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小症,可以治療的內分泌疾病!

矮小症一直是一種容易被忽略的疾病,它究竟該如何定義,又該如何治療?  整理:李小慢  來源:醫學界內分泌頻道  矮小症的發病率近年來逐年增多,根據抽樣調查,中國矮小症發病率約為3%,現有矮小人口約3900萬人;但現實中,矮小症及矮小症的診治較少被大家所了解。近日,河北省人民醫院內分泌科馬慧娟醫生在醫生站APP做了題為《矮小症兒童的診治思路》的報告,詳細介紹了矮小症的診斷及治療方法。  什麼是矮小症?

  矮小症是指身高低於同種族、同性別、同年齡正常人群 -2SD或低於第3百分位數(-1.88 SD);對矮小的患兒,須進行相應臨床觀察和實驗室檢查以利於正確診斷。

  (標準差-SD法,點擊可看大圖)

  (百分位%法,點擊可看大圖)  要弄清矮小症為何會發生,必須了解人體的生長發育的規律、影響因素,以及它的病因。  1、身高發育的影響因素:  ①遺傳:種族、家族、性成熟的遲早、對營養的需求、對疾病的抵抗等;人體高度70-80%取決於遺傳潛力;  ②母親情況:營養、情緒、疾病(高血壓、妊娠毒血症、糖尿病、感染)、畸形(子宮、胎盤異常)、藥物攝入、X線、酒、煙、尼古丁等;  ③營養:適當的量與比例使生長潛力充分發揮;  ④疾病:急性疾病使體重下降,慢性疾病影響身高和體重;  ⑤激素:生長激素、甲狀腺激素、腎上腺皮質激素、性激素(雄性激素)等;  ⑥生活環境:居住條件、陽光、空氣、水、生活習慣、文化教養、運動、醫療保健服務等;  2、生長的一般規律:  生長是一個連續的過程,不同年齡階段生長速度不同:  第一個生長高峰:身體和體重在生後第1年增長很快;  第二個生長高峰:進入青春期,出現身高和體重的快速增長。  3、矮小症的病因:  導致矮身材的因素較多,其中不乏交互作用者,亦有不少疾病導致矮身材的機理尚不清楚:  非內分泌缺陷性矮身材:  家族性、特發性、體制性青春發育期延遲,營養不良性;  內分泌系統疾病導致的生長激素缺陷:  ①垂體發育異常;  ②生長激素缺陷(GHD)、生長激素釋放激素缺陷;  ③生長激素受體缺陷、Laron綜合征;  ④胰島素樣生長因子1(IGF-1)缺陷;  ⑤顱腦損傷、腦浸潤病變;  ⑥其他:小於胎齡兒、染色體畸變(Turner)、骨骼發育障礙(軟骨發育不全)、慢性系統性疾病(慢性腎衰性矮小)、性早熟等。  矮小症,該如何診斷?  在如今物質豐富的年代,吃得好、吃得飽已經不是問題,然而有些孩子的身高增長卻未能如家長所願。想要知道孩子究竟是「矮小症」還是「晚長」,需要進行相應臨床觀察和實驗室檢查才能確診。  1、有下列情況,建議患兒進一步檢查  ①身高明顯低於正常兒童平均身高-2SD(或<第三百分位數)以上;  ②身高增長速率在第25百分位(按骨齡)以下:  ③2歲以下,每年生長速率<7cm;  ④4.5歲至青春期開始,每年生長速率<5cm;  ⑤青春期,每年生長速率<6cm;  ⑥有慢性疾病史(肝、腎疾病);  ⑦有明顯畸形綜合征;  ⑧父母對孩子身高擔憂,要求進一步檢查。  2、完善病史詢問  問病史的目的,是要排除其他疾病,更好的做鑒別,主要需要明確以下內容——

  (病史詢問項目)  其中,靶身高的計算方法如下——

  3、完善體格檢查

  (體格檢查項目,點擊看大圖)  4、實驗室常規檢查

  (實驗室常規檢查項目)  5、特殊檢查項目  ①骨齡:  骨齡(BA)代表了發育年齡,是根據X線的特定圖像確定,比實際年齡(CA)更能反映人體骨骼的成熟度;主要通過觀察各骨化中心出現的時間、大小,判斷骨骼實際發育程度,通過骨齡可預測成年終身高。  正常情況下,骨齡與實際年齡的差別應在±1歲之間,落後或超前過多即為異常。  ②GH缺乏確診試驗

  需要提醒的是,胰島素激發試驗中可能會出現低血糖,臨床醫生可根據低血糖的反應程度做出適當的處理——  低血糖反應程度:  當血糖下降幅度大於基礎值50%,或血糖絕對值小於2.2mmol/L,受試者有低血糖癥狀,如心慌、手抖、大汗淋漓等。  處理:  ①口服葡萄糖水,繼續試驗;不能口服者,可立即靜脈用10%葡萄糖注射液2ml/Kg,靜脈輸入的速度為每小時2.4-4.8 ml/kg;  ②嚴密監視血糖濃度,宜將血糖濃度維持在5-8 mmol/L水平,葡萄糖的輸入要持續到實驗結束;  ③低血糖時進行葡萄糖輸注不會影響試驗結果。  矮身材,有哪些疾病需要做鑒別?  主要有以下疾病需要鑒別,各自的診斷要點如下——  1、生長激素缺乏症(GHD):

  2、甲狀腺功能低下:

  3、特發性矮身材:

  4、軟骨發育不全:

  5、Turner綜合征:

  6、腎小管酸中毒:

  7、小於胎齡兒矮身材:

  8、家族性矮身材:

  矮小症的鑒別診斷思路如下——

  治療矮小症,生長激素安全嗎?  矮小症的治療主要是生長激素(GH)治療,國內可供選擇的有GH粉劑和水劑兩種,水劑的促生長效應較好;使用劑量根據需要和觀察到的療效進行個體化調整。  1、使用劑量:  GHD常用劑量:0.23-0.35 mg/(kg.wk),即0.1-0.15 IU/(kg.d)。  青春發育期GHD、Turner綜合征、小於胎齡兒、特發性矮身材和某些部分性生長激素缺乏症患兒:劑量應為0.35-0.46 mg/(kg.wk),即0.15-0.20 IU/(kg.d)。  2、治療療程:  一般推薦治療至達到終身高,但療程也視需要而定,通常1-2年以上,亦可根據療效和家庭經濟狀況而定。  3、GH療效評價的指標:  GH治療的最大效應在治療6-12個月時出現,建議療效評價在治療6個月之後進行;個體對GH的治療反應存在很大差異。  短期治療有效的評價:  第1年身高至少增加0.25 SDS;  ISS患者:  第1年身高增加0.3-0.5 SDS;  第1年△生長速率>3cm;  長期評價指標:  ①終身高SDS;  ②與靶身高SDS差距;  4、GH療效的影響因素  影響生長激素治療效果的因素主要有以下8點:  ①激發試驗最高GH值;  ②第1年身高增長率;  ③開始治療年齡、骨齡;  ④開始治療時身高/開始發育時身高;  ⑤父母身高SDS;  ⑥IGF-1水平;  ⑦GH劑量;  ⑧治療持續時間;  5、生長激素的副作用  生長激素較為常見的副作用有:  ①注射部位局部反應,紅斑或紅腫;  ②輕度水腫,肝功能異常;  ③良性顱內壓升高;  ④脊柱側彎;  ⑤甲減或亞臨床甲減;  ⑥血糖升高;  ⑦股骨頭骺脫落;  ⑧男性乳房發育,多為自限性;  但是,大家最為關注的是,生長激素究竟是否會增加惡性腫瘤的風險?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擔心,是因為在1988年日本學者首次報道了5例接受GH治療後發生白血病的患者,合同年齡的正常兒童相比,白血病的發病率增加了9倍;但NCGS資料庫對腫瘤的長期監測說明GH長期治療不會增加無腫瘤發生風險患者的白血病、中樞神經系統腫瘤或顱外惡性腫瘤的發病率。  儘管如此,還是要做好腫瘤風險的監控和預防,以下情況不建議生長激素治療:  ①有腫瘤高危因素,放化療、免疫抑製劑使用史;  ②Fancony貧血,Bloom綜合征,神經纖維瘤,Down』s綜合征;  ③乙肝大三陽;  ④風險的監測;  ⑤監測血IGF-1在同齡上限之下,高者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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