是:

1.凡事存在必有其存在的起因。

2.宇宙開始存在。

3.因此,宇宙有其存在的起因。

巴克(Dan Barker)指出卡拉姆論證是一個循環謬誤[6]。斯溫伯恩在其《上帝是否存在》一書中,以歸納的立場接受了卡拉姆宇宙論,有力地回擊了當代思想家對「上帝」存在的質疑,科學為信仰「上帝」提供了充分的理由等(斯溫伯恩,2005)。

(四)多重宇宙理論與人擇原理、創世論

1.膨脹中的多重宇宙

1895年 美國哲學家、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首次使用了平行宇宙這個詞,他認為,在我們這個已知的宇宙之外,應該還存在著另外若干個與我們平行的宇宙存在。1916年,愛因斯坦提出廣義相對論,認為我們的宇宙是平行相通的,可以通過蟲洞回到過去。如果時間旅行是可行的,那麼就會產生一系列問題,例如著名的「祖母悖論」。為了解釋祖母悖論,霍金提出了平行空間理論,認為時間旅行者回到過去改變歷史後,時間線便出現分杈,分杈的時間線展開的是另一段歷史(霍金,蒙洛迪諾,2006.pp.86-91)。2003年,馬克斯·蒂格馬克將平行宇宙分為4類,即:

第1層:這類宇宙和我們宇宙的物理常數相同,但是粒子的排列法不同,同時這類宇宙也可視為存在於已知的宇宙(可觀測宇宙)之外的地方。

第2層:這類宇宙的物理定律大致和我們宇宙的相同,但是基本物理常數不同。

第3層:即多世界詮釋。根據量子理論,一個事件發生之後可以產生不同的後果,而所有可能的後果都會形成一個宇宙,而此類宇宙可歸屬於第1層或第2層平行宇宙,因為這類宇宙所遵守的基本物理定律依然和我們所認知的宇宙相同。

第4層:這類宇宙最基礎的物理定律不同於我們的宇宙,而基本上到第4層為止,就可以解釋所有可能存在(也就是可想像得到的)的宇宙,一般而言這些宇宙的物理定律可以用M理論構造出來(羅綺.2011)。

2.人擇宇宙學原理

蒂格馬克認為,自然界曾經一度從各個方向告訴我們,各個宇宙的「系綜」是比任何人能夠想像的還要大得多的集合體。在日益被物理學家所掌握的量子理論的許多公認的解釋中,宇宙在每個量子常數層次上「分裂」成許多平行的現實。而按照已為人們所熟知的「膨脹」的早期宇宙的一種流行理論,我們的宇宙僅僅是在一個驚人地更大字宙中的小氣泡。在這些不同的氣泡中物理學的許多定律不同程度地發生「凍結」。在50年代,弗雷德·霍伊爾(FredHoyle)發現,在星體內許多重元素的逐步形成依賴予一系列特定的相符條件,如果鈹(質量為8)、碳(質量為12)和氧(質量為16)的核以特殊的許多能態存在,那麼氫元素就可以被構造成生命的組分,例如鈣、鎂和鐵。這種精巧的和諧具有兩種可能的懈釋。一種認為宇宙是被創世者為我們專門設計出來的;另一種則認為確實存在著大量的宇宙--一個「多重宇宙」。僅僅在這些宇宙中--在其中鈹(質量為8)、碳(質量為12)和氧(質量為16)對生命是完全合適的--任何生命才會產生出對任何精巧的和諧的注意。這就稱為人擇原理(Max Tegmark.1999)。

人擇宇宙學原理(簡稱人擇原理)是在1973年紀念哥白尼誕辰500周年的「宇宙理論觀測數據」會議上由天體物理學家布蘭登·卡特首次提出。人擇原理認為物質宇宙必須與觀測它的智能生命相匹配。按照人擇原理的說法,如果萬物與自然定律存在,那麼萬物與自然定律定會被人類發現。如果萬物與自然定律不是人類所看到的形態出現的話,人類就不會知道這些定律是怎樣出現的。只有在少數像我們這樣的一些宇宙中,智慧及生命才得以發展並能質疑。若任何一個基本物理常數是跟現在的有足夠的差異,那麼我們所知的生命便不能存在,更不會有智慧生物去思考宇宙(維基百科)。

3.神創世論

與人擇宇宙學原理相對立的另一種原因解釋是上帝創世論。由表1-1可見,在大爆炸的1分鐘之內,氦和氚的核合成。而在宇宙中,氫、氧、碳最為豐足,而水、氧和碳是必不可少的生命元素(斯圖爾特,2015.pp.26-27)。這些元素是從何而來?從大爆炸後,宇宙逐漸形成了一個適合人類產生與生存的環境。這像一個超級智慧精心設計的。同時,天文學家注意到向外膨脹的能量和引力試圖將其重新收攏之間,令人難以置信地存在著精確的平衡,即原初平衡必須精確到1比10的59次方。其中存在著無法想像的極微小偏差。如果大爆炸的原初能量更少,那麼宇宙就會迅速回縮,根本沒有時間以創造生命所要求的元素,並從中創造出有智能和意識的生物。能量膨脹和引力約束之間的平衡必須是這般精妙,以至於看起來好像宇宙就是為人類特意設計的。如果你正在尋找一種設計,產生一個適宜於智慧生命生存的宇宙,那麼這個怎麼樣?這肯定是一位仁慈的造物主創下的功績(斯圖爾特,2015.pp.33-34)。

五、進化論與上帝存在的爭議

根據《聖經·創世記》的記述,上帝(耶和華)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類。這種說法在基督教文明中被廣泛接受。而進化論的提出直接構成了對上帝存在的否定。但進化論也存在著許多問題,其本身也有來自科學方面的批評。這也為上帝存在提供了證據。

(一)進化論革命

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1882年) 1859年出版《物種起源》,提出了生物進化論學說,從而摧毀了各種唯心的神造論以及物種不變論。實際上,在達爾文之前,有一些學者已具有進化思想,包括他的祖父伊拉斯謨斯·達爾文。法國生物學家拉馬克在1809年發表了《動物哲學》一書,系統地闡述了他的進化理論,即通常所稱的拉馬克學說。拉馬克主張包括人類在內的一切物種是從其他物種傳衍下來的原理。但長久以來沒有科學證據可以證明,然而近來有研究表明,過往的生存經歷會一定程度上改變修飾遺傳基因,從而影響後代的神經系統(達爾文,1995.pp.1-14)。

達爾文的進化論以天擇說和地擇說為進化理論基石。在他晚年,加入了「性選擇」,以強調交配競爭對於演化的重要性。達爾文在生物學家中第一個科學地論證了生物的演化,並彙集了系統分類學、生物地理學、比較解剖學、比較胚胎學、古生物學等領域的證據,說明如果生物是由共同祖先演化而來的話,那麼這些領域的種種現象就有了合理的解釋。

達爾文明確指出:「物種不是被獨立創造出來的,而和變種一樣,從其他物種傳下來的。」(達爾文,1995.p.17),人類是生物演化過程中的偶然產物,是大自然的產物。人類是從其他低級類型誕降而來的,今天的一切生物都是人類的親屬,人類與其他生物特別是與類人猿並無本質的區別(達爾文,1997. p.7;p. 9),我們認為人類特有的屬性--例如智力、道德觀等精神因素--都可在其他動物中找到雛形,也必定有其自然的起源。演化論推翻了人類自以為與別不同的地位。人類和猿猴分享同一個祖先,這是難以令人接受的。對於信奉基督教的人士而言,這一點更與聖經的創世故事有衝突。所以,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人文領域的一場顛覆性的革命。

(二)對進化論批評

對進化論批評最為激烈的來自宗教。在此介紹由香港新世界書房有限公司出版的《聖經精讀本》的主要觀點。他們的批評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他們認為進化論假設動植物存在相似點是一種極少數現象,所有生物都沒有相互變異的中間環節。這種假設是虛妄的。同時,根據所有生物的DNA,所有生物只能產生與其相同種類的生物。這同樣強有力地否定了進化論。

第二,特殊種類上出現的突變也不能支持進化論。他們認為,有限的「突變」只會產生如孟德爾遺傳法則的變化,並不會產生新的品種。而99.9%的突變只會導致生物的死亡。

第三,假設殘留的有機體化石是進化歷史的證據是不成立的。他們認為,化石的種類之間有明顯的差異,說明兩者之間不可能有聯繫,這隻能證明在地球上曾經有不同種類的有機體在各自不同的時期生存過,這不能證明它是從某一階段進化而來的(《聖經精讀本·創世記緒論》)。

(三)智能設計與進化論

智能設計論(Intelligent Design)在基督教內有著悠久的歷史(斯圖爾特,2015.pp.44-47)。

智能設計論認為,自然界特別是生物界中存在一些現象無法在自然的範疇內予以解釋,必須求助於超自然的因素。或者說,細胞的功能或DNA內涵的信息如此複雜和先進,不可能是進化的結果。這必然是具有智慧的創造者設計了某些規則,造成了這些現象。這些現象的特徵主要可歸納為不可簡約的複雜性、特定複雜性,以及宇宙萬物有序、符合規律。有的科學家認為,「進化論只是闡明了神是如何創造生物的,並非否定創造論。」現代多數教會(包括天主教會)認同此觀點。許多信教的科學家也持此種觀點。

智能設計實屬偽科學,這個理論除了攻擊進化論的部份有爭議的內容外,本身並沒有具有邏輯思維的論點、直接證據,也沒有任何發表於科學期刊的文獻可以做為其理論支持。然而,2006年,進化論和神創論的代表人物都紛紛發文著書加入論戰。關於人類和宇宙起源的辯論達到高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交鋒,在劍橋大學生物學教授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和人類基因組項目首席科學家柯林斯(FrancisS. Collins)之間展開。前者在2006年9月出版了宣揚無神論的專著《上帝的幻象》。後者也在2006年出版了《上帝的語言》一書,講述了他作為一名傑出生物學家的基督教見證。應《時代》雜誌之邀,兩位作者進行了一次面對面的激辯。誰也沒能說服誰。

(四)500多名科學家聯合簽署聲明質疑進化論

2006年2月21日,一份有514名科學家聯合簽署的聲明質疑達爾文進化論,此報道經《世界網路日報》傳遍地球。為此,北京科技報電話採訪了參加簽名的生物學家斯坦利·薩爾斯教授。薩爾斯教授明確表示:我不是反對進化論,我是反對用「新達爾文理論」去解釋進化論。生物學進化論已經得到地質、生物、化學和物理等多種數據的證實。很多人把生物進化論和現在流行的一種「新達爾文理論」混淆了。新達爾文理論是20世紀一些新達爾文理論者發展出來的;薩爾斯教授還同,簽名的514名科學家之中,只有他和另外兩名科學家是從事進化生物學以及相關方面的專家[7]。美國《科學》執行發行人艾倫·萊什納指出,「智能設計論」毫無科學根據,也沒有任何可進行試驗的問題。萊什納指出:我最喜歡說的一句話是「只有少數科學家相信的事不是科學」。在1000萬名科學家中,誰都可以找到500人去相信並且簽署什麼東西。簽署這份聲明的科學家們並不一定是進化生物學、生物學、宇宙學、古生物學或是其他相關領域的專家。重要的是,進化論已經毫無疑問的被大多數主要的科學家所接受,並且作為一種生物學和宇宙學的組織規則[8]。

六、結束語

這篇文章基本上屬於一篇學習札記。其中涉及到的宇宙學、進化論等問題並不是非專業人士能輕易駕馭的。但「上帝問題」則涉及到本體論、認識論、宗教與道德理論諸問題,所以,不了解科學界對上帝的看法,哲學研究是深入不下去的。通過對科學領域關於上帝證明或證偽的梳理,形成了以下幾點認識:

第一,人類各個文明都有自己的上帝(最高神),人類有著信仰上帝的自然傾向。

德國學者阿姆斯特朗在1949年出版的《歷史的起源與目標》一書中說,公元前800至公元前200年之間,尤其是公元前600年至前300年間,是人類文明的「軸心時代」(雅斯貝斯,1989.p.14)。在「軸心時代」,各個文明都出現了偉大的精神導師---古希臘有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以色列有猶太教的先知們,古印度有釋迦牟尼,中國有孔子、老子。在「軸心時代」,古希臘、以色列、中國和印度的古代文化都發生了「終極關懷的覺醒」,產生了自己的上帝(最高神)。這種文化現象仍然是一個謎。也存在各種各樣的解釋。在各種解釋中,仍然存在自然解釋和超自然解釋的對立。我個人比較認同宗教的進化心理學的解釋。根據宗教的認知科學家的研究表明,人們天然地都是有宗教信仰的,也就是說,人們擁有天然的認知官能產生對上帝的信仰(斯圖爾特,2015.p.72)。

第二,上帝存在的科學證明折射著宗教與科學的交互與對立關係。

宗教與科學之間的關係是很複雜的。關於上帝存在的科學證明主要發生在基督教文明圈。科學的解釋主要是一種因果關係解釋,而基督教哲學家卻認為,「解說不是基督教的主要重要性」(麥克格拉思,2015.p.62)。這個觀點是不成立的。對宗教經典不解說,如何讓教徒理解和遵守呢?從上帝存在的科學證明史來看,宗教總是處於守勢,是保守主義的。基督教認為,「摩西五經」是摩西受上帝的啟示書寫的,「摩西五經」成了金科玉律。然而,哥白尼、伽利略、牛頓、達爾文、愛因斯坦等科學家都是虔誠的天主教徒,他們的發現或科學成就,你有理由說他們沒有受「上帝」的啟示嗎?我們這種反問也是有根據的。我們知道,古羅馬帝國時期天主教思想家奧古斯丁被稱之為基督教教父,在基督教中,除《聖經》之外,就屬他的著作的影響最大。奧古斯丁認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人類特有的理性和聰明的心智最接近上帝,只要人接受信仰的教育並且得到凈化(奧古斯丁,2011.p.157),人類的理智就能認識真理、認識上帝。就這種意義上講,基督教沒有理由不接受科學。

第三,正確處理信仰與理性的關係問題是人類需要學習的一種藝術。

信仰問題也是一個信念問題(參見拙作《休謨的信念理論及啟示》),信仰問題雖然離日常物質生活較遠,卻是心靈的「家園」。費爾巴哈指出,理性是規律,而信仰是偏離規律的例外。「信仰之本質,並不在於與普遍理性相一致,而是在於與普遍理性不同,特殊性是信仰之根源;因此,信仰的內容本身,外在地已經同特殊的歷史時代、特殊的地點、特殊的名稱相聯繫著。將信仰跟理性同一化起來,就是意味著沖淡信仰,使信仰沒有了差異。」(費爾巴哈,2013.p.3)維特根斯坦認為,宗教和科學是兩個有分別的,但同樣合法的語言遊戲。愛因斯坦曾指出,沒有宗教的科學是瘸子,沒有科學的宗教是瞎子。因此,科學與宗教應從過去的對立或「戰爭」模式走向「對話」模式,尤其不能因信仰問題而禁止真理的探索。

第四,中國文化中的宗教、科學和常識問題。

中國社會是多神崇拜(參見拙作《「絕地天通」與中國社會的多神崇拜》)。這種多神觀念帶來的結果就是否認世界的統一性,不相信有客觀規律放之四海而皆準。認為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神。所以在中國文化中不能首先孕育出科學。另一個「副產品」就是「神密主義」昌盛(參見拙作《當今中國社會理性缺失與神秘主義文化的復興》)。這兩股力量的直接結果就是犯常識性錯誤。在中國社會犯常識性錯誤的不僅是自然人和機構,甚至在國家層面也犯常識性錯誤,如過去每畝耕地生產幾萬斤糧食的報道可以刊登於《人民日報》上向全人類放「衛星」(參見拙作《習慣與常識是經濟活動的偉大指南》)。

目前,一神教的基督教和無神論的佛教在中國社會傳播很快,但許多中國人還是帶著神密主義精神去皈依。中國共產黨的組織紀律規定,「共產黨員絕不能信仰宗教」,但許多共產黨員卻沉迷於神密主義之中。實際上,神密主義比宗教更有害。因此,在中國,反對神密主義,學習科學、倡導科學精神是非常重要的。

(2016年6月21日下午17:0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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