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文:?中國為何沒出現西方那種「排隊槍斃」火槍陣?(1)

時間:03-18來源:新浪微博

汗青

最近看見有關火槍時期(火繩槍、燧發槍)西方火槍陣列,也就是我們俗稱「排隊槍斃」式火槍陣的討論中,有人提到了為什麼中國沒有大規模出現這種「排隊槍斃」式的戰法和陣形等問題。綜合起來,問題就這三個:?中國為何沒大規模出現西方那種「排隊槍斃」式的火槍陣?為什麼中國的弓在軍隊里一直被使用到十九世紀?中國弩又是什麼時候被淘汰的?

這事吧,其實很有說頭的。

以前我寫過兩篇專門講中國古代軍陣弓弩的文章,裡邊有說到古代歐洲和中國在射遠器上的最大差異,是中國弩很早就已十分強大且發達,長期保持著至少一到幾倍於弓的射程。歐洲弩的發展則因為各方面原因而非常不理想,這些原因中甚至包括了教廷的禁令,所以到很晚才出現了使用鋼片蓄能,以及使用上弦器的強力單兵軍陣用弩,但這個時候火槍已經出現,於是弩很快被淘汰了。因此在歐洲,弩是一種一直沒有發展起來,或者說是發育不完全的射遠器。

但在中國,早在春秋——秦漢時期,弩就已經發展得非常完備,出現了多種類擁有完整蓄能階梯的強力單兵軍陣用弩,其拉力之大,足以使它們無視當時所有的大規模列裝鎧甲。這也直接導致了中國古代鎧甲沒有走上靠厚度來抵禦強力射遠器的路線,而是更注重防禦肉搏兵器和穿戴後的靈活度。對射遠器的防禦,則被徹底交給了盾牌這種專業裝備。

對中國古代大規模列裝鎧甲來說,一般最多只考慮防禦弓,弩這種怪物完全不在考慮範圍內。因為在當時的科技能力下,再怎麼努力都是不可能抵禦住弩的,那就乾脆不考慮了。當然,極其厚重的鐵甲也曾有過,如宋代的步人甲等,但終因性價比、實用性較差,或曇花一現很快消亡,或僅在小範圍內裝備而無法大規模列裝成為稀有品種。

因此中國古代的射遠部隊,一直有著兩種,即弓兵和弩兵。而歐洲自14世紀起,主力射遠部隊基本就是弓兵了,曾一度大規模出現的十字弩,因射程遠不及弓,退居成為衝鋒及混戰時的單兵輔助性武器。

在1346年著名的克雷西戰役中,擁有兩萬多步兵、一萬兩千名重騎兵、一萬七千名輕騎兵,以及六千名熱那亞十字弩手的法軍,先後發起十餘次衝鋒,但最終還是敗於僅有七千多長弓手、四千多威爾士步兵、五百多重騎兵的英軍手下。英軍擺出的陣形,與中國古代文獻里射遠兵種「左射右、右射左」這種交叉火力的設置理念完全一致,可見很多軍陣規則是中外一致、通用的。

首先發起衝鋒的正是六千名熱那亞十字弩手,但因他們的射程遠不及長弓,幾乎沒對英軍造成任何傷害。法軍最後的陣亡數字是一萬多步兵、輕騎兵、弩手,以及五千餘歐洲最精銳的重騎兵,其中包括一千五百位貴族騎士。法軍的傷亡,幾乎全是由英格蘭長弓手造成的。

而英軍的傷亡數字是……二百人。

此戰結束了歐洲的十字弩時代,各國自此開始大力訓練長弓手,長弓在歐洲進入了黃金期。

後來在1415年的阿金庫爾戰役中,英軍又一次故伎重演,由九百騎士護衛五千英格蘭長弓手,再次迎戰三萬六千名法軍。結果法軍再次戰敗,其傷亡人數最少在一萬兩千名以上,其中有五千多是精銳的貴族重騎兵。

英軍的傷亡……依然是二百人。

在中國,情況完全倒了過來。自秦漢時起,弩的石數就一直遠大於弓。從漢代赫赫有名的十石大黃弩,到宋代可以在兩、三百步外射穿重甲的的神臂弓、克敵弓(此二者名為弓,實際均為用腳蹬上弦的強勁踏張弩)等,強勁的單兵弩一直是重甲騎兵揮之不去的夢魘。正因如此,中國古代對民間兵器的管制,多是禁弩不禁弓、禁甲不禁兵。也就是百姓可以擁有弓和刀劍等,但不可以有弩和鎧甲。

在武功一直被非議的宋朝,各路總數達數十萬之多的民間弓箭社成員,一度成為對抗西夏和遼的重要武裝力量。

在鐵與劍的冷兵器時代里,有兩千年左右的時間,弓弩都是戰場上不可或缺的武器,有時甚至是主要殺敵武器,能決定戰鬥的勝負。

這種狀況在火槍及火炮出現後,出現了急劇的變化。

在以威爾士和英格蘭長弓手聞名的英國,為了保證長弓手的兵種優勢,曾發布過一個「長弓法令」,這個法令規定人們在禮拜日不能進行長弓以外的運動,不然就是違法。

1595年,英國廢除了這一法令,史稱「廢除長弓法令」,廢除的原因,就是火槍的興起以及在部隊中的普遍列裝。在當時的英國議會,圍繞這一法令的繼續和廢止,爆發了一場激烈的論戰。這次論戰在冷、熱兵器史上都極為著名,因為論辯雙方的發言,實際已將當時的冷熱射遠兵器的優缺點都高度概括了出來,正反雙方互相辯駁的六條論據,足以讓人明白為什麼在當時的歐洲,火槍會快速淘汰掉長弓。

辯論在約翰?史密斯和漢弗萊?巴威克之間進行。史密斯是長弓派,巴威克則是火槍派,首先是史密斯出場:

1. The trained archer takes a better aim than the arquebusier --- who can only shoot accurately at very close range---point-blank---while a good bowman can hit accurately at 150 or 200 yards---distance at which the arquebusier can only fire wildly at anything over 100 yards.

訓練有素的弓箭手比一個火繩槍手瞄準目標更準確——火繩槍手只能準確地近距離射擊,射程很近——而一個好的弓箭手可以在150或200碼外準確命中目標——相比這個距離,火繩槍手在100碼以外只能隨便開火,有可能打中的是任何一個物體。

2. The bow is a simple weapon—firearms very complicated things, which can get out of order in many ways; the piece clogs and fouls easily, is liable to breakage, and can only be repaired by a skilled gunsmith. Wet weather spoils the powder, windy weather blows out the match, or sends its sparks flying among the powder of horns or bandoliers.

弓是一個簡單的武器——槍支卻很複雜,它會在許多方面產生故障;槍支發射後容易被堵塞,很可能導致破損,而且只能由熟練的槍械工匠修復。潮濕的天氣會讓火藥變質,大風天吹滅火繩,或者把火花吹向彈藥罐或子彈帶(這點其實很重要。為了給長長的火繩留出位置,導致當時的火槍隊列不能排得很緊密。這個問題一直到燧發槍出現才得以解決——筆者注)。

3. In the excitement of battle all but the oldest and steadiest troops are liable to mishandle their weapons. One man, in his haste forgets the wadding between powder and ball, anther the wadding to keep the ball down. Smyth has seen bullets trickle out of the mouth of a caliver, for want of wadding, when the soldier was holding it with the muzzle depressed. 「This is why when musketeers of a raw sort shoot point-blank at whole battalions, sometimes only few are seen to fall.」

戰鬥能讓所有人興奮和激動,除了最成熟最穩定的士兵外,都可能對武器處理失當。一個人在匆忙中可能會忘記火藥和彈丸之間裝上填充物,導致彈丸掉出去。史密斯見過士兵們槍口向下拿槍時,子彈從一把卡利弗槍里滾落了出來,就是因為沒裝填充物。「這就是為什麼一排火槍手在近距離里對一個營開槍,卻只有少數的人倒下」。

4. Arquebusiers can only stand two deep, archers are effective even six deep, when the rear ranks shoot with a high trajectory.

火繩槍手只能站兩排縱深,弓箭手甚至能有六排縱深,這時後排可以用高軌道方式發射(拋射)。

5. The arquebus is a very heavy weapon compared with the bow, and tires out soldiers on the march; their aims grow unsteady after half an hour』s rapid firing.

與弓相比,火器是很重的武器,讓士兵在行進間就會很累;而即便只是開火半小時,他們的瞄準程度就會變得很不穩定了。

6. Most of all important is the old and effective argument on rapidity of discharge. A bowman can let off six aimed shots in a minute, an arquebusier only one in two or three minutes, when he has gone through all his manual exercise carefully.

事實上,重中之重的論據,是有關成熟的發射速度。一個弓箭手,可以在一分鐘內可以射進行六次瞄準射擊,而一個火繩槍手只能在兩三分鐘內發出一次,他還得小心謹慎地完成所有那些手動操作(不出錯)。

之後,針對史密斯提出的問題,巴威克逐條進行了反駁:

1. Archers are no longer accurate shooters at long ranges---their art is much decayed.

弓箭手不再是長射程精確射手了——現在他們的技藝已經大幅衰退了。

2. If bad weather is pernicious to firearms, it is no less so to bows. Rain makes bowstrings slacks, and after a march in the wet arrow—feathers flake off.

如果壞天氣對火器來說是極有害的,那對弓箭也一樣。雨會讓弓弦鬆弛,在潮濕中行軍後箭羽也會剝落。

3. Archers can be as nervous in battle as arquebusiers. Barwyck has seen them, when excited, fail to draw the arro to the head, and shoot wildly without aim, in order to let off as many shafts per minute as possible.

弓箭手在戰鬥中跟火繩槍手一樣會緊張。巴威克曾見過他們在激動中沒有把箭拉到頭部(這意味著弓沒拉滿其射程變近,也沒有進行瞄準。因為只有將弓弦拉到面頰處才能進行瞄準,並獲得最大射程——筆者注),沒有瞄準就亂射,只是為了在每分鐘內儘可能多地射出多的次數。

4. When archers stand more than two deep, the rear ranks are taking no real aim, but only shooting at hazard into the air.

當弓箭手站得多於兩列縱深後,後排其實無法瞄準目標,只是在向空中隨意射箭。

5. The bowman is dependent for real efficiency on his bodily strength much more than the arquebusier. 「If he have not his three meals a day, as is his custom at home, nor lies warm at nights, he presently waxes benumbed and feeble, and cannot draw so as to shoot long shots」.

弓箭手跟火繩槍手的需要的素質比,對自己身體力量的依靠程度太大。「如果他沒象在家時那樣一天吃三餐,甚至夜裡睡得不夠溫暖,他都會變得遲鈍而無力,無法射出那麼遠的箭了」。

6. The improvement of firearms, and the practice of constant drill, is making old soldiers capable of discharging many more shots in a fixed time than was possible a few years back. They can now shoot off forty times in an hour, and the rate will continue.

火器的改良和不停的反覆訓練,能讓一個熟練的士兵在固定時間內比幾年前射出更多次。他們現在已經能一小時射40發了,並且這個速度還在增加。

經過這次辯論,英國之前的長弓法令被廢止。

實際上在這次辯論中,火槍派勝出的最核心原因只有一條,那就是火槍手不需要長時間的訓練有素,對身體和技術幾乎沒有任何依賴。而長弓手卻需要長年累月的訓練,並且在戰鬥中對身體狀況要求很高。公平地說,雙方列出的其他因素,確實都對火槍派不利——射速慢、射程近、準確度差、重量大、故障高而且維修不易。

很多人在討論這個問題時,一直都忽略了故障高這點。早期使用黑火藥的前膛火槍,火藥爆炸後會出現大量渣滓,所以哪怕只是對槍管的清潔不到位,都很容易導致炸膛,至少都是發射失敗。相比之下,弓完全沒有故障,它只會壞掉無法使用,譬如弓或弦斷了。

長弓最大的的優勢,是它擁有極高的發射速度,一分鐘至少可以發射六次,而火槍一小時40發已經是值得誇耀的成績了,這個差距實在太大了。同時,當時的一個訓練有素的長弓手,其發射的準確度和射程也確實都遠好於火槍,即便火槍手一樣優秀也沒用。因為火槍本身的射程不如長弓,精確度也不如長弓。

當時的長弓,射程是火槍的一倍,可以射到兩百碼外,火槍只能射一百碼。而且一個合格的長弓手,在兩百碼外要命中人體,並不是很困難。但沒有膛線使用圓形彈丸的火槍,在五十碼外要命中目標,就得開始靠運氣了。史密斯在辯論中針對此點使用了已經點成MAX的嘲諷SKILL,說它命中的可能是任何東西。

雖然如此,火槍作為一件殺傷巨大、對士兵幾乎沒有素質要求的武器,在戰爭中的作用依然是長弓無法匹敵的。尤其是它極大地拓展了部隊對兵源的寬容度。譬如原來因為拉不開弓而絕不可能出現在戰場上的那些年紀大的、年齡小的、身體力量不夠的人,現在只要能扛得起槍、扣得動扳機,就都可以讓他們上戰常這使得我們可以在短時間內聚集起大量有相當戰鬥力的部隊。

換句話說,只要有人有槍,無論這些人之前有無訓練,都可以組織起部隊來。而長弓不可以。沒有長期訓練的長弓手,根本無法組建起長弓部隊。長弓對使用者的身體素質和技術要求實在太高了。我相信即使是在當時的英國,想在短時間內召集起一萬名合格的長弓手,都是件極其困難的事。但如果要召集三、五萬火槍手,卻幾乎不會有任何困難——16到50歲不是殘疾沒有疾病的男人都可以勝任。

而我們看見的那些「排隊槍斃」式的火槍陣,就是為了彌補當時火槍的一系列缺陷而產生的。

當時火槍的問題是準確度不夠,射程近,射速慢。解決的辦法,就是靠提高密集程度和增加人數,來增加準確度和射速。所以我們看見了密集的火槍手隊列。

至於射程近這點,就只能靠隊列行進把雙方距離拉近來彌補了。所以我們看見了火槍手排好隊,開始們聽著鼓點頂著對方的攻擊不斷前進。他們這麼做只是為了拉近距離,讓對方進入自己的射程。

當然,優秀的火槍手依然需要很高的素質。但他們需要的,其實更多的是心理素質,而不是體能和技術。

在梅爾?吉普森主演的電影《愛國者》中,將當時軍隊的這一特點表現得淋漓盡致。美國軍隊之所以經常敗陣,就是因為幾輪開火出現傷亡後,他們就頂不住傷亡的壓力開始潰退了。而英國軍隊卻表現出了非常優秀的素質,他們無視在彈雨中身邊不斷倒下的戰友,繼續聽著指揮官的號令和鼓點,不斷地進行開槍、裝填、輪番行進這幾個簡單的動作。這個時候需要就只是心理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得雙方進入肉搏後才會需要。但問題在於美國軍隊根本堅持不到雙方進入肉搏的時候,開火幾輪後,遠在數十碼外就已經潰敗了。

所以在一次戰鬥中,旁觀的梅爾?吉普森只看了幾輪開火後就對兒子說,這場戰鬥還沒開始就結束了。因為他發現雙方的心理素質差距實在太大了。而影片的最後,他也正是利用己方這一弱點,設計了一場漂亮的詐敗,讓英軍毫不懷疑地衝進了伏擊圈,最後贏得了勝利。

在同一時間段的中國,火槍的特點和西方沒什麼不同。一定要說,大概就是中國的火槍,各方面參數都落後於西方了。

不過,近年在徐州發現的一個明成化年間(1465——1487年)改建過的鎮撫司遺址中,出土了一支保存完好甚至連木床都還在的燧發槍,從這支出土實物上看,其構造非常先進。這表明了當時的中國火槍,與西方的差距雖然有,但遠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大。當然,這支火槍肯定是16世紀以後的產品,甚至可能是1635年以後的產品。因為西方燧發槍的研製是在1547年完成的,而中國自產燧發槍完成於1635年。目前我無法確定這支燧發槍是國產還是進口,這需要足夠多的中外出土實物比較,尤其是對擊發機構的比較。對我來說,這個工作現在無法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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