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漢語》王力 中華書局 1997 03
緒論 中國的文化是悠久的,我們擁有極其豐富的文化遺產,必須批判地予以繼承。要繼承文化遺產,就要讀古書,讀古書就要具有閱讀古書的能力,所以我們必須學習古代漢語。時代越遠,語言與現代的距離也就越大;正是由於中國文化是悠久的,所以古代漢語的學習更顯得重要。我們必須掃除語言的障礙,才能充分地接觸我們的文化遺產;然後才談得上從中剔除其糟粕,吸收其精華。如果連書都讀不懂,哪能辨別精華和糟粕呢? 「古代漢語」是中國語言文學系的基礎課之一,其教學目的是培養學生閱讀中國古書的能力。我們必須明確地認識到:「古代漢語」是一門工具課;通過這一課程的學習,使我們能更好地掌握古代漢語,以便閱讀古代文獻,批判地繼承我國古代的文化遺產。 古代漢語是一個比較廣泛的概念,大致說來它有兩個系統:一個是以先秦口語為基礎而形成的上古漢語書面語言以及後來歷代作家仿古的作品中的語言,也就是通常所謂的文言;一個是唐宋以來以北方話為基礎而形成的古白話。根據本課程的目的任務,我們學習和研究的對象主要是前者,即上古的文學語言以及歷代模仿它的典範作品。這裡所謂文學語言,是語言巨匠們在全體人民所使用的語言基礎上高度加工的結果。重點是先秦的典範作品。這不僅因為先秦時代距離現在較遠,作品比較難懂;而且因為先秦的典範作品的語言是歷代文學語言的源頭,影響極為深遠。學習先秦典範作品的語言,可以收到溯源及流、舉一反三的效果。至於古白話,由於它同現代漢語非常接近,比較容易讀懂,所以我們不拿它作為學習和研究的對象。 這門課程的對象確定了,還要考慮它的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前人學習古代漢語,重視感性認識,強調多讀熟讀,所謂「讀書百遍,其義自見」。在工具書的幫助下,日積月累,也就逐漸地掌握到一定數量的文言語彙,領會到文言用詞造句的一些規律。但是沒有上升到理性認識,往往認識模糊,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如果要提高一步,還要學習所謂「小學」(文字、音韻、訓詁)。「五四」以後,高等學校在古代語文教學方面,分設了文字、音韻、訓詁、語法等課。這些都是基礎知識課,並不以培養閱讀古書能力為目的。顯而易見,這兩種做法都有很大的片面性,不適合於今天的需要。 有人曾經希望學習古代漢語時有一把鑰匙,學生掌握了這把鑰匙,就能開一切古籍之門,不是講一篇懂一篇,不講就不懂。這種願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沒有這樣一把鑰匙呢?如果把這把鑰匙看成為靈丹妙藥,希望不勞而獲,這樣的鑰匙自然是沒有的。如果說,認真考慮教學內容,講究教授和學習的方法,使學生能夠觸類旁通,執一馭萬,那是完全可能的。 理性認識依賴於感性認識,感性認識有待於發展為理性認識,這是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學習古代漢語必須把對古代漢語的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結合起來,才可望收到預期的效果。 感性認識是學習語言的必要條件,感性認識越豐富越深刻,語言的掌握也就越牢固越熟練。要獲得古代漢語的感性認識,就必須大量閱讀古代的典範作品。因此,本書文選部分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所選的文章一般是歷代的名篇,都是語言有典範性的優秀作品,而絕大多數又是思想性和語言的典範性相結合的。其中有講讀的,有閱讀的。我們要求結合注釋,徹底讀懂,並希望多讀熟讀,最好能夠背誦若干篇,這不但可以踏踏實實地掌握一些古代的語言材料,而且還可以培養我們對古代漢語的「語感」,這種基本的實踐工夫,大大有助於豐富我們的感性認識。如果能夠堅持不懈,必然會有得於心。反之,如果離開感性認識而侈談古代漢語的規律,那麼所得到的不過是一些抽象的空洞的概念,對於培養閱讀古書的能力是不會有多大幫助的。 我們這樣說,絲毫沒有輕視理論知識的意思,恰恰相反,我們認為學習古代漢語的基本理論知識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認識有待於深化,認識的感性階段有待於發展到理性階段。單靠大量閱讀後的一些零星體會和心得,那是很不夠的,還必須繼承前人對古代漢語的研究成果。所以本書中有古漢語通論部分,闡述古代漢語辭彙、文字、語法、音韻以及修辭表達、文體特點等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以加深學生對古代漢語的認識,使學生能把讀過的作品拿來跟它相印證。這樣既有材料,又有觀點,對古代漢語才算有了比較全面的了解。但是,我們講通論的目的並不在於傳授有關古代漢語的系統理論,而是從幫助提高古漢語的閱讀能力出發的;因此,各部分知識並不強求其完整性和系統性。 學習古代漢語,對於語音、語法、辭彙這三方面的知識,都應該學習,但首先應該強調辭彙方面。因為音韻只在閱讀古代的詩詞歌賦時,問題才比較突出;至於語法,古今差別不大,問題容易解決;而辭彙是處在差不多不斷變化之中,有些詞,古代常用,現在變得罕用或根本不用了,有些詞古今意義或者完全不同,或者大同小異,讀古書時,一不留神,就會指鹿為馬,誤解了詞義。因此,我們學習古代漢語,重點必須放在辭彙上。至於辭彙,重點又需放在掌握常用詞上。古代漢語里的詞並不都是同樣重要的,有些僻字僻義只出現在個別的篇章或著作里,它們不是常用詞,我們只在讀到這些作品時才需要了解它們的意義,翻檢字典辭書,就可以解決問題,可以暫時不必費很大的力量去掌握。至於常用詞就不同了,只要我們閱讀古書,幾乎無時無地不和它們接觸;我們如果掌握了它們一般的常用的意義,我們就能掃除很多的文字障礙。過去有人專門鑽研僻字僻義,那不是學習本課程的迫切任務;正是這些常用詞似懂非懂,才使人們對古代作品的了解,不是囫圇吞棗,就是捕風捉影。掌握常用詞也可以說是掌握了一把鑰匙,它把文言辭彙中的主要問題解決了,就不會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講一篇懂一篇,不講就不懂了。常用詞的掌握一方面是感性認識,另一方面也是理性認識。說它是感性認識,因為辭彙的系統性遠不像語法那樣強,要掌握每個詞的詞義和用法,非一個一個地掌握不可。我們如果有計劃地掌握一千多個常用詞,也就能基本上解決閱讀古書時在辭彙方面的困難。這些常用詞不可能在課堂上一一講授,要求學生在課外自習時切實掌握,特別注意古今詞義上的細微差別,防止一知半解,一覽而過。我們說常用詞的掌握也是理性知識,因為把各書的常用詞的詞義集中在一起,需要一番概括的工夫。古人對古書詞義的注釋,往往只照顧到在特定的上下文里講得通就算了,而有些字典按字收列許多古代注釋家的訓詁,就顯得五花八門,雜然紛陳。其實,許多表面上看來像是分歧的意義,都可以概括為一個基本意義,或者再加上一兩個或者再多一點的引申義,就可以說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問題。這樣刪繁就簡,芟翦枝節,突出主幹,也就是高度概括的過程。學生有了這種訓練,就有了一些真工夫,會大大提高閱讀古書的能力。 文選、常用詞、古漢語通論,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為用的。如果只掌握常用詞而不講讀作品,那就只能獲得一些關於字義的零碎知識。如果只講讀作品而不掌握常用詞,那就講一篇,懂一篇,不講的仍舊不懂。如果只熟讀一些作品和掌握一些常用詞,而沒有關於古漢語的基本理論知識,那就不能融會貫通,概括全面。如果只有關於古漢語的基本理論知識,而不掌握實際材料(文選、常用詞),那就是空中樓閣,對於培養閱讀古書的能力,不會起多大的作用。因此,我們要學好「古代漢語」這一課程,就非全面地掌握這三部分的內容不可。 語言是思想的直接現實,我們不能離開文章的思想內容專從所謂語言的角度去培養閱讀古書的能力。如果我們不了解古人的思想,也就無法了解古人的語言;如果我們對某一作品的思想內容沒有正確的認識,也就不能認為我們已經真正讀懂了它。古人的思想是打著階級烙印的,是帶著時代色彩的,因此,我們對待古典作品就不能不估計到作家作品的階級局限和時代局限。而作為一門語言課一門工具課,在「古代漢語」課堂講授的過程中,不可能用許多時間來對作家作品進行思想分析,這就要求學生自己本著批判地繼承的精神去對待這些作品,自覺地培養分析鑒賞的能力。 語言是有繼承性的,現代漢語是古代漢語的繼承和發展。現代漢語的語法辭彙和修辭手段都是從古代文學語言里繼承和發展過來的,在語法方面,有許多古代虛詞和結構形式就常常運用在現代漢語尤其是現代書面語言里,在辭彙方面也是這樣。因此,學習古代漢語雖然以培養閱讀古書能力為主要目的,但是,古代的文學語言掌握好了,對於提高我們現代漢語的語言修養也會有很大的幫助。毛澤東同志在《反對黨八股》里說: 我們還要學習古人語言中有生命的東西。由於我們沒有努力學習語言,古人語言中的許多還有生氣的東西我們就沒有充分地合理地利用。當然我們堅決反對去用已經死了的語彙和典故,這是確定了的,但是好的仍然有用的東西還是應該繼承。(註:毛澤東選集》第三卷838頁。)要想學習古人語言中有生命的東西,就必須熟悉古人所用的文學語言。我們應該重視語言的繼承性,但是也應該看到現代漢語比古代漢語更加豐富,更加精密完善。學習古代漢語,無論是為了培養閱讀古籍的能力還是為了提高現代漢語的語言修養,我們都必須以「古為今用」為原則,反對厚古薄今,以古非今,這是堅定不移的。古漢語通論(一) 怎樣查字典辭書 學習古代漢語,常常會遇到一些比較生僻的字和詞,既不知道它們的讀音,又不了解它們的意義;也常常會遇到一些字和詞,它們同現代常見的意義差別很遠;還常常會遇到一些成語典故,不大好懂。這些都要依靠字典和辭書來解決。因此,在學習古代漢語的過程中,必須學會使用幾部常用的字典和辭書。 下面我們介紹幾部常用的字典和辭書及其使用方法作為參考。 康熙字典 這部字典是張玉書、陳廷敬等三十人奉敕編纂的,書成於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這書用的是部首排列法,分成214個部首,又根據十二地支把全書分成子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集,每集又各分上中下;並把214個部首按照筆書數目分屬在十二集里,具體分配如下: 子集 一畫至二畫 如一部,乙部,二部,人部,入部,刀部,力部等。 丑集,寅集 三畫 如口部,土部,大部,女部,子部,寸部,屍部,山部,巾部,弋部,弓部等。 卯集,辰集,巳集 四畫 如心部,戈部,戶部,手部,文部,斗部,斤部,方部,日部,曰部,月部,木部,欠部,殳部,毛部,水部,火部,牛部,犬部等。 午集 五畫 如玉部,瓜部,瓦部,田部,皮部,皿部,目部,矛部,石部,示部,禾部,穴部,立部等。 未集,申集 六畫 如竹部,米部,缶部,羊部,羽部,耳部,肉部,舌部,舟部,草部,虫部,行部,衣部等。 酉集 七畫 如見部,角部,言部,豕部,豸部,貝部,走部,足部,車部,邑部,酉部等。 戌集 八畫至九畫 如金部,門部,阜部,雨部,革部,韋部,頁部,風部,食部等。 亥集 十畫至十七畫 如馬部,骨部,鬲部,鬼部,魚部,鳥部,鹵部,鹿部,麥部,黽部,鼓部,鼠部,鼻部,齒部,龠部等。 部首排列法實際上是按字的偏旁分類,例如「杜杉杵杼杷」等字的偏旁都是木,它們都歸在木部。同部首的字再按筆畫數目分列先後,例如「杜杉」三字都是三畫,排在一起,「杵杼杷」三字都是四畫,另排在一起。這部字典正集前面列有總目、檢字、辨似、等韻等,正集後面附有備考、補遺等;備考收的是無從考據的字,補遺收的是按音義可增入正集但沒有增入的字。 這部字典的釋字體例是先音後義。每字下面先列歷代主要韻書的反切(註:什麼叫「反切」,詳見下文。),隨著便解釋字義,每義之下一般都引古書為證。如果這個字有別音別義,便再解釋別音別義。試舉「訪」字為例: 訪[唐韻](註:《唐韻》久佚。《康熙字典》所用《唐韻》反切,是引自徐鉉校《說文》所用的反切(參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經部小學類二)。)[集韻][韻會][正韻]並敷亮切妨去聲[說文]泛謀曰訪[徐曰]此言泛謀謂廣問於人也[爾雅釋詁]謀也[玉篇]問也[書洪範]王訪於箕子[傳]謂就而問之也[周禮春官]受納訪以詔王聽治[注]納謀於王也 又議也[楚語]教之令使訪物官[注]訪議也物事也使議知百官之事也 又[增韻]及也見也[字彙]謁見也 又方也[前漢高五王傳]訪以呂氏故幾亂天下[注]訪猶方也[字彙補]與昉義同 又官名[遼史百官志]太宗會同三年命於骨鄰為採訪使 又姓唐進士訪式 又[正字通]妃罔切芳上聲義同字彙泥說文孫愐敷亮切讀作去聲非是 又[篇海]別作由這個例子可以看出,《康熙字典》對字的注音和釋義主要是引用前人的意見,很少有編者自己的見解。它解釋字音和字義,除引用古代韻書或字書的解釋之外,一般還引用古注。這對我們查閱字的古音古義,無疑是有幫助的。 《康熙字典》是我國收字較多的一部字典,共收字四萬七千零三十五個。有些在一般常用的字典辭書里查不到的字,在這部字典里可以查到,例如《戰國策?楚策》:「被磻,引微繳,折清風而抎矣」(參看本書112頁),「」字《辭源》《辭海》未收,我們在《康熙字典》子集刀部中可以查到。又如《墨子?旗幟》:「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葕異衣章微。」「葕」字《辭源》《辭海》未收,我們在《康熙字典》申集草部中可以查到。我們閱讀古書,應當利用《康熙字典》這一優點。 使用《康熙字典》時,我們要利用正集前面的總目進行查閱。總目列有214個部首的名稱。總目中某部首在某集與正集中某部首在某集是一致的,總目中宀(mián)部在寅集,如果我們要查閱「寤」字,我們便可在正集的寅集中查到宀部,再按筆畫去查,便可在十一畫中(部首的筆畫不計在內)查到「寤」字。此外,總目中還附有變了形狀的部首。變形部首也是按照筆畫數目分附在子丑寅卯等十二集里,例如「寅集下三畫」後面附有下列變形部首: 附忄同心 扌同手 氵同水 犭同犬 阝在右者同邑 阝在左者同阜知道這種變形部首,便可知道凡從忄的字都屬心部,凡從扌的字都屬手部,凡從阝(在右)的字都屬邑部,凡從阝(在左)的字都屬阜部,等等;如果要查「陘」字,要在阜部中去查才能查到。另外,有些難以辨明部首的字,還要利用正集前面的檢字表進行查閱。檢字表收的都是部首不明的字,這些字都是按照筆畫排列的。試舉檢字表中的七畫為例: 七畫 見角言谷豆豕豸貝赤走足身車辛辰辵邑酉采里部首 戼一部部……佘余人部 克兌免兎兏兒部……當我們查閱不明部首的「豕」和「克」字時,可先查閱檢字表,檢字表七畫里告訴我們「豕」字本身是部首,「克」字在兒部,然後我們再在豕部、兒部中去查閱「豕」字和「克」字。 漢字部首的位置不是固定的,有的在左(江松),有的在右(鳩頸),有的在上(花景),有的在下(婆煎),有的在左上角(聖荊),有的在左下角(潁谷),有的在右上角(整望),有的在右下角(修賴),有的在裡邊(周同),有的在外邊(國匡),等等。了解這種複雜的情況,我們便知道某些難以辨明部首的字,有時可能要翻查數次才能查出。例如《左傳》隱公元年:「遂置姜氏於城潁」的「潁」字,我們可能先查頁部再查匕部都查不到,最後查水部,才查到「潁」字。 漢字中有某些意義顯別、筆畫近似的字,《康熙字典》把這些字都收在正集前面的「辨似」里,以供查閱。試看「辨似」對下列四字的辨別: 氾同泛 氾音祀水決復入為汜 戌音恤辰名 戍邊戍了解這種差別,我們才不至於把「晉軍函陵,秦軍氾南」(《左傳》僖公三十年)中的「氾」誤認作「汜」(註:《左傳》這裡的「氾」字並不同「泛」,我們只想說明它不是「汜」字。),也不至於把「使子逢孫楊孫戍之」(《左傳》僖公三十年)中的「戍」誤認作「戌」。 使用《康熙字典》,我們應當知道清代學者王引之等著有《字典考證》一書(註:清光緒二年(公元1876年)湖北崇文書局刻本。另商務印書館版《康熙字典》後面附有《字典考證》。又,1988年中華書局出版了王力的《康熙字典音讀訂誤》。)。這本書編排上與《康熙字典》相同。其中考證出《康熙字典》的錯誤共達兩千五百多條,絕大多數都是引書或引文的錯誤。試看其中兩條: [都]左傳隱元年大都不過參國之一注凡邑有先君之廟曰都無曰邑 謹按所引注是庄二十八年左傳非隱元年注今照左傳原文改庄二十八年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 [置]左傳隱元年遂置姜氏於城穎 謹照原文穎改潁知道前人已經指出的錯誤,才能使《康熙字典》更好地為我們服務。 辭源、辭海 這是近幾十年來最為通行的兩部工具書。《辭源》是商務印書館編印的,出版於1915年;《辭海》是中華書局編印的,出版於1936年。這兩部書也用的是部首排列法,也是根據十二地支把全書分成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集。複音詞或片語收在該詞或片語的第一個字後,並按字數的多少及第二三諸字的筆畫數目分列先後。 這兩部書的解釋體例是:先解釋單字的字義,其次再解釋複音詞或片語的意義和用法。一般是在詞條之下先釋意義,然後引例證明,例如《辭源》對「社稷」一詞的解釋是: 【社稷】(一)土谷之神。[禮]諸侯祭社稷。(二)國家之代稱。古滅國。則變置其社稷。故謂國家為社稷。[孝經]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也有的是在詞條之下先列引文,後附說明,例如《辭海》對「寒心」一詞的解釋: 【寒心】[漢書晁錯傳]「天下寒心,莫安其處。」言有所警惕而心血為冷也。 與一般字典以單字為解釋的對象不同,《辭源》《辭海》不僅解釋了單字,而且還大量解釋了複音詞、成語典故、古今名物制度、古今人名地名,以及現代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方面的名詞術語。我們在閱讀古書的時候,碰到難懂的複音詞或片語,可以查閱這兩部書。 《辭源》《辭海》收錄的複音詞或片語並不完全一致,有的《辭源》收了,《辭海》未收,也有的《辭海》收了,《辭源》未收。例如《辭源》人部「仰」字下所收的「仰仗」、「仰成」、「仰食」、「仰塵」、「仰攀」、「仰關」、「仰口術」、「仰月形」、「仰望終身」等條,《辭海》都未收;《辭海》「仰」字下所收的「仰仰」、「仰慕」、「仰首伸眉」、「仰視千七百二十九鶴齊叢書」等條,《辭源》都未收。可見二書有互相補充的功效。 《辭源》《辭海》在解釋詞義方面都作得比較好,吸收了一些清代學者有關詞義的研究成果。試看《辭海》「終風」條的解釋: 【終風】(一)詩邶風篇名。衛庄姜以庄公之狂盪暴疾,喜怒無常,自傷所遇不淑而作。序以為遭州吁之暴,然詩辭有夫婦之情,而無母子之意,後人多不從。(二)西風也,見詩邶風終風釋文引韓詩。按王念孫釋終為既,終風且暴,謂既風且暴也,於義較長。王念孫釋「終」為「既」的這一個說法,《辭源》也吸收了,《辭源》「終」字下的第九個意義即是: 【終】[朱弓切東韻](一)極也。[左傳]婦怨無終。(二)盡也。[論語]終日不食。……(九)既也。[詩]終溫且惠。……《辭源》《辭海》這種比較確當的解釋,對我們閱讀古書,了解古詞義,有很大的幫助。 《辭源》《辭海》雖然以解釋詞和片語為主,但是,關於單字的解釋,比起《康熙字典》來,也有很大的改進。《康熙字典》是客觀主義地照抄前人的解釋,只做到了材料的堆積,沒有經過作者好好地安排。《辭源》《辭海》就不同了:一個字有幾個意義,都用數目字標出;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都用作者自己的話來解釋字義。這樣就使讀者更容易了解。因此,即使只是為了查閱單字的意義,也不一定要查閱《康熙字典》,只須查閱一下《辭源》《辭海》就夠了。 《辭海》在體例上比《辭源》有顯著的改進。首先是引書註明篇名,這樣就便於核對原書;其次是釋文比較通俗,這樣就便於普及。 《辭源》《辭海》的前面都列有一個極簡明的部首索引,我們使用這兩部書時,可利用此索引按部首查字(查閱方法與《康熙字典》大致相同)。在這兩部書的前面,也列有一檢字表,凡遇到部首不明難以查檢的字,我們便可利用檢字表進行查閱。檢字表中的字都是按照筆畫數目排列的,每字下都註明了這個字屬某集和它在正集中的頁碼。試舉《辭源》檢字表中的五畫為例: 且 丕 世 丘 丙 主 乍…… 五 子 子 子 子 子 子 子 子 三 三 四 四 四 四 五 五 畫 九 九 ○ 一 一 八 ○ 三如果我們要查閱「丕」字,我們便可在子集三九頁查到它。前面說過,這兩部辭書把複音詞或片語都收在該複音詞或片語的第一個字後;因此當我們在這兩部辭書中查閱某個複音詞或片語時,只要查出該複音詞或片語的第一個字,便可以在這個字的後面查出該複音詞或片語來。例如當我們想查閱複音詞「假寐」時,只要先在人部查出「假」字,便可順利地在「假」字的後面查得「假寐」這個詞。 一九五八年《辭源》《辭海》同時開始修訂。兩本辭書進行了分工。修訂後的《辭源》是作為一部語文性質的古漢語詞典,而修訂本《辭源》是作為一部語文性質的古漢語詞典,而修訂本《辭海》偏重在百科方面。一九六五年新《辭海》出版了未定稿,新《辭海》出版了修訂稿第一分冊。時隔十餘年後,新《辭海》和新《辭源》才得陸續正式出版。兩部辭書與舊版相比,都已經是面目一新,內容更加充實,質量有不少提高。新《辭海》雖然刪去了一些古漢語詞條,但百科性的歷史詞條增加了,仍然是閱讀古書的重要工具書。新《辭源》以語詞為主,兼收百科,著重考察語詞的起源,精心選用書證,全書出版後,無疑是閱讀古籍很有用的一部工具書。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 這是北京大學中文系漢語專業等幾個單位聯合編寫的,一九七九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這本字典收古漢語常用字三千七百多個;後附難字表,收難字二千六百多個。編者在釋義解詞中,重視詞義的概括性和各義之間的內部聯繫,注釋簡明通俗,對初學古漢語的讀者,不失為一部有參政價值的工具書。可惜由於當時的編寫條件,引用書證範圍很窄,又未能考慮時代先後,是一缺陷。 除《康熙字典》、《辭源》、《辭海》《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之外,還有下列幾部字典辭書可供查閱(註:1993年出版了修訂本,除增補了一些條目外,對原書的引例作了較大修改。)。 經籍籑詁 清阮元等編纂,出版於清嘉慶三年(公元1798年)。這是一部專門收集唐代以前各種古書註解的字典。它在編排上用的是韻母排列法,按平水韻一百零六韻編次被釋的字(註:宋以前的韻書都採用《切韻》的206韻,但206韻太繁,做詩押韻很難,所以規定「同用」的辦法,允許近韻通用。十三世紀時,平水劉淵著《壬子新刊禮部韻略》(公元1252年),索性把同用的韻合併起來,成為107韻,後來又有人並為106韻;這106韻就是後人所謂的平水韻。參看本書通論(二十九)。);以一韻為一卷,全書共分為一百零六卷。每字之下,羅列唐以前各種古書註解對這個字的解釋,這對我們閱讀唐以前的古書很有幫助。由於這部書是按韻排列的,它把同韻的字都收在同一卷(即同一韻)里,所以我們使用這部書時,要依韻查字(註:世界書局版《經籍籑詁》,書前附有一個按筆畫排列的目錄索引,可利用此索引進行查閱。)。 經傳釋詞、詞詮 這兩部書,既像是古代漢語虛詞詞典,又像是古代漢語語法方面的專著。 《經傳釋詞》為清代學者王引之所著,出版於清嘉慶二十四年(公元1819年)。全書共解釋虛詞一百六十個,編排次序是按照古聲母的順序排列的。這本書在解釋虛詞的特殊用法上,大大超越了清代以前的學者,但是在虛詞的通常用法上,它卻談得很少。 《詞詮》為近人楊樹達所著,出版於1928年。這本書所講的內容,既包括虛詞的通常用法,也包括虛詞的特殊用法。在體例上,《詞詮》按照聲母的順序分類,用注音字母ㄅ、ㄆ、ㄇ、ㄈ、ㄉ、ㄊ、ㄋ、ㄌ……編次;書中附有按照部首順序排列的目錄,以便不懂注音字母的人查閱。這本書比較通俗易懂,對初學古代漢語的人比較適用。 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 這雖然是兩部現代漢語工具書,但是對閱讀古書也是有參考價值的。《新華字典》是新華辭書社編纂的,1953年出版注音字母音序排列本,1954年出版部首排列本,1959年又出版漢語拼音字母音序排列本。這本字典是供中等文化程度的人使用的,收字範圍大致以現代漢語所用的字為限,釋義也只限於現代漢語的用法。但是,它也適當收錄了古代文獻中的辭彙,以及歷史上的外來語。本書注音釋義都用新的方法,對古漢語的詞的解釋,都用現代口語以及被現代口語吸收了的文言詞語,因此對我們學習古代漢語也有一些幫助。使用這部字典的漢語拼音字母音序排列本時,可利用書前所附的漢語拼音音節索引,按照音序進行查閱,還可按照前面所附部首檢字表查字。 《現代漢語詞典》是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的。它是以記錄普通話語彙為主的中型現代語文詞典,收詞目五萬六千多條。一九五六年開始編寫,一九六五年出版了試用本。這是一部釋義精確,體現了目前漢語研究水平的好辭書,但時隔十多年以後,一九七九年才由商務印書館正式出版。這部詞典不僅因為它收了一些舊詞語、舊意義和書面上還常見的文言詞語,我們閱讀古書時可以查考,還因為它釋義精確,有助於我們通過現代的精確釋義去理解它的古義。 詩詞曲語辭彙釋 近人張相著,1953年中華書局出版。這是研究詩詞曲中特殊詞語的一部專著。書中一般是解釋單詞或片語的意義,有時,還由意義的解釋推及於詞源(或語源)的探討和語法的分析。被解釋的單詞或片語,都是唐宋元明間流行於詩詞曲中的特殊詞語。這部書既能幫助讀詩詞曲的人了解這些特殊詞語的意義和用法,也能供研究語文和編輯詞典的人們作參考。使用這部書時,可利用書末附載的語辭筆畫索引進行查閱。 字典和辭書都要給字和詞注音,《漢語拼音方案》公布後,自然都應該用拼音字母注音。在此以前,有種種不同的注音方法,五四以後,常用的是注音字母,更早的字典一般都用直音法或反切法。直音法是用同音字來注音,如「根,音跟」。反切法是用兩個字合注一個字的音,稱為「某某切」(唐以前稱為「某某反」),上字取聲母,下字取韻母及聲調(反切下字和被切字的聲調是一致的),合成被注字的音。例如「毛」字可以用「莫袍切」來注音,因為「莫」(mò)的聲母是m-,「袍」(páo)的韻母是-áo,把m-和-áo合起來,正好成為「毛」的音máo。反切的辦法很陳舊,但是較老的字典或辭書(如《康熙字典》、《辭源》、《辭海》)都用它。由於古今字音的不同,我們用現代的讀音來「切」,有時並不能得出正確的讀音。要全面掌握反切法,需要有音韻學的知識。 在使用一部字典或辭書的時候,必須先做到三件事:第一,先看序和出版年月,這樣可以對它的編纂經過、使用範圍和材料收集的起訖點有一個大致的認識。第二,細讀凡例,凡例一般就是使用法,不了解凡例,就很難順利地使用。第三,注意書後有沒有補遺、勘誤、附錄之類的東西。這三件事看似小事,其實很重要。有些人查字典,只圖省事,事先不做好這些準備工作,結果常常走彎路,反而費了時間。 古漢語通論(二) 古今詞義的異同 語言是發展的,學習語言要有歷史發展的觀點。現代漢語是從古代漢語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我們又必須承認語言的繼承性,看到古今漢語相同的方面;但是更應該重視語言的發展,看到古今漢語相異的方面。繼承和發展,是矛盾的統一,忽視任何一方面,都是不對的。語言的各方面,辭彙變化最快。舊詞不斷消亡,新詞不斷產生,詞義不斷演變。在學習古代漢語時,我們必須特別注意古今詞義的異同。 有沒有這樣的一些詞:它們的意義直到今天仍舊是幾千年前的意義,幾乎沒有發生變化的呢?有的。例如「雞」、「牛」、「大」、「小」、「哭」、「笑」等,它們所指稱的仍舊是幾千年前的同一概念。這些是屬於基本辭彙的詞,是辭彙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語言的繼承性、穩固性的重要表現之一。但是,像這種意義幾乎沒有變化的詞,在漢語辭彙中只佔少數。 有沒有這樣的一些詞:它們的現代意義和古代意義是毫無關係的呢?也是有的。例如「該」字在上古和中古都只當「完備」講(註:古代漢語里,字和詞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一致的;因此,研究古代漢語,傳統上都以字為單位。本書為了行文的方便,沿用了傳統的辦法,在論及某個具體的單音詞時,往往不稱「某詞」而稱「某字」,如不說「『該』這個詞」,而說「『該』字」,以下皆同此(只是行文上這樣,但我們實際上還是以詞為單位)。),宋玉《招魂》:「招具該備,永嘯呼些。」王逸註:「該,亦備也。」到了中古以後才有「應當」的意義,在這後起的意義和「完備」的意義之間,我們看不出繼承的關係來(註:《說文》:「該,軍中約也。」段玉裁註:「凡俗雲』應該』者,皆本此。」但是「軍中約」的意思沒有史料可以證明。)。又如「搶」(qiǎng)字,現代是搶劫的意思;《莊子?逍遙遊》中「搶(qiāng)榆枋」的「搶」,是「突過」的意思,《戰國策?魏策四》中「以頭搶(qiāng)地爾」的「搶」,是「撞」的意思,都和「搶劫」的意義無關。再如尋找的「找」(zhǎo)。《集韻》有個「找」字,那是「划船」的「劃」(huá)的異體字,和「尋找」的意義無關,讀音也完全不同。像這樣使用同一形體而古今意義無關的詞,在漢語辭彙中更是少數。這少數字,有的只是同一個字,古今用法不同,表示不同的詞;有的則是因為我們的研究不夠,它們的來歷還沒有被發現罷了。 就一般情況來說,古義和今義是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由於語言的繼承性,今義從古義的基礎上發展出來,今古之間必然要發生關係。有些關係是比較明顯的,有些關係是比較隱晦的。有些關係非常密切,竟致使一般人分辨不出古今詞義的細微區別;有些關係比較疏遠,卻又令人誤以為沒有關係。我們對於古今詞義的關係,不管是密切的還是疏遠的,都應該加以注意。 在異同的問題上,難處不在同,而在異;不在「迥別」,而在「微殊」。 假使古代漢語的詞都像「雞」、「牛」、「哭」、「笑」等一樣,古今詞義相同,我們讀古書的困難就會小得多。假使古代的詞是死去了的,現代罕用的,當然對閱讀古書會帶來一定困難;但我們一查字典,也就解決了問題。例如「儺」(nuó)字,《辭海》說是「驅逐疫鬼」,我們一看也就懂了。又如上文所舉的「該」(又寫作「賅」)字,我們知道它在古代只有「完備」的意義,和現代「應當」的意義截然不同,那也好辦,我們很容易就把古今詞義分辨得清清楚楚。只有在古今詞義「微殊」的情況下,最容易產生誤解,例如「勸」字,我們讀到《左傳》成公二年的時候,很可能把「以勸事君者」了解為「以此規勸事君的人們」。事實上,上古的「勸」只有「勉勵」和「鼓勵」的意思,這裡的「勸」,只能作「勉勵」講。至於「善言規勸」和「勸解」的意義,那是很晚才有的。我們如果把古今詞義之間這種細微的差別忽略過去了,那就沒有真正地讀懂古書。 又以「給」字為例。當我們讀《戰國策?齊策》,讀到「孟嘗君使人給其食用」一句的時候,很容易把「給」字解作「給與」(給予)。的確,這樣講似乎也講通了。為什麼說「也講得通」呢?一則因為現代「給」字所具有的「給與」的意義本來就是從古代「供給」的意義發展來的,所以二者自然能有共通之點;二則因為這樣講也能適應上下文。但是,這一句話的「給」字絕對不能解作「給與」,因為在那個時代「給」字還沒有這種意義。 又以「再」字為例。「再」字在上古只有「兩次」(或「第二次」)的意思。《左傳》庄公十年:「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左傳》僖公五年:「一之謂甚,其可再乎?」這些「再」字都只能解作「兩次」(或「第二次」)。要注意「再」和「復」的分別:「再」字表示動作的數量,它代替了「二」(古人不說「二而衰,三而竭」,也不說「一之為甚,其可二乎?」),「復」字只表示行為的重複,不表示數量。例如《戰國策?趙策》:「有復言令長安君為質者,老婦必唾其面。」這裡是「重複」的意思,所以用「復」,不能用「再」。現代漢語的「再」相當於古代的「復」,假如拿「再」的現代意義去理解古書中的「再」(特別是上古),就會產生誤解。 總之,詞義是隨著時代的推移而產生髮展變化的,時代不同,詞義就可能有變化。我們一定要注意這一點,不能不加考察地以今義去理解古書中的辭彙。學習古代漢語,必須在字、詞、句方面狠下功夫,有一個「求甚解」的態度,認真學會辨析古今詞義的異同,進而還應該對先秦、兩漢和唐宋以後的詞義差別給予高度的注意。 在解釋古代詞義方面,《說文》所講的詞義基本上是可靠的。例如許慎在「再」字下面說:「一舉而二也」,意思是說「同一的動作進行兩次」。這是非常恰當的解釋。《辭海》根據別的書把「再」字解作「重也、仍也」,已經不夠確切,假定有人在解釋先秦的作品時,把「再」解作「復也、又也」,那就完全錯了。 我們要正確地了解古代的詞義,就必須依靠比較好的字典和辭書。《辭源》、《辭海》在字義的解釋上比較慎重。試看《辭海》對「勸」字的解釋: 【勸】去怨切,音券,願韻。(一)勉也。禮表記:「使民有所勸勉愧恥以行其言」,此為勸勉他人;又論語為政:「舉善而教不能則勸」,此為受教而知所勸勉。(二)俗謂以言說使人聽從曰勸。(一)是「勸」的古義,(二)是「勸」的後起意義,《辭海》把它們分得清清楚楚,這對我們了解古代詞義無疑是有幫助的。但是《辭海》卻往往把古今詞義混在一起,容易令人發生誤解。試看《辭海》對「給」字所下的解釋: 【給】基揖切,音急,緝韻。(一)足也。孟子梁惠王:「秋省斂而助不給」。(二)供也。左傳僖四年:「敢不共給」,給亦供也。漢書張湯傳:「用善書,給事尚書」,謂供給書寫之事。(三)賜與曰給。晉書輿服志:「四望三望夾望車,形制如皂輪,王公大臣有勛德者特給之。」按凡與人以物亦曰給。(四)言辭捷給也。參閱口給條。口給的「給」是特殊的意義,這裡不討論。(一)(二)兩個意義是上古的意義,本來都不錯。(三)「賜與」和「與人以物曰給」,則是後起的意義,混在一起就分不清時代了。我們看《辭源》、《辭海》的時候,自己要下一些判斷。從所舉的例子來看,還是可以解決一些問題的。這裡(一)(二)所舉的是《孟子》《左傳》的例子,可見它們是上古的意義;(三)「賜與」的意義舉的是《晉書》的例子,《晉書》是唐代的著作。至於「與人以物曰給」,未舉出古代的例子。可見是後起義,至少在上古不是常用義。但是《辭源》、《辭海》在古今詞義異同方面還做得很粗疏,不能單純依靠它所舉的例子來斷定詞義的時代先後。 有些文字學家的專著,對古今詞義的異同問題,解決得比較好,沒有將古今的詞義混為一談。他們或者只指出詞的古義,例如許慎《說文》對「給」的解釋是:「給,相足也。」段玉裁在註解「給」字時說:「相足者,彼不足,此足之也,故從合。」「對不足者供給」,這是「給」的本義,他們的註解都只解釋了「給」的本義。另外,他們還往往指出古今詞義的不同,如徐灝在他的《說文解字注箋》里,對「兩」字的解釋是這樣的: 引申之,凡雙行者皆曰兩。故車兩輪,帛兩端,屨兩枚,皆以兩偁(稱)。說卦傳:「參天兩地而倚數」,兩猶耦也,重也。許訓為再,再亦重也。今直用為一二之數,非古義矣。徐灝的意思是說,今天「兩」字當「二」字講,不是古代的意義了。他的意見是對的。 但是,古人由於時代的局限,他們的解釋不能像現代人在詞典里給詞下定義那樣富於科學性。他們雖然心知其意,由於當時字書的體例不夠完善,只知道用同義詞解釋,找不到一個適當的同義詞的時候,就只能得其近似了。許慎在「兩」字下面不寫「二也」,而寫「再也」,已經是值得讚揚的,因為他清楚地知道「兩」字不等於「二」。他寫一個「再也」,表示「重」的意思,因為他找不到更合適的同義詞了。 漢語詞義的研究,過去長期停留在古書訓釋的階段,雖有不少成果,但目前還沒有一部字典或任何別的著作解決了詞義的時代差別問題。因此,我們今天在閱讀古書時,除了查閱字典和文字學專著之外,有時還需要自己利用科學方法,進行比較歸納,解決古書中遇到的詞義問題。詞義在古書中的應用,是帶有普遍性的;因為詞義是具有社會性的,社會對它有共同的理解。例如《左傳》「再」字共見四十七次,都是「兩次」(或「第二次」)的意義,沒有一次是「復」的意義的。再拿《公羊傳》、《穀梁傳》、《墨子》、《論語》、《莊子》、《孟子》、《荀子》等書比較,也都沒有例外。這樣,我們就用確鑿的事實證明了《說文》「一舉而二也」的解釋是不錯的。有些事實甚至是前人所沒有發現的,只要進行深入的研究,必然續有發現。 古漢語通論(三) 單音詞,複音詞,同義詞 我們研究古代漢語的時候,需要了解單音詞和複音詞的關係,複音詞和同義詞的關係,因為這有助於我們更徹底地了解古代漢語。 我們隨便把一篇古文翻譯成為現代漢語,就會發現譯文比原文長了許多。這主要是因為古代漢語的辭彙以單音詞為主,而現代漢語的辭彙以複音詞(主要是雙音詞)為主。例如「蹇叔之子與師」(《左傳》僖公三十二年)這一個句子中,「子」字在現代一般總說成「兒子」,「與師」更非譯成兩個複音詞「參加軍隊」不可。 古代單音詞和現代複音詞的對比,主要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換了完全不同的詞,例如「與」變成「參加」,「師」變成「軍隊」;第二種情況是加上詞尾詞頭,如「虎」變成「老虎」,「杯」變成「杯子」,「石」變成「石頭」;第三種情況是利用兩個同義詞作為詞素,構成一個複音詞,例如「兒」和「子」是同義詞,合起來成為複音詞「兒子」。 最值得注意的是第三種情況。有許多古代的單音詞,作為詞來看,可以認為已經死去了;但是作為詞素來看,它們還留存在現代漢語里。舉例來說,古代漢語有單音詞「慮」字。《論語?衛靈公》:「人無遠慮,必有近憂」;《詩經?小雅?無雨》:「弗慮弗圖」。但是,在現代漢語里,「慮」字只作為詞素留存在「顧慮」、「考慮」等雙音詞里,或者只出現在「深謀遠慮」,「深思熟慮」等成語里,而不能作為單詞自由運用了。 漢語大部分的雙音詞都是經過同義詞臨時組合的階段的。這就是說,在最初的時候,只是兩個同義詞的並列,還沒有凝結成為一個整體,一個單詞。這可以從兩方面證明:第一,最初某些同義詞的組合沒有固定的形式,幾個同義詞可以自由組合,甚至可以顛倒。例如「險」「阻」「隘」(註:「隘」單用時,是狹的意思,同「險」「阻」的區別較大。)是同義詞,在上古常常單用,又可以互相組合。《左傳》僖公二十二年,既有「隘而不列」,「阻而鼓之」,又有「不以阻隘也」,「阻隘可也」。後兩句「阻」和「隘」雖然連在一起,但顯然還是兩個詞。在《史記?孫子吳起列傳》中有:「馬陵道陝(狹),而旁多阻隘」,「阻」和「隘」組合得緊一些。又《史記?淮陰侯列傳》:「恐吾至阻險而還」,是「阻」和「險」相結合。同時我們還可以看到,《左傳》成公十三年有「險阻」(逾越險阻),《離騷》中有「險隘」(路幽昧以險隘)。這說明三個同義片語合時,各自的獨立性還很強,沒有組成新的單一的詞,還是自由組合的情況。第二,古人對於這一類同義詞,常常加以區別。例如「婚姻」很早就成為複音詞,《左傳》成公十三年:「寡君不敢顧婚姻」,但是《說文》還說「婦家為婚,婿家為姻」。「饑饉」在後代也是複音詞,但是朱熹注《論語》還說「谷不熟曰飢,菜不熟曰饉。」今天,我們讀古書的時候,應當把這些詞當作複音詞來理解,這樣才能得到一個完整的概念。但是,詞素的本來意義不能不管,因為分析複音詞中的詞素,不但能夠幫助我們說明這些複音詞是怎樣形成的,而且可以從後代詞義和本來意義不同的比較中看出複音詞的完整性,從而把複音詞和同義詞區別開來。 這一類複音詞的每一個詞素,往往保存著一定的獨立性。這就是說,在這個地方它是複音詞的詞素,在其他地方它又可以獨立成為一個單音詞。例如《戰國策?齊策》:「齊王聞之,君臣恐懼。」「恐懼」可以認為複音詞,但是《論語?顏淵》:「君子不憂不懼,」《孟子?梁惠王下》:「吾甚恐。」「恐」和「懼」都能獨立運用。又如《左傳》宣公二年:「不忘恭敬,民之主也」,這裡「恭敬」是複音詞:但是《論語?子路》:「居處恭,執事敬」,可見「恭」與「敬」又可以分開來用。又如《論語?學而》:「與朋友交,而不信乎?」「朋友」可以認為複音詞,但是《論語?學而》又說:「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禮記?儒行》:「其交友有如此者。」這種可分可合的情況,跟單純的複音詞是大不相同的。 古代漢語中有一種複音詞值得注意。這種複音詞是用兩個單音的近義詞或反義詞作為詞素組成的;其中一個詞素的本來意義成為這個複音詞的意義,另一個詞素只是作為陪襯。例如: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墨子?非攻上) (種樹的地方叫園,種菜的叫圃。這裡只「園」起作用,「圃」字無義。) 懷怒未發,休祲降於天。(戰國策?魏策) (「休」,吉兆;「祲」,妖氣。這裡只「祲」起作用,「休」字無義。) 多人,不能無生得失。(史記?刺客列傳) (人多了,不能無失。「得」字無義。) 罵其妻曰,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 (史記?文帝紀)(有急,「緩」字無義。)有人把這種複音詞叫做「偏義複詞」。 有些從片語變來的固定組合,如果拆開來講與整體的意義完全不同,那也應該認為是複合詞。這一類詞有「天下」、「足下」、「君子」、「小人」、「先生」、「將軍」等。 真正單純的複音詞在古代漢語里比較少見,但也佔一定的數量。 單純的複音詞,絕大部分是連綿字。例如「倜儻」、「忸怩」、「造次」、「鎡基」、「抑鬱」、「徘徊」、「觳觫」、「逡巡」、「逍遙」、「須臾」等。連綿字中的兩個字僅僅代表單純複音詞的兩個音節,古代注釋家有時把這種連綿字拆成兩個詞,當作片語加以解釋,那是絕大的錯誤。例如「披靡」是草木隨風偃仆的樣子,也用來比喻軍隊的潰敗。《史記?項羽本紀》:「漢軍皆披靡」,張守節正義云:「靡,言精體低垂。」又如「辟易」是倒退的樣子。《史記?項羽本紀》:「人馬俱驚,辟易數里」,張守節正義云:「言人馬俱驚,開張易舊處,乃至數里。」單講「靡」字,則「披」字沒有著落;「辟」字當「辟」字講(開張),「易」字當「更易」講,這是望文生義。這些都是不對的。 總而言之,當我們閱讀古書的時候,遇著同義詞連用時,不要輕易地看成複音詞;遇著連綿字時,千萬不要拆開來講。 * * * * 上面我們敘述了關於單音詞和複音詞的關係中的一些問題,下面再簡單談談有關辨析同義詞方面的幾個問題。 古代漢語里,同義詞很多。《說文解字》一書,主要是以同義詞來解釋字義。但是,絕大多數同義詞的意義都不是完全相等的;同義詞彼此之間,有同也有異,或者含義有差別,或者使用範圍有寬有窄,或者使用條件有所不同。 同義詞的辨析,對我們正確理解古書有很大的幫助。本書在常用詞部分,一般是用同義詞間的相互對比相互辨別來解釋同義詞的詞義的。例如「畏」和「懼」是同義詞,《老子》:「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論語?顏淵》:「君子不憂不懼」。《左傳》僖公二十二年:「猶有懼焉。」《戰國策?楚策》:「猶百獸之畏虎也。」它們都作怕或害怕講。但是它們的使用範圍和使用條件有所不同,意義也不完全相等。它們的差別是:「畏」字多用作及物動詞,「懼」字多用作不及物動詞;「懼」字用作及物動詞時,往往是使動用法(使……畏),「畏」字很少有使動用法;「畏」字有敬服的意思,「懼」字沒有這種意義。又如「能」和「得」,古代都表示可能的意義,都用作助動詞,但它們的使用條件有所不同。「能」字用於表示能力所及,《論語?八佾》:「夏禮,吾能言之。」「得」字則用於表示客觀條件的容許,《論語?微子》:「孔子下,欲與之言,趨而避之,不得與之言。」這兩個句子里,「能」與「得」不能互換。我們閱讀古書,要注意同義詞間這種細微的差別;否則,對古漢語的理解,就會比較膚淺。 古代漢語中有些詞用於泛指和用於特指,意義是不同的。《詩經?豳風?七月》:「十月納禾稼,」「禾」是泛指穀類;但是在「禾麻菽麥」一句中,「禾」是專指粟而言。「稻」字也有泛指和特指的分別:泛指則包括黏者(糯米)不黏者(粳米);特指則專指黏者,與秔(粳米)相對。泛指則「禾」與「谷」是同義詞;特指則不是同義詞。特指則「稻」與「稬」(糯)是同義詞;泛指則不是同義詞。泛指,段玉裁叫做「渾言」;特指,段玉裁叫做「析言」。一般來說,這類同義詞連用時是泛指的意義,對舉時是特指的意義。例如「恭」和「敬」,《論語?子路》:「居處恭,執事敬。」用於特指,意義有分別。朱熹註:「恭主容,敬主事,恭見於外,敬主乎中。」指出了二者的分別:「恭」著重在外貌,「敬」著重在內心。連用時,如《左傳》宣公二年:「不忘恭敬,民之主也。」就用不著區別了。這樣看古漢語的辭彙,才是全面的。 古漢語通論(四) 詞的本義和引申義 所謂詞的本義,就是詞的本來的意義。漢語的歷史是非常悠久的,在漢字未產生以前,遠古漢語的詞可能還有更原始的意義,但是我們現在已經無從考證了。今天我們所能談的只是上古文獻史料所能證明的本義。了解這種本義,對我們閱讀古書有很大的幫助。 一個詞往往不只具有一個意義。當它們有兩個以上的意義的時候,其中應該有一個是本義(註:有些詞的本義已經消失,如「試」字。詳見古漢語通論(五)163頁。),另外還有一個或一些引申義。所謂引申義,是從本義「引申」出來的,即從本義發展出來的。舉例來說,「向」字的本義是「向北的窗戶」(《說文》:「向,北出牖也」),《詩經?豳風?七月》:「塞向墐戶」。(塞好朝北的窗子,用泥塗好柴門。)由朝北的窗戶這個本義,引申為「朝著」或「對著」。又如「道」字,它的本義是「路」,《詩經?秦風?蒹葭》:「道阻且長」。引申為達到道德標準的途徑,《論語?里仁》:「朝聞道,夕死可矣。」又引申為正當的手段,《論語?里仁》:「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等等。 詞義的引申和詞義的更替應該區別開來。詞義的更替是指某詞在產生新的意義的時候同時排斥了舊的意義,例如「腳」字的本義是「小腿」(《說文》:「腳,脛也」),後來「腳」字變為指「足」,也就不再指小腿了。詞義的引申是指某詞產生了新的意義以後,並不排除原始意義。例如「道」字雖然產生了一些新義,但是路的意義一直保存到現代漢語里。這類情況很多,也最重要。一方面,這增強了語言的穩固性,使語言不至於面目全非;另一方面,這使語言豐富化了。 清代的文字學家如段玉裁、朱駿聲等,都非常重視本義和引申義的關係,因為這種研究方法對於徹底了解詞義是一種以簡馭繁的科學方法。試看段玉裁對「理」字的解釋(註:見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玉部。): 戰國策:「鄭人謂玉之未理者為璞」,是理為剖析也。玉雖至堅而治之得其理,以成器不難,謂之理。凡天下一事一物,必推其情至於無憾,而後即安,是之謂天理,是之謂善治,此引申之義也。戴先生(指戴震)孟子字義疏證曰:「理者,察之而幾微,必區以別之名也,是故謂之分理。在物之質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則有條而不紊,謂之條理。」鄭(玄)注樂記曰:「理者分也。」許叔重(慎)曰:「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古人之言天理何謂也?曰:「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天理雲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無不得其平是也。」 這樣抓住本義去說明各種引申義,就會處處都通,而且令人明白:雖然一個詞有許多意義,但是它們之間是互相聯繫著的,而且往往是環繞著一個中心。比如:朝拜、朝廷、朝向的「朝」就都是從朝見的「朝」引申出來的。也有的是一環套一環,幾個引申義同本義之間的距離有遠近之分。仍以「朝」字為例,它的本義是早晨的意思(《說文》:「朝,旦也」),引申為朝見,由朝見再引申為朝廷,由朝廷又引申為朝代。 近的引申義很容易令人意識到;例如長短的「長」引申為長久的「長」,尊長的「長」引申為首長的「長」。遠的引申義就不容易令人意識到,例如長短的「長」引申為首長的「長」,不但意義遠了,連讀音都改變了。其實長短的「長」和滋長的「長」,意義還是相當近的,因為草木滋長(zhǎng)是越來越長(cháng)了。然後滋長的「長」引申為長幼的「長」,再引申為首長的「長」。本書在講常用詞的時候,近的引申義不另立一義,較遠的引申義則另立一義,以便學習。 文字學家憑什麼辨別本義呢?主要是憑字形。分析字形,能說明字的本義,從而有助於了解詞的本義。許慎的《說文》主要是憑字形來說明字的本義。現在有了甲骨文和金文,在字形的辨認上又有所補充。試就上文所舉的「向、道、理、長」四個字加以討論。《說文》:「向,北出牖也,從宀(mián),從口」(註:楷書「向」字的宀變為了。)。詩曰:』塞向瑾戶。』「宀」表示房子,房子開一個口,就是窗。但是,甲骨文比篆文更能說明問題。「向」字在甲骨文里是,分明書的是房子和窗口。《說文》:「道,所行道也,從辵(chuò),從首。一達謂之道。」朱駿聲訂正說:「按從辵,首聲。」辵表示走路,因此可以證明道的本義和走路有關。《說文》:「理,治玉也。從玉,里聲。」「理」字左邊的王就是玉字,因此可以證明「理」的本義與玉有關。「長」字的問題比較複雜。《說文》:「長(),久遠也,從兀,從匕。亾聲。兀者高遠意也;久則變化。者倒亡也。」《說文》這個說法顯然是穿鑿附會。按甲骨文「長」作,像人頭上的長髮。我們認為可能是當初造字的人用這個字來標誌語言中長短的長這個詞。長久這個意義是由長短這個意義發展出來的,不可能是本義。 為了充分證明字形和詞義的關係,我們再舉出下面的幾個列子: (1)引。《說文》:「開弓也,從弓丨。」《孟子?盡心下》:「君子引而不發。」開弓像是把弓弦拉長了,所以「引」有延長的意義。《詩經?小雅?楚茨》:「子子孫孫,勿替引之(勿替,不廢)。」《周易?繫辭》:「引而伸之。」開弓是把箭導向後方,所以「引」又有「導」的意義。《詩經?大雅?行葦》:「以引以翼(引,導;翼,扶助)。」開弓既是向後拉,所以「引」又有引退的意義。《戰國策?趙策》:「秦軍引而去」。 (2)發。《說文》:「射發也,從弓,癹pō聲。」《詩經?召南?騶虞》:「壹發五?br> 。」射發是箭離弦,所以引申為出發、發出等意義。 (3)解。《說文》:「判也,從刀判牛角(按甲骨文從雙手解牛角)。」這是本義。《莊子?養生主》載庖丁為文惠君解牛的「解」,就是用的本義。分解、溶解等義都從此引申而出。解說的「解」,意義較遠,其實解說就是分析(朱駿聲引皇氏說),引申的線索也是清楚的。 (4)責。《說文》:「求也,從貝,朿(cì)聲。」王筠說:「謂索求負家償物也。」「責」就是「債」字,但是它在上古可用作動詞,兼有討債的意義。它之所以從貝,因為貝表示財。《左傳》昭公二十年:「使有司(主管機關)寬政,毀關(去掉關稅),去禁(廢除各種禁令),薄斂(減少田租),已責(停止討債)。」這是「責」的本義。不難理解,由此引申,索取已經允許過的錢財也可以叫「責」;《左傳》桓公十三年:「宋多責賂(財物)於鄭。」由索取的意義引申出要求的意義;《左傳》僖公十五年:「西鄰責言,不可償也。」這裡用「償」字和「責」字相照應,顯示著「責」字仍有討債的意思,但是已經變為比喻了。《左傳》閔公二年:「修已而不鶉恕保饉際撬敵拮約旱牡賴露灰蟊鶉誦薜隆S燒飧鮃庖逶僖輳褪侵剛У囊饉劑耍弧蹲蟠焚夜唚輳骸霸鷂蘩褚病!閉廡┮庖宓囊旯淌欠淺C饗緣摹?br> (5)習。《說文》:「數飛也,從羽,白(自)聲。」「數(shuò)飛」是屢飛的意思。《禮記?月令》:「鷹乃學習。」這是本義。引申為溫習的「習」,因為溫習是反覆多次的行為;又為習慣的「習」,因為習慣也是由反覆多次的行為所形成的。 抓住一個詞的本義,就像抓住了這個詞的綱,紛繁的詞義都變為簡單而有系統的了。對本義有了體會,對於某些詞義可以推想而知,而且也可以了解得更透徹。詞典里某些詞共有十幾個甚至幾十個意義,其實從引申的觀點看,許多詞義都可以合併。例如「解」字,依《辭海》共有四個讀音,二十七個意義。實際情況並不是這樣紛繁的。現在試看《辭海》所載「解」字的前九個意義: (1)判也,剖分也。莊子養生主:「庖丁解牛。」左傳宣四年:「宰夫解黿。」 (2)離散也。漢書陳余傳:「恐天下解也。」註:「謂離散其心也。」 (3)說也,析言事理也。荀子非十二子:「閉約而無解。」史記呂后紀:「君知其解乎?」正義:「謂解說也。」 (4)脫也,免除也。禮曲禮:「解屨不敢當階,」疏:「脫也。」漢書孔光傳:「於法無所解(註:《漢書?孔光傳》原作」於法以說解「,《辭海》誤。),」註:「免也。」 (5)開放也。後漢書耿純傳贊:「嚴城解扉。」 (6)曉悟也。三國志魏志賈詡傳:「太祖與韓遂、馬超戰渭南,問計於詡,對曰:』離之而已』。太祖曰:』解』。」註:「謂曉悟也。」 (7)意識也。詳見解條。 (8)消釋怨隙也。如雲和解。 (9)達也。莊子秋水:「無南無北,奭然四解。」(奭shì)第一個意義是本義。第二個意義是引申義,「恐天下解也」的「解」就是解體,不必曲解為「離散其心」。第三個意義是另一引申義,「閉約而無解」的「解」,原義是解繩結(約,繩結)。荀子這句話是用來做比喻的,是說解釋古書中難懂的話,也正像解結。第六個意義「曉悟」就是第三個意義「解說」的引申義。第七個意義「見解」的「解」也就是「了解」的「解」,當與(6)合併。第八個意義「和解」的「解」,也是由「解繩」的「解」引申出來的。第四個意義與第三個意義有糾纏,「解屨」的「解」也就是「解繩」的「解」,「於法無所解」的「解」才是解脫的意思,和解繩的意義相近。第五個意義是第四個意義的引申。第九個意義的解釋是錯誤的,成玄英注莊子云:「奭然無礙」,可見「四解」就是四面開放的意思,應該和第五個意義合併。抓住了本義,我們就可以把(1)(2)合併,(3)(6)(7)合併,(4)(5)(8)(9)合併,由九個意義歸併成了三個意義。 有一種情況值得注意,那就是不同的兩個字在意義上可以發生關係。這是因為引申義距離較遠,一般人已經不再意識到它是一個意義的引申,為了要求區別,就另造一個字來代表它。例如懈怠的「懈」,本作「解」,《詩經?大雅?烝民》:「夙夜匪解,」《孝經》引作「夙夜匪懈」;由解散的意義引申為懈怠的意義,本來是很自然的(依徐灝說)。現在我們說「鬆懈」,「松」正是「解」的意思。又如豎(豎)字。《說文》:「豎,立也。」其實「豎」就是「樹」的引申義(依羅振玉說)。「樹」由栽種引申為樹立,讓人感覺是另一種意義,所以另造一個「豎」字。《後漢書?靈帝紀》:「槐樹自拔倒豎。」當時「樹」既當「木」講,假使寫成「槐樹自拔倒樹」,反而不好懂了。 詞除了本義和引申義之外,還有假借義。朱駿聲在解釋詞義的時候,一般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依照《說文》的解釋(有時加以訂正),作為本義;第二部分是轉注,即引申義;第三部分是假借,用朱駿聲的話來說,即所謂「本無其意,依聲托字」。朱駿聲的辦法是對的。假借的意義和本義是不相干的,我們仍以「解」字為例,《辭海》認為「解」字同獬,同蟹,通嶰(地名),通澥(海),同廨,通邂(解後即邂逅)。這些都是假借。「解」字之所以具有這些意義,只是借用,而不是從本義引申出來的。 古漢語通論(五) 漢字的構造 我們在討論詞的本義和引申義的時候說過,文字學家主要是憑字形來辨別本義,這是因為漢字是屬於表意體系的文字,字形和意義有密切的關係,分析字形有助於對本義的了解。我們學習古代漢語,有必要了解漢字形體的構造。 關於漢字形體的構造,傳統有六書的說法。《周禮?地官?保氏》說,保氏(官名,掌教育)以六藝教國子(公卿大夫的子弟),六書是六藝之一,但是沒有說明六書的內容。班固《漢書?藝文志》說:「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鄭眾注《周禮》,以為六書是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許慎《說文解字?敘》以為六書是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由此看來,三家對於六書的解說基本上是相同的。清代以後,一般人於六書的名稱大致採用許慎的(只有形聲有時也稱諧聲),於次序則採用班固的。這樣,六書的名稱和次序如下表: (1)象形 (2)指事 (3)會意 (4)形聲 (5)轉注 (6)假借 許慎在《說文?敘》里解釋六書時還各舉了兩個字為例。象形以日月為例,指事以上下為例,形聲以江河為例,這都容易了解。會意以武信為例。武字本作,從止從戈,《左傳》宣公十二年說:「夫文,止戈為武」,意思是以武力止息干戈,保衛和平,這雖然是春秋時代的思想,但是可以說明武字是會意;信字從人從言,表示人言以誠信為貴。假借是「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以令長為例。令本是「發號」的令,後來借用為「縣令」的令;長本是「久遠」的長,後來借用為「縣長」的長(zhǎng)(註:此據《說文解字?敘》段玉裁注。《說文》:「令,發號也。」又:「長,久遠也。」漢律:縣萬戶為令,滅萬戶為長。)。這也比較容易了解。最不好懂的是轉注。許慎說:「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後代的說文家對於轉注的解釋,爭論最多,這裡不需要一一列舉。值得介紹的有三家:第一家是江聲,他認為所謂「建類一首」是指《說文》部首,而《說文》在每一部首下都說凡某之屬皆從某(如「凡木之屬皆從木」),那就是「同意相受」。第二家是戴震,他認為轉注就是互訓(轉相為注,互相為訓),《說文》考字下說「老也」,老字下說「考也」,就是互訓的例子。第三家是朱駿聲,他在《說文通訓定聲》里說:「轉注者,體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長是也」,他不但修改了轉注的定義,而且更換了轉注的例字。按照朱駿聲的說法,當古人從某一本義引申出另一意義時,不另造一字,那就是轉注,他認為令長不是假借,而是引申,所以舉為轉注的例字。朱駿聲的說法不是沒有理由的,他不迷信古人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 應該指出,古人並不是先定出六書的原則然後才造字的。文字是社會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創造文字的並不是某一個人,不可能事先訂好條例再著手造字。六書只是後人根據漢字的實際情況,加以客觀分析所得出的結論。這種分析是合乎漢字實際情況的,它是漢字創造和應用的邏輯結果,在上古時代,人們能作出這種分析,是難能可貴的。正是由於分析是客觀的,所以在文字教學上能起良好的作用,歷來研究文字形音義的人必先講究六書,不是沒有理由的。 《漢書?藝文志》說,六書是造字之本,這是不夠全面的說法。六書中只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造字之法;至於轉注和假借,則是用字之法,因為根據轉注和假借的原則並不能產生新字。 今天我們對於漢字的構造可以作更科學的說明。首先應該認為轉注、假借和漢字的構造無關;其次,對於象形、指事、會意、形聲還可以作更合理的分類:一類是沒有表音成分的純粹表意字(包括象形、指事、會意);一類是有表音成分的形聲字。現在從這個論點的基礎上再加以闡述。 在文字的創造時期,象形是最基本的原則。象形文字以圖畫為基礎,但圖畫決不是文字。原始社會的圖畫常常是畫一樣東西或是一件事情告訴別人或是幫助自己記憶,而不是簡單地表示一個概念,更沒有固定的讀音。直到圖畫表示的概念固定了,線條簡略了,成為形象化的符號,而且和語言里的詞發生了聯繫,有了一定的讀音(這一點很重要),才成為文字。例如: 馬 鹿 (以上是甲骨文)這類象形字雖然還帶有濃厚的繪形意味,但它和圖畫卻有了質的差別。後來為了書寫便利,進一步減少它的繪形意味,加強它的符號性,成為: 馬 鹿 (以上是篆書)篆書筆畫圓轉,使得一部分字在一定程度上還保存著象形的意味。 我們說象形是基本原則,是因為會意和形聲在多數情況下也都是以象形為基礎的。所謂會意字,常常是兩個象形字的結合。《左傳成公二年》:「故不能推車而及」,甲骨文及字作,金文作,畫一個人和一隻手(又),象追及之意。《論語?微子》:「子路從而後」,甲骨文從字作,畫兩個人,象相從隨行。形聲字也可以是兩個象形字的結合,不過其中一個象形字不取其義,只取其聲,用為表音的成分罷了。例如沐字,《說文》說:「沐,濯發也;從水,木聲。」水和木都是象形字,「濯發」的意義雖然和木無關,但是和水是有關係的。所以我們可以認為上古漢字基本上是一種象形文字(註:注意:象形文字和象形字不同。象形文字是世界各種文字當中的一個類型;象形字則是六書之一。)。 概念有具體的,又有抽象的。抽象的概念是畫不出來的,所以六書中有指事一類。但是真正的指事字是很少的。為什麼呢?因為抽象的概念也可以不用指事,而通過會意字來表示,例如上文所舉的武字和信字。抽象的概念還可以通過形聲字來表示,例如恩字從心,因聲。相反地,具體的概念也可以通過「象形兼指事」來表示,例如(本)字下面一畫,表示樹根之所在,(刃)字左邊一畫,表示刀刃之所在。這些情況更可以證明,漢字是以象形為基本原則的。 但是我們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六書當中象形一類最為重要。實際上,形聲才是一種最能產的造字方式。在漢字發展的過程中,形聲字所佔的比重日漸增長,就可以充分地說明這一點。 形聲字是由意符和聲符兩部分組成的。意符表示形聲字本義所屬的意義範疇,聲符表示形聲字的聲音。意符相同的形聲字,在意義上大都和意符所標示的事物或行為有關,例如以貝為意符的形聲字財貨賄資齎贈賞賜貸責貿賒貪費貴賤等等,都是和財物有關的字;以言為意符的形聲字語談請謁謀訪許諾諷讀訓誨譬諭論議諫諍誅討誹謗誣讒等等,都是和言語有關的字;謹謙誠諒等字雖然是關於人的品德的,它們和言語的關係還是不難理解的。 但是,我們所說的意義範疇是一個比較寬泛廣闊的範圍,意義範疇並不等於詞義的本身。因此意符相同並不就意味著詞義相同。這一點可以由下面這一事實來證明,就是全部以貝或言為意符的形聲字並不都是等義詞。有極少數的形聲字,其意符可能是表示詞義的,例如趨字,《說文》說:「趨,走也;從走,芻聲。」(《說文》又說:「走,趨也。」)但是這種情況是個別的。就絕大多數的形聲字而論,意符並不表示詞義。我們不能從意符知道它們的本義。但是如果我們已經知道某一形聲字的幾個意思,則可以根據意符來辨認哪一個是本義或比較原始的意義,哪些是引申義或假借義。上一節通論里所舉的責字和發字,可以為例。現在再舉幾個例子如下: (1)過。 《左傳》隱公元年:「大都不過參國之一」,意思是超過;《左傳》宣公二年:「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意思是過錯,犯錯誤;《論語?公冶長》:「由也,好勇過我」,意思是勝過;《論語?微子》:「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意思是走過、經過。《說文》說:「過,度也;從辵(辶),咼聲。」以辵為意符的形聲字都和行走的意思有關,可見走過、經過是本義,超過、勝過是引申義,過錯、犯錯誤則是較遠的引申意義了。 (2)征。 《左傳》僖公四年:「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這是征伐;又「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這是旅行;《孟子?滕文公下》:「什一,去關市之徵」,這是徵稅。征是的異體字,《說文》說:「,正行也;從辵,正聲。征或從彳。」作為意符,彳和辵相通(參看下文),大都表示行走方面的意思,可見旅行是本義,征伐是引申義,徵稅是假借義。 (3)舉。 《左傳》僖公五年:「晉不更舉矣」,意思是舉兵;《論語?衛靈公》:「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意思是舉薦;《孟子?梁惠王上》:「吾力足以舉百鈞,而不足以舉一羽」,意思是舉起來;《楚辭?漁父》:「舉世皆濁我獨清」,意思是全(形容詞);《孟子?梁惠王下》:「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意思是都(副詞)。《說文》說:「舉,對舉也;從手,與聲。」段玉裁、朱駿聲都說,對舉謂以兩手舉之。以手為意符的形聲字大都指和手有關的動作,可見舉起來是本義,舉兵、舉薦是引申義,當全、都講是假借義。 (4)叔。 叔字通常表示年少,所以叔父是比父親年少的父輩。但是這是假借義。叔的本義是用手拾,《詩經?豳風?七月》:「九月叔苴」,用的是本義。《說文》說:「叔,拾也;從又,尗聲。」以又(指右手)為意符也表示手的動作,叔字從又,段玉裁說「於此知拾為本義也」,段玉裁的話是對的。 由此看來,掌握形聲字的意符,對於區別詞義,加深對詞義的理解,是有幫助的。 在討論形聲字的意符的時候,有幾點值得提一提: 第一,上文說過,意符是表示形聲字的本義所屬的意義範疇的,因此它和假借義沒有關係,和引申義也沒有必然的聯繫。有些形聲字我們看不出它的意符和《說文》所提供的古義有什麼直接聯繫,例如試字,《說文》說,從言式聲,當用講,這個意義和意符言字所表示的意義範疇之間的關係,實在難以理解。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寧願說試的本義可能早已消失了。還有一種情況,有些形聲字的本義是被《說文》保存下來了,在文字結構上也有所反映,但是在古代文獻里這個本義並不處於主要地位,上文提到的叔字就是一個例子。又如權字,《說文》說:「權,黃華木也;從木,雚聲。一曰反常。」權字在古代的常用義不是黃華木,而是反常,即權變的意思,例如《孟子?離婁上》:「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權也。」由此引申為權詐,《戰國策?趙策》:「彼秦者,棄禮義而上首功之國也,權使其士,虜使其民。」權字在古代的另一常用義是秤錘,《莊子?胠篋》:「為之權衡以稱之,則並與權衡而竊之。」又用如動詞,當稱講,《孟子?梁惠王上》:「權,然後知輕重;度,然後知長短。」以上都是假借義。顯而易見,這些意義都和權字所從的木無關。 第二,從掌握意符辨認本義來說,我們要注意後起的形聲字,後起形聲字的所謂「意符」,不一定表示本義所屬的意義範疇。試以懸字為例,看來這個字可以了解為從心縣聲。但是,懸掛的意思和心有什麼聯繫呢?(而我們又很難說懸掛不是本義而是假借義。)其實懸本作縣,《說文》說:「縣,系也;從系持(倒首)」,是一個會意字。金文更能說明問題,字作,象木上以系懸系著一個人頭。由此可知縣的本義是懸掛,假借為州縣的縣。後起的懸字從心,其實是無義可取的。又如影字,古書上一般寫作景。《說文》說:「景,日光也;從日,京聲」(依段玉裁校),本來就是形聲字,以日為意符是有理由的。《顏氏家訓?書證篇》說:「凡陰景者因光而生,故即為景」,這說明陰景是引申義。如果我們誤以為後起的影字所加的彡是意符,那就會百思而不得其解。我們指出這一點,不是提倡寫本字,是希望不必拘泥於所謂「意符」去深求本義。 第三,有些意符由於它們所表示的意義範疇關係密切,可以互相通用。例如《說文》說彳是小步的意思,辵是乍行乍止的意思,所以彳辵足走等意符有時可以相通。這就產生了一些異體字如征、徯蹊、趠逴、踣,等等(註:這是根據《說文》對彳辵二字的解釋來說的。如果從形體看,彳來源於行,甲骨文行字作,象四通八達的路,《詩經?周南?卷耳》:「嗟我懷人;實彼周行」,用行的本義。行作為偏旁常省作,就是彳;金文從彳的字往往加上止,這就成為辵了。)。又如言口欠三個意符也比較相近,所以詠詠、嘯、訢欣成為異體字。言和心又有相通之處,所以誖又寫作悖。異體字也可以是聲符的替換,《左傳隱公元年》:「不義不昵,厚將崩」的昵字,李善《文選注》四十一引作昵,就是一個例子。《孟子?梁惠王上》:「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訴於王」的訴字其實就是(訴),這就不僅是意符的通用,而且是聲符的替換了。關於異體字,下一節通論還要作較詳細的討論,這裡暫不細說。 討論漢字的構造,應該提到許慎的《說文解字》。這是一部極有價值的書,一則因為許慎的時代去古未遠,古漢字的形音義很多賴以保存下來;二則因為許慎自己博學多聞,六書的道理靠許慎闡明的地方不少。今天我們看到比篆書更早的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能夠據以補充或修正許慎的解釋(註:例如「為」字,甲骨文作,金文作,象手牽著一頭象,表示「役象以助勞」,最初是勞作的意思,引申為作為的為。小篆變作,說文認為「為」的本義是母猴,從爪,下面畫個母猴,那完全是推測之詞。),但是如果沒有《說文》作為橋樑,我們就很難接近比篆書更早的文字。《說文》是中國古代語言學的寶藏。 540部首的建立,是許慎《說文解字》的重大創造。許慎根據當時對文字形音義關係的理解,按照六書的原則,把篆文的形體構造加以分析和歸類,從中概括出540個偏旁作為部首,凡同一偏旁的字都系屬其下,例如桂松桃李等字都在木部。許慎又把形體相似或意義相近的部首排在一起,這樣540部首就像分為若干大類,成為有一定系統性的部首體系。 上文說過,形聲字是由意符和聲符兩部分組成的,但是意符和部首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意符對聲符而言,部首對所統屬的各個字而言(註:《說文》有少數部首如三、彔、燕、五、甲等沒有所統屬的字。)。由於形聲字的意符同時又是形體構造上的偏旁,所以原則上意符都可以作為部首,但是部首不一定都是形聲字的意符。這理由很簡單,一則因為部首所統屬的字不一定都是形聲字,例如貝部的負贅質等字,言部的計討設等字;二則因為有些部首本身就不是形聲字的意符,例如部首冓放雔等等,在這類部首下,沒有一個形聲字。但是從《說文》全書來看,形聲字約佔總字數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我們可以說部首就是意符。 《說文》540部首是值得研究的,因為它是文字學原則的部首,而不是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前者是依照六書體系的,後者則在一定程度上擺脫了六書的體系。明代梅膺祚的《字彙》把部首減為214部,具體字的歸部也有很大的出入。在檢字上,214部比540部方便些,後代的字典辭書如《康熙字典》《辭海》等,一般都按照《字彙》的部首歸字,但是有些地方難免喪失《說文》部首原有的作用。例如舅字從男臼聲,《說文》歸男部,《字彙》歸臼部;發字從弓癹聲,《說文》歸弓部,《字彙》歸癶部,等等。研究文字學的人在討論字的本義的時候,所根據的是《說文》部首,而不是後代的部首。當然,《說文》部首還不是盡善盡美,有的部首可以合併或調整。具體字的歸部也有未妥之處。例如詹字,《說文》說「多言也」,但是不在言部而在八部;又如詞字,《說文》說「意內而言外也」,但是不在言部而在司部(司部所統屬的只有詞一個字)。不過這種情況並不多見。 在漢字發展的過程中,隸書(楷書的前身)的產生是一次重大的改革,這種改革直接影響到漢字的構造,改變了篆書和篆書以前的古文字的面貌。象形字沒有象形的意味了,會意字和形聲字,有很多不容易分析了。例如香字,《說文》說:「,芳也;從黍,從甘。」《春秋傳》曰:「黍稷馨香,」是一個會意字;又如書字,《說文》說:「,箸也;從聿(筆),者聲,」是一個形聲字;但是香、書都不能根據隸變以後的構造來分析。我們研究漢字的構造,也應該有歷史主義的觀點。 古漢語通論(六) 古今字,異體字,繁簡字 一個字原則上只應有一個形體,不需要兩種以上的寫法。但是漢字是一種具有幾千年歷史的文字,使用漢字的人又非常多,在漢字發展過程中,有些字出現了兩種以上的寫法,那是很自然的。古書上常常可以見到一些形體分歧的字。現在漢字簡化以後,字的形體統一起來了,這給人民群眾學習文化帶來了莫大的便利。對一般人來說,只要掌握了簡化後的漢字就夠了;但對我們學習古代漢語的人來說,如果只掌握現在通行的形體劃一的簡化字,而不了解那些形體分歧的字,閱讀古書時就會遇到不少困難。 不同形體的字可以分為三大類:1.古今字;2.異體字;3.繁簡字。下面分別加以敘述。 1.古今字 在上古時代,特別是先秦時代,漢字的數量比後代要少得多。許慎的《說文解字》只收了9353個字,其中有許多是僻字,常用字實際上只有三四千個。例如《四書》(《大學》、《中庸》、《論語》、《孟子》)總共只用了4466個字。但我們決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上古的人頭腦簡單,概念貧乏,只用少數字就夠了。上古人的概念無論如何貧乏,決不會比近代人的概念少得那樣多。以《康熙字典》為例,雖然它收了47035個字,但絲毫不能說明清代人的概念比上古人的概念多四五倍。漢字增多的原因有三:(一)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不斷產生新字;(二)各個時代逐漸衰亡的字仍然保存在字典中;(三)上古漢字「兼職」現象多,後代不斷分化。例如一個「辟」字就兼有後代的避、辟、僻、嬖、譬等字的意義: 從台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左傳宣公二年) (後來寫作避。) 欲闢土地,朝秦楚,蒞中國,而撫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後來寫作辟(註:現在「辟」又簡化為「辟」。)。) 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同上) (後來寫作僻。) 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論語?季氏) (後來寫作嬖。) 君子之道,辟如行遠,必自邇;辟如登高,必自卑。(中庸) (後來寫作譬。) 再舉兩個字來看:《說文》里沒有「債」字,這不等於說上古沒有「債」這個概念,這個概念當時是由「責」字表示的(見《戰國策?齊策》)。《說文》里有「舍」字,但是十三經里完全沒有「舍」字,這也不等於說先秦沒有「舍」這個概念,這個概念當時是由「舍」字表示的(見《左傳》僖公三十年)。 由此看來,「責」、「舍」等是較古的字,「債」、「舍」等是比較後起的字。我們可以把「責債」、「舍舍」等稱為古今字(註:現在「舍」又簡化為「舍」。)。但是,我們不要誤會,以為「責」、「舍」等字已經被廢棄了,它們的職務已經完全由「債」、「舍」等字代替了。要知道,「責」、「舍」所移交給「債」、「舍」的只是它們所擔任的幾個職務當中的一個,它們還有別的職務(責任,房舍等)並沒有卸掉。 古今字很多,現在再舉一些例子(古字在前,今字在後,今字不見於《說文》的歸a組,見於《說文》的歸b組)如下: a.大太 弟悌 間間 說悅 孰熟 竟境 隊墜 塗塗 赴訃 馮憑 賈價(註:「悌」、「境」、「墜」、「塗」、「價」等是《說文》新附字。許慎《說文解字》540部共收9353字,重文1163字。宋代徐鉉等校定《說文》,增補400多字,分別附在有關的各部之後,其中大都是「經典相承傳寫及時俗要用,而《說文》不載者」,這便是所謂新附字。) 屬囑 厭饜 縣懸 陳陣 b.共供 辟避 知智 昏婚 田畋 戚戚 反返 錯措 卷卷 屍屍 一般人常常以後世所慣用的字去衡量古書中的字,以為上面兩組中的第二個字才是「正字」或「本字」。譬如說,人們總以為先有一個「悅」字作為本字,只是經常寫一個「說」字來代替它。這是一種誤解。既然是先有一個本字「悅」,為什麼上古的經書中不用,倒反寫成「說」字呢?合理的解釋只能是:上古沒有「悅」字。戰國時代有些書(如《莊子》),「說」、「悅」並用,可能是後人改的;經書不見「悅」字,是因為後人認為它是「經」,不敢改,所以才維持了原樣。《孟子》有「悅」字,那是因為《孟子》到宋代才被尊稱為經。許慎《說文》沒有收「悅」字,這說明許慎時代「悅」字或者還沒有產生,或者是產生了,但因它是「俗字」,所以沒有收。凡是《說文》所不收的(a類),文字學家們都承認是後起字(今字),這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從前的文字學家們由於迷信《說文》,對於《說文》所收的字(b類),不但不敢認為是後起字,反而認為是本字,同時認為第一個字是假借字。例如「舍」字,朱駿聲在《說文通訓定聲》里說它假借為「舍」;而在「舍」字條下說:「經傳皆以舍為之。」既然「皆以舍為之」,可見「舍」才是本字,「舍」顯然是後起字。又如「嘗」字,本來是從旨尚聲的形聲字,以旨為意符,旨的意符是甘,甘旨是美味,所以《說文》「嘗」字下說「口味之也」。又因「嘗」字經常用作「何嘗」、「未嘗」的「嘗」,所以人們又在「嘗」字旁邊加了個意符「口」,用來表示「嘗滋味」的「嘗」。假如不了解這種情況,就會對「未嘗君之羹」這類的用法發生誤解。其實「嘗」字的歷史很短,所以一般字典沒有收錄,最近漢字簡化,又把它給簡化掉了。由此可知,所謂「本字」,實際上有許多都是後起字。 我們對於古今字的態度應該是:(1)了解古今字的關係,從而掌握古書的詞義;(2)承認文字發展的事實,不要厚古薄今和是古非今。從前有些文人專寫「本字」,不寫後起字,那是應該批判的。 2.異體字 異體字跟古今字的分別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的意義完全相同,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相代替。 我們知道,文字是人民群眾創造的,所以在字的形體方面不可能那麼整齊劃一。在古代,同一個詞造出兩個或更多的字來代表,那是難免的。例如: 棄棄 齊齎 睹睹 廄廄 詒貽 諭喻 雞雞 蚓螾 照照 憑憑 罪罪從前文字學家們根據《說文》,把異體字分為正體、變體、「俗體」等。《說文》所載的,被認為正體;《說文》所不載的,被認為變體或「俗體」。這種分別往往是武斷的。 異體字有下列幾種情況: 一、會意字與形聲字之差。如「淚」是會意字,「淚」是形聲字;「岩」是會意字,「嚴」是形聲字。 二、改換意義相近的意符。如從攴束聲的「敕」,變成了從力束聲的「敕」。從欠的「嘆」,變成了從口的「嘆」。從糸的「絝」,變成了從衣的「褲」。 三、改換聲音相近的聲符。如「線」從戔得聲,而「線」卻是從泉得聲了。「褲」從誇得聲,後來改成從庫得聲了。 四、變換各成分的位置。有的是改變聲符和意符的位置,如「慚慚」、「和和」、「鵝鵝鵝」等。有的只是改變了聲符或意符的寫法,如「花」又寫作「花」。 有一件事值得注意:有些異體字最初是完全同義的,但是後來有了分工。例如「諭喻」,先秦兩漢都通用: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里仁) 寡人諭矣!(戰國策?魏策) 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諭之。(史記?高祖本紀) 王好戰,請以戰喻。(孟子?梁惠王上) 誼追傷屈原,因以自諭。(漢書?賈誼傳)前三例中的「喻」和「諭」都是懂得、曉諭的意思,後二例中的「喻」和「諭」都是比喻的意思。可見這兩個字通用。但到了後代,「詔諭」、「曉諭」的「諭」不能寫作「喻」,而「比喻」的「喻」也不能寫作「諭」。原來是異體字,後來不是異體字了。 有三種情況不能認為是異體字: 第一,有些字,雖然意義相近,後代讀音也相同,但不能把它們當作異體字。例如「置」和「置」,就「放置」這一意義說,二者相通,可是「置」還有一些別的意義是「置」所沒有的,況且這兩個字的古音也不一樣,所以「置」和「置」不是異體字。同樣的情況還有一些字,例如「實」和「實」。 第二,有些字,它們之間的關係交錯複雜,有相通之處,也有不通之處,也不能把它們看作異體字。例如「雕」、「雕」、「凋」,雕的本義是鳥名(又寫作雕),雕的本義是雕琢、繪飾,凋的本義是凋傷、凋零。在《說文》里,它們是分為三個字的。由於它們是同音字,所以在某一意義上常常通用。拿雕字來說,雕飾的雕可以寫作雕,《左傳》宣公二年:「厚斂以雕牆」,一本作雕。雕琢的雕更經常寫作雕,例如《文心雕龍》、「雕蟲小技」等。至於凋傷一義,上古也曾寫作雕,例如《國語?周語》:「民力雕盡」,但後來就不通用了。拿雕字來說,它曾經和凋傷、凋零的凋通用,《論語?子罕》:「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一本作雕;《荀子?子道》:「故勞苦雕瘁而能無失其政」,就寫作雕;但後代也很少這樣通用了。再拿凋字來說,它的意義最窄,只表示凋傷、凋零,不能表示雕刻、雕飾。而凋和雕都不能表示雕鳥的雕。由此看來,這三個字之間的關係是很複雜的,它們不是異體字。其他像游和游,修和修都是這樣。 第三,有些字通用是有條件的,更不能認為是異體字。例如「亡」和「無」相通,《論語?雍也》:「今也則亡」(如今就沒有了)。但並不是所有用「無」的地方都可以換成「亡」。後來這種用法只限於「亡何」、「亡慮」等少數固定形式。又如「沽」和「酤」,在買酒或賣酒這個意義上是相通的,看來似乎像異體字,可是酤的對象只能是酒,而沽的對象可以是酒,可以是玉,也可以是別的東西。意義廣狹不同,嚴格地說,這不能算是異體字。 3.繁簡字 簡體字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時代。漢代民間應用的簡體字就有不少;北魏時代,亂字已經簡化為亂,和現在公布的簡化字相同;宋元以來簡體字在廣大人民群眾中間又有進一步的發展。今天我國通行的簡化字,絕大部分都是歷代相傳下來的。 我們學習古代漢語既要掌握簡化字,又要掌握繁體字;因為一般古書都用的是繁體字(註:為了便於學習,我們在本書後面附有簡化字與繁體字對照表,以供查閱。)。學習繁體字,要注意繁體字和簡化字之間的三種關係: 第一,絕大多數的簡化字跟繁體字是一對一的關係,我們只要把繁體字記住就行了。例如: 愛:愛 罷:罷 辦:辦 達:達 遞:遞 礬:礬 繭:繭 糴:糴 竊:竊 灶:灶 隸:隸 糞:糞只有少數是一對二、一對三或一對四的關係。例如: 當:噹噹 盡:儘儘 羅:羅羅 壇:壇壇 干:乾乾干 台:台台台台第二,有些簡化字是可以從古書中找出根據來的。其中有些是本字,有些是異體字或通用字。例如: 舍:舍 古今字。 薦:薦 古通用。 誇:誇 古通用。 踴:踴 古通用。 啟:啟 開啟的啟本作啟。 網:網 網是網的本字。 氣:氣 氣本作氣,餼本作氣。 禮:禮 古異體字。 糧:糧 異體字。了解這些關係,我們可由此知道古代已經有了這些字,今天簡化,只是選擇了筆畫較少的,放棄了筆畫較繁的。我們切不要以為現在的「舍」字在古代都該是「舍」,現在的「薦」字在古代都該是「薦」。這樣,反而是弄錯了。 第三,有些簡化字和繁體字本來在詞義上是毫不相干的,或顯然有區別,僅僅因為是同音的關係,簡化時就採用了那個筆畫較簡的。這就是說,在古書中,本來是有分別的兩個字(或三個字),經過簡化之後,混為一個了。這種情況最值得注意。如果用現在簡化字所代表的那個詞義去解釋古書,就會發生誤解。現在舉些例字分別加以說明。 (1)後後 在先秦少數古籍中曾以「後」代「後」,但不普遍,後代一般不再通用。至於「君主」、「皇后」的意思,決不能寫作「後」。《孟子?梁惠王下》:「書曰:"蹊我後,後來其蘇"!」兩個「後」字都是指商湯而言。《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夏後皋之墓也」中的「後」,也是指君,這些「後」字決不能寫作「後」。 (2)適適 在古代漢語中「適」和「適」是根本不同的兩個字。「適」音kuò,適音shì。《論語?憲問》:「南宮适問於孔子曰……」這裡「適」不是「適」字。又宋代有人叫洪适。這種地方如果不知道它和「適」的區別,就會弄錯了。 (3)征征 這兩個字在古代漢語中,除了在征賦(稅)的意義上有時相通之外,決不混同。「征」是旅行(特指在外服役)、征伐。征是證驗、徵兆、徵辟、徵求;又是音樂中的五聲之一(用於這個意義時讀zhǐ)。像《論語?八佾》的「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中的「征」,決不能寫作「征」;《戰國策?燕策》中的「為變徵之聲」的「征」,決不能換成「征」。反過來看,《左傳》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復」中的「征」,不能改作「征」;《周易》的「征夫不復」,也不能寫作「征夫」。 (4)余餘 「余」是第一人稱代詞,「餘」是剩餘的意思。在古籍中兩個字如果都寫作「余」,或都寫作「餘」,許多話就會無法解釋。如屈原《離騷》「僕夫悲余馬懷兮」中的「余」,如果換成「余」,「余馬」就不通了;杜甫「隔籬呼取盡餘杯」的詩句,如果把「餘」換作「余」,那就成了「盡我的杯」了。 像這種情況還非常多,我們只能舉其一隅。總之,我們學習古代漢語,只有懂得了簡體字與繁體字之間的這種分合關係,才能有效地掌握它們,才能正確地理解古代作品。古漢語通論(七) 判斷句,也字 判斷句是以名詞或名詞性的片語為謂語,表示判斷的。在現代漢語里,判斷句的主語和謂語之間一般要用系詞(判斷詞)「是」字來聯繫,例如「我是中國人」。但是在秦漢以前,判斷句一般不用系詞,而是在謂語後面用語氣詞「也」字來幫助判斷。例如: 制,岩邑也。(左傳隱公元年) 虢,虞之表也。(左傳僖公五年) 董狐,古之良史也。(左傳宣公二年) 而母,婢也。(戰國策?趙策) 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左傳隱公元年)有時候在主語後面用語氣詞「者」字表示提頓,然後再在謂語後面用語氣詞「也」字。例如: 彼秦者,棄禮義而尚首功之國也。(戰國策?趙策) 彼吾君者,天子也。(戰國策?趙策) 南冥者,天池也。(莊子?逍遙遊) 臣之所好者,道也。(莊子?養生主)這種用「也」字煞句和用「者」「也」照應的句子,是古代漢語判斷句的典型結構。 在先秦時代,有些「是」字容易被人誤解為系詞,實際上是指示代詞作判斷句的主語或謂語。例如: 是吾師也。(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是社稷之臣也。(論語?季氏)在這兩個例子里,「是」字用作主語,「吾師」「社稷之臣」是謂語。 若士必怒,伏屍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今日是也。(戰國策?魏策) (今天就是這樣。) 取之而燕民悅,則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孟子?梁惠王下) 湯之問棘也是已[1]「是已」略等於「是也」,「已」字也是語氣詞。①。(莊子?逍遙遊)在這三個例子里,「是」字用作謂語,「今日」「武王」「湯之問棘」是主語。 在判斷句中,人們所判斷的不限於人或物,有時候是一件事情,這件事情在前面敘述過了,然後用指示代詞「是」字或「此」字復指,使意義更為明確。例如: 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左傳僖公三十年)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論語?為政) 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論語?季氏) 我騰躍而上,不過數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間,此亦飛之至也。(莊子?逍遙遊)在第一個例句里,「是」字復指「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這件事情,其餘由此類推。 但是,在古代漢語里,這種用來複指的指示代詞往往不用。這樣,好像不是判斷句,其實仍是判斷句。例如: 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是)寡君之願也。(左傳僖公四年) 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是)君之所知也。(左傳僖公三十年) 執事不以釁鼓,使歸即戮,(是)君之惠也。(左傳成公三年)在第一個例子里,「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是主語,「寡君之願也」是謂語,其餘由此類推。 有些判斷句由於主語所指的人或事物已經在上文出現,所以省略主語,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對話里。例如: 對曰:「翳桑之餓人也。」(左傳宣公二年) 子曰:「隱者也。」(論語?微子) 子曰:「非吾徒也[1]」非「字是否定副詞,下文就要談到。①。……」(論語?先進) 古代漢語判斷句的謂語前面常用副詞「乃」字來加強肯定,用副詞「非」字來表示否定。先看用「乃」字的判斷句: 吾乃梁人也。(戰國策?趙策) 是乃仁術也。(孟子?梁惠王上) 孟嘗君怪之,曰:「此誰也?」左右曰:「乃歌夫"長鋏歸來"者也。」(戰國策?齊策)從上面這些例句里,我們不難看出,判斷句用「乃」字,肯定的意味強,而且往往帶有辯白或申明的口氣。「吾乃梁人也」,這意味著「吾非燕人」「吾非趙人」等等。這種用法的「乃」字相當於現代漢語的「便(是)」「就(是)」,因此在現代漢語的書面語言里,「乃」字還可以加在「是」字的前面,說成「乃是」。 再看用「非」字的判斷句: 是非君子之言也。(禮記?檀弓上) 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戰國策?魏策) 管仲非仁者與?(論語?憲問)這種用法的「非」字雖然可以譯成現代漢語的「不是」,但是,嚴格地說,它的語法作用是作為一個否定副詞來否定謂語的,它不是否定性的系詞,不是「不」和「是」的結合體。 在討論古代漢語判斷句的時候,有一個「為」字值得提出來說一說: 吾乃今日而知先生為天下之士也!(戰國策?趙策)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論語?為政) 長沮曰:「夫執輿者為誰?」子路曰:「為孔丘。」(論語?微子) 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為夫子?(論語?微子)這類句子里的「為」字,很像現代漢語的系詞「是」。其實古代漢語的「為」字是一個涵義非常廣泛的動詞[1]關於「為」字,古漢語通論(八)里還要討論。①,在上面這些例句里,雖然可以用現代的「是」字來對譯,但不必認為就是上古的真正的系詞。在上古漢語里,用「為」字的判斷句非常罕見,而且限於一定的場合。就以上面所舉的例句而論,例一「先生為天下之士」不是獨立的句子,而是全句謂語動詞「知」的賓語。例二「為」字的前後兩項,字面相同。例三「為」字後面是疑問代詞,這句話在上古更常見的說法是:「夫執輿者誰也?」不用「為」字。《戰國策?齊策》:「孟嘗君怪之,曰:此誰也?」《孟子?離婁下》:「追我者誰也?」可以為證。「夫執輿者為誰」、「為孔丘」,其實都是以敘述句的形式代替了判斷[2]當然,從句子的語氣說,「夫執輿者為誰」是疑問句。②。例四「為」字的動詞意義更為明顯。總的說來,上古用「也」字煞句的判斷句一般不能用「為」字,所以像「制,岩邑也」不能說成「製為岩邑也」,這是值得注意的。 判斷句是表示判斷的,但是在語言實踐中,我們會遇到某些判斷句,它們的主語和謂語的關係,不能按照形式邏輯的要求來加以分析。這在現代漢語是如此,在古代漢語也是如此。例如《戰國策?齊策》:「馮諼先驅,誡孟嘗君曰:千金,重幣也;百乘,顯使也。齊其聞之矣。」千金和重幣可以構成判斷,但是百乘指的是車馬,顯使指的是人臣,照形式邏輯講,就很難構成判斷,可是這句話的意思還是可以了解的。又如《左傳庄公十年》:「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戰,不能說等於勇氣,人們只能說作戰是靠勇氣的,或者說,勇氣是打勝仗的條件之一,等等。但是,照字面講,這句話又只能解作「打仗就是勇氣」。對於這種內容壓縮了的判斷句,我們不應該以詞害義。 判斷句有一種最常見的活用法,就是採用判斷句的形式來解釋原因。例如: 孟嘗君為相數十年,無纖介之禍者,馮諼之計也。(戰國策?齊策) 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論語?憲問) 良庖歲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莊子?養生主)在現代漢語里,「是」字也可以用來解釋原因。由此可見解釋原因和判斷在性質上是相近的;又可以證明語言既有發展又有繼承的道理。 現在講到「也」字。 從「也」字的位置看,有兩種「也」字:(一)煞句的「也」字;(二)句中的「也」字。現在分別加以敘述。 (一)煞句的「也」字 煞句的「也」字一般用於判斷句的句尾來幫助判斷,這是「也」字的基本用法。這一點,上文已經說過。現在要講的是由這種基本用法引申出來的用法。第一,「也」字常用在因果句的句尾。例如: 媼之送燕後也,持其踵為之泣,念悲其遠也。(戰國策?趙策) 置杯焉則膠,水淺而舟大也。(莊子?逍遙遊) 古之人與民偕樂,故能樂也。(孟子?梁惠王上)前兩個例子是由果溯因,說明真相;最後一個例子是由因及果,進行推理:都用「也」字煞句。 第二,說話人對所說的事情的真實性表示深信不疑,也用「也」字煞句。例如: 蔓難圖也。(左傳隱公元年) 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客無好也。(戰國策?齊策) 今君有一窟,未得高枕而卧也。(戰國策?齊策) 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論語?子罕)由於說明因果關係和確認事情的真實性都帶有論斷的性質,所以用「也」字煞句是很自然的。 此外,古代漢語表示命令的句子也往往用「也」字煞句。例如: 不及黃泉,無相見也。(左傳隱公元年) 以吾一日長乎爾,毋吾以也。(論語?先進)其實「也」字的這種用法,和前面所講的用法仍然是相通的。 有一種情況值得注意:如果句中有疑問代詞或疑問副詞,「也」字似乎也帶了疑問語氣。例如: 孟嘗君怪之,曰:「此誰也?」(戰國策?齊策) 責畢收乎?來何疾也?(戰國策?齊策) 曷為久居此圍城之中而不去也?(戰國策?趙策) 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論語?憲問) 如之何其拒人也?(論語?子張)有人認為這種「也」字的作用和「邪」(耶)字相同,那是不對的。「也」字和「邪」(耶)字區別在於:(1)「也」字本身不表示疑問,「邪」(耶)字本身表示疑問。例如《莊子?齊物論》:「子知子之所不知邪?」就不能換用「也」字,一換「也」字就不是疑問句了。(2)「也」字雖然用在疑問句里,但仍然帶有一點確定語氣,所以「也」字後面容許再用疑問語氣詞。例如《論語?先進》:「唯求則非邦也與?」又如《莊子?齊物論》:「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 (二)句中的「也」字 「也」字有時用在單句或複句中作語氣詞,表示頓宕。 有的「也」字用在單句中的主語(其中有的是主謂結構作主語)之後。例如: 午也可。(左傳襄公三年) 師也過,商也不及。(論語?先進) 求也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論語?先進) 今由與求也相夫子。(論語?季氏) 鳥之將死,其鳴也哀。(論語?泰伯) 且夫水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舟也無力。(莊子?逍遙遊)前四例「也」字是用在一般主語之後,後二例「也」字是用在主謂結構所充任的主語之後。後面兩個句子如果譯成現代漢語,似乎可以把「也」字譯為現代的「得」字,例如「水之積也不厚」,可譯為「水積得不多。」但是,這只是詞序上的偶合,事實上「得」並不相當於「也」,因為這兩句話古今的語法結構是大不相同的。下面古漢語通論(十二)還要討論這種句子。 有的「也」字不是用在單句主語之後,而是用在時間副詞(或片語)之後。例如: 今也則亡。(論語?雍也) 今也,南蠻蠻舌之人,非先王之道。(孟子?滕文公上) 當是時也,禹八年於外,三過其門而不入。(孟子?滕文公上) 有的「也」字是用在複句中的第一個分句之後,這個分句往往是表示時間修飾的分句。例如: 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左傳僖公三十年) 媼之送燕後也,持其踵為之泣,念悲其遠也。(戰國策?趙策)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禮記?禮運) 且而與其從辟人之士也,豈若從辟世之士哉?(論語?微子)前面三個例子就是表示時間修飾的分句。這種句子後面古漢語通論(十三)討論「之」字時還要討論它。 古漢語通論(八) 敘述句,矣字,焉字 敘述句是以動詞為謂語、敘述人或事物的行動變化的。在古代漢語里,敘述句的結構一般和現代漢語沒有什麼不同。例如: 冬,晉文公卒。(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晉侯秦伯圍鄭。(左傳僖公三十年) 初,鄭武公娶於申。(左傳隱公元年) 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左傳僖公四年) 公賜之食。(左傳隱公元年) 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馬逸不能止。(左傳成公二年) 虎求百獸而食之。(戰國策?楚策) 在上面所舉的這些例句里,「公賜之食」是雙賓語句。「賜食」是一個動賓片語,「食」(食物)是直接賓語;「之」指潁考叔,是「賜食」的對象,是間接賓語。類似的例子如: 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左傳隱公元年) 多予之重器。(戰國策?趙策)一般說來,動詞如果是「賜」「予」「遺」「語」「告」等字,大致總有兩個賓語:一個是指物的直接賓語,一個是指人的間接賓語。間接賓語放在動詞和直接賓語之間。這種句法古今是相同的。 但是上古漢語能帶有雙賓語的並不限於上述這一類動詞,一般的及物動詞也可以帶有雙賓語。例如: 欲見賢人而不以其道,猶欲其入而閉之門也。(孟子?萬章下) 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之乎?(孟子?告子下) (「紾」zhěn,扭轉。) 天生民而立之君。(左傳襄公十四年)「閉門」是一個動賓片語,「門」是直接賓語;「之」指賢人,是「閉門」的對象,是間接賓語。其餘由此類推。 在一般的及物動詞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動詞「為」(wéi)字。這個詞在古代的涵義非常廣泛,但是在具體的上下文中,它的涵義比較具體。隨著應用的場合不同,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為「作」「做」「造」「治」「處理」「安排」等等。古書上有許多句子是用「為」字作動詞而後面帶有雙賓語的。例如: 不如早為之所。(左傳隱公元年) 且君嘗為晉君賜矣。(左傳僖公三十年) 而為之簞食與肉,置諸橐以與之。(左傳宣公二年) 重為之禮而歸之。(左傳成公三年) 吾不忍為之民也。(戰國策?趙策)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論語?季氏)對於上面這類例句,最容易發生兩種誤解:或則以為第一第二兩個例子里的「為」字是介詞(讀wèi);或則以為第五個例子里的「為之民」等於說「為其民」。這都是不對的。試就第三個例子來分析:「為簞食與肉」是一個動賓片語,「簞食」與「肉」是動詞「為」的直接賓語;「之」指靈輒,是間接賓語。其餘由此類推。 我們還要注意賓語的位置。在一般情況下,賓語是放在動詞的後面的;但是,有時候為了強調賓語,可以把賓語提前,在賓語後面用「是」字、「實」字或「之」字復指。例如: 豈不穀是為?先君之好是繼。(左傳僖公四年) 將虢是滅,何愛於虞?(左傳僖公五年) 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左傳僖公五年) 姜氏何厭之有?(左傳隱公元年) 商書曰:「無偏無黨,王道蕩蕩」,其祁奚之謂矣。(左傳襄公三年)有時候還在提前的賓語的前面用「惟」(唯)字,構成「惟(唯)……是……」「惟(唯)……之……」的說法。例如: 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左傳僖公五年) 率師以來,唯敵是求。(左傳宣公十二年) 父母唯其疾之憂。(論語?為政) 不務張其義,齊其信,唯利之求。(荀子?王霸)現代還說「唯你是問」、「唯利是圖」,就是這種語法的殘留。 有一點需要注意:如果被提前的賓語是代詞,一般就只用「之」字復指。例如: 「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其我之謂矣!(左傳宣公二年) 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左傳隱公元年) 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孟子?公孫丑上) 魯頌曰:「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周公方且膺之,子是之學,亦為不善變矣。(孟子?滕文公上)由此可見,用代詞「是」字或「之」字復指提前的賓語,是古代漢語變更動賓詞序的一種語法手段;即使被提前的賓語本身是代詞,也並不排斥這種語法手段。但是,現代漢語沒有這種句法了,因此這類句子譯成現代漢語時是無需把這種「是」字或「之」字直譯出來的。 下面討論上古漢語表示行為數量的句法。 在上古漢語里,表示行為數量的句法,一般是把數詞直接放在動詞的前面,而不用表示動量的量詞。例如: 三進及溜,而後視之。(左傳宣公二年) 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論語?憲問) 禹八年於外,三過其門而不入。(孟子?滕文公上) 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在不舍。(荀子?勸學)現代漢語動量的表示法,一般是把表示動量的數量詞放在動詞的後面,比如「九合」,現代漢語則說「會合九次」(「九」在這裡只表示多次,不是實數),不但用了動量詞,而且詞序也變動了。 從句子成份看,古代漢語放在動詞前面表示動量的數詞,是作為狀語來修飾動詞的。假如說話人要強調某一行為的數量,可以改變句法:把數詞從動詞前面移到句尾,並在這個數詞的前面用「者」字,讓它同前面的詞語隔開,這樣,「者」字前面的詞語就充當了全句的主語,移到句尾的數詞就上升為全句的謂語。例如: 於是平原君欲封魯仲連,魯仲連辭讓者三,終不肯受。(戰國策?趙策) 范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史記?項羽本紀)表示動量的數詞從動詞前面的狀語的位置上升到全句的謂語的位置,自然就顯得突出而重要了。和現代漢語比較,「魯仲連辭讓者三」「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雖然可以譯作「魯仲連辭讓了多次」、「把佩帶的玉玦舉起多次來向他示意」,但是語法結構是大不相同的。 以上所討論的敘述句,它們的主語都是謂語動詞所表示的行為的主動者。但是,和現代漢語一樣,古代漢語敘述句的主語也可以是謂語動詞所表示的行為的被動者。例如: 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左傳隱公元年) 君能補過,袞不廢矣。(左傳宣公二年) 諫行言聽。(孟子?離婁下)就謂語動詞來說,「蔓草」是被「除」的,「袞」是被「廢」的,等等。但是,這隻能說是意念上的被動,還不是上古漢語真正表示被動的句法。 在先秦時代,真正的被動句所佔的比重很小。當說話人有必要運用被動句時,一般在動詞後面用「於」字以引進行為的主動者。例如: 卻克傷於矢,流血及屨。(左傳成公二年) 東敗於齊,長子死焉;西喪地於秦七百里;南辱於楚。(孟子?梁惠王上)這裡要注意的是:不是介詞「於」字本身能表示被動,而是動詞用於被動的意義;但是,由於用「於」字引進了行為的主動者,被動的意義就更加明顯了。還要注意古代這種用「於」字的被動句的詞序和現代漢語不同:在現代漢語里,表示被動的介賓片語放在動詞前面(大樹被風吹倒了)在上古漢語里,引進行為主動者的「於」字介賓片語放在動詞後面(「東敗於齊」)。 有時候用「為」(wéi)字表示被動: 父母宗族,皆為戮沒。(戰國策?燕策) 卒為天下笑。(同上趙策) 不為酒困。(論語?子罕)後來又有「為……所」式: 嬴聞如姬父為人所殺。(史記?魏公子列傳) 先即制人,後則為人所制。(史記?項羽本紀) 征和二年,衛太子為江充所敗。(漢書?霍光傳)這種結構形式在秦漢以後的古書中最為常見,並且一直沿用到現代漢語的書面語里。 表示被動的,除「為」字外,還有「見」字和「被」字。例如: 盆成括見殺。(孟子?盡心下) 吾長見笑於大方之家。(莊子?秋水) 國一日被攻,雖欲事秦,不可得也。(戰國策?齊策) 信而見疑,忠而被謗,能無怨乎?(史記?屈原列傳)但是這不是上古漢語被動句的主要形式,這裡就不詳細討論了。 古代漢語敘述句經常應用的語氣詞是「矣」字和「焉」字。 (一)「矣」字 「矣」字是一個表示動態的語氣詞。它意味著事物的變化和發展。在一般情況下,「矣」字總是把事物發展的現階段作為新的情況告訴別人。例如: 吾知所過矣。(左傳宣公二年) (原先不知道,現在知道了。) 寢門辟矣。(左傳宣公二年) (原先是關著,現在開了。) 余病矣。(左傳成公二年) (本來是好好的,現在受重傷了。) 王無親臣矣。(孟子?梁惠王下) (本來有親臣,現在沒有了。) 有些句子用了表示時間的副詞如「已」「既」「嘗」等字,表示某一情況已經如此或曾經有某一情況;句尾用「矣」字,是說話人把它當作新的情況告訴別人。例如: 平原君曰:「勝已泄之矣。」(戰國策?趙策) 鄭既知亡矣。(左傳僖公三十年) 且君嘗為晉君賜矣。(左傳僖公三十年) 昔齊威王嘗為仁義矣。(戰國策?趙策) 有時候,某一情況還沒有出現,但是預料它將會出現,用「矣」字也是把它當作新的情況告訴別人。例如: 孔子曰:「諾,吾將仕矣。」(論語?陽貨) 虞不臘矣。(左傳僖公五年)在多數情況下,這是一個偏正複句,偏句表示一個假設,正句表示在這個條件下的後果。例如: 君能補過,袞不廢矣。(左傳宣公二年) 使梁睹秦稱帝之害,則必助趙矣。(戰國策?趙策) 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論語?憲問)無論表示已經如此或行將如此,「矣」字總是報道一種新情況。 表示可能性的句子雖然也屬於敘述句,但是並不表示一種過程。在這類句子里,「矣」字仍然報道一種新情況。例如: 公聞其期,曰:「可矣!」(左傳?隱公元年) 朝聞道,夕死可矣。(論語?里仁) (注意「可也」和「可矣」的分別:「可也」是簡單的判斷,「可矣」則包含「以前未可而現在可以」的意思。) 吾惛,不能進於是矣。(孟子?梁惠王下) 以形容詞為謂語的描寫句同樣可以用「矣」字,因為描寫句同樣可以報道新情況。例如: 國危矣。(左傳僖公三十年) 今老矣。(左傳僖公三十年) 夫如是,則能補過者鮮矣。(左傳宣公二年)有時候,描寫句的謂語部分被提到前面去,後面再用「也」字煞句(也有不用「也」字的),這樣就增加了誇張的語氣。但是「矣」字本身並不表示誇張語氣。例如: 嘻!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戰國策?趙策) 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論語?述而) 祈使句用「矣」字,這是祈使者希望對方實現某種行為或完成某種事情。例如: 先生休矣!(戰國策?齊策) 君姑高枕為樂矣!(戰國策?齊策) 總起來說,「矣」字的語法意義跟現代漢語語氣詞「了」(啦)字的語法意義相當;絕大多數的「矣」字都可以譯成現代的「了」字。 「矣」字又可以用於疑問句,在這種情況下,「矣」字仍保持著原來的語法意義,不過由於句子里有疑問代詞或疑問副詞,所以「矣」字似乎也幫助表示疑問語氣罷了。例如: 年幾何矣?(戰國策?趙策) 事將奈何矣?(戰國策?趙策) 何如斯可謂之士矣?(論語?子路) 德何如則可以王矣?(孟子?梁惠王上) (二)「焉」字 「焉」字是一個指示代詞兼語氣詞。我們說它是指示代詞,因為它常常指代某一範圍或方面;我們說它是語氣詞,因為它經常用於敘述句的句尾來表示停頓,就一般情況說,它的後面不再加別的語氣詞。 「焉」字所指代的範圍或方面,常與處所或人物有關。例如: 制,岩邑也,虢叔死焉。(左傳隱公元年) (虢叔死在那裡。) 余收爾骨焉。(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我在那裡收你的屍骨。) 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芻蕘者往焉,雉兔者往焉。(孟子?梁惠王下) (砍柴的,打獵的,都到那裡去。)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論語?述而) (必有我師在此三人之中。) 見賢思齊焉。(論語?里仁) (見賢則思齊於賢,即思與之齊。) 非曰能之,願學焉。(論語?先進) (願在這方面學習。) 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論語?憲問) (我於此三者都無能。) 吾聞庖丁之言,得養生焉。(莊子?養生主) (於此得養生之道。) 這種用法的「焉」字,如果前面是形容詞,就指代比較的對象。例如: 晉國,天下莫強焉。(孟子?梁惠王上) (晉國,天下沒有哪個國家比它強大。) 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左傳宣公二年) (沒有哪一種善事比這個更大。) 我們應該注意「之」和「焉」的區別:在和動詞結合時,「之」字用在及物動詞的後面,「焉」字用在不及物動詞的後面。試看上文所舉的例子:「非曰能之,願學焉」,這裡的「能」字在古代是及物動詞,「學」字用作不及物動詞。同一動詞,加「之」或加「焉」,詞義不同:「死焉」的「死」是不及物動詞,是一般的意義,如「虢叔死焉」;「死之」的「死」是及物動詞,表示殉難,如《左傳宣公二年》「提彌明死之」。 「焉」字雖然是一個代詞,但由於它的位置經常是在句尾,所以它逐漸取得了語氣詞的性質。有時候,它和「於」字介賓片語同時出現,它的代詞性就沖淡了,而它的語氣詞性質就更為突出了。例如: 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孟子?梁惠王上) (「焉」和「於國」同時出現。) 夫子言之,於我心有戚戚焉。 (「焉」和「於我心」同時出現。)有時候,「焉」字雖然沒有和「於」字介賓片語同時出現,但也完全失去了代詞性,只能算是純粹的語氣詞,帶有指點引人注意的語氣。例如: 擊之,必大捷焉。(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宗廟之事,如會同,端章甫,願為小相焉。(論語?先進) 君以為易,其難也將至矣;君以為難,其易也將至焉。(國語?晉語) 子曰:「君子病無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論語?衛靈公)最後兩個例子最富有啟發性,這兩個例子都是平行的句法,第三個例子上文用「矣」下文用「焉」,第四個例子上文用「焉」下文用「也」,試加比較,可以看出「焉」字所表示的語氣來。這種用法的「焉」字有點像現代漢語的「啊」字,但不是每一句的「焉」字都能用「啊」來對譯。以上只算「焉」字的活用法,「焉」字的正常用法仍然應該是指示代詞兼語氣詞。 正如「矣」字一樣,「焉」字也可以用於疑問句,在這種情況下,「焉」字仍然保持著原來的語法意義,不過由於句子里有疑問代詞或疑問副詞,所以「焉」字似乎也幫助表示疑問語氣罷了。例如: 君何患焉?(左傳隱公元年) 既富矣,又何加焉?(論語?子路) 王若隱其無罪而就死地,則牛羊何擇焉?(孟子?梁惠王上) 此外,古書上還有些「焉」字用於句中,似乎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例如: 命舟牧覆舟,五覆五反,乃告舟備具於天子,天子焉始乘舟。(呂氏春秋?季春紀) 公輸子自魯南遊楚,焉始為舟戰之器。(墨子?魯問) 必知亂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亂之所自起,則不能治。(墨子?兼愛上)這種「焉」字又可以寫作「安」或「案」,《荀子》書中比較常見。例如: 故先王聖人安為之立中制節。(荀子?禮論) 是案曰是,非案曰非。(荀子?臣道)有人把這種「焉」字解釋為「於是」「乃」「則」,認為是連詞。其實這種用法的「焉」字和指示代詞的「焉」字仍然相通。如果說,指示代詞的「焉」字用於句尾有可能逐漸取得語氣詞的性質,那麼當它用於句中從而逐漸取得某種關聯詞的性質並不是不可能的。但是「焉」字的這種用法似乎並沒有得到充分的發展,所以一般古書上並不常見。 古漢語通論(九) 否定句,否定詞 表示否定的句子叫做否定句。否定句中必須有否定詞。否定詞可以是副詞,如「不」「弗」「毋」「勿」「未」「否」「非」;可以是動詞,如「無」;也可以是代詞如「莫」(「莫」字是一個否定性的無定代詞,漢代以前很少當「勿」字講,見下文)。例如: 朽木不可雕也。(論語?公冶長) 公弗許。(左傳隱公元年)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衛靈公) 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左傳隱公元年) 王斗曰:「否。……」(戰國策?齊策) 是非君子之言也。(禮記?檀弓上) 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論語?為政) 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論語?憲問) 在上古漢語里,用「不」「毋」「未」「莫」四個否定詞的否定句有一個特點:賓語如果是一個代詞,一般總是放在動詞的前面。例如: 居則曰:「不吾知也。」(論語?先進) 以吾一日長乎爾,毋吾以也。(論語?先進) 我無爾詐,爾無我虞[1]「無」同「毋」,下文就要談到。①。(左傳宣公十五年) 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禮記?禮運) 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左傳宣公二年)在第一個例子里,「吾」是「知」的賓語,放在「知」的前面,現代漢語卻只能說「不知道我」(不了解我)。第二個例句「毋吾以也」中的「吾」是動詞「以」的賓語,放在「以」的前面;但按現代漢語的結構,「吾」必須放在「以」的後面。其餘由此類推。有人把上面所舉的這類句子叫做倒裝句,那是不對的。在上古漢語里,這是最正常的結構,而不是「倒裝」。這個規律在用否定詞「未」「莫」的句子里最為嚴格,很少例外。直到後代,由於仿古的關係,古文家仍然運用這一類結構。 至於用「弗」「勿」「非」「無」四個否定詞的否定句,就不能運用這種結構了,這是因為「弗」「勿」所限制的動詞一般不帶賓語(見下文),「非」字是否定整個謂語的,而「無」字本身就是動詞。 從賓語來看,如果賓語不是代詞,即使是否定句也不能用這種結構。「君」「子」一類的字不是真正的代詞,也不能用這種結構。例如: 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論語?雍也) 雖不得魚,無後災。(孟子?梁惠王上) 未絕鼓音。(左傳成公二年) 若不許君,將焉用之?(左傳昭公四年) 吾不能早用子。(左傳僖公三十年) 現在我們把古代漢語中常用的九個否定詞「不」「弗」「毋」「勿」「未」「否」「非」「無」「莫」分別加以敘述。 (1)「不」「弗」 「不」和「弗」在辭彙意義上是相同的,它們都是表示一般的否定,但是,它們的語法意義有細微的區別。區別在於:「不」字後面的動詞既可以是及物動詞又可以是不及物動詞;既可以帶賓語,又可以不帶賓語。例如: 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論語?憲問) 老婦不聞也。(戰國策?趙策) 不問馬。(論語?鄉黨)「弗」字後面的動詞一般是及物動詞,而且動詞後面往往不帶賓語。例如: 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左傳隱公元年) 已行,非弗思也,祭祀必祝之。(戰國策?趙策)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孟子?告子上) 亟請於武公,公弗許。(左傳隱公元年) 雖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禮記?學記)「弗」字後面的動詞帶賓語的,非常少見,如「雖與之俱學,弗若之矣」(孟子?告子上)。 「不」和「弗」都不能否定名詞。用在「不」字後面的名詞用如形容詞或動詞;用在「弗」字後面的名詞用如及物動詞。例如: 晉靈公不君。(左傳宣公二年) 臣實不才,又誰敢怨?(左傳成公三年) 君子不器。(論語?為政) 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左傳庄公十年) (2)「毋」「勿」 「毋」和「勿」在辭彙意義上是相同的,它們通常用於祈使句,表示禁止或勸阻,等於現代漢語的「不要」或「別」。例如: 大毋侵小。(左傳襄公十九年) 毋妄言,族矣!(史記?項羽本紀)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衛靈公) 左右皆曰可殺,勿聽。(孟子?梁惠王下)古書上「毋」字常常寫作「無」字。例如: 無使滋蔓。(左傳隱公元年) 無生民心。(左傳隱公元年) 不及黃泉,無相見也。(左傳隱公元年) 無令輿師陷入君地。(左傳成公二年) 無欲速,無見小利。(論語?子路) 在語法意義上,「毋」和「不」相當,「勿」和「弗」相當。「毋」字後面的動詞一般帶賓語,「勿」字後面的動詞一般不帶賓語。但是,正如「不」和「弗」的區別不嚴格一樣,「毋」和「勿」的區別也不嚴格。孟子:「百畝之田,勿奪其時」,動詞後面卻是帶賓語的。 正如「不」「弗」後面的名詞用如動詞,「毋」「勿」後面的名詞也用如動詞。下面是「毋」字後面的名詞用如動詞的例子: 毋友不如己者。(論語?學而) 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孟子?梁惠王上) 有時候,「勿」字並非用於祈使句,而是用於陳述句。這樣,它就不再表示禁止;它的意義和「不」字差不多。例如: 齊侯欲勿許。(左傳襄公三年) 魯人慾勿殤童汪踦。(禮記?檀弓下) (3)「未」 「未」字表示事情還沒有實現,等於現代漢語動詞前的「沒有」。例如: 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左傳隱公元年) 宣子未出山而復。(左傳宣公二年) 未聞好學者也。(論語?雍也) 見牛未見羊也。(孟子?梁惠王上) 「未嘗」是一個凝固形式(不是「未嘗君之羹」的「未嘗」),它表示「不曾」或「沒有……過」的意思。「未」和「未嘗」的區別是:「未」著重在和將來實現的可能性對比(孟子?滕文公下:「什一,去關市之徵,今茲未能;請輕之,以待來年」),或和已經實現的事情對比(論語?先進:「由也,升堂矣,未入於室也」)。而「未嘗」則是簡單地否定過去。例如: 孟嘗君笑曰:「客果有能也,吾負之,未嘗見也。」(戰國策?齊策) 三年之後,未嘗見全牛也。(莊子?養生主) 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論語?述而) 有時候,「未」字並非用來表示事情還沒有實現,它只表示一種委婉的否定。在這種情況下,它和「不」字的意義差不多。例如: 今君有一窟,未得高枕而卧也。(戰國策?齊策) 見兔而顧犬,未為晚也;亡羊而補牢,未為遲也。(戰國策?楚策) 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跖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孟子?滕文公下) 肉食者鄙,未能遠謀。(左傳庄公十年) (4)「否」 「否」字和作為應答之詞的「然」字是對立的。常用於單詞句,等於現代漢語的「不」或「不是的」。例如: 孟子曰:「許子必種粟而後食乎?」曰:「然。」「許子必織布而後衣乎?」曰:「否。許子衣褐。」(孟子?滕文公上) 宣王說,曰:「寡人愚陋,守齊國唯恐夫擅之,焉能有四焉?」王斗曰:「否。……」(戰國策?齊策) 「否」字又用在肯定否定迭用的句子里,它表示否定的一面。例如: 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左傳宣公二年) (5)「非」 「非」字用於判斷句里,否定謂語和主語的關係。例如: 是非君子之言也。(禮記?檀弓上) 管仲非仁者與?(論語?憲問) 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孟子?梁惠王上)這種「非」字雖可譯成現代的「不是」,但它的語法意義和「不是」完全不同:「不是」是系詞「是」字前面加否定詞「不」字;「非」字在上古漢語里不是系詞,它是一個簡單的否定副詞,它所否定的是整個謂語。這一點,我們在古漢語通論(七)里已經討論過了。 「非」字又用來否定行為或性質,表示對某一事實的否認。在這種情況下,它往往具有撇開的作用。例如: 非不說子之道,力不足也。(論語?雍也) 非曰能之,願學焉。(論語?先進) 我非愛其財而易之以羊也。(孟子?梁惠王上)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堅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孟子?公孫丑下) 有時候,它不是撇開,而是用於假設。在這種情況下,「非」字等於說「若非」或「若無」。例如: 吾非至於子之門則殆矣。(莊子?秋水) 民非水火不生活。(孟子?盡心上) 五十非帛不暖,七十非肉不飽。(孟子?盡心上) 古書上「非」字又寫作「匪」。例如: 我心匪石,不可轉也。(詩經?邶風?柏舟) 匪來貿絲,來即我謀。(詩經?衛風?氓) (6)「無」 「無」是「有」的反面,它所否定的是名詞或名詞性片語。這名詞或名詞性片語是「無」字的賓語。例如: 人誰無過?(左傳宣公二年) 無怨無德,不知所報。(左傳成公三年) 位尊而無功,奉厚而無勞。(戰國策?趙策) 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論語?為政)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論語?衛靈公) 且夫水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舟也無力。(莊子?逍遙遊) 「無」字在某些古書上又寫作「無」。《周易》一律寫作「無」,《莊子》大多數地方寫作「無」。例如: 不出戶庭,無咎。(周易?節) (「咎」,災禍。) 自夫子之死也,吾無以為質矣,吾無與言之矣。(莊子?徐無鬼) 有的古書上又寫作「毋」。例如: 然使十人樹之,一人拔之,則毋生楊矣。(韓非子?說林上) 眾口所移,毋翼而飛。(戰國策?秦策) 「無」又可以說成「無有」,意義差不多。例如: 自今無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將為戮乎?(左傳成公二年) 其竭力致死,無有二心。(左傳成公三年) 雖無有質,誰能間之?(左傳隱公三年) (「質」,人質。「間」jiàn,離間。) 左師公曰:「今三世以前,至於趙之為趙,趙王之子孫侯者,其繼有在者乎?」曰:「無有。」(戰國策?趙策) 偶然又說「不有」,或者用在否定詞的後面表示雙重否定;或者用在無主語的分句里。例如: 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左傳宣公二年) 不有祝鮀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難乎免於今之世矣。(論語?雍也) (「祝」,宗廟之官。「鮀」tuó,人名,衛國的大夫,有口才。「朝」,人名,宋國的公子,有美色。) 「不」和「無」在語法上的分工是:「不」字是副詞,它所否定的是形容詞和動詞;「無」字是動詞,它所否定的是名詞。前面已經說過,「不」字後面的名詞用如動詞或形容詞,「無」字後面的動詞或形容詞則用如名詞。例如: 貧而無諂,富而無驕。(論語?學而) (朱熹註:「常人溺於貧富之中,而不知所以自守,故必有二者之病。」可見無諂無驕不等於不諂不驕。) 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論語?季氏) (朱熹註:「均則不患於貧而和,和則不患於寡而安,安則不相疑忌,而無傾覆之患。」可見無貧無寡無傾不等於不貧不寡不傾。) 孟嘗君曰:「客何好?」曰:「客無好也。」曰:「客何能?」曰:「客無能也。」(戰國策?齊策) 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孟子?梁惠王上) 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同上) 「無」字又用於祈使句,表示禁止或不同意,意義和「毋」字完全相同。見上文。 (7)「莫」 「莫」字是一個否定性的無定代詞,現代漢語里沒有和它相當的代詞。如果要把它的意義譯成現代漢語,可以譯為「沒有誰」「沒有哪一種東西(事情)」等等。「莫」字前面可以出現它所代替的名詞,也可以不出現它所代替的名詞。例如: 群臣莫對。(戰國策?楚策) (群臣沒有誰回答。) 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左傳宣公二年) (沒有哪一種善事比這個更大。) 天下之水,莫大於海。(莊子?秋水) 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左傳宣公二年) 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論語?憲問)前三個例子都有「莫」字所代替的名詞或名詞性的片語,後兩個例子沒有。 上古時期「莫」字有時也用作否定副詞,相當於「不」。例如: 聞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左傳昭公二十年) 人知其一,莫知其他。(詩經?小雅?小旻) 漢代以後,「莫」字常常用於祈使句,當「勿」字講,表示禁止。例如: 秦王車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史記?商君列傳) (徇:示眾。) 作書與內舍,便嫁莫留住!(陳琳:飲馬長城窟行) 傳語風光共流轉,暫時相賞莫相違。(杜甫:曲江二首) 古漢語通論(十) 疑問句,疑問詞 在古代漢語里,句子一般須有疑問詞的幫助,方能發出疑問。有時候用疑問代詞,有時候用疑問語氣詞,有時候是二者都用。例如: 其誰曰不然?(左傳隱公元年) 則將焉用彼相矣?(論語?季氏) 孰為夫子?(論語?微子) 子見夫子乎?(論語?微子) 是誰之過與?(論語?季氏) 在上古漢語里,疑問句里的疑問代詞賓語也必須放在動詞的前面。例如: 吾誰欺?欺天乎?(論語?子罕) 鄉人長於伯兄一歲,則誰敬?曰:敬兄。(孟子?告子上) (比較「誰欺」和「欺天」、「誰敬」和「敬兄」這些動賓結構的賓語的位置。) 於予與何誅?(論語?公冶長) 既富矣,又何加焉?(論語?子路) 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論語?子路) 梁客辛垣衍安在?(戰國策?趙策) 臣實不才,又誰敢怨?(左傳成公三年) 二國有好,臣不與及,又誰敢德?(同上)第一第二兩個例子最富有啟發性,疑問代詞作賓語就在動詞前面,不是疑問代詞就在後面。有時候,動詞前面有助動詞,疑問代詞賓語就放在助動詞前面,上面所舉的最後兩個例子就是這樣。 疑問代詞用作介詞的賓語時,也受這個規律的制約,它們也必須放在介詞的前面。例如: 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論語?顏淵) 曷為久居此圍城之中而不去也?(戰國策?趙策) 何由知吾可也?(孟子?梁惠王上) 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論語?為政) 子歸,何以報我?(左傳成公三年) 苟無歲,何以有民?苟無民,何以有君?(戰國策?齊策) 上古漢語這種疑問代詞賓語前置的詞序,一直為後代古文家所遵守。例如: 東野之書,耿蘭之報,何為而在吾側也?(韓愈:祭十二郎文) 噫!微斯人吾誰與歸?(范仲淹:岳陽樓記) 將何適而非快?(蘇轍:黃州快哉亭記) 疑問代詞賓語前置的規則,比否定句代詞賓語前置的規則更為嚴格,可以說基本上沒有例外。只有「何如」又說成「如何」,好像是例外,其實這兩種詞序都出現在上古漢語里。在先秦時代,它們已經是一個凝固形式,意思是「怎麼樣」、「怎樣」或「怎麼辦」。例如: 與不穀同好,如何?(左傳僖公四年) 傷未及死,如何勿重?(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鄉人皆好之,何如?(論語?子路) 吾聞北方之畏昭奚恤也,果誠何如?(戰國策?楚策) 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孟子?梁惠王上) 陛下以絳侯周勃何如人也?(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 古書上還有「若何」、「何若」、「奈何」的說法(含義與「何如」、「如何」相同),但沒有說成「何奈」的。例如: 使歸就戮於秦,以逞寡君之志,若何?(左傳僖公三十三年) 美之與惡,相去何若?(老子?二十章) 事將奈何矣?(戰國策?趙策) 秦稱帝之害將奈何?(同上) 先生助之奈何?(同上) 孟嘗君曰:「市義奈何?」(戰國策?齊策) 古代又有「如……何」「若……何」「奈……何」的說法,當中插入代詞、名詞或其他詞語,意思是「把(對)……怎麼樣(怎麼辦)」。例如: 年飢,用不足,如之何?(論語?顏淵) 如受吾幣而不假吾道,則如之何?(穀梁傳僖公二年) 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列子?湯問) 晉侯謂慶鄭曰:「寇深矣,若之何?」(左傳僖公十五年) 力拔山兮氣葢世,時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史記?項羽本紀) (「奈若何」就是「奈汝何」。) 陳文子見崔武子曰:「將如君何?」(左傳襄公二十三年) 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論語?子路) 在古代漢語里,「如之何」「若之何」又是一個凝固形式,有時候用在動詞前面表示反問,譯成「怎麼」;有時候用在詢問句的末尾,譯成「怎麼樣」。例如: 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論語?子張) 若之何其以病敗君之大事也?(左傳成公二年) 蓺麻如之何?衡從其畝。(詩經?齊風?南山) 疑問詞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疑問代詞,第二類是疑問語氣詞。現在分別加以敘述。(一)疑問代詞 (1)誰,孰,何 「誰」字跟現代漢語的「誰」一樣,是指人的疑問代詞。例如: 孟嘗君怪之,曰:「此誰也?」(戰國策?齊策) 且行千里,其誰不知?(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左傳僖公四年)「孰」字經常表示選擇。它可以指人,也可以指事物。例如: 哀公問:「弟子孰為好學?」(論語?雍也) 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論語?先進) 吾子與子路孰賢?(孟子?公孫丑上) (以上指人。) 獨樂樂,與人樂樂,孰樂?(孟子?梁惠王下) (獨自作樂快樂呢,還是與眾人共聽音樂快樂呢?第一第三「樂」字讀yuè,其餘「樂」字讀lè。) 禮與食孰重?(孟子?告子下) 膾炙與羊棗孰美?(孟子?盡心下) (以上指事物。) 「孰」字用來指人時,也有不表示選擇的;這時,它就和「誰」字沒有分別了。相反地,「何」字也偶然可以表示選擇。例如: 孰可以代之?(左傳襄公三年) 孰能為之大?(論語?先進) 孰為夫子?(論語?微子) 於斯三者何先?(論語?顏淵)前面三個例子都可以換用「誰」字,最後一個例子似乎應該用「孰」字,但是「孰」字一般不用作直接賓語,所以用「何」字了。 古書上常常見到「孰與」二字連用,以比較人物的高下或事情的得失。例如: 我孰與城北徐公美?(戰國策?齊策) 田侯召大臣而謀曰:「救趙孰與勿救?」(同上) 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這種「孰與」和《論語?顏淵》「百姓足,君孰與不足」里的「孰與」不同。第一個例子是說「我與城北徐公孰美」,第二個例子含有「救趙與勿救孰得孰失」的意思。第三個例子是說「您看廉將軍與秦王比較,誰強誰弱?」 「何」字和現代漢語的「什麼」相當,是指物的疑問代詞。例如: 孟嘗君曰:「客何好?」(戰國策?齊策) 門人問曰:「何謂也?」(論語?里仁) 內省不疚,夫何憂何懼?(論語?顏淵) 「誰」「何」都可以用作定語(「孰」字不能),但是「誰」字後面一般用「之」字,「何」字後面不能用「之」字。例如: 是誰之過與?(論語?季氏) 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左傳僖公四年) 「何」字又可用作狀語,表示「為什麼」「怎麼」的意思。例如: 夫子何哂由也?(論語?先進) 吾何愛一牛?(孟子?梁惠王上) 先生坐,何至於此?(戰國策?魏策)當它用作狀語的時候,被修飾的不一定是及物動詞,有時候也可以是不及物動詞或形容詞。例如: 吾何快於是?(孟子?梁惠王上) 責畢收乎?來何疾也?(戰國策?齊策) (2)安,惡,焉,胡,奚,曷 這六個疑問代詞只能用作賓語(動詞賓語和介詞賓語)和狀語,用作狀語要比用作賓語常見。先看用作賓語的例子: 梁客辛垣衍安在?(戰國策?趙策) 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惡在其為民父母也?(孟子?梁惠王上) 「天下惡乎定?」吾對曰:「定於一。」(同上) (「惡乎」等於說「於何」。) 胡為至今不朝也?(戰國策?齊策) 國胡以相恤?(賈誼《論積貯疏》) 天下之父歸之,其子焉往?(孟子?離婁上) 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論語?子路) 許子奚為不自織?(孟子?滕文公上) 奚以知其然也?(莊子?逍遙遊) 曷為與人俱稱帝王,卒就脯醢之地也?(戰國策?趙策) 「途之人可以為禹」,曷謂也?(荀子?性惡)「安」「惡」是指處所的疑問代詞,可以譯成「哪裡」;「胡」「奚」「曷」和「何」字相當,可以譯成「什麼」。作為賓語,「惡」字只用於「惡在」「惡乎」,而很少用在其他動詞和介詞前面。 再看用作狀語的例子: 子安取禮而來待吾君?(戰國策?趙策) 梁王安得晏然而已乎?(同上) 先生又惡能使秦王烹醢梁王?(同上) 姜氏欲之,焉辟害?(左傳隱公元年) 若不闕秦,將焉取之?(左傳僖公三十年) 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廛兮?(詩經?魏風?伐檀) 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政?」(論語?為政) 天曷不降威?(尚書?商書?西伯戡黎) 君子於役,不知其期。曷至哉?(詩經?王風?君子於役)作為狀語,「安」「惡」「焉」一般表示反問,可以譯成「哪裡」「怎麼」;「胡」「奚」「曷」一般詢問原因,可以譯成「為什麼」;但是最後一個例子里的「曷」字是詢問未來的時間的,這種用法是《詩經》語法的特點之一,別的古書上很少見到。此外,「曷」字用作狀語時,和「盍」字相通,表示「何不」的意思,這裡不詳細敘述了。 (二)疑問語氣詞 (1)乎,諸 疑問語氣詞「乎」字,表示純粹的疑問。「乎」字譯成現代漢語,有時要譯成「嗎」,有時要譯成「呢」,這要看它用在什麼樣的疑問句里。在是非問句里,發問的人把一件有疑問的事情全部說出來,要求對方作肯定或否定的答覆,往往用語氣詞「乎」字,這種「乎」字要譯成「嗎」。例如: 孟嘗君問:「馮公有親乎?」(戰國策?齊策) 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論語?微子) 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論語?衛靈公) 許子冠乎?(孟子?滕文公上) 在選擇問句里,「乎」字要譯成「呢」。例如: 襄王曰:「先生老悖乎?將以為楚國祅祥乎?」(戰國策?楚策) 孟子曰:「敬叔父乎?敬弟乎?」(孟子?告子上) 有一件事值得注意,在先秦時代,句中已經用了疑問代詞的所謂特指問句,極少用「乎」字,這可以從本節通論所舉的若干特指問句里看到。這是因為既然句中用了疑問代詞把疑問之點提出來了,不用「乎」字,仍然可以了解為疑問句。秦漢以後,特指問句用「乎」字才漸漸多起來。例如: 軫不之楚,何歸乎?(史記?陳軫列傳) 孰為汝多知乎?(列子?湯問)特指問句里的「乎」字要譯成「呢」。 「乎」字跟疑問代詞、否定詞以及常見的「豈」字、「寧」字相呼應時,往往表示反問。例如: 其何傷於日月乎?(論語?子張) 梁王安得晏然而已乎?(戰國策?趙策) 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論語?憲問) 先生獨未見夫仆乎?(戰國策?趙策) 計中國之在海內,不似稊米之在大倉乎?(莊子?秋水) 豈先賤而後尊貴者乎?(戰國策?齊策)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史記?陳涉世家)反問句是無疑而問,只是用問句的形式表示肯定或否定,並不一定要求回答。跟疑問代詞相呼應的「乎」字譯成現代的「呢」,其餘的「乎」字譯成現代的「嗎」。 「乎」字跟「其」(表示委婉語氣)、「無乃」(表示恐怕是的意思)、「得無」(表示該不會的意思)等詞相呼應的時候,表示一種委婉語氣,略等於現代的「吧」字。例如: 其是之謂乎?(左傳隱公元年) 子其怨我乎?(左傳成公三年) 其恕乎!(論語?衛靈公) 無乃不可乎?(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日食飲得無衰乎?(戰國策?趙策) 有時候,「乎」字並不表示疑問,而是表示感嘆。例如: 長鋏歸來乎!(戰國策?齊策) 必也正名乎!(論語?子路) 善哉!技蓋至此乎!(莊子?養生主) 「諸」字是「之乎」的合音。「諸」字用於句尾的時候,可以用「之乎」去解釋,但是只表示疑問和反問。例如: 子路問:「聞斯行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聞斯行之?」(論語?先進) (注意比較「行諸」和「行之」。) 雖有粟,吾得而食諸?(論語?顏淵) 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論語?子路) 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諸?(孟子?梁惠王下) 不識有諸?(孟子?梁惠王上) (2)與(歟),邪(耶) 「與」(歟)字略等於現代漢語的「嗎」字或「呢」字。「與」和「乎」的分別是:除了有疑問代詞或在選擇問句而外,「與」字一般不表示純粹的疑問。用「與」的時候,在多數情況下,是說話人猜想大約是這樣一件事情,但是還不能深信不疑,要求對話人加以證實。因此,純粹表示疑問的「乎」字不能換成「與」字,例如「傷人乎?」不能換成「傷人與?」「馮公有親乎?」不能換成「馮公有親與?」下面是一些用「與」字的例子: 管仲非仁者與?(論語?憲問) 是魯孔丘與?(論語?微子) 是魯孔丘之徒與?(同上) 然則師愈與?(論語?先進) 然則廢釁鐘與?(孟子?梁惠王上) 管仲以其君霸,晏子以其君顯,管仲晏子猶不足為與?(孟子?公孫丑上) 上面這種是非問句中,「與」的疑問語氣不是很強的。但是在有疑問代詞的句子里,或者在選擇問句里,「與」字的疑問語氣強得多。例如: 是誰之過與?(論語?季氏) 丘何為是棲棲者與?(論語?憲問) 求之與?抑與之與?(論語?學而) 「邪」(耶)字和「與」(歟)字的語法作用相同。在先秦,有的古書只用「與」不用「邪」,如《論語》《孟子》;《春秋》三傳也只有《左傳》用了一個「邪」字。《老子》《莊子》用「邪」很多,《荀子》也是用「邪」多於「與」。「邪」和「與」古音相近,它們的不同大概是方言不同的緣故。下面是一些用「邪」字的例子: 古之所以貴此道者何?不曰以求得,有罪以免邪?(老子) 天之蒼蒼,其正色邪?其遠而無所至極邪?(莊子?逍遙遊) 今子欲以子之梁國而嚇我邪?(莊子?秋水) 威後問使者曰:「歲亦無恙耶?民亦無恙耶?王亦無恙耶?」(戰國策?齊策) 治亂,天邪?(荀子?天論)「與」和「邪」也都能用於反問。例如: 十人而從一人者,寧力不勝,智不若耶?(戰國策?趙策) 唯求則非邦也與?(論語?先進) 此非以賤為本邪?(老子) 夫天機之所動,何可易邪?(莊子?秋水) (3)哉 「哉」字的主要用途有二:一是表示反問,一是表示感嘆。「哉」字表示反問略等於現代的「呢」字(只有和「豈」字相呼應時才等於現代的「嗎」字)。它永遠不表示純粹的疑問;而且,一般地說,要有疑問代詞或「豈」字跟它呼應,才能表示反問。例如: 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論語?為政) 何有於我哉?(論語?述而) 彼且惡乎待哉?(莊子?逍遙遊) 晉,吾宗也,豈害我哉?(左傳僖公五年) 且而與其從辟人之士也,豈若從辟世之士哉?(論語?微子) 「乎哉」連用時可以表示純粹的疑問,那是「乎」字所帶有的語法意義,而「哉」字只是加強「乎」字的語氣。例如: 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孟子?梁惠王上) 不識此語誠然乎哉?(孟子?萬章上)但是,有時候是「乎哉」連用表示反問。例如: 吾何慊乎哉?(孟子?公孫丑下) (「慊」qiàn,恨。) 「哉」字表示感嘆時,略等於現代的「啊」字。例如: 管仲之器小哉!(論語?八佾) 硜硜然小人哉!(論語?子路) 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孟子?告子上) 「哉」字和它前面的形容詞也可以提到句首,構成倒裝句,表示強烈的感嘆語氣。例如: 賢哉回也!(論語?雍也) 野哉由也!(論語?子路) 上面我們敘述了兩類疑問詞--疑問代詞和疑問語氣詞。下面我們再來簡單討論一下與疑問句或疑問語氣詞有關的幾種語法現象。 (1)幾種表示反問的習慣說法 第一,「不亦……乎」。例如: 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論語?學而) 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論語?泰伯)「不亦……乎」是古代的一種比較委婉的反問說法。 第二,「何以……為」。例如: 君子質而已矣,何以文為?(論語?顏淵) 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為?(論語?季氏) 然則又何以兵為?(荀子?議兵) 這種句子,實際上是動詞「為」的疑問代詞賓語「何」放在作狀語的介詞結構前面了,意思是「用……做什麼」。第一個例句是說「君子樸質就行了,用文采做什麼?」這是無疑而問,是古代表示反問的一種說法。 在「何以……為」這個格式里,「何」字可以用別的疑問詞如「奚」、「惡」、「安」等來替換;「以」字也可以「用」字來替換。例如: 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為?(莊子?逍遙遊) 惡用是鶃鶃者為哉?(孟子?滕文公下) 古代漢語里介詞「以」字是可以省去的,因而「何以……為」句中也可以省去「以」,說成「何……為」。例如: 項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為?」(史記?項羽本紀) 湯為天子大臣,被惡言而死,何厚葬為?(漢書?張湯傳)「我何渡為」意即「我渡河做什麼」,「何厚葬為」意即「厚葬做什麼」。 第三,「何……之有」。 「何……之有」是「有何……」的倒裝,是「有什麼……」的意思。「何厭之有」就是「有什麼滿足呢」(「之」字復指「厭」字)。例如: 姜氏何厭之有?(左傳隱公元年) 夫晉何厭之有?(左傳僖公三十年) (2)語氣詞的連用 疑問語氣詞不僅可和疑問語氣詞連用(像上面所講的「乎哉」),而且也可以和直陳語氣詞連用。例如: 唯求則非邦也與?(論語?先進) 豈非計久長,有子孫相繼為王也哉?(戰國策?趙策) 斯謂之君子已乎?(論語?顏淵) 女為周南召南矣乎?(論語?陽貨)連用的語氣詞,都分別擔負了表達語氣的任務;這些例子中,「也」、「矣」、「已」等表直陳語氣,「與」、「乎」、「哉」等表疑問或反問語氣。不過語氣的重點一般落在最後一個語氣詞上,所以上面這些句子都是疑問句或反問句。 《古代漢語》王力 中華書局 1997 03
緒論 中國的文化是悠久的,我們擁有極其豐富的文化遺產,必須批判地予以繼承。要繼承文化遺產,就要讀古書,讀古書就要具有閱讀古書的能力,所以我們必須學習古代漢語。時代越遠,語言與現代的距離也就越大;正是由於中國文化是悠久的,所以古代漢語的學習更顯得重要。我們必須掃除語言的障礙,才能充分地接觸我們的文化遺產;然後才談得上從中剔除其糟粕,吸收其精華。如果連書都讀不懂,哪能辨別精華和糟粕呢? 「古代漢語」是中國語言文學系的基礎課之一,其教學目的是培養學生閱讀中國古書的能力。我們必須明確地認識到:「古代漢語」是一門工具課;通過這一課程的學習,使我們能更好地掌握古代漢語,以便閱讀古代文獻,批判地繼承我國古代的文化遺產。 古代漢語是一個比較廣泛的概念,大致說來它有兩個系統:一個是以先秦口語為基礎而形成的上古漢語書面語言以及後來歷代作家仿古的作品中的語言,也就是通常所謂的文言;一個是唐宋以來以北方話為基礎而形成的古白話。根據本課程的目的任務,我們學習和研究的對象主要是前者,即上古的文學語言以及歷代模仿它的典範作品。這裡所謂文學語言,是語言巨匠們在全體人民所使用的語言基礎上高度加工的結果。重點是先秦的典範作品。這不僅因為先秦時代距離現在較遠,作品比較難懂;而且因為先秦的典範作品的語言是歷代文學語言的源頭,影響極為深遠。學習先秦典範作品的語言,可以收到溯源及流、舉一反三的效果。至於古白話,由於它同現代漢語非常接近,比較容易讀懂,所以我們不拿它作為學習和研究的對象。 這門課程的對象確定了,還要考慮它的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前人學習古代漢語,重視感性認識,強調多讀熟讀,所謂「讀書百遍,其義自見」。在工具書的幫助下,日積月累,也就逐漸地掌握到一定數量的文言語彙,領會到文言用詞造句的一些規律。但是沒有上升到理性認識,往往認識模糊,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如果要提高一步,還要學習所謂「小學」(文字、音韻、訓詁)。「五四」以後,高等學校在古代語文教學方面,分設了文字、音韻、訓詁、語法等課。這些都是基礎知識課,並不以培養閱讀古書能力為目的。顯而易見,這兩種做法都有很大的片面性,不適合於今天的需要。 有人曾經希望學習古代漢語時有一把鑰匙,學生掌握了這把鑰匙,就能開一切古籍之門,不是講一篇懂一篇,不講就不懂。這種願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沒有這樣一把鑰匙呢?如果把這把鑰匙看成為靈丹妙藥,希望不勞而獲,這樣的鑰匙自然是沒有的。如果說,認真考慮教學內容,講究教授和學習的方法,使學生能夠觸類旁通,執一馭萬,那是完全可能的。 理性認識依賴於感性認識,感性認識有待於發展為理性認識,這是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學習古代漢語必須把對古代漢語的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結合起來,才可望收到預期的效果。 感性認識是學習語言的必要條件,感性認識越豐富越深刻,語言的掌握也就越牢固越熟練。要獲得古代漢語的感性認識,就必須大量閱讀古代的典範作品。因此,本書文選部分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所選的文章一般是歷代的名篇,都是語言有典範性的優秀作品,而絕大多數又是思想性和語言的典範性相結合的。其中有講讀的,有閱讀的。我們要求結合注釋,徹底讀懂,並希望多讀熟讀,最好能夠背誦若干篇,這不但可以踏踏實實地掌握一些古代的語言材料,而且還可以培養我們對古代漢語的「語感」,這種基本的實踐工夫,大大有助於豐富我們的感性認識。如果能夠堅持不懈,必然會有得於心。反之,如果離開感性認識而侈談古代漢語的規律,那麼所得到的不過是一些抽象的空洞的概念,對於培養閱讀古書的能力是不會有多大幫助的。 我們這樣說,絲毫沒有輕視理論知識的意思,恰恰相反,我們認為學習古代漢語的基本理論知識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認識有待於深化,認識的感性階段有待於發展到理性階段。單靠大量閱讀後的一些零星體會和心得,那是很不夠的,還必須繼承前人對古代漢語的研究成果。所以本書中有古漢語通論部分,闡述古代漢語辭彙、文字、語法、音韻以及修辭表達、文體特點等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以加深學生對古代漢語的認識,使學生能把讀過的作品拿來跟它相印證。這樣既有材料,又有觀點,對古代漢語才算有了比較全面的了解。但是,我們講通論的目的並不在於傳授有關古代漢語的系統理論,而是從幫助提高古漢語的閱讀能力出發的;因此,各部分知識並不強求其完整性和系統性。 學習古代漢語,對於語音、語法、辭彙這三方面的知識,都應該學習,但首先應該強調辭彙方面。因為音韻只在閱讀古代的詩詞歌賦時,問題才比較突出;至於語法,古今差別不大,問題容易解決;而辭彙是處在差不多不斷變化之中,有些詞,古代常用,現在變得罕用或根本不用了,有些詞古今意義或者完全不同,或者大同小異,讀古書時,一不留神,就會指鹿為馬,誤解了詞義。因此,我們學習古代漢語,重點必須放在辭彙上。至於辭彙,重點又需放在掌握常用詞上。古代漢語里的詞並不都是同樣重要的,有些僻字僻義只出現在個別的篇章或著作里,它們不是常用詞,我們只在讀到這些作品時才需要了解它們的意義,翻檢字典辭書,就可以解決問題,可以暫時不必費很大的力量去掌握。至於常用詞就不同了,只要我們閱讀古書,幾乎無時無地不和它們接觸;我們如果掌握了它們一般的常用的意義,我們就能掃除很多的文字障礙。過去有人專門鑽研僻字僻義,那不是學習本課程的迫切任務;正是這些常用詞似懂非懂,才使人們對古代作品的了解,不是囫圇吞棗,就是捕風捉影。掌握常用詞也可以說是掌握了一把鑰匙,它把文言辭彙中的主要問題解決了,就不會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講一篇懂一篇,不講就不懂了。常用詞的掌握一方面是感性認識,另一方面也是理性認識。說它是感性認識,因為辭彙的系統性遠不像語法那樣強,要掌握每個詞的詞義和用法,非一個一個地掌握不可。我們如果有計劃地掌握一千多個常用詞,也就能基本上解決閱讀古書時在辭彙方面的困難。這些常用詞不可能在課堂上一一講授,要求學生在課外自習時切實掌握,特別注意古今詞義上的細微差別,防止一知半解,一覽而過。我們說常用詞的掌握也是理性知識,因為把各書的常用詞的詞義集中在一起,需要一番概括的工夫。古人對古書詞義的注釋,往往只照顧到在特定的上下文里講得通就算了,而有些字典按字收列許多古代注釋家的訓詁,就顯得五花八門,雜然紛陳。其實,許多表面上看來像是分歧的意義,都可以概括為一個基本意義,或者再加上一兩個或者再多一點的引申義,就可以說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問題。這樣刪繁就簡,芟翦枝節,突出主幹,也就是高度概括的過程。學生有了這種訓練,就有了一些真工夫,會大大提高閱讀古書的能力。 文選、常用詞、古漢語通論,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為用的。如果只掌握常用詞而不講讀作品,那就只能獲得一些關於字義的零碎知識。如果只講讀作品而不掌握常用詞,那就講一篇,懂一篇,不講的仍舊不懂。如果只熟讀一些作品和掌握一些常用詞,而沒有關於古漢語的基本理論知識,那就不能融會貫通,概括全面。如果只有關於古漢語的基本理論知識,而不掌握實際材料(文選、常用詞),那就是空中樓閣,對於培養閱讀古書的能力,不會起多大的作用。因此,我們要學好「古代漢語」這一課程,就非全面地掌握這三部分的內容不可。 語言是思想的直接現實,我們不能離開文章的思想內容專從所謂語言的角度去培養閱讀古書的能力。如果我們不了解古人的思想,也就無法了解古人的語言;如果我們對某一作品的思想內容沒有正確的認識,也就不能認為我們已經真正讀懂了它。古人的思想是打著階級烙印的,是帶著時代色彩的,因此,我們對待古典作品就不能不估計到作家作品的階級局限和時代局限。而作為一門語言課一門工具課,在「古代漢語」課堂講授的過程中,不可能用許多時間來對作家作品進行思想分析,這就要求學生自己本著批判地繼承的精神去對待這些作品,自覺地培養分析鑒賞的能力。 語言是有繼承性的,現代漢語是古代漢語的繼承和發展。現代漢語的語法辭彙和修辭手段都是從古代文學語言里繼承和發展過來的,在語法方面,有許多古代虛詞和結構形式就常常運用在現代漢語尤其是現代書面語言里,在辭彙方面也是這樣。因此,學習古代漢語雖然以培養閱讀古書能力為主要目的,但是,古代的文學語言掌握好了,對於提高我們現代漢語的語言修養也會有很大的幫助。毛澤東同志在《反對黨八股》里說: 我們還要學習古人語言中有生命的東西。由於我們沒有努力學習語言,古人語言中的許多還有生氣的東西我們就沒有充分地合理地利用。當然我們堅決反對去用已經死了的語彙和典故,這是確定了的,但是好的仍然有用的東西還是應該繼承。(註:毛澤東選集》第三卷838頁。)要想學習古人語言中有生命的東西,就必須熟悉古人所用的文學語言。我們應該重視語言的繼承性,但是也應該看到現代漢語比古代漢語更加豐富,更加精密完善。學習古代漢語,無論是為了培養閱讀古籍的能力還是為了提高現代漢語的語言修養,我們都必須以「古為今用」為原則,反對厚古薄今,以古非今,這是堅定不移的。古漢語通論(一) 怎樣查字典辭書 學習古代漢語,常常會遇到一些比較生僻的字和詞,既不知道它們的讀音,又不了解它們的意義;也常常會遇到一些字和詞,它們同現代常見的意義差別很遠;還常常會遇到一些成語典故,不大好懂。這些都要依靠字典和辭書來解決。因此,在學習古代漢語的過程中,必須學會使用幾部常用的字典和辭書。 下面我們介紹幾部常用的字典和辭書及其使用方法作為參考。 康熙字典 這部字典是張玉書、陳廷敬等三十人奉敕編纂的,書成於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這書用的是部首排列法,分成214個部首,又根據十二地支把全書分成子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集,每集又各分上中下;並把214個部首按照筆書數目分屬在十二集里,具體分配如下: 子集 一畫至二畫 如一部,乙部,二部,人部,入部,刀部,力部等。 丑集,寅集 三畫 如口部,土部,大部,女部,子部,寸部,屍部,山部,巾部,弋部,弓部等。 卯集,辰集,巳集 四畫 如心部,戈部,戶部,手部,文部,斗部,斤部,方部,日部,曰部,月部,木部,欠部,殳部,毛部,水部,火部,牛部,犬部等。 午集 五畫 如玉部,瓜部,瓦部,田部,皮部,皿部,目部,矛部,石部,示部,禾部,穴部,立部等。 未集,申集 六畫 如竹部,米部,缶部,羊部,羽部,耳部,肉部,舌部,舟部,草部,虫部,行部,衣部等。 酉集 七畫 如見部,角部,言部,豕部,豸部,貝部,走部,足部,車部,邑部,酉部等。 戌集 八畫至九畫 如金部,門部,阜部,雨部,革部,韋部,頁部,風部,食部等。 亥集 十畫至十七畫 如馬部,骨部,鬲部,鬼部,魚部,鳥部,鹵部,鹿部,麥部,黽部,鼓部,鼠部,鼻部,齒部,龠部等。 部首排列法實際上是按字的偏旁分類,例如「杜杉杵杼杷」等字的偏旁都是木,它們都歸在木部。同部首的字再按筆畫數目分列先後,例如「杜杉」三字都是三畫,排在一起,「杵杼杷」三字都是四畫,另排在一起。這部字典正集前面列有總目、檢字、辨似、等韻等,正集後面附有備考、補遺等;備考收的是無從考據的字,補遺收的是按音義可增入正集但沒有增入的字。 這部字典的釋字體例是先音後義。每字下面先列歷代主要韻書的反切(註:什麼叫「反切」,詳見下文。),隨著便解釋字義,每義之下一般都引古書為證。如果這個字有別音別義,便再解釋別音別義。試舉「訪」字為例: 訪[唐韻](註:《唐韻》久佚。《康熙字典》所用《唐韻》反切,是引自徐鉉校《說文》所用的反切(參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經部小學類二)。)[集韻][韻會][正韻]並敷亮切妨去聲[說文]泛謀曰訪[徐曰]此言泛謀謂廣問於人也[爾雅釋詁]謀也[玉篇]問也[書洪範]王訪於箕子[傳]謂就而問之也[周禮春官]受納訪以詔王聽治[注]納謀於王也 又議也[楚語]教之令使訪物官[注]訪議也物事也使議知百官之事也 又[增韻]及也見也[字彙]謁見也 又方也[前漢高五王傳]訪以呂氏故幾亂天下[注]訪猶方也[字彙補]與昉義同 又官名[遼史百官志]太宗會同三年命於骨鄰為採訪使 又姓唐進士訪式 又[正字通]妃罔切芳上聲義同字彙泥說文孫愐敷亮切讀作去聲非是 又[篇海]別作由這個例子可以看出,《康熙字典》對字的注音和釋義主要是引用前人的意見,很少有編者自己的見解。它解釋字音和字義,除引用古代韻書或字書的解釋之外,一般還引用古注。這對我們查閱字的古音古義,無疑是有幫助的。 《康熙字典》是我國收字較多的一部字典,共收字四萬七千零三十五個。有些在一般常用的字典辭書里查不到的字,在這部字典里可以查到,例如《戰國策?楚策》:「被磻,引微繳,折清風而抎矣」(參看本書112頁),「」字《辭源》《辭海》未收,我們在《康熙字典》子集刀部中可以查到。又如《墨子?旗幟》:「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葕異衣章微。」「葕」字《辭源》《辭海》未收,我們在《康熙字典》申集草部中可以查到。我們閱讀古書,應當利用《康熙字典》這一優點。 使用《康熙字典》時,我們要利用正集前面的總目進行查閱。總目列有214個部首的名稱。總目中某部首在某集與正集中某部首在某集是一致的,總目中宀(mián)部在寅集,如果我們要查閱「寤」字,我們便可在正集的寅集中查到宀部,再按筆畫去查,便可在十一畫中(部首的筆畫不計在內)查到「寤」字。此外,總目中還附有變了形狀的部首。變形部首也是按照筆畫數目分附在子丑寅卯等十二集里,例如「寅集下三畫」後面附有下列變形部首: 附忄同心 扌同手 氵同水 犭同犬 阝在右者同邑 阝在左者同阜知道這種變形部首,便可知道凡從忄的字都屬心部,凡從扌的字都屬手部,凡從阝(在右)的字都屬邑部,凡從阝(在左)的字都屬阜部,等等;如果要查「陘」字,要在阜部中去查才能查到。另外,有些難以辨明部首的字,還要利用正集前面的檢字表進行查閱。檢字表收的都是部首不明的字,這些字都是按照筆畫排列的。試舉檢字表中的七畫為例: 七畫 見角言谷豆豕豸貝赤走足身車辛辰辵邑酉采里部首 戼一部部……佘余人部 克兌免兎兏兒部……當我們查閱不明部首的「豕」和「克」字時,可先查閱檢字表,檢字表七畫里告訴我們「豕」字本身是部首,「克」字在兒部,然後我們再在豕部、兒部中去查閱「豕」字和「克」字。 漢字部首的位置不是固定的,有的在左(江松),有的在右(鳩頸),有的在上(花景),有的在下(婆煎),有的在左上角(聖荊),有的在左下角(潁谷),有的在右上角(整望),有的在右下角(修賴),有的在裡邊(周同),有的在外邊(國匡),等等。了解這種複雜的情況,我們便知道某些難以辨明部首的字,有時可能要翻查數次才能查出。例如《左傳》隱公元年:「遂置姜氏於城潁」的「潁」字,我們可能先查頁部再查匕部都查不到,最後查水部,才查到「潁」字。 漢字中有某些意義顯別、筆畫近似的字,《康熙字典》把這些字都收在正集前面的「辨似」里,以供查閱。試看「辨似」對下列四字的辨別: 氾同泛 氾音祀水決復入為汜 戌音恤辰名 戍邊戍了解這種差別,我們才不至於把「晉軍函陵,秦軍氾南」(《左傳》僖公三十年)中的「氾」誤認作「汜」(註:《左傳》這裡的「氾」字並不同「泛」,我們只想說明它不是「汜」字。),也不至於把「使子逢孫楊孫戍之」(《左傳》僖公三十年)中的「戍」誤認作「戌」。 使用《康熙字典》,我們應當知道清代學者王引之等著有《字典考證》一書(註:清光緒二年(公元1876年)湖北崇文書局刻本。另商務印書館版《康熙字典》後面附有《字典考證》。又,1988年中華書局出版了王力的《康熙字典音讀訂誤》。)。這本書編排上與《康熙字典》相同。其中考證出《康熙字典》的錯誤共達兩千五百多條,絕大多數都是引書或引文的錯誤。試看其中兩條: [都]左傳隱元年大都不過參國之一注凡邑有先君之廟曰都無曰邑 謹按所引注是庄二十八年左傳非隱元年注今照左傳原文改庄二十八年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 [置]左傳隱元年遂置姜氏於城穎 謹照原文穎改潁知道前人已經指出的錯誤,才能使《康熙字典》更好地為我們服務。 辭源、辭海 這是近幾十年來最為通行的兩部工具書。《辭源》是商務印書館編印的,出版於1915年;《辭海》是中華書局編印的,出版於1936年。這兩部書也用的是部首排列法,也是根據十二地支把全書分成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集。複音詞或片語收在該詞或片語的第一個字後,並按字數的多少及第二三諸字的筆畫數目分列先後。 這兩部書的解釋體例是:先解釋單字的字義,其次再解釋複音詞或片語的意義和用法。一般是在詞條之下先釋意義,然後引例證明,例如《辭源》對「社稷」一詞的解釋是: 【社稷】(一)土谷之神。[禮]諸侯祭社稷。(二)國家之代稱。古滅國。則變置其社稷。故謂國家為社稷。[孝經]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也有的是在詞條之下先列引文,後附說明,例如《辭海》對「寒心」一詞的解釋: 【寒心】[漢書晁錯傳]「天下寒心,莫安其處。」言有所警惕而心血為冷也。 與一般字典以單字為解釋的對象不同,《辭源》《辭海》不僅解釋了單字,而且還大量解釋了複音詞、成語典故、古今名物制度、古今人名地名,以及現代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方面的名詞術語。我們在閱讀古書的時候,碰到難懂的複音詞或片語,可以查閱這兩部書。 《辭源》《辭海》收錄的複音詞或片語並不完全一致,有的《辭源》收了,《辭海》未收,也有的《辭海》收了,《辭源》未收。例如《辭源》人部「仰」字下所收的「仰仗」、「仰成」、「仰食」、「仰塵」、「仰攀」、「仰關」、「仰口術」、「仰月形」、「仰望終身」等條,《辭海》都未收;《辭海》「仰」字下所收的「仰仰」、「仰慕」、「仰首伸眉」、「仰視千七百二十九鶴齊叢書」等條,《辭源》都未收。可見二書有互相補充的功效。 《辭源》《辭海》在解釋詞義方面都作得比較好,吸收了一些清代學者有關詞義的研究成果。試看《辭海》「終風」條的解釋: 【終風】(一)詩邶風篇名。衛庄姜以庄公之狂盪暴疾,喜怒無常,自傷所遇不淑而作。序以為遭州吁之暴,然詩辭有夫婦之情,而無母子之意,後人多不從。(二)西風也,見詩邶風終風釋文引韓詩。按王念孫釋終為既,終風且暴,謂既風且暴也,於義較長。王念孫釋「終」為「既」的這一個說法,《辭源》也吸收了,《辭源》「終」字下的第九個意義即是: 【終】[朱弓切東韻](一)極也。[左傳]婦怨無終。(二)盡也。[論語]終日不食。……(九)既也。[詩]終溫且惠。……《辭源》《辭海》這種比較確當的解釋,對我們閱讀古書,了解古詞義,有很大的幫助。 《辭源》《辭海》雖然以解釋詞和片語為主,但是,關於單字的解釋,比起《康熙字典》來,也有很大的改進。《康熙字典》是客觀主義地照抄前人的解釋,只做到了材料的堆積,沒有經過作者好好地安排。《辭源》《辭海》就不同了:一個字有幾個意義,都用數目字標出;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都用作者自己的話來解釋字義。這樣就使讀者更容易了解。因此,即使只是為了查閱單字的意義,也不一定要查閱《康熙字典》,只須查閱一下《辭源》《辭海》就夠了。 《辭海》在體例上比《辭源》有顯著的改進。首先是引書註明篇名,這樣就便於核對原書;其次是釋文比較通俗,這樣就便於普及。 《辭源》《辭海》的前面都列有一個極簡明的部首索引,我們使用這兩部書時,可利用此索引按部首查字(查閱方法與《康熙字典》大致相同)。在這兩部書的前面,也列有一檢字表,凡遇到部首不明難以查檢的字,我們便可利用檢字表進行查閱。檢字表中的字都是按照筆畫數目排列的,每字下都註明了這個字屬某集和它在正集中的頁碼。試舉《辭源》檢字表中的五畫為例: 且 丕 世 丘 丙 主 乍…… 五 子 子 子 子 子 子 子 子 三 三 四 四 四 四 五 五 畫 九 九 ○ 一 一 八 ○ 三如果我們要查閱「丕」字,我們便可在子集三九頁查到它。前面說過,這兩部辭書把複音詞或片語都收在該複音詞或片語的第一個字後;因此當我們在這兩部辭書中查閱某個複音詞或片語時,只要查出該複音詞或片語的第一個字,便可以在這個字的後面查出該複音詞或片語來。例如當我們想查閱複音詞「假寐」時,只要先在人部查出「假」字,便可順利地在「假」字的後面查得「假寐」這個詞。 一九五八年《辭源》《辭海》同時開始修訂。兩本辭書進行了分工。修訂後的《辭源》是作為一部語文性質的古漢語詞典,而修訂本《辭源》是作為一部語文性質的古漢語詞典,而修訂本《辭海》偏重在百科方面。一九六五年新《辭海》出版了未定稿,新《辭海》出版了修訂稿第一分冊。時隔十餘年後,新《辭海》和新《辭源》才得陸續正式出版。兩部辭書與舊版相比,都已經是面目一新,內容更加充實,質量有不少提高。新《辭海》雖然刪去了一些古漢語詞條,但百科性的歷史詞條增加了,仍然是閱讀古書的重要工具書。新《辭源》以語詞為主,兼收百科,著重考察語詞的起源,精心選用書證,全書出版後,無疑是閱讀古籍很有用的一部工具書。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 這是北京大學中文系漢語專業等幾個單位聯合編寫的,一九七九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這本字典收古漢語常用字三千七百多個;後附難字表,收難字二千六百多個。編者在釋義解詞中,重視詞義的概括性和各義之間的內部聯繫,注釋簡明通俗,對初學古漢語的讀者,不失為一部有參政價值的工具書。可惜由於當時的編寫條件,引用書證範圍很窄,又未能考慮時代先後,是一缺陷。 除《康熙字典》、《辭源》、《辭海》《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之外,還有下列幾部字典辭書可供查閱(註:1993年出版了修訂本,除增補了一些條目外,對原書的引例作了較大修改。)。 經籍籑詁 清阮元等編纂,出版於清嘉慶三年(公元1798年)。這是一部專門收集唐代以前各種古書註解的字典。它在編排上用的是韻母排列法,按平水韻一百零六韻編次被釋的字(註:宋以前的韻書都採用《切韻》的206韻,但206韻太繁,做詩押韻很難,所以規定「同用」的辦法,允許近韻通用。十三世紀時,平水劉淵著《壬子新刊禮部韻略》(公元1252年),索性把同用的韻合併起來,成為107韻,後來又有人並為106韻;這106韻就是後人所謂的平水韻。參看本書通論(二十九)。);以一韻為一卷,全書共分為一百零六卷。每字之下,羅列唐以前各種古書註解對這個字的解釋,這對我們閱讀唐以前的古書很有幫助。由於這部書是按韻排列的,它把同韻的字都收在同一卷(即同一韻)里,所以我們使用這部書時,要依韻查字(註:世界書局版《經籍籑詁》,書前附有一個按筆畫排列的目錄索引,可利用此索引進行查閱。)。 經傳釋詞、詞詮 這兩部書,既像是古代漢語虛詞詞典,又像是古代漢語語法方面的專著。 《經傳釋詞》為清代學者王引之所著,出版於清嘉慶二十四年(公元1819年)。全書共解釋虛詞一百六十個,編排次序是按照古聲母的順序排列的。這本書在解釋虛詞的特殊用法上,大大超越了清代以前的學者,但是在虛詞的通常用法上,它卻談得很少。 《詞詮》為近人楊樹達所著,出版於1928年。這本書所講的內容,既包括虛詞的通常用法,也包括虛詞的特殊用法。在體例上,《詞詮》按照聲母的順序分類,用注音字母ㄅ、ㄆ、ㄇ、ㄈ、ㄉ、ㄊ、ㄋ、ㄌ……編次;書中附有按照部首順序排列的目錄,以便不懂注音字母的人查閱。這本書比較通俗易懂,對初學古代漢語的人比較適用。 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 這雖然是兩部現代漢語工具書,但是對閱讀古書也是有參考價值的。《新華字典》是新華辭書社編纂的,1953年出版注音字母音序排列本,1954年出版部首排列本,1959年又出版漢語拼音字母音序排列本。這本字典是供中等文化程度的人使用的,收字範圍大致以現代漢語所用的字為限,釋義也只限於現代漢語的用法。但是,它也適當收錄了古代文獻中的辭彙,以及歷史上的外來語。本書注音釋義都用新的方法,對古漢語的詞的解釋,都用現代口語以及被現代口語吸收了的文言詞語,因此對我們學習古代漢語也有一些幫助。使用這部字典的漢語拼音字母音序排列本時,可利用書前所附的漢語拼音音節索引,按照音序進行查閱,還可按照前面所附部首檢字表查字。 《現代漢語詞典》是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的。它是以記錄普通話語彙為主的中型現代語文詞典,收詞目五萬六千多條。一九五六年開始編寫,一九六五年出版了試用本。這是一部釋義精確,體現了目前漢語研究水平的好辭書,但時隔十多年以後,一九七九年才由商務印書館正式出版。這部詞典不僅因為它收了一些舊詞語、舊意義和書面上還常見的文言詞語,我們閱讀古書時可以查考,還因為它釋義精確,有助於我們通過現代的精確釋義去理解它的古義。 詩詞曲語辭彙釋 近人張相著,1953年中華書局出版。這是研究詩詞曲中特殊詞語的一部專著。書中一般是解釋單詞或片語的意義,有時,還由意義的解釋推及於詞源(或語源)的探討和語法的分析。被解釋的單詞或片語,都是唐宋元明間流行於詩詞曲中的特殊詞語。這部書既能幫助讀詩詞曲的人了解這些特殊詞語的意義和用法,也能供研究語文和編輯詞典的人們作參考。使用這部書時,可利用書末附載的語辭筆畫索引進行查閱。 字典和辭書都要給字和詞注音,《漢語拼音方案》公布後,自然都應該用拼音字母注音。在此以前,有種種不同的注音方法,五四以後,常用的是注音字母,更早的字典一般都用直音法或反切法。直音法是用同音字來注音,如「根,音跟」。反切法是用兩個字合注一個字的音,稱為「某某切」(唐以前稱為「某某反」),上字取聲母,下字取韻母及聲調(反切下字和被切字的聲調是一致的),合成被注字的音。例如「毛」字可以用「莫袍切」來注音,因為「莫」(mò)的聲母是m-,「袍」(páo)的韻母是-áo,把m-和-áo合起來,正好成為「毛」的音máo。反切的辦法很陳舊,但是較老的字典或辭書(如《康熙字典》、《辭源》、《辭海》)都用它。由於古今字音的不同,我們用現代的讀音來「切」,有時並不能得出正確的讀音。要全面掌握反切法,需要有音韻學的知識。 在使用一部字典或辭書的時候,必須先做到三件事:第一,先看序和出版年月,這樣可以對它的編纂經過、使用範圍和材料收集的起訖點有一個大致的認識。第二,細讀凡例,凡例一般就是使用法,不了解凡例,就很難順利地使用。第三,注意書後有沒有補遺、勘誤、附錄之類的東西。這三件事看似小事,其實很重要。有些人查字典,只圖省事,事先不做好這些準備工作,結果常常走彎路,反而費了時間。 古漢語通論(二) 古今詞義的異同 語言是發展的,學習語言要有歷史發展的觀點。現代漢語是從古代漢語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我們又必須承認語言的繼承性,看到古今漢語相同的方面;但是更應該重視語言的發展,看到古今漢語相異的方面。繼承和發展,是矛盾的統一,忽視任何一方面,都是不對的。語言的各方面,辭彙變化最快。舊詞不斷消亡,新詞不斷產生,詞義不斷演變。在學習古代漢語時,我們必須特別注意古今詞義的異同。 有沒有這樣的一些詞:它們的意義直到今天仍舊是幾千年前的意義,幾乎沒有發生變化的呢?有的。例如「雞」、「牛」、「大」、「小」、「哭」、「笑」等,它們所指稱的仍舊是幾千年前的同一概念。這些是屬於基本辭彙的詞,是辭彙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語言的繼承性、穩固性的重要表現之一。但是,像這種意義幾乎沒有變化的詞,在漢語辭彙中只佔少數。 有沒有這樣的一些詞:它們的現代意義和古代意義是毫無關係的呢?也是有的。例如「該」字在上古和中古都只當「完備」講(註:古代漢語里,字和詞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一致的;因此,研究古代漢語,傳統上都以字為單位。本書為了行文的方便,沿用了傳統的辦法,在論及某個具體的單音詞時,往往不稱「某詞」而稱「某字」,如不說「『該』這個詞」,而說「『該』字」,以下皆同此(只是行文上這樣,但我們實際上還是以詞為單位)。),宋玉《招魂》:「招具該備,永嘯呼些。」王逸註:「該,亦備也。」到了中古以後才有「應當」的意義,在這後起的意義和「完備」的意義之間,我們看不出繼承的關係來(註:《說文》:「該,軍中約也。」段玉裁註:「凡俗雲』應該』者,皆本此。」但是「軍中約」的意思沒有史料可以證明。)。又如「搶」(qiǎng)字,現代是搶劫的意思;《莊子?逍遙遊》中「搶(qiāng)榆枋」的「搶」,是「突過」的意思,《戰國策?魏策四》中「以頭搶(qiāng)地爾」的「搶」,是「撞」的意思,都和「搶劫」的意義無關。再如尋找的「找」(zhǎo)。《集韻》有個「找」字,那是「划船」的「劃」(huá)的異體字,和「尋找」的意義無關,讀音也完全不同。像這樣使用同一形體而古今意義無關的詞,在漢語辭彙中更是少數。這少數字,有的只是同一個字,古今用法不同,表示不同的詞;有的則是因為我們的研究不夠,它們的來歷還沒有被發現罷了。 就一般情況來說,古義和今義是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由於語言的繼承性,今義從古義的基礎上發展出來,今古之間必然要發生關係。有些關係是比較明顯的,有些關係是比較隱晦的。有些關係非常密切,竟致使一般人分辨不出古今詞義的細微區別;有些關係比較疏遠,卻又令人誤以為沒有關係。我們對於古今詞義的關係,不管是密切的還是疏遠的,都應該加以注意。 在異同的問題上,難處不在同,而在異;不在「迥別」,而在「微殊」。 假使古代漢語的詞都像「雞」、「牛」、「哭」、「笑」等一樣,古今詞義相同,我們讀古書的困難就會小得多。假使古代的詞是死去了的,現代罕用的,當然對閱讀古書會帶來一定困難;但我們一查字典,也就解決了問題。例如「儺」(nuó)字,《辭海》說是「驅逐疫鬼」,我們一看也就懂了。又如上文所舉的「該」(又寫作「賅」)字,我們知道它在古代只有「完備」的意義,和現代「應當」的意義截然不同,那也好辦,我們很容易就把古今詞義分辨得清清楚楚。只有在古今詞義「微殊」的情況下,最容易產生誤解,例如「勸」字,我們讀到《左傳》成公二年的時候,很可能把「以勸事君者」了解為「以此規勸事君的人們」。事實上,上古的「勸」只有「勉勵」和「鼓勵」的意思,這裡的「勸」,只能作「勉勵」講。至於「善言規勸」和「勸解」的意義,那是很晚才有的。我們如果把古今詞義之間這種細微的差別忽略過去了,那就沒有真正地讀懂古書。 又以「給」字為例。當我們讀《戰國策?齊策》,讀到「孟嘗君使人給其食用」一句的時候,很容易把「給」字解作「給與」(給予)。的確,這樣講似乎也講通了。為什麼說「也講得通」呢?一則因為現代「給」字所具有的「給與」的意義本來就是從古代「供給」的意義發展來的,所以二者自然能有共通之點;二則因為這樣講也能適應上下文。但是,這一句話的「給」字絕對不能解作「給與」,因為在那個時代「給」字還沒有這種意義。 又以「再」字為例。「再」字在上古只有「兩次」(或「第二次」)的意思。《左傳》庄公十年:「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左傳》僖公五年:「一之謂甚,其可再乎?」這些「再」字都只能解作「兩次」(或「第二次」)。要注意「再」和「復」的分別:「再」字表示動作的數量,它代替了「二」(古人不說「二而衰,三而竭」,也不說「一之為甚,其可二乎?」),「復」字只表示行為的重複,不表示數量。例如《戰國策?趙策》:「有復言令長安君為質者,老婦必唾其面。」這裡是「重複」的意思,所以用「復」,不能用「再」。現代漢語的「再」相當於古代的「復」,假如拿「再」的現代意義去理解古書中的「再」(特別是上古),就會產生誤解。 總之,詞義是隨著時代的推移而產生髮展變化的,時代不同,詞義就可能有變化。我們一定要注意這一點,不能不加考察地以今義去理解古書中的辭彙。學習古代漢語,必須在字、詞、句方面狠下功夫,有一個「求甚解」的態度,認真學會辨析古今詞義的異同,進而還應該對先秦、兩漢和唐宋以後的詞義差別給予高度的注意。 在解釋古代詞義方面,《說文》所講的詞義基本上是可靠的。例如許慎在「再」字下面說:「一舉而二也」,意思是說「同一的動作進行兩次」。這是非常恰當的解釋。《辭海》根據別的書把「再」字解作「重也、仍也」,已經不夠確切,假定有人在解釋先秦的作品時,把「再」解作「復也、又也」,那就完全錯了。 我們要正確地了解古代的詞義,就必須依靠比較好的字典和辭書。《辭源》、《辭海》在字義的解釋上比較慎重。試看《辭海》對「勸」字的解釋: 【勸】去怨切,音券,願韻。(一)勉也。禮表記:「使民有所勸勉愧恥以行其言」,此為勸勉他人;又論語為政:「舉善而教不能則勸」,此為受教而知所勸勉。(二)俗謂以言說使人聽從曰勸。(一)是「勸」的古義,(二)是「勸」的後起意義,《辭海》把它們分得清清楚楚,這對我們了解古代詞義無疑是有幫助的。但是《辭海》卻往往把古今詞義混在一起,容易令人發生誤解。試看《辭海》對「給」字所下的解釋: 【給】基揖切,音急,緝韻。(一)足也。孟子梁惠王:「秋省斂而助不給」。(二)供也。左傳僖四年:「敢不共給」,給亦供也。漢書張湯傳:「用善書,給事尚書」,謂供給書寫之事。(三)賜與曰給。晉書輿服志:「四望三望夾望車,形制如皂輪,王公大臣有勛德者特給之。」按凡與人以物亦曰給。(四)言辭捷給也。參閱口給條。口給的「給」是特殊的意義,這裡不討論。(一)(二)兩個意義是上古的意義,本來都不錯。(三)「賜與」和「與人以物曰給」,則是後起的意義,混在一起就分不清時代了。我們看《辭源》、《辭海》的時候,自己要下一些判斷。從所舉的例子來看,還是可以解決一些問題的。這裡(一)(二)所舉的是《孟子》《左傳》的例子,可見它們是上古的意義;(三)「賜與」的意義舉的是《晉書》的例子,《晉書》是唐代的著作。至於「與人以物曰給」,未舉出古代的例子。可見是後起義,至少在上古不是常用義。但是《辭源》、《辭海》在古今詞義異同方面還做得很粗疏,不能單純依靠它所舉的例子來斷定詞義的時代先後。 有些文字學家的專著,對古今詞義的異同問題,解決得比較好,沒有將古今的詞義混為一談。他們或者只指出詞的古義,例如許慎《說文》對「給」的解釋是:「給,相足也。」段玉裁在註解「給」字時說:「相足者,彼不足,此足之也,故從合。」「對不足者供給」,這是「給」的本義,他們的註解都只解釋了「給」的本義。另外,他們還往往指出古今詞義的不同,如徐灝在他的《說文解字注箋》里,對「兩」字的解釋是這樣的: 引申之,凡雙行者皆曰兩。故車兩輪,帛兩端,屨兩枚,皆以兩偁(稱)。說卦傳:「參天兩地而倚數」,兩猶耦也,重也。許訓為再,再亦重也。今直用為一二之數,非古義矣。徐灝的意思是說,今天「兩」字當「二」字講,不是古代的意義了。他的意見是對的。 但是,古人由於時代的局限,他們的解釋不能像現代人在詞典里給詞下定義那樣富於科學性。他們雖然心知其意,由於當時字書的體例不夠完善,只知道用同義詞解釋,找不到一個適當的同義詞的時候,就只能得其近似了。許慎在「兩」字下面不寫「二也」,而寫「再也」,已經是值得讚揚的,因為他清楚地知道「兩」字不等於「二」。他寫一個「再也」,表示「重」的意思,因為他找不到更合適的同義詞了。 漢語詞義的研究,過去長期停留在古書訓釋的階段,雖有不少成果,但目前還沒有一部字典或任何別的著作解決了詞義的時代差別問題。因此,我們今天在閱讀古書時,除了查閱字典和文字學專著之外,有時還需要自己利用科學方法,進行比較歸納,解決古書中遇到的詞義問題。詞義在古書中的應用,是帶有普遍性的;因為詞義是具有社會性的,社會對它有共同的理解。例如《左傳》「再」字共見四十七次,都是「兩次」(或「第二次」)的意義,沒有一次是「復」的意義的。再拿《公羊傳》、《穀梁傳》、《墨子》、《論語》、《莊子》、《孟子》、《荀子》等書比較,也都沒有例外。這樣,我們就用確鑿的事實證明了《說文》「一舉而二也」的解釋是不錯的。有些事實甚至是前人所沒有發現的,只要進行深入的研究,必然續有發現。 古漢語通論(三) 單音詞,複音詞,同義詞 我們研究古代漢語的時候,需要了解單音詞和複音詞的關係,複音詞和同義詞的關係,因為這有助於我們更徹底地了解古代漢語。 我們隨便把一篇古文翻譯成為現代漢語,就會發現譯文比原文長了許多。這主要是因為古代漢語的辭彙以單音詞為主,而現代漢語的辭彙以複音詞(主要是雙音詞)為主。例如「蹇叔之子與師」(《左傳》僖公三十二年)這一個句子中,「子」字在現代一般總說成「兒子」,「與師」更非譯成兩個複音詞「參加軍隊」不可。 古代單音詞和現代複音詞的對比,主要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換了完全不同的詞,例如「與」變成「參加」,「師」變成「軍隊」;第二種情況是加上詞尾詞頭,如「虎」變成「老虎」,「杯」變成「杯子」,「石」變成「石頭」;第三種情況是利用兩個同義詞作為詞素,構成一個複音詞,例如「兒」和「子」是同義詞,合起來成為複音詞「兒子」。 最值得注意的是第三種情況。有許多古代的單音詞,作為詞來看,可以認為已經死去了;但是作為詞素來看,它們還留存在現代漢語里。舉例來說,古代漢語有單音詞「慮」字。《論語?衛靈公》:「人無遠慮,必有近憂」;《詩經?小雅?無雨》:「弗慮弗圖」。但是,在現代漢語里,「慮」字只作為詞素留存在「顧慮」、「考慮」等雙音詞里,或者只出現在「深謀遠慮」,「深思熟慮」等成語里,而不能作為單詞自由運用了。 漢語大部分的雙音詞都是經過同義詞臨時組合的階段的。這就是說,在最初的時候,只是兩個同義詞的並列,還沒有凝結成為一個整體,一個單詞。這可以從兩方面證明:第一,最初某些同義詞的組合沒有固定的形式,幾個同義詞可以自由組合,甚至可以顛倒。例如「險」「阻」「隘」(註:「隘」單用時,是狹的意思,同「險」「阻」的區別較大。)是同義詞,在上古常常單用,又可以互相組合。《左傳》僖公二十二年,既有「隘而不列」,「阻而鼓之」,又有「不以阻隘也」,「阻隘可也」。後兩句「阻」和「隘」雖然連在一起,但顯然還是兩個詞。在《史記?孫子吳起列傳》中有:「馬陵道陝(狹),而旁多阻隘」,「阻」和「隘」組合得緊一些。又《史記?淮陰侯列傳》:「恐吾至阻險而還」,是「阻」和「險」相結合。同時我們還可以看到,《左傳》成公十三年有「險阻」(逾越險阻),《離騷》中有「險隘」(路幽昧以險隘)。這說明三個同義片語合時,各自的獨立性還很強,沒有組成新的單一的詞,還是自由組合的情況。第二,古人對於這一類同義詞,常常加以區別。例如「婚姻」很早就成為複音詞,《左傳》成公十三年:「寡君不敢顧婚姻」,但是《說文》還說「婦家為婚,婿家為姻」。「饑饉」在後代也是複音詞,但是朱熹注《論語》還說「谷不熟曰飢,菜不熟曰饉。」今天,我們讀古書的時候,應當把這些詞當作複音詞來理解,這樣才能得到一個完整的概念。但是,詞素的本來意義不能不管,因為分析複音詞中的詞素,不但能夠幫助我們說明這些複音詞是怎樣形成的,而且可以從後代詞義和本來意義不同的比較中看出複音詞的完整性,從而把複音詞和同義詞區別開來。 這一類複音詞的每一個詞素,往往保存著一定的獨立性。這就是說,在這個地方它是複音詞的詞素,在其他地方它又可以獨立成為一個單音詞。例如《戰國策?齊策》:「齊王聞之,君臣恐懼。」「恐懼」可以認為複音詞,但是《論語?顏淵》:「君子不憂不懼,」《孟子?梁惠王下》:「吾甚恐。」「恐」和「懼」都能獨立運用。又如《左傳》宣公二年:「不忘恭敬,民之主也」,這裡「恭敬」是複音詞:但是《論語?子路》:「居處恭,執事敬」,可見「恭」與「敬」又可以分開來用。又如《論語?學而》:「與朋友交,而不信乎?」「朋友」可以認為複音詞,但是《論語?學而》又說:「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禮記?儒行》:「其交友有如此者。」這種可分可合的情況,跟單純的複音詞是大不相同的。 古代漢語中有一種複音詞值得注意。這種複音詞是用兩個單音的近義詞或反義詞作為詞素組成的;其中一個詞素的本來意義成為這個複音詞的意義,另一個詞素只是作為陪襯。例如: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墨子?非攻上) (種樹的地方叫園,種菜的叫圃。這裡只「園」起作用,「圃」字無義。) 懷怒未發,休祲降於天。(戰國策?魏策) (「休」,吉兆;「祲」,妖氣。這裡只「祲」起作用,「休」字無義。) 多人,不能無生得失。(史記?刺客列傳) (人多了,不能無失。「得」字無義。) 罵其妻曰,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 (史記?文帝紀)(有急,「緩」字無義。)有人把這種複音詞叫做「偏義複詞」。 有些從片語變來的固定組合,如果拆開來講與整體的意義完全不同,那也應該認為是複合詞。這一類詞有「天下」、「足下」、「君子」、「小人」、「先生」、「將軍」等。 真正單純的複音詞在古代漢語里比較少見,但也佔一定的數量。 單純的複音詞,絕大部分是連綿字。例如「倜儻」、「忸怩」、「造次」、「鎡基」、「抑鬱」、「徘徊」、「觳觫」、「逡巡」、「逍遙」、「須臾」等。連綿字中的兩個字僅僅代表單純複音詞的兩個音節,古代注釋家有時把這種連綿字拆成兩個詞,當作片語加以解釋,那是絕大的錯誤。例如「披靡」是草木隨風偃仆的樣子,也用來比喻軍隊的潰敗。《史記?項羽本紀》:「漢軍皆披靡」,張守節正義云:「靡,言精體低垂。」又如「辟易」是倒退的樣子。《史記?項羽本紀》:「人馬俱驚,辟易數里」,張守節正義云:「言人馬俱驚,開張易舊處,乃至數里。」單講「靡」字,則「披」字沒有著落;「辟」字當「辟」字講(開張),「易」字當「更易」講,這是望文生義。這些都是不對的。 總而言之,當我們閱讀古書的時候,遇著同義詞連用時,不要輕易地看成複音詞;遇著連綿字時,千萬不要拆開來講。 * * * * 上面我們敘述了關於單音詞和複音詞的關係中的一些問題,下面再簡單談談有關辨析同義詞方面的幾個問題。 古代漢語里,同義詞很多。《說文解字》一書,主要是以同義詞來解釋字義。但是,絕大多數同義詞的意義都不是完全相等的;同義詞彼此之間,有同也有異,或者含義有差別,或者使用範圍有寬有窄,或者使用條件有所不同。 同義詞的辨析,對我們正確理解古書有很大的幫助。本書在常用詞部分,一般是用同義詞間的相互對比相互辨別來解釋同義詞的詞義的。例如「畏」和「懼」是同義詞,《老子》:「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論語?顏淵》:「君子不憂不懼」。《左傳》僖公二十二年:「猶有懼焉。」《戰國策?楚策》:「猶百獸之畏虎也。」它們都作怕或害怕講。但是它們的使用範圍和使用條件有所不同,意義也不完全相等。它們的差別是:「畏」字多用作及物動詞,「懼」字多用作不及物動詞;「懼」字用作及物動詞時,往往是使動用法(使……畏),「畏」字很少有使動用法;「畏」字有敬服的意思,「懼」字沒有這種意義。又如「能」和「得」,古代都表示可能的意義,都用作助動詞,但它們的使用條件有所不同。「能」字用於表示能力所及,《論語?八佾》:「夏禮,吾能言之。」「得」字則用於表示客觀條件的容許,《論語?微子》:「孔子下,欲與之言,趨而避之,不得與之言。」這兩個句子里,「能」與「得」不能互換。我們閱讀古書,要注意同義詞間這種細微的差別;否則,對古漢語的理解,就會比較膚淺。 古代漢語中有些詞用於泛指和用於特指,意義是不同的。《詩經?豳風?七月》:「十月納禾稼,」「禾」是泛指穀類;但是在「禾麻菽麥」一句中,「禾」是專指粟而言。「稻」字也有泛指和特指的分別:泛指則包括黏者(糯米)不黏者(粳米);特指則專指黏者,與秔(粳米)相對。泛指則「禾」與「谷」是同義詞;特指則不是同義詞。特指則「稻」與「稬」(糯)是同義詞;泛指則不是同義詞。泛指,段玉裁叫做「渾言」;特指,段玉裁叫做「析言」。一般來說,這類同義詞連用時是泛指的意義,對舉時是特指的意義。例如「恭」和「敬」,《論語?子路》:「居處恭,執事敬。」用於特指,意義有分別。朱熹註:「恭主容,敬主事,恭見於外,敬主乎中。」指出了二者的分別:「恭」著重在外貌,「敬」著重在內心。連用時,如《左傳》宣公二年:「不忘恭敬,民之主也。」就用不著區別了。這樣看古漢語的辭彙,才是全面的。 古漢語通論(四) 詞的本義和引申義 所謂詞的本義,就是詞的本來的意義。漢語的歷史是非常悠久的,在漢字未產生以前,遠古漢語的詞可能還有更原始的意義,但是我們現在已經無從考證了。今天我們所能談的只是上古文獻史料所能證明的本義。了解這種本義,對我們閱讀古書有很大的幫助。 一個詞往往不只具有一個意義。當它們有兩個以上的意義的時候,其中應該有一個是本義(註:有些詞的本義已經消失,如「試」字。詳見古漢語通論(五)163頁。),另外還有一個或一些引申義。所謂引申義,是從本義「引申」出來的,即從本義發展出來的。舉例來說,「向」字的本義是「向北的窗戶」(《說文》:「向,北出牖也」),《詩經?豳風?七月》:「塞向墐戶」。(塞好朝北的窗子,用泥塗好柴門。)由朝北的窗戶這個本義,引申為「朝著」或「對著」。又如「道」字,它的本義是「路」,《詩經?秦風?蒹葭》:「道阻且長」。引申為達到道德標準的途徑,《論語?里仁》:「朝聞道,夕死可矣。」又引申為正當的手段,《論語?里仁》:「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等等。 詞義的引申和詞義的更替應該區別開來。詞義的更替是指某詞在產生新的意義的時候同時排斥了舊的意義,例如「腳」字的本義是「小腿」(《說文》:「腳,脛也」),後來「腳」字變為指「足」,也就不再指小腿了。詞義的引申是指某詞產生了新的意義以後,並不排除原始意義。例如「道」字雖然產生了一些新義,但是路的意義一直保存到現代漢語里。這類情況很多,也最重要。一方面,這增強了語言的穩固性,使語言不至於面目全非;另一方面,這使語言豐富化了。 清代的文字學家如段玉裁、朱駿聲等,都非常重視本義和引申義的關係,因為這種研究方法對於徹底了解詞義是一種以簡馭繁的科學方法。試看段玉裁對「理」字的解釋(註:見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玉部。): 戰國策:「鄭人謂玉之未理者為璞」,是理為剖析也。玉雖至堅而治之得其理,以成器不難,謂之理。凡天下一事一物,必推其情至於無憾,而後即安,是之謂天理,是之謂善治,此引申之義也。戴先生(指戴震)孟子字義疏證曰:「理者,察之而幾微,必區以別之名也,是故謂之分理。在物之質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則有條而不紊,謂之條理。」鄭(玄)注樂記曰:「理者分也。」許叔重(慎)曰:「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古人之言天理何謂也?曰:「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天理雲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無不得其平是也。」 這樣抓住本義去說明各種引申義,就會處處都通,而且令人明白:雖然一個詞有許多意義,但是它們之間是互相聯繫著的,而且往往是環繞著一個中心。比如:朝拜、朝廷、朝向的「朝」就都是從朝見的「朝」引申出來的。也有的是一環套一環,幾個引申義同本義之間的距離有遠近之分。仍以「朝」字為例,它的本義是早晨的意思(《說文》:「朝,旦也」),引申為朝見,由朝見再引申為朝廷,由朝廷又引申為朝代。 近的引申義很容易令人意識到;例如長短的「長」引申為長久的「長」,尊長的「長」引申為首長的「長」。遠的引申義就不容易令人意識到,例如長短的「長」引申為首長的「長」,不但意義遠了,連讀音都改變了。其實長短的「長」和滋長的「長」,意義還是相當近的,因為草木滋長(zhǎng)是越來越長(cháng)了。然後滋長的「長」引申為長幼的「長」,再引申為首長的「長」。本書在講常用詞的時候,近的引申義不另立一義,較遠的引申義則另立一義,以便學習。 文字學家憑什麼辨別本義呢?主要是憑字形。分析字形,能說明字的本義,從而有助於了解詞的本義。許慎的《說文》主要是憑字形來說明字的本義。現在有了甲骨文和金文,在字形的辨認上又有所補充。試就上文所舉的「向、道、理、長」四個字加以討論。《說文》:「向,北出牖也,從宀(mián),從口」(註:楷書「向」字的宀變為了。)。詩曰:』塞向瑾戶。』「宀」表示房子,房子開一個口,就是窗。但是,甲骨文比篆文更能說明問題。「向」字在甲骨文里是,分明書的是房子和窗口。《說文》:「道,所行道也,從辵(chuò),從首。一達謂之道。」朱駿聲訂正說:「按從辵,首聲。」辵表示走路,因此可以證明道的本義和走路有關。《說文》:「理,治玉也。從玉,里聲。」「理」字左邊的王就是玉字,因此可以證明「理」的本義與玉有關。「長」字的問題比較複雜。《說文》:「長(),久遠也,從兀,從匕。亾聲。兀者高遠意也;久則變化。者倒亡也。」《說文》這個說法顯然是穿鑿附會。按甲骨文「長」作,像人頭上的長髮。我們認為可能是當初造字的人用這個字來標誌語言中長短的長這個詞。長久這個意義是由長短這個意義發展出來的,不可能是本義。 為了充分證明字形和詞義的關係,我們再舉出下面的幾個列子: (1)引。《說文》:「開弓也,從弓丨。」《孟子?盡心下》:「君子引而不發。」開弓像是把弓弦拉長了,所以「引」有延長的意義。《詩經?小雅?楚茨》:「子子孫孫,勿替引之(勿替,不廢)。」《周易?繫辭》:「引而伸之。」開弓是把箭導向後方,所以「引」又有「導」的意義。《詩經?大雅?行葦》:「以引以翼(引,導;翼,扶助)。」開弓既是向後拉,所以「引」又有引退的意義。《戰國策?趙策》:「秦軍引而去」。 (2)發。《說文》:「射發也,從弓,癹pō聲。」《詩經?召南?騶虞》:「壹發五?br> 。」射發是箭離弦,所以引申為出發、發出等意義。 (3)解。《說文》:「判也,從刀判牛角(按甲骨文從雙手解牛角)。」這是本義。《莊子?養生主》載庖丁為文惠君解牛的「解」,就是用的本義。分解、溶解等義都從此引申而出。解說的「解」,意義較遠,其實解說就是分析(朱駿聲引皇氏說),引申的線索也是清楚的。 (4)責。《說文》:「求也,從貝,朿(cì)聲。」王筠說:「謂索求負家償物也。」「責」就是「債」字,但是它在上古可用作動詞,兼有討債的意義。它之所以從貝,因為貝表示財。《左傳》昭公二十年:「使有司(主管機關)寬政,毀關(去掉關稅),去禁(廢除各種禁令),薄斂(減少田租),已責(停止討債)。」這是「責」的本義。不難理解,由此引申,索取已經允許過的錢財也可以叫「責」;《左傳》桓公十三年:「宋多責賂(財物)於鄭。」由索取的意義引申出要求的意義;《左傳》僖公十五年:「西鄰責言,不可償也。」這裡用「償」字和「責」字相照應,顯示著「責」字仍有討債的意思,但是已經變為比喻了。《左傳》閔公二年:「修已而不鶉恕保饉際撬敵拮約旱牡賴露灰蟊鶉誦薜隆S燒飧鮃庖逶僖輳褪侵剛У囊饉劑耍弧蹲蟠焚夜唚輳骸霸鷂蘩褚病!閉廡┮庖宓囊旯淌欠淺C饗緣摹?br> (5)習。《說文》:「數飛也,從羽,白(自)聲。」「數(shuò)飛」是屢飛的意思。《禮記?月令》:「鷹乃學習。」這是本義。引申為溫習的「習」,因為溫習是反覆多次的行為;又為習慣的「習」,因為習慣也是由反覆多次的行為所形成的。 抓住一個詞的本義,就像抓住了這個詞的綱,紛繁的詞義都變為簡單而有系統的了。對本義有了體會,對於某些詞義可以推想而知,而且也可以了解得更透徹。詞典里某些詞共有十幾個甚至幾十個意義,其實從引申的觀點看,許多詞義都可以合併。例如「解」字,依《辭海》共有四個讀音,二十七個意義。實際情況並不是這樣紛繁的。現在試看《辭海》所載「解」字的前九個意義: (1)判也,剖分也。莊子養生主:「庖丁解牛。」左傳宣四年:「宰夫解黿。」 (2)離散也。漢書陳余傳:「恐天下解也。」註:「謂離散其心也。」 (3)說也,析言事理也。荀子非十二子:「閉約而無解。」史記呂后紀:「君知其解乎?」正義:「謂解說也。」 (4)脫也,免除也。禮曲禮:「解屨不敢當階,」疏:「脫也。」漢書孔光傳:「於法無所解(註:《漢書?孔光傳》原作」於法以說解「,《辭海》誤。),」註:「免也。」 (5)開放也。後漢書耿純傳贊:「嚴城解扉。」 (6)曉悟也。三國志魏志賈詡傳:「太祖與韓遂、馬超戰渭南,問計於詡,對曰:』離之而已』。太祖曰:』解』。」註:「謂曉悟也。」 (7)意識也。詳見解條。 (8)消釋怨隙也。如雲和解。 (9)達也。莊子秋水:「無南無北,奭然四解。」(奭shì)第一個意義是本義。第二個意義是引申義,「恐天下解也」的「解」就是解體,不必曲解為「離散其心」。第三個意義是另一引申義,「閉約而無解」的「解」,原義是解繩結(約,繩結)。荀子這句話是用來做比喻的,是說解釋古書中難懂的話,也正像解結。第六個意義「曉悟」就是第三個意義「解說」的引申義。第七個意義「見解」的「解」也就是「了解」的「解」,當與(6)合併。第八個意義「和解」的「解」,也是由「解繩」的「解」引申出來的。第四個意義與第三個意義有糾纏,「解屨」的「解」也就是「解繩」的「解」,「於法無所解」的「解」才是解脫的意思,和解繩的意義相近。第五個意義是第四個意義的引申。第九個意義的解釋是錯誤的,成玄英注莊子云:「奭然無礙」,可見「四解」就是四面開放的意思,應該和第五個意義合併。抓住了本義,我們就可以把(1)(2)合併,(3)(6)(7)合併,(4)(5)(8)(9)合併,由九個意義歸併成了三個意義。 有一種情況值得注意,那就是不同的兩個字在意義上可以發生關係。這是因為引申義距離較遠,一般人已經不再意識到它是一個意義的引申,為了要求區別,就另造一個字來代表它。例如懈怠的「懈」,本作「解」,《詩經?大雅?烝民》:「夙夜匪解,」《孝經》引作「夙夜匪懈」;由解散的意義引申為懈怠的意義,本來是很自然的(依徐灝說)。現在我們說「鬆懈」,「松」正是「解」的意思。又如豎(豎)字。《說文》:「豎,立也。」其實「豎」就是「樹」的引申義(依羅振玉說)。「樹」由栽種引申為樹立,讓人感覺是另一種意義,所以另造一個「豎」字。《後漢書?靈帝紀》:「槐樹自拔倒豎。」當時「樹」既當「木」講,假使寫成「槐樹自拔倒樹」,反而不好懂了。 詞除了本義和引申義之外,還有假借義。朱駿聲在解釋詞義的時候,一般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依照《說文》的解釋(有時加以訂正),作為本義;第二部分是轉注,即引申義;第三部分是假借,用朱駿聲的話來說,即所謂「本無其意,依聲托字」。朱駿聲的辦法是對的。假借的意義和本義是不相干的,我們仍以「解」字為例,《辭海》認為「解」字同獬,同蟹,通嶰(地名),通澥(海),同廨,通邂(解後即邂逅)。這些都是假借。「解」字之所以具有這些意義,只是借用,而不是從本義引申出來的。 古漢語通論(五) 漢字的構造 我們在討論詞的本義和引申義的時候說過,文字學家主要是憑字形來辨別本義,這是因為漢字是屬於表意體系的文字,字形和意義有密切的關係,分析字形有助於對本義的了解。我們學習古代漢語,有必要了解漢字形體的構造。 關於漢字形體的構造,傳統有六書的說法。《周禮?地官?保氏》說,保氏(官名,掌教育)以六藝教國子(公卿大夫的子弟),六書是六藝之一,但是沒有說明六書的內容。班固《漢書?藝文志》說:「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鄭眾注《周禮》,以為六書是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許慎《說文解字?敘》以為六書是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由此看來,三家對於六書的解說基本上是相同的。清代以後,一般人於六書的名稱大致採用許慎的(只有形聲有時也稱諧聲),於次序則採用班固的。這樣,六書的名稱和次序如下表: (1)象形 (2)指事 (3)會意 (4)形聲 (5)轉注 (6)假借 許慎在《說文?敘》里解釋六書時還各舉了兩個字為例。象形以日月為例,指事以上下為例,形聲以江河為例,這都容易了解。會意以武信為例。武字本作,從止從戈,《左傳》宣公十二年說:「夫文,止戈為武」,意思是以武力止息干戈,保衛和平,這雖然是春秋時代的思想,但是可以說明武字是會意;信字從人從言,表示人言以誠信為貴。假借是「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以令長為例。令本是「發號」的令,後來借用為「縣令」的令;長本是「久遠」的長,後來借用為「縣長」的長(zhǎng)(註:此據《說文解字?敘》段玉裁注。《說文》:「令,發號也。」又:「長,久遠也。」漢律:縣萬戶為令,滅萬戶為長。)。這也比較容易了解。最不好懂的是轉注。許慎說:「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後代的說文家對於轉注的解釋,爭論最多,這裡不需要一一列舉。值得介紹的有三家:第一家是江聲,他認為所謂「建類一首」是指《說文》部首,而《說文》在每一部首下都說凡某之屬皆從某(如「凡木之屬皆從木」),那就是「同意相受」。第二家是戴震,他認為轉注就是互訓(轉相為注,互相為訓),《說文》考字下說「老也」,老字下說「考也」,就是互訓的例子。第三家是朱駿聲,他在《說文通訓定聲》里說:「轉注者,體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長是也」,他不但修改了轉注的定義,而且更換了轉注的例字。按照朱駿聲的說法,當古人從某一本義引申出另一意義時,不另造一字,那就是轉注,他認為令長不是假借,而是引申,所以舉為轉注的例字。朱駿聲的說法不是沒有理由的,他不迷信古人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 應該指出,古人並不是先定出六書的原則然後才造字的。文字是社會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創造文字的並不是某一個人,不可能事先訂好條例再著手造字。六書只是後人根據漢字的實際情況,加以客觀分析所得出的結論。這種分析是合乎漢字實際情況的,它是漢字創造和應用的邏輯結果,在上古時代,人們能作出這種分析,是難能可貴的。正是由於分析是客觀的,所以在文字教學上能起良好的作用,歷來研究文字形音義的人必先講究六書,不是沒有理由的。 《漢書?藝文志》說,六書是造字之本,這是不夠全面的說法。六書中只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造字之法;至於轉注和假借,則是用字之法,因為根據轉注和假借的原則並不能產生新字。 今天我們對於漢字的構造可以作更科學的說明。首先應該認為轉注、假借和漢字的構造無關;其次,對於象形、指事、會意、形聲還可以作更合理的分類:一類是沒有表音成分的純粹表意字(包括象形、指事、會意);一類是有表音成分的形聲字。現在從這個論點的基礎上再加以闡述。 在文字的創造時期,象形是最基本的原則。象形文字以圖畫為基礎,但圖畫決不是文字。原始社會的圖畫常常是畫一樣東西或是一件事情告訴別人或是幫助自己記憶,而不是簡單地表示一個概念,更沒有固定的讀音。直到圖畫表示的概念固定了,線條簡略了,成為形象化的符號,而且和語言里的詞發生了聯繫,有了一定的讀音(這一點很重要),才成為文字。例如: 馬 鹿 (以上是甲骨文)這類象形字雖然還帶有濃厚的繪形意味,但它和圖畫卻有了質的差別。後來為了書寫便利,進一步減少它的繪形意味,加強它的符號性,成為: 馬 鹿 (以上是篆書)篆書筆畫圓轉,使得一部分字在一定程度上還保存著象形的意味。 我們說象形是基本原則,是因為會意和形聲在多數情況下也都是以象形為基礎的。所謂會意字,常常是兩個象形字的結合。《左傳成公二年》:「故不能推車而及」,甲骨文及字作,金文作,畫一個人和一隻手(又),象追及之意。《論語?微子》:「子路從而後」,甲骨文從字作,畫兩個人,象相從隨行。形聲字也可以是兩個象形字的結合,不過其中一個象形字不取其義,只取其聲,用為表音的成分罷了。例如沐字,《說文》說:「沐,濯發也;從水,木聲。」水和木都是象形字,「濯發」的意義雖然和木無關,但是和水是有關係的。所以我們可以認為上古漢字基本上是一種象形文字(註:注意:象形文字和象形字不同。象形文字是世界各種文字當中的一個類型;象形字則是六書之一。)。 概念有具體的,又有抽象的。抽象的概念是畫不出來的,所以六書中有指事一類。但是真正的指事字是很少的。為什麼呢?因為抽象的概念也可以不用指事,而通過會意字來表示,例如上文所舉的武字和信字。抽象的概念還可以通過形聲字來表示,例如恩字從心,因聲。相反地,具體的概念也可以通過「象形兼指事」來表示,例如(本)字下面一畫,表示樹根之所在,(刃)字左邊一畫,表示刀刃之所在。這些情況更可以證明,漢字是以象形為基本原則的。 但是我們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六書當中象形一類最為重要。實際上,形聲才是一種最能產的造字方式。在漢字發展的過程中,形聲字所佔的比重日漸增長,就可以充分地說明這一點。 形聲字是由意符和聲符兩部分組成的。意符表示形聲字本義所屬的意義範疇,聲符表示形聲字的聲音。意符相同的形聲字,在意義上大都和意符所標示的事物或行為有關,例如以貝為意符的形聲字財貨賄資齎贈賞賜貸責貿賒貪費貴賤等等,都是和財物有關的字;以言為意符的形聲字語談請謁謀訪許諾諷讀訓誨譬諭論議諫諍誅討誹謗誣讒等等,都是和言語有關的字;謹謙誠諒等字雖然是關於人的品德的,它們和言語的關係還是不難理解的。 但是,我們所說的意義範疇是一個比較寬泛廣闊的範圍,意義範疇並不等於詞義的本身。因此意符相同並不就意味著詞義相同。這一點可以由下面這一事實來證明,就是全部以貝或言為意符的形聲字並不都是等義詞。有極少數的形聲字,其意符可能是表示詞義的,例如趨字,《說文》說:「趨,走也;從走,芻聲。」(《說文》又說:「走,趨也。」)但是這種情況是個別的。就絕大多數的形聲字而論,意符並不表示詞義。我們不能從意符知道它們的本義。但是如果我們已經知道某一形聲字的幾個意思,則可以根據意符來辨認哪一個是本義或比較原始的意義,哪些是引申義或假借義。上一節通論里所舉的責字和發字,可以為例。現在再舉幾個例子如下: (1)過。 《左傳》隱公元年:「大都不過參國之一」,意思是超過;《左傳》宣公二年:「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意思是過錯,犯錯誤;《論語?公冶長》:「由也,好勇過我」,意思是勝過;《論語?微子》:「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意思是走過、經過。《說文》說:「過,度也;從辵(辶),咼聲。」以辵為意符的形聲字都和行走的意思有關,可見走過、經過是本義,超過、勝過是引申義,過錯、犯錯誤則是較遠的引申意義了。 (2)征。 《左傳》僖公四年:「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這是征伐;又「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這是旅行;《孟子?滕文公下》:「什一,去關市之徵」,這是徵稅。征是的異體字,《說文》說:「,正行也;從辵,正聲。征或從彳。」作為意符,彳和辵相通(參看下文),大都表示行走方面的意思,可見旅行是本義,征伐是引申義,徵稅是假借義。 (3)舉。 《左傳》僖公五年:「晉不更舉矣」,意思是舉兵;《論語?衛靈公》:「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意思是舉薦;《孟子?梁惠王上》:「吾力足以舉百鈞,而不足以舉一羽」,意思是舉起來;《楚辭?漁父》:「舉世皆濁我獨清」,意思是全(形容詞);《孟子?梁惠王下》:「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意思是都(副詞)。《說文》說:「舉,對舉也;從手,與聲。」段玉裁、朱駿聲都說,對舉謂以兩手舉之。以手為意符的形聲字大都指和手有關的動作,可見舉起來是本義,舉兵、舉薦是引申義,當全、都講是假借義。 (4)叔。 叔字通常表示年少,所以叔父是比父親年少的父輩。但是這是假借義。叔的本義是用手拾,《詩經?豳風?七月》:「九月叔苴」,用的是本義。《說文》說:「叔,拾也;從又,尗聲。」以又(指右手)為意符也表示手的動作,叔字從又,段玉裁說「於此知拾為本義也」,段玉裁的話是對的。 由此看來,掌握形聲字的意符,對於區別詞義,加深對詞義的理解,是有幫助的。 在討論形聲字的意符的時候,有幾點值得提一提: 第一,上文說過,意符是表示形聲字的本義所屬的意義範疇的,因此它和假借義沒有關係,和引申義也沒有必然的聯繫。有些形聲字我們看不出它的意符和《說文》所提供的古義有什麼直接聯繫,例如試字,《說文》說,從言式聲,當用講,這個意義和意符言字所表示的意義範疇之間的關係,實在難以理解。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寧願說試的本義可能早已消失了。還有一種情況,有些形聲字的本義是被《說文》保存下來了,在文字結構上也有所反映,但是在古代文獻里這個本義並不處於主要地位,上文提到的叔字就是一個例子。又如權字,《說文》說:「權,黃華木也;從木,雚聲。一曰反常。」權字在古代的常用義不是黃華木,而是反常,即權變的意思,例如《孟子?離婁上》:「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權也。」由此引申為權詐,《戰國策?趙策》:「彼秦者,棄禮義而上首功之國也,權使其士,虜使其民。」權字在古代的另一常用義是秤錘,《莊子?胠篋》:「為之權衡以稱之,則並與權衡而竊之。」又用如動詞,當稱講,《孟子?梁惠王上》:「權,然後知輕重;度,然後知長短。」以上都是假借義。顯而易見,這些意義都和權字所從的木無關。 第二,從掌握意符辨認本義來說,我們要注意後起的形聲字,後起形聲字的所謂「意符」,不一定表示本義所屬的意義範疇。試以懸字為例,看來這個字可以了解為從心縣聲。但是,懸掛的意思和心有什麼聯繫呢?(而我們又很難說懸掛不是本義而是假借義。)其實懸本作縣,《說文》說:「縣,系也;從系持(倒首)」,是一個會意字。金文更能說明問題,字作,象木上以系懸系著一個人頭。由此可知縣的本義是懸掛,假借為州縣的縣。後起的懸字從心,其實是無義可取的。又如影字,古書上一般寫作景。《說文》說:「景,日光也;從日,京聲」(依段玉裁校),本來就是形聲字,以日為意符是有理由的。《顏氏家訓?書證篇》說:「凡陰景者因光而生,故即為景」,這說明陰景是引申義。如果我們誤以為後起的影字所加的彡是意符,那就會百思而不得其解。我們指出這一點,不是提倡寫本字,是希望不必拘泥於所謂「意符」去深求本義。 第三,有些意符由於它們所表示的意義範疇關係密切,可以互相通用。例如《說文》說彳是小步的意思,辵是乍行乍止的意思,所以彳辵足走等意符有時可以相通。這就產生了一些異體字如征、徯蹊、趠逴、踣,等等(註:這是根據《說文》對彳辵二字的解釋來說的。如果從形體看,彳來源於行,甲骨文行字作,象四通八達的路,《詩經?周南?卷耳》:「嗟我懷人;實彼周行」,用行的本義。行作為偏旁常省作,就是彳;金文從彳的字往往加上止,這就成為辵了。)。又如言口欠三個意符也比較相近,所以詠詠、嘯、訢欣成為異體字。言和心又有相通之處,所以誖又寫作悖。異體字也可以是聲符的替換,《左傳隱公元年》:「不義不昵,厚將崩」的昵字,李善《文選注》四十一引作昵,就是一個例子。《孟子?梁惠王上》:「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訴於王」的訴字其實就是(訴),這就不僅是意符的通用,而且是聲符的替換了。關於異體字,下一節通論還要作較詳細的討論,這裡暫不細說。 討論漢字的構造,應該提到許慎的《說文解字》。這是一部極有價值的書,一則因為許慎的時代去古未遠,古漢字的形音義很多賴以保存下來;二則因為許慎自己博學多聞,六書的道理靠許慎闡明的地方不少。今天我們看到比篆書更早的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能夠據以補充或修正許慎的解釋(註:例如「為」字,甲骨文作,金文作,象手牽著一頭象,表示「役象以助勞」,最初是勞作的意思,引申為作為的為。小篆變作,說文認為「為」的本義是母猴,從爪,下面畫個母猴,那完全是推測之詞。),但是如果沒有《說文》作為橋樑,我們就很難接近比篆書更早的文字。《說文》是中國古代語言學的寶藏。 540部首的建立,是許慎《說文解字》的重大創造。許慎根據當時對文字形音義關係的理解,按照六書的原則,把篆文的形體構造加以分析和歸類,從中概括出540個偏旁作為部首,凡同一偏旁的字都系屬其下,例如桂松桃李等字都在木部。許慎又把形體相似或意義相近的部首排在一起,這樣540部首就像分為若干大類,成為有一定系統性的部首體系。 上文說過,形聲字是由意符和聲符兩部分組成的,但是意符和部首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意符對聲符而言,部首對所統屬的各個字而言(註:《說文》有少數部首如三、彔、燕、五、甲等沒有所統屬的字。)。由於形聲字的意符同時又是形體構造上的偏旁,所以原則上意符都可以作為部首,但是部首不一定都是形聲字的意符。這理由很簡單,一則因為部首所統屬的字不一定都是形聲字,例如貝部的負贅質等字,言部的計討設等字;二則因為有些部首本身就不是形聲字的意符,例如部首冓放雔等等,在這類部首下,沒有一個形聲字。但是從《說文》全書來看,形聲字約佔總字數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我們可以說部首就是意符。 《說文》540部首是值得研究的,因為它是文字學原則的部首,而不是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前者是依照六書體系的,後者則在一定程度上擺脫了六書的體系。明代梅膺祚的《字彙》把部首減為214部,具體字的歸部也有很大的出入。在檢字上,214部比540部方便些,後代的字典辭書如《康熙字典》《辭海》等,一般都按照《字彙》的部首歸字,但是有些地方難免喪失《說文》部首原有的作用。例如舅字從男臼聲,《說文》歸男部,《字彙》歸臼部;發字從弓癹聲,《說文》歸弓部,《字彙》歸癶部,等等。研究文字學的人在討論字的本義的時候,所根據的是《說文》部首,而不是後代的部首。當然,《說文》部首還不是盡善盡美,有的部首可以合併或調整。具體字的歸部也有未妥之處。例如詹字,《說文》說「多言也」,但是不在言部而在八部;又如詞字,《說文》說「意內而言外也」,但是不在言部而在司部(司部所統屬的只有詞一個字)。不過這種情況並不多見。 在漢字發展的過程中,隸書(楷書的前身)的產生是一次重大的改革,這種改革直接影響到漢字的構造,改變了篆書和篆書以前的古文字的面貌。象形字沒有象形的意味了,會意字和形聲字,有很多不容易分析了。例如香字,《說文》說:「,芳也;從黍,從甘。」《春秋傳》曰:「黍稷馨香,」是一個會意字;又如書字,《說文》說:「,箸也;從聿(筆),者聲,」是一個形聲字;但是香、書都不能根據隸變以後的構造來分析。我們研究漢字的構造,也應該有歷史主義的觀點。 古漢語通論(六) 古今字,異體字,繁簡字 一個字原則上只應有一個形體,不需要兩種以上的寫法。但是漢字是一種具有幾千年歷史的文字,使用漢字的人又非常多,在漢字發展過程中,有些字出現了兩種以上的寫法,那是很自然的。古書上常常可以見到一些形體分歧的字。現在漢字簡化以後,字的形體統一起來了,這給人民群眾學習文化帶來了莫大的便利。對一般人來說,只要掌握了簡化後的漢字就夠了;但對我們學習古代漢語的人來說,如果只掌握現在通行的形體劃一的簡化字,而不了解那些形體分歧的字,閱讀古書時就會遇到不少困難。 不同形體的字可以分為三大類:1.古今字;2.異體字;3.繁簡字。下面分別加以敘述。 1.古今字 在上古時代,特別是先秦時代,漢字的數量比後代要少得多。許慎的《說文解字》只收了9353個字,其中有許多是僻字,常用字實際上只有三四千個。例如《四書》(《大學》、《中庸》、《論語》、《孟子》)總共只用了4466個字。但我們決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上古的人頭腦簡單,概念貧乏,只用少數字就夠了。上古人的概念無論如何貧乏,決不會比近代人的概念少得那樣多。以《康熙字典》為例,雖然它收了47035個字,但絲毫不能說明清代人的概念比上古人的概念多四五倍。漢字增多的原因有三:(一)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不斷產生新字;(二)各個時代逐漸衰亡的字仍然保存在字典中;(三)上古漢字「兼職」現象多,後代不斷分化。例如一個「辟」字就兼有後代的避、辟、僻、嬖、譬等字的意義: 從台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左傳宣公二年) (後來寫作避。) 欲闢土地,朝秦楚,蒞中國,而撫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後來寫作辟(註:現在「辟」又簡化為「辟」。)。) 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同上) (後來寫作僻。) 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論語?季氏) (後來寫作嬖。) 君子之道,辟如行遠,必自邇;辟如登高,必自卑。(中庸) (後來寫作譬。) 再舉兩個字來看:《說文》里沒有「債」字,這不等於說上古沒有「債」這個概念,這個概念當時是由「責」字表示的(見《戰國策?齊策》)。《說文》里有「舍」字,但是十三經里完全沒有「舍」字,這也不等於說先秦沒有「舍」這個概念,這個概念當時是由「舍」字表示的(見《左傳》僖公三十年)。 由此看來,「責」、「舍」等是較古的字,「債」、「舍」等是比較後起的字。我們可以把「責債」、「舍舍」等稱為古今字(註:現在「舍」又簡化為「舍」。)。但是,我們不要誤會,以為「責」、「舍」等字已經被廢棄了,它們的職務已經完全由「債」、「舍」等字代替了。要知道,「責」、「舍」所移交給「債」、「舍」的只是它們所擔任的幾個職務當中的一個,它們還有別的職務(責任,房舍等)並沒有卸掉。 古今字很多,現在再舉一些例子(古字在前,今字在後,今字不見於《說文》的歸a組,見於《說文》的歸b組)如下: a.大太 弟悌 間間 說悅 孰熟 竟境 隊墜 塗塗 赴訃 馮憑 賈價(註:「悌」、「境」、「墜」、「塗」、「價」等是《說文》新附字。許慎《說文解字》540部共收9353字,重文1163字。宋代徐鉉等校定《說文》,增補400多字,分別附在有關的各部之後,其中大都是「經典相承傳寫及時俗要用,而《說文》不載者」,這便是所謂新附字。) 屬囑 厭饜 縣懸 陳陣 b.共供 辟避 知智 昏婚 田畋 戚戚 反返 錯措 卷卷 屍屍 一般人常常以後世所慣用的字去衡量古書中的字,以為上面兩組中的第二個字才是「正字」或「本字」。譬如說,人們總以為先有一個「悅」字作為本字,只是經常寫一個「說」字來代替它。這是一種誤解。既然是先有一個本字「悅」,為什麼上古的經書中不用,倒反寫成「說」字呢?合理的解釋只能是:上古沒有「悅」字。戰國時代有些書(如《莊子》),「說」、「悅」並用,可能是後人改的;經書不見「悅」字,是因為後人認為它是「經」,不敢改,所以才維持了原樣。《孟子》有「悅」字,那是因為《孟子》到宋代才被尊稱為經。許慎《說文》沒有收「悅」字,這說明許慎時代「悅」字或者還沒有產生,或者是產生了,但因它是「俗字」,所以沒有收。凡是《說文》所不收的(a類),文字學家們都承認是後起字(今字),這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從前的文字學家們由於迷信《說文》,對於《說文》所收的字(b類),不但不敢認為是後起字,反而認為是本字,同時認為第一個字是假借字。例如「舍」字,朱駿聲在《說文通訓定聲》里說它假借為「舍」;而在「舍」字條下說:「經傳皆以舍為之。」既然「皆以舍為之」,可見「舍」才是本字,「舍」顯然是後起字。又如「嘗」字,本來是從旨尚聲的形聲字,以旨為意符,旨的意符是甘,甘旨是美味,所以《說文》「嘗」字下說「口味之也」。又因「嘗」字經常用作「何嘗」、「未嘗」的「嘗」,所以人們又在「嘗」字旁邊加了個意符「口」,用來表示「嘗滋味」的「嘗」。假如不了解這種情況,就會對「未嘗君之羹」這類的用法發生誤解。其實「嘗」字的歷史很短,所以一般字典沒有收錄,最近漢字簡化,又把它給簡化掉了。由此可知,所謂「本字」,實際上有許多都是後起字。 我們對於古今字的態度應該是:(1)了解古今字的關係,從而掌握古書的詞義;(2)承認文字發展的事實,不要厚古薄今和是古非今。從前有些文人專寫「本字」,不寫後起字,那是應該批判的。 2.異體字 異體字跟古今字的分別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的意義完全相同,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相代替。 我們知道,文字是人民群眾創造的,所以在字的形體方面不可能那麼整齊劃一。在古代,同一個詞造出兩個或更多的字來代表,那是難免的。例如: 棄棄 齊齎 睹睹 廄廄 詒貽 諭喻 雞雞 蚓螾 照照 憑憑 罪罪從前文字學家們根據《說文》,把異體字分為正體、變體、「俗體」等。《說文》所載的,被認為正體;《說文》所不載的,被認為變體或「俗體」。這種分別往往是武斷的。 異體字有下列幾種情況: 一、會意字與形聲字之差。如「淚」是會意字,「淚」是形聲字;「岩」是會意字,「嚴」是形聲字。 二、改換意義相近的意符。如從攴束聲的「敕」,變成了從力束聲的「敕」。從欠的「嘆」,變成了從口的「嘆」。從糸的「絝」,變成了從衣的「褲」。 三、改換聲音相近的聲符。如「線」從戔得聲,而「線」卻是從泉得聲了。「褲」從誇得聲,後來改成從庫得聲了。 四、變換各成分的位置。有的是改變聲符和意符的位置,如「慚慚」、「和和」、「鵝鵝鵝」等。有的只是改變了聲符或意符的寫法,如「花」又寫作「花」。 有一件事值得注意:有些異體字最初是完全同義的,但是後來有了分工。例如「諭喻」,先秦兩漢都通用: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里仁) 寡人諭矣!(戰國策?魏策) 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諭之。(史記?高祖本紀) 王好戰,請以戰喻。(孟子?梁惠王上) 誼追傷屈原,因以自諭。(漢書?賈誼傳)前三例中的「喻」和「諭」都是懂得、曉諭的意思,後二例中的「喻」和「諭」都是比喻的意思。可見這兩個字通用。但到了後代,「詔諭」、「曉諭」的「諭」不能寫作「喻」,而「比喻」的「喻」也不能寫作「諭」。原來是異體字,後來不是異體字了。 有三種情況不能認為是異體字: 第一,有些字,雖然意義相近,後代讀音也相同,但不能把它們當作異體字。例如「置」和「置」,就「放置」這一意義說,二者相通,可是「置」還有一些別的意義是「置」所沒有的,況且這兩個字的古音也不一樣,所以「置」和「置」不是異體字。同樣的情況還有一些字,例如「實」和「實」。 第二,有些字,它們之間的關係交錯複雜,有相通之處,也有不通之處,也不能把它們看作異體字。例如「雕」、「雕」、「凋」,雕的本義是鳥名(又寫作雕),雕的本義是雕琢、繪飾,凋的本義是凋傷、凋零。在《說文》里,它們是分為三個字的。由於它們是同音字,所以在某一意義上常常通用。拿雕字來說,雕飾的雕可以寫作雕,《左傳》宣公二年:「厚斂以雕牆」,一本作雕。雕琢的雕更經常寫作雕,例如《文心雕龍》、「雕蟲小技」等。至於凋傷一義,上古也曾寫作雕,例如《國語?周語》:「民力雕盡」,但後來就不通用了。拿雕字來說,它曾經和凋傷、凋零的凋通用,《論語?子罕》:「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一本作雕;《荀子?子道》:「故勞苦雕瘁而能無失其政」,就寫作雕;但後代也很少這樣通用了。再拿凋字來說,它的意義最窄,只表示凋傷、凋零,不能表示雕刻、雕飾。而凋和雕都不能表示雕鳥的雕。由此看來,這三個字之間的關係是很複雜的,它們不是異體字。其他像游和游,修和修都是這樣。 第三,有些字通用是有條件的,更不能認為是異體字。例如「亡」和「無」相通,《論語?雍也》:「今也則亡」(如今就沒有了)。但並不是所有用「無」的地方都可以換成「亡」。後來這種用法只限於「亡何」、「亡慮」等少數固定形式。又如「沽」和「酤」,在買酒或賣酒這個意義上是相通的,看來似乎像異體字,可是酤的對象只能是酒,而沽的對象可以是酒,可以是玉,也可以是別的東西。意義廣狹不同,嚴格地說,這不能算是異體字。 3.繁簡字 簡體字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時代。漢代民間應用的簡體字就有不少;北魏時代,亂字已經簡化為亂,和現在公布的簡化字相同;宋元以來簡體字在廣大人民群眾中間又有進一步的發展。今天我國通行的簡化字,絕大部分都是歷代相傳下來的。 我們學習古代漢語既要掌握簡化字,又要掌握繁體字;因為一般古書都用的是繁體字(註:為了便於學習,我們在本書後面附有簡化字與繁體字對照表,以供查閱。)。學習繁體字,要注意繁體字和簡化字之間的三種關係: 第一,絕大多數的簡化字跟繁體字是一對一的關係,我們只要把繁體字記住就行了。例如: 愛:愛 罷:罷 辦:辦 達:達 遞:遞 礬:礬 繭:繭 糴:糴 竊:竊 灶:灶 隸:隸 糞:糞只有少數是一對二、一對三或一對四的關係。例如: 當:噹噹 盡:儘儘 羅:羅羅 壇:壇壇 干:乾乾干 台:台台台台第二,有些簡化字是可以從古書中找出根據來的。其中有些是本字,有些是異體字或通用字。例如: 舍:舍 古今字。 薦:薦 古通用。 誇:誇 古通用。 踴:踴 古通用。 啟:啟 開啟的啟本作啟。 網:網 網是網的本字。 氣:氣 氣本作氣,餼本作氣。 禮:禮 古異體字。 糧:糧 異體字。了解這些關係,我們可由此知道古代已經有了這些字,今天簡化,只是選擇了筆畫較少的,放棄了筆畫較繁的。我們切不要以為現在的「舍」字在古代都該是「舍」,現在的「薦」字在古代都該是「薦」。這樣,反而是弄錯了。 第三,有些簡化字和繁體字本來在詞義上是毫不相干的,或顯然有區別,僅僅因為是同音的關係,簡化時就採用了那個筆畫較簡的。這就是說,在古書中,本來是有分別的兩個字(或三個字),經過簡化之後,混為一個了。這種情況最值得注意。如果用現在簡化字所代表的那個詞義去解釋古書,就會發生誤解。現在舉些例字分別加以說明。 (1)後後 在先秦少數古籍中曾以「後」代「後」,但不普遍,後代一般不再通用。至於「君主」、「皇后」的意思,決不能寫作「後」。《孟子?梁惠王下》:「書曰:"蹊我後,後來其蘇"!」兩個「後」字都是指商湯而言。《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夏後皋之墓也」中的「後」,也是指君,這些「後」字決不能寫作「後」。 (2)適適 在古代漢語中「適」和「適」是根本不同的兩個字。「適」音kuò,適音shì。《論語?憲問》:「南宮适問於孔子曰……」這裡「適」不是「適」字。又宋代有人叫洪适。這種地方如果不知道它和「適」的區別,就會弄錯了。 (3)征征 這兩個字在古代漢語中,除了在征賦(稅)的意義上有時相通之外,決不混同。「征」是旅行(特指在外服役)、征伐。征是證驗、徵兆、徵辟、徵求;又是音樂中的五聲之一(用於這個意義時讀zhǐ)。像《論語?八佾》的「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中的「征」,決不能寫作「征」;《戰國策?燕策》中的「為變徵之聲」的「征」,決不能換成「征」。反過來看,《左傳》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復」中的「征」,不能改作「征」;《周易》的「征夫不復」,也不能寫作「征夫」。 (4)余餘 「余」是第一人稱代詞,「餘」是剩餘的意思。在古籍中兩個字如果都寫作「余」,或都寫作「餘」,許多話就會無法解釋。如屈原《離騷》「僕夫悲余馬懷兮」中的「余」,如果換成「余」,「余馬」就不通了;杜甫「隔籬呼取盡餘杯」的詩句,如果把「餘」換作「余」,那就成了「盡我的杯」了。 像這種情況還非常多,我們只能舉其一隅。總之,我們學習古代漢語,只有懂得了簡體字與繁體字之間的這種分合關係,才能有效地掌握它們,才能正確地理解古代作品。古漢語通論(七) 判斷句,也字 判斷句是以名詞或名詞性的片語為謂語,表示判斷的。在現代漢語里,判斷句的主語和謂語之間一般要用系詞(判斷詞)「是」字來聯繫,例如「我是中國人」。但是在秦漢以前,判斷句一般不用系詞,而是在謂語後面用語氣詞「也」字來幫助判斷。例如: 制,岩邑也。(左傳隱公元年) 虢,虞之表也。(左傳僖公五年) 董狐,古之良史也。(左傳宣公二年) 而母,婢也。(戰國策?趙策) 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左傳隱公元年)有時候在主語後面用語氣詞「者」字表示提頓,然後再在謂語後面用語氣詞「也」字。例如: 彼秦者,棄禮義而尚首功之國也。(戰國策?趙策) 彼吾君者,天子也。(戰國策?趙策) 南冥者,天池也。(莊子?逍遙遊) 臣之所好者,道也。(莊子?養生主)這種用「也」字煞句和用「者」「也」照應的句子,是古代漢語判斷句的典型結構。 在先秦時代,有些「是」字容易被人誤解為系詞,實際上是指示代詞作判斷句的主語或謂語。例如: 是吾師也。(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是社稷之臣也。(論語?季氏)在這兩個例子里,「是」字用作主語,「吾師」「社稷之臣」是謂語。 若士必怒,伏屍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今日是也。(戰國策?魏策) (今天就是這樣。) 取之而燕民悅,則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孟子?梁惠王下) 湯之問棘也是已[1]「是已」略等於「是也」,「已」字也是語氣詞。①。(莊子?逍遙遊)在這三個例子里,「是」字用作謂語,「今日」「武王」「湯之問棘」是主語。 在判斷句中,人們所判斷的不限於人或物,有時候是一件事情,這件事情在前面敘述過了,然後用指示代詞「是」字或「此」字復指,使意義更為明確。例如: 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左傳僖公三十年)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論語?為政) 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論語?季氏) 我騰躍而上,不過數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間,此亦飛之至也。(莊子?逍遙遊)在第一個例句里,「是」字復指「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這件事情,其餘由此類推。 但是,在古代漢語里,這種用來複指的指示代詞往往不用。這樣,好像不是判斷句,其實仍是判斷句。例如: 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是)寡君之願也。(左傳僖公四年) 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是)君之所知也。(左傳僖公三十年) 執事不以釁鼓,使歸即戮,(是)君之惠也。(左傳成公三年)在第一個例子里,「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是主語,「寡君之願也」是謂語,其餘由此類推。 有些判斷句由於主語所指的人或事物已經在上文出現,所以省略主語,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對話里。例如: 對曰:「翳桑之餓人也。」(左傳宣公二年) 子曰:「隱者也。」(論語?微子) 子曰:「非吾徒也[1]」非「字是否定副詞,下文就要談到。①。……」(論語?先進) 古代漢語判斷句的謂語前面常用副詞「乃」字來加強肯定,用副詞「非」字來表示否定。先看用「乃」字的判斷句: 吾乃梁人也。(戰國策?趙策) 是乃仁術也。(孟子?梁惠王上) 孟嘗君怪之,曰:「此誰也?」左右曰:「乃歌夫"長鋏歸來"者也。」(戰國策?齊策)從上面這些例句里,我們不難看出,判斷句用「乃」字,肯定的意味強,而且往往帶有辯白或申明的口氣。「吾乃梁人也」,這意味著「吾非燕人」「吾非趙人」等等。這種用法的「乃」字相當於現代漢語的「便(是)」「就(是)」,因此在現代漢語的書面語言里,「乃」字還可以加在「是」字的前面,說成「乃是」。 再看用「非」字的判斷句: 是非君子之言也。(禮記?檀弓上) 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戰國策?魏策) 管仲非仁者與?(論語?憲問)這種用法的「非」字雖然可以譯成現代漢語的「不是」,但是,嚴格地說,它的語法作用是作為一個否定副詞來否定謂語的,它不是否定性的系詞,不是「不」和「是」的結合體。 在討論古代漢語判斷句的時候,有一個「為」字值得提出來說一說: 吾乃今日而知先生為天下之士也!(戰國策?趙策)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論語?為政) 長沮曰:「夫執輿者為誰?」子路曰:「為孔丘。」(論語?微子) 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為夫子?(論語?微子)這類句子里的「為」字,很像現代漢語的系詞「是」。其實古代漢語的「為」字是一個涵義非常廣泛的動詞[1]關於「為」字,古漢語通論(八)里還要討論。①,在上面這些例句里,雖然可以用現代的「是」字來對譯,但不必認為就是上古的真正的系詞。在上古漢語里,用「為」字的判斷句非常罕見,而且限於一定的場合。就以上面所舉的例句而論,例一「先生為天下之士」不是獨立的句子,而是全句謂語動詞「知」的賓語。例二「為」字的前後兩項,字面相同。例三「為」字後面是疑問代詞,這句話在上古更常見的說法是:「夫執輿者誰也?」不用「為」字。《戰國策?齊策》:「孟嘗君怪之,曰:此誰也?」《孟子?離婁下》:「追我者誰也?」可以為證。「夫執輿者為誰」、「為孔丘」,其實都是以敘述句的形式代替了判斷[2]當然,從句子的語氣說,「夫執輿者為誰」是疑問句。②。例四「為」字的動詞意義更為明顯。總的說來,上古用「也」字煞句的判斷句一般不能用「為」字,所以像「制,岩邑也」不能說成「製為岩邑也」,這是值得注意的。 判斷句是表示判斷的,但是在語言實踐中,我們會遇到某些判斷句,它們的主語和謂語的關係,不能按照形式邏輯的要求來加以分析。這在現代漢語是如此,在古代漢語也是如此。例如《戰國策?齊策》:「馮諼先驅,誡孟嘗君曰:千金,重幣也;百乘,顯使也。齊其聞之矣。」千金和重幣可以構成判斷,但是百乘指的是車馬,顯使指的是人臣,照形式邏輯講,就很難構成判斷,可是這句話的意思還是可以了解的。又如《左傳庄公十年》:「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戰,不能說等於勇氣,人們只能說作戰是靠勇氣的,或者說,勇氣是打勝仗的條件之一,等等。但是,照字面講,這句話又只能解作「打仗就是勇氣」。對於這種內容壓縮了的判斷句,我們不應該以詞害義。 判斷句有一種最常見的活用法,就是採用判斷句的形式來解釋原因。例如: 孟嘗君為相數十年,無纖介之禍者,馮諼之計也。(戰國策?齊策) 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論語?憲問) 良庖歲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莊子?養生主)在現代漢語里,「是」字也可以用來解釋原因。由此可見解釋原因和判斷在性質上是相近的;又可以證明語言既有發展又有繼承的道理。 現在講到「也」字。 從「也」字的位置看,有兩種「也」字:(一)煞句的「也」字;(二)句中的「也」字。現在分別加以敘述。 (一)煞句的「也」字 煞句的「也」字一般用於判斷句的句尾來幫助判斷,這是「也」字的基本用法。這一點,上文已經說過。現在要講的是由這種基本用法引申出來的用法。第一,「也」字常用在因果句的句尾。例如: 媼之送燕後也,持其踵為之泣,念悲其遠也。(戰國策?趙策) 置杯焉則膠,水淺而舟大也。(莊子?逍遙遊) 古之人與民偕樂,故能樂也。(孟子?梁惠王上)前兩個例子是由果溯因,說明真相;最後一個例子是由因及果,進行推理:都用「也」字煞句。 第二,說話人對所說的事情的真實性表示深信不疑,也用「也」字煞句。例如: 蔓難圖也。(左傳隱公元年) 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客無好也。(戰國策?齊策) 今君有一窟,未得高枕而卧也。(戰國策?齊策) 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論語?子罕)由於說明因果關係和確認事情的真實性都帶有論斷的性質,所以用「也」字煞句是很自然的。 此外,古代漢語表示命令的句子也往往用「也」字煞句。例如: 不及黃泉,無相見也。(左傳隱公元年) 以吾一日長乎爾,毋吾以也。(論語?先進)其實「也」字的這種用法,和前面所講的用法仍然是相通的。 有一種情況值得注意:如果句中有疑問代詞或疑問副詞,「也」字似乎也帶了疑問語氣。例如: 孟嘗君怪之,曰:「此誰也?」(戰國策?齊策) 責畢收乎?來何疾也?(戰國策?齊策) 曷為久居此圍城之中而不去也?(戰國策?趙策) 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論語?憲問) 如之何其拒人也?(論語?子張)有人認為這種「也」字的作用和「邪」(耶)字相同,那是不對的。「也」字和「邪」(耶)字區別在於:(1)「也」字本身不表示疑問,「邪」(耶)字本身表示疑問。例如《莊子?齊物論》:「子知子之所不知邪?」就不能換用「也」字,一換「也」字就不是疑問句了。(2)「也」字雖然用在疑問句里,但仍然帶有一點確定語氣,所以「也」字後面容許再用疑問語氣詞。例如《論語?先進》:「唯求則非邦也與?」又如《莊子?齊物論》:「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 (二)句中的「也」字 「也」字有時用在單句或複句中作語氣詞,表示頓宕。 有的「也」字用在單句中的主語(其中有的是主謂結構作主語)之後。例如: 午也可。(左傳襄公三年) 師也過,商也不及。(論語?先進) 求也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論語?先進) 今由與求也相夫子。(論語?季氏) 鳥之將死,其鳴也哀。(論語?泰伯) 且夫水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舟也無力。(莊子?逍遙遊)前四例「也」字是用在一般主語之後,後二例「也」字是用在主謂結構所充任的主語之後。後面兩個句子如果譯成現代漢語,似乎可以把「也」字譯為現代的「得」字,例如「水之積也不厚」,可譯為「水積得不多。」但是,這只是詞序上的偶合,事實上「得」並不相當於「也」,因為這兩句話古今的語法結構是大不相同的。下面古漢語通論(十二)還要討論這種句子。 有的「也」字不是用在單句主語之後,而是用在時間副詞(或片語)之後。例如: 今也則亡。(論語?雍也) 今也,南蠻蠻舌之人,非先王之道。(孟子?滕文公上) 當是時也,禹八年於外,三過其門而不入。(孟子?滕文公上) 有的「也」字是用在複句中的第一個分句之後,這個分句往往是表示時間修飾的分句。例如: 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左傳僖公三十年) 媼之送燕後也,持其踵為之泣,念悲其遠也。(戰國策?趙策)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禮記?禮運) 且而與其從辟人之士也,豈若從辟世之士哉?(論語?微子)前面三個例子就是表示時間修飾的分句。這種句子後面古漢語通論(十三)討論「之」字時還要討論它。 古漢語通論(八) 敘述句,矣字,焉字 敘述句是以動詞為謂語、敘述人或事物的行動變化的。在古代漢語里,敘述句的結構一般和現代漢語沒有什麼不同。例如: 冬,晉文公卒。(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晉侯秦伯圍鄭。(左傳僖公三十年) 初,鄭武公娶於申。(左傳隱公元年) 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左傳僖公四年) 公賜之食。(左傳隱公元年) 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馬逸不能止。(左傳成公二年) 虎求百獸而食之。(戰國策?楚策) 在上面所舉的這些例句里,「公賜之食」是雙賓語句。「賜食」是一個動賓片語,「食」(食物)是直接賓語;「之」指潁考叔,是「賜食」的對象,是間接賓語。類似的例子如: 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左傳隱公元年) 多予之重器。(戰國策?趙策)一般說來,動詞如果是「賜」「予」「遺」「語」「告」等字,大致總有兩個賓語:一個是指物的直接賓語,一個是指人的間接賓語。間接賓語放在動詞和直接賓語之間。這種句法古今是相同的。 但是上古漢語能帶有雙賓語的並不限於上述這一類動詞,一般的及物動詞也可以帶有雙賓語。例如: 欲見賢人而不以其道,猶欲其入而閉之門也。(孟子?萬章下) 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之乎?(孟子?告子下) (「紾」zhěn,扭轉。) 天生民而立之君。(左傳襄公十四年)「閉門」是一個動賓片語,「門」是直接賓語;「之」指賢人,是「閉門」的對象,是間接賓語。其餘由此類推。 在一般的及物動詞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動詞「為」(wéi)字。這個詞在古代的涵義非常廣泛,但是在具體的上下文中,它的涵義比較具體。隨著應用的場合不同,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為「作」「做」「造」「治」「處理」「安排」等等。古書上有許多句子是用「為」字作動詞而後面帶有雙賓語的。例如: 不如早為之所。(左傳隱公元年) 且君嘗為晉君賜矣。(左傳僖公三十年) 而為之簞食與肉,置諸橐以與之。(左傳宣公二年) 重為之禮而歸之。(左傳成公三年) 吾不忍為之民也。(戰國策?趙策)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論語?季氏)對於上面這類例句,最容易發生兩種誤解:或則以為第一第二兩個例子里的「為」字是介詞(讀wèi);或則以為第五個例子里的「為之民」等於說「為其民」。這都是不對的。試就第三個例子來分析:「為簞食與肉」是一個動賓片語,「簞食」與「肉」是動詞「為」的直接賓語;「之」指靈輒,是間接賓語。其餘由此類推。 我們還要注意賓語的位置。在一般情況下,賓語是放在動詞的後面的;但是,有時候為了強調賓語,可以把賓語提前,在賓語後面用「是」字、「實」字或「之」字復指。例如: 豈不穀是為?先君之好是繼。(左傳僖公四年) 將虢是滅,何愛於虞?(左傳僖公五年) 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左傳僖公五年) 姜氏何厭之有?(左傳隱公元年) 商書曰:「無偏無黨,王道蕩蕩」,其祁奚之謂矣。(左傳襄公三年)有時候還在提前的賓語的前面用「惟」(唯)字,構成「惟(唯)……是……」「惟(唯)……之……」的說法。例如: 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左傳僖公五年) 率師以來,唯敵是求。(左傳宣公十二年) 父母唯其疾之憂。(論語?為政) 不務張其義,齊其信,唯利之求。(荀子?王霸)現代還說「唯你是問」、「唯利是圖」,就是這種語法的殘留。 有一點需要注意:如果被提前的賓語是代詞,一般就只用「之」字復指。例如: 「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其我之謂矣!(左傳宣公二年) 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左傳隱公元年) 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孟子?公孫丑上) 魯頌曰:「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周公方且膺之,子是之學,亦為不善變矣。(孟子?滕文公上)由此可見,用代詞「是」字或「之」字復指提前的賓語,是古代漢語變更動賓詞序的一種語法手段;即使被提前的賓語本身是代詞,也並不排斥這種語法手段。但是,現代漢語沒有這種句法了,因此這類句子譯成現代漢語時是無需把這種「是」字或「之」字直譯出來的。 下面討論上古漢語表示行為數量的句法。 在上古漢語里,表示行為數量的句法,一般是把數詞直接放在動詞的前面,而不用表示動量的量詞。例如: 三進及溜,而後視之。(左傳宣公二年) 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論語?憲問) 禹八年於外,三過其門而不入。(孟子?滕文公上) 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在不舍。(荀子?勸學)現代漢語動量的表示法,一般是把表示動量的數量詞放在動詞的後面,比如「九合」,現代漢語則說「會合九次」(「九」在這裡只表示多次,不是實數),不但用了動量詞,而且詞序也變動了。 從句子成份看,古代漢語放在動詞前面表示動量的數詞,是作為狀語來修飾動詞的。假如說話人要強調某一行為的數量,可以改變句法:把數詞從動詞前面移到句尾,並在這個數詞的前面用「者」字,讓它同前面的詞語隔開,這樣,「者」字前面的詞語就充當了全句的主語,移到句尾的數詞就上升為全句的謂語。例如: 於是平原君欲封魯仲連,魯仲連辭讓者三,終不肯受。(戰國策?趙策) 范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史記?項羽本紀)表示動量的數詞從動詞前面的狀語的位置上升到全句的謂語的位置,自然就顯得突出而重要了。和現代漢語比較,「魯仲連辭讓者三」「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雖然可以譯作「魯仲連辭讓了多次」、「把佩帶的玉玦舉起多次來向他示意」,但是語法結構是大不相同的。 以上所討論的敘述句,它們的主語都是謂語動詞所表示的行為的主動者。但是,和現代漢語一樣,古代漢語敘述句的主語也可以是謂語動詞所表示的行為的被動者。例如: 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左傳隱公元年) 君能補過,袞不廢矣。(左傳宣公二年) 諫行言聽。(孟子?離婁下)就謂語動詞來說,「蔓草」是被「除」的,「袞」是被「廢」的,等等。但是,這隻能說是意念上的被動,還不是上古漢語真正表示被動的句法。 在先秦時代,真正的被動句所佔的比重很小。當說話人有必要運用被動句時,一般在動詞後面用「於」字以引進行為的主動者。例如: 卻克傷於矢,流血及屨。(左傳成公二年) 東敗於齊,長子死焉;西喪地於秦七百里;南辱於楚。(孟子?梁惠王上)這裡要注意的是:不是介詞「於」字本身能表示被動,而是動詞用於被動的意義;但是,由於用「於」字引進了行為的主動者,被動的意義就更加明顯了。還要注意古代這種用「於」字的被動句的詞序和現代漢語不同:在現代漢語里,表示被動的介賓片語放在動詞前面(大樹被風吹倒了)在上古漢語里,引進行為主動者的「於」字介賓片語放在動詞後面(「東敗於齊」)。 有時候用「為」(wéi)字表示被動: 父母宗族,皆為戮沒。(戰國策?燕策) 卒為天下笑。(同上趙策) 不為酒困。(論語?子罕)後來又有「為……所」式: 嬴聞如姬父為人所殺。(史記?魏公子列傳) 先即制人,後則為人所制。(史記?項羽本紀) 征和二年,衛太子為江充所敗。(漢書?霍光傳)這種結構形式在秦漢以後的古書中最為常見,並且一直沿用到現代漢語的書面語里。 表示被動的,除「為」字外,還有「見」字和「被」字。例如: 盆成括見殺。(孟子?盡心下) 吾長見笑於大方之家。(莊子?秋水) 國一日被攻,雖欲事秦,不可得也。(戰國策?齊策) 信而見疑,忠而被謗,能無怨乎?(史記?屈原列傳)但是這不是上古漢語被動句的主要形式,這裡就不詳細討論了。 古代漢語敘述句經常應用的語氣詞是「矣」字和「焉」字。 (一)「矣」字 「矣」字是一個表示動態的語氣詞。它意味著事物的變化和發展。在一般情況下,「矣」字總是把事物發展的現階段作為新的情況告訴別人。例如: 吾知所過矣。(左傳宣公二年) (原先不知道,現在知道了。) 寢門辟矣。(左傳宣公二年) (原先是關著,現在開了。) 余病矣。(左傳成公二年) (本來是好好的,現在受重傷了。) 王無親臣矣。(孟子?梁惠王下) (本來有親臣,現在沒有了。) 有些句子用了表示時間的副詞如「已」「既」「嘗」等字,表示某一情況已經如此或曾經有某一情況;句尾用「矣」字,是說話人把它當作新的情況告訴別人。例如: 平原君曰:「勝已泄之矣。」(戰國策?趙策) 鄭既知亡矣。(左傳僖公三十年) 且君嘗為晉君賜矣。(左傳僖公三十年) 昔齊威王嘗為仁義矣。(戰國策?趙策) 有時候,某一情況還沒有出現,但是預料它將會出現,用「矣」字也是把它當作新的情況告訴別人。例如: 孔子曰:「諾,吾將仕矣。」(論語?陽貨) 虞不臘矣。(左傳僖公五年)在多數情況下,這是一個偏正複句,偏句表示一個假設,正句表示在這個條件下的後果。例如: 君能補過,袞不廢矣。(左傳宣公二年) 使梁睹秦稱帝之害,則必助趙矣。(戰國策?趙策) 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論語?憲問)無論表示已經如此或行將如此,「矣」字總是報道一種新情況。 表示可能性的句子雖然也屬於敘述句,但是並不表示一種過程。在這類句子里,「矣」字仍然報道一種新情況。例如: 公聞其期,曰:「可矣!」(左傳?隱公元年) 朝聞道,夕死可矣。(論語?里仁) (注意「可也」和「可矣」的分別:「可也」是簡單的判斷,「可矣」則包含「以前未可而現在可以」的意思。) 吾惛,不能進於是矣。(孟子?梁惠王下) 以形容詞為謂語的描寫句同樣可以用「矣」字,因為描寫句同樣可以報道新情況。例如: 國危矣。(左傳僖公三十年) 今老矣。(左傳僖公三十年) 夫如是,則能補過者鮮矣。(左傳宣公二年)有時候,描寫句的謂語部分被提到前面去,後面再用「也」字煞句(也有不用「也」字的),這樣就增加了誇張的語氣。但是「矣」字本身並不表示誇張語氣。例如: 嘻!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戰國策?趙策) 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論語?述而) 祈使句用「矣」字,這是祈使者希望對方實現某種行為或完成某種事情。例如: 先生休矣!(戰國策?齊策) 君姑高枕為樂矣!(戰國策?齊策) 總起來說,「矣」字的語法意義跟現代漢語語氣詞「了」(啦)字的語法意義相當;絕大多數的「矣」字都可以譯成現代的「了」字。 「矣」字又可以用於疑問句,在這種情況下,「矣」字仍保持著原來的語法意義,不過由於句子里有疑問代詞或疑問副詞,所以「矣」字似乎也幫助表示疑問語氣罷了。例如: 年幾何矣?(戰國策?趙策) 事將奈何矣?(戰國策?趙策) 何如斯可謂之士矣?(論語?子路) 德何如則可以王矣?(孟子?梁惠王上) (二)「焉」字 「焉」字是一個指示代詞兼語氣詞。我們說它是指示代詞,因為它常常指代某一範圍或方面;我們說它是語氣詞,因為它經常用於敘述句的句尾來表示停頓,就一般情況說,它的後面不再加別的語氣詞。 「焉」字所指代的範圍或方面,常與處所或人物有關。例如: 制,岩邑也,虢叔死焉。(左傳隱公元年) (虢叔死在那裡。) 余收爾骨焉。(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我在那裡收你的屍骨。) 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芻蕘者往焉,雉兔者往焉。(孟子?梁惠王下) (砍柴的,打獵的,都到那裡去。)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論語?述而) (必有我師在此三人之中。) 見賢思齊焉。(論語?里仁) (見賢則思齊於賢,即思與之齊。) 非曰能之,願學焉。(論語?先進) (願在這方面學習。) 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論語?憲問) (我於此三者都無能。) 吾聞庖丁之言,得養生焉。(莊子?養生主) (於此得養生之道。) 這種用法的「焉」字,如果前面是形容詞,就指代比較的對象。例如: 晉國,天下莫強焉。(孟子?梁惠王上) (晉國,天下沒有哪個國家比它強大。) 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左傳宣公二年) (沒有哪一種善事比這個更大。) 我們應該注意「之」和「焉」的區別:在和動詞結合時,「之」字用在及物動詞的後面,「焉」字用在不及物動詞的後面。試看上文所舉的例子:「非曰能之,願學焉」,這裡的「能」字在古代是及物動詞,「學」字用作不及物動詞。同一動詞,加「之」或加「焉」,詞義不同:「死焉」的「死」是不及物動詞,是一般的意義,如「虢叔死焉」;「死之」的「死」是及物動詞,表示殉難,如《左傳宣公二年》「提彌明死之」。 「焉」字雖然是一個代詞,但由於它的位置經常是在句尾,所以它逐漸取得了語氣詞的性質。有時候,它和「於」字介賓片語同時出現,它的代詞性就沖淡了,而它的語氣詞性質就更為突出了。例如: 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孟子?梁惠王上) (「焉」和「於國」同時出現。) 夫子言之,於我心有戚戚焉。 (「焉」和「於我心」同時出現。)有時候,「焉」字雖然沒有和「於」字介賓片語同時出現,但也完全失去了代詞性,只能算是純粹的語氣詞,帶有指點引人注意的語氣。例如: 擊之,必大捷焉。(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宗廟之事,如會同,端章甫,願為小相焉。(論語?先進) 君以為易,其難也將至矣;君以為難,其易也將至焉。(國語?晉語) 子曰:「君子病無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論語?衛靈公)最後兩個例子最富有啟發性,這兩個例子都是平行的句法,第三個例子上文用「矣」下文用「焉」,第四個例子上文用「焉」下文用「也」,試加比較,可以看出「焉」字所表示的語氣來。這種用法的「焉」字有點像現代漢語的「啊」字,但不是每一句的「焉」字都能用「啊」來對譯。以上只算「焉」字的活用法,「焉」字的正常用法仍然應該是指示代詞兼語氣詞。 正如「矣」字一樣,「焉」字也可以用於疑問句,在這種情況下,「焉」字仍然保持著原來的語法意義,不過由於句子里有疑問代詞或疑問副詞,所以「焉」字似乎也幫助表示疑問語氣罷了。例如: 君何患焉?(左傳隱公元年) 既富矣,又何加焉?(論語?子路) 王若隱其無罪而就死地,則牛羊何擇焉?(孟子?梁惠王上) 此外,古書上還有些「焉」字用於句中,似乎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例如: 命舟牧覆舟,五覆五反,乃告舟備具於天子,天子焉始乘舟。(呂氏春秋?季春紀) 公輸子自魯南遊楚,焉始為舟戰之器。(墨子?魯問) 必知亂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亂之所自起,則不能治。(墨子?兼愛上)這種「焉」字又可以寫作「安」或「案」,《荀子》書中比較常見。例如: 故先王聖人安為之立中制節。(荀子?禮論) 是案曰是,非案曰非。(荀子?臣道)有人把這種「焉」字解釋為「於是」「乃」「則」,認為是連詞。其實這種用法的「焉」字和指示代詞的「焉」字仍然相通。如果說,指示代詞的「焉」字用於句尾有可能逐漸取得語氣詞的性質,那麼當它用於句中從而逐漸取得某種關聯詞的性質並不是不可能的。但是「焉」字的這種用法似乎並沒有得到充分的發展,所以一般古書上並不常見。 古漢語通論(九) 否定句,否定詞 表示否定的句子叫做否定句。否定句中必須有否定詞。否定詞可以是副詞,如「不」「弗」「毋」「勿」「未」「否」「非」;可以是動詞,如「無」;也可以是代詞如「莫」(「莫」字是一個否定性的無定代詞,漢代以前很少當「勿」字講,見下文)。例如: 朽木不可雕也。(論語?公冶長) 公弗許。(左傳隱公元年)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衛靈公) 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左傳隱公元年) 王斗曰:「否。……」(戰國策?齊策) 是非君子之言也。(禮記?檀弓上) 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論語?為政) 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論語?憲問) 在上古漢語里,用「不」「毋」「未」「莫」四個否定詞的否定句有一個特點:賓語如果是一個代詞,一般總是放在動詞的前面。例如: 居則曰:「不吾知也。」(論語?先進) 以吾一日長乎爾,毋吾以也。(論語?先進) 我無爾詐,爾無我虞[1]「無」同「毋」,下文就要談到。①。(左傳宣公十五年) 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禮記?禮運) 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左傳宣公二年)在第一個例子里,「吾」是「知」的賓語,放在「知」的前面,現代漢語卻只能說「不知道我」(不了解我)。第二個例句「毋吾以也」中的「吾」是動詞「以」的賓語,放在「以」的前面;但按現代漢語的結構,「吾」必須放在「以」的後面。其餘由此類推。有人把上面所舉的這類句子叫做倒裝句,那是不對的。在上古漢語里,這是最正常的結構,而不是「倒裝」。這個規律在用否定詞「未」「莫」的句子里最為嚴格,很少例外。直到後代,由於仿古的關係,古文家仍然運用這一類結構。 至於用「弗」「勿」「非」「無」四個否定詞的否定句,就不能運用這種結構了,這是因為「弗」「勿」所限制的動詞一般不帶賓語(見下文),「非」字是否定整個謂語的,而「無」字本身就是動詞。 從賓語來看,如果賓語不是代詞,即使是否定句也不能用這種結構。「君」「子」一類的字不是真正的代詞,也不能用這種結構。例如: 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論語?雍也) 雖不得魚,無後災。(孟子?梁惠王上) 未絕鼓音。(左傳成公二年) 若不許君,將焉用之?(左傳昭公四年) 吾不能早用子。(左傳僖公三十年) 現在我們把古代漢語中常用的九個否定詞「不」「弗」「毋」「勿」「未」「否」「非」「無」「莫」分別加以敘述。 (1)「不」「弗」 「不」和「弗」在辭彙意義上是相同的,它們都是表示一般的否定,但是,它們的語法意義有細微的區別。區別在於:「不」字後面的動詞既可以是及物動詞又可以是不及物動詞;既可以帶賓語,又可以不帶賓語。例如: 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論語?憲問) 老婦不聞也。(戰國策?趙策) 不問馬。(論語?鄉黨)「弗」字後面的動詞一般是及物動詞,而且動詞後面往往不帶賓語。例如: 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左傳隱公元年) 已行,非弗思也,祭祀必祝之。(戰國策?趙策)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孟子?告子上) 亟請於武公,公弗許。(左傳隱公元年) 雖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禮記?學記)「弗」字後面的動詞帶賓語的,非常少見,如「雖與之俱學,弗若之矣」(孟子?告子上)。 「不」和「弗」都不能否定名詞。用在「不」字後面的名詞用如形容詞或動詞;用在「弗」字後面的名詞用如及物動詞。例如: 晉靈公不君。(左傳宣公二年) 臣實不才,又誰敢怨?(左傳成公三年) 君子不器。(論語?為政) 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左傳庄公十年) (2)「毋」「勿」 「毋」和「勿」在辭彙意義上是相同的,它們通常用於祈使句,表示禁止或勸阻,等於現代漢語的「不要」或「別」。例如: 大毋侵小。(左傳襄公十九年) 毋妄言,族矣!(史記?項羽本紀)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衛靈公) 左右皆曰可殺,勿聽。(孟子?梁惠王下)古書上「毋」字常常寫作「無」字。例如: 無使滋蔓。(左傳隱公元年) 無生民心。(左傳隱公元年) 不及黃泉,無相見也。(左傳隱公元年) 無令輿師陷入君地。(左傳成公二年) 無欲速,無見小利。(論語?子路) 在語法意義上,「毋」和「不」相當,「勿」和「弗」相當。「毋」字後面的動詞一般帶賓語,「勿」字後面的動詞一般不帶賓語。但是,正如「不」和「弗」的區別不嚴格一樣,「毋」和「勿」的區別也不嚴格。孟子:「百畝之田,勿奪其時」,動詞後面卻是帶賓語的。 正如「不」「弗」後面的名詞用如動詞,「毋」「勿」後面的名詞也用如動詞。下面是「毋」字後面的名詞用如動詞的例子: 毋友不如己者。(論語?學而) 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孟子?梁惠王上) 有時候,「勿」字並非用於祈使句,而是用於陳述句。這樣,它就不再表示禁止;它的意義和「不」字差不多。例如: 齊侯欲勿許。(左傳襄公三年) 魯人慾勿殤童汪踦。(禮記?檀弓下) (3)「未」 「未」字表示事情還沒有實現,等於現代漢語動詞前的「沒有」。例如: 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左傳隱公元年) 宣子未出山而復。(左傳宣公二年) 未聞好學者也。(論語?雍也) 見牛未見羊也。(孟子?梁惠王上) 「未嘗」是一個凝固形式(不是「未嘗君之羹」的「未嘗」),它表示「不曾」或「沒有……過」的意思。「未」和「未嘗」的區別是:「未」著重在和將來實現的可能性對比(孟子?滕文公下:「什一,去關市之徵,今茲未能;請輕之,以待來年」),或和已經實現的事情對比(論語?先進:「由也,升堂矣,未入於室也」)。而「未嘗」則是簡單地否定過去。例如: 孟嘗君笑曰:「客果有能也,吾負之,未嘗見也。」(戰國策?齊策) 三年之後,未嘗見全牛也。(莊子?養生主) 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論語?述而) 有時候,「未」字並非用來表示事情還沒有實現,它只表示一種委婉的否定。在這種情況下,它和「不」字的意義差不多。例如: 今君有一窟,未得高枕而卧也。(戰國策?齊策) 見兔而顧犬,未為晚也;亡羊而補牢,未為遲也。(戰國策?楚策) 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跖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孟子?滕文公下) 肉食者鄙,未能遠謀。(左傳庄公十年) (4)「否」 「否」字和作為應答之詞的「然」字是對立的。常用於單詞句,等於現代漢語的「不」或「不是的」。例如: 孟子曰:「許子必種粟而後食乎?」曰:「然。」「許子必織布而後衣乎?」曰:「否。許子衣褐。」(孟子?滕文公上) 宣王說,曰:「寡人愚陋,守齊國唯恐夫擅之,焉能有四焉?」王斗曰:「否。……」(戰國策?齊策) 「否」字又用在肯定否定迭用的句子里,它表示否定的一面。例如: 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左傳宣公二年) (5)「非」 「非」字用於判斷句里,否定謂語和主語的關係。例如: 是非君子之言也。(禮記?檀弓上) 管仲非仁者與?(論語?憲問) 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孟子?梁惠王上)這種「非」字雖可譯成現代的「不是」,但它的語法意義和「不是」完全不同:「不是」是系詞「是」字前面加否定詞「不」字;「非」字在上古漢語里不是系詞,它是一個簡單的否定副詞,它所否定的是整個謂語。這一點,我們在古漢語通論(七)里已經討論過了。 「非」字又用來否定行為或性質,表示對某一事實的否認。在這種情況下,它往往具有撇開的作用。例如: 非不說子之道,力不足也。(論語?雍也) 非曰能之,願學焉。(論語?先進) 我非愛其財而易之以羊也。(孟子?梁惠王上)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堅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孟子?公孫丑下) 有時候,它不是撇開,而是用於假設。在這種情況下,「非」字等於說「若非」或「若無」。例如: 吾非至於子之門則殆矣。(莊子?秋水) 民非水火不生活。(孟子?盡心上) 五十非帛不暖,七十非肉不飽。(孟子?盡心上) 古書上「非」字又寫作「匪」。例如: 我心匪石,不可轉也。(詩經?邶風?柏舟) 匪來貿絲,來即我謀。(詩經?衛風?氓) (6)「無」 「無」是「有」的反面,它所否定的是名詞或名詞性片語。這名詞或名詞性片語是「無」字的賓語。例如: 人誰無過?(左傳宣公二年) 無怨無德,不知所報。(左傳成公三年) 位尊而無功,奉厚而無勞。(戰國策?趙策) 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論語?為政)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論語?衛靈公) 且夫水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舟也無力。(莊子?逍遙遊) 「無」字在某些古書上又寫作「無」。《周易》一律寫作「無」,《莊子》大多數地方寫作「無」。例如: 不出戶庭,無咎。(周易?節) (「咎」,災禍。) 自夫子之死也,吾無以為質矣,吾無與言之矣。(莊子?徐無鬼) 有的古書上又寫作「毋」。例如: 然使十人樹之,一人拔之,則毋生楊矣。(韓非子?說林上) 眾口所移,毋翼而飛。(戰國策?秦策) 「無」又可以說成「無有」,意義差不多。例如: 自今無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將為戮乎?(左傳成公二年) 其竭力致死,無有二心。(左傳成公三年) 雖無有質,誰能間之?(左傳隱公三年) (「質」,人質。「間」jiàn,離間。) 左師公曰:「今三世以前,至於趙之為趙,趙王之子孫侯者,其繼有在者乎?」曰:「無有。」(戰國策?趙策) 偶然又說「不有」,或者用在否定詞的後面表示雙重否定;或者用在無主語的分句里。例如: 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左傳宣公二年) 不有祝鮀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難乎免於今之世矣。(論語?雍也) (「祝」,宗廟之官。「鮀」tuó,人名,衛國的大夫,有口才。「朝」,人名,宋國的公子,有美色。) 「不」和「無」在語法上的分工是:「不」字是副詞,它所否定的是形容詞和動詞;「無」字是動詞,它所否定的是名詞。前面已經說過,「不」字後面的名詞用如動詞或形容詞,「無」字後面的動詞或形容詞則用如名詞。例如: 貧而無諂,富而無驕。(論語?學而) (朱熹註:「常人溺於貧富之中,而不知所以自守,故必有二者之病。」可見無諂無驕不等於不諂不驕。) 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論語?季氏) (朱熹註:「均則不患於貧而和,和則不患於寡而安,安則不相疑忌,而無傾覆之患。」可見無貧無寡無傾不等於不貧不寡不傾。) 孟嘗君曰:「客何好?」曰:「客無好也。」曰:「客何能?」曰:「客無能也。」(戰國策?齊策) 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孟子?梁惠王上) 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同上) 「無」字又用於祈使句,表示禁止或不同意,意義和「毋」字完全相同。見上文。 (7)「莫」 「莫」字是一個否定性的無定代詞,現代漢語里沒有和它相當的代詞。如果要把它的意義譯成現代漢語,可以譯為「沒有誰」「沒有哪一種東西(事情)」等等。「莫」字前面可以出現它所代替的名詞,也可以不出現它所代替的名詞。例如: 群臣莫對。(戰國策?楚策) (群臣沒有誰回答。) 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左傳宣公二年) (沒有哪一種善事比這個更大。) 天下之水,莫大於海。(莊子?秋水) 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左傳宣公二年) 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論語?憲問)前三個例子都有「莫」字所代替的名詞或名詞性的片語,後兩個例子沒有。 上古時期「莫」字有時也用作否定副詞,相當於「不」。例如: 聞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左傳昭公二十年) 人知其一,莫知其他。(詩經?小雅?小旻) 漢代以後,「莫」字常常用於祈使句,當「勿」字講,表示禁止。例如: 秦王車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史記?商君列傳) (徇:示眾。) 作書與內舍,便嫁莫留住!(陳琳:飲馬長城窟行) 傳語風光共流轉,暫時相賞莫相違。(杜甫:曲江二首) 古漢語通論(十) 疑問句,疑問詞 在古代漢語里,句子一般須有疑問詞的幫助,方能發出疑問。有時候用疑問代詞,有時候用疑問語氣詞,有時候是二者都用。例如: 其誰曰不然?(左傳隱公元年) 則將焉用彼相矣?(論語?季氏) 孰為夫子?(論語?微子) 子見夫子乎?(論語?微子) 是誰之過與?(論語?季氏) 在上古漢語里,疑問句里的疑問代詞賓語也必須放在動詞的前面。例如: 吾誰欺?欺天乎?(論語?子罕) 鄉人長於伯兄一歲,則誰敬?曰:敬兄。(孟子?告子上) (比較「誰欺」和「欺天」、「誰敬」和「敬兄」這些動賓結構的賓語的位置。) 於予與何誅?(論語?公冶長) 既富矣,又何加焉?(論語?子路) 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論語?子路) 梁客辛垣衍安在?(戰國策?趙策) 臣實不才,又誰敢怨?(左傳成公三年) 二國有好,臣不與及,又誰敢德?(同上)第一第二兩個例子最富有啟發性,疑問代詞作賓語就在動詞前面,不是疑問代詞就在後面。有時候,動詞前面有助動詞,疑問代詞賓語就放在助動詞前面,上面所舉的最後兩個例子就是這樣。 疑問代詞用作介詞的賓語時,也受這個規律的制約,它們也必須放在介詞的前面。例如: 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論語?顏淵) 曷為久居此圍城之中而不去也?(戰國策?趙策) 何由知吾可也?(孟子?梁惠王上) 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論語?為政) 子歸,何以報我?(左傳成公三年) 苟無歲,何以有民?苟無民,何以有君?(戰國策?齊策) 上古漢語這種疑問代詞賓語前置的詞序,一直為後代古文家所遵守。例如: 東野之書,耿蘭之報,何為而在吾側也?(韓愈:祭十二郎文) 噫!微斯人吾誰與歸?(范仲淹:岳陽樓記) 將何適而非快?(蘇轍:黃州快哉亭記) 疑問代詞賓語前置的規則,比否定句代詞賓語前置的規則更為嚴格,可以說基本上沒有例外。只有「何如」又說成「如何」,好像是例外,其實這兩種詞序都出現在上古漢語里。在先秦時代,它們已經是一個凝固形式,意思是「怎麼樣」、「怎樣」或「怎麼辦」。例如: 與不穀同好,如何?(左傳僖公四年) 傷未及死,如何勿重?(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鄉人皆好之,何如?(論語?子路) 吾聞北方之畏昭奚恤也,果誠何如?(戰國策?楚策) 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孟子?梁惠王上) 陛下以絳侯周勃何如人也?(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 古書上還有「若何」、「何若」、「奈何」的說法(含義與「何如」、「如何」相同),但沒有說成「何奈」的。例如: 使歸就戮於秦,以逞寡君之志,若何?(左傳僖公三十三年) 美之與惡,相去何若?(老子?二十章) 事將奈何矣?(戰國策?趙策) 秦稱帝之害將奈何?(同上) 先生助之奈何?(同上) 孟嘗君曰:「市義奈何?」(戰國策?齊策) 古代又有「如……何」「若……何」「奈……何」的說法,當中插入代詞、名詞或其他詞語,意思是「把(對)……怎麼樣(怎麼辦)」。例如: 年飢,用不足,如之何?(論語?顏淵) 如受吾幣而不假吾道,則如之何?(穀梁傳僖公二年) 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列子?湯問) 晉侯謂慶鄭曰:「寇深矣,若之何?」(左傳僖公十五年) 力拔山兮氣葢世,時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史記?項羽本紀) (「奈若何」就是「奈汝何」。) 陳文子見崔武子曰:「將如君何?」(左傳襄公二十三年) 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論語?子路) 在古代漢語里,「如之何」「若之何」又是一個凝固形式,有時候用在動詞前面表示反問,譯成「怎麼」;有時候用在詢問句的末尾,譯成「怎麼樣」。例如: 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論語?子張) 若之何其以病敗君之大事也?(左傳成公二年) 蓺麻如之何?衡從其畝。(詩經?齊風?南山) 疑問詞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疑問代詞,第二類是疑問語氣詞。現在分別加以敘述。(一)疑問代詞 (1)誰,孰,何 「誰」字跟現代漢語的「誰」一樣,是指人的疑問代詞。例如: 孟嘗君怪之,曰:「此誰也?」(戰國策?齊策) 且行千里,其誰不知?(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左傳僖公四年)「孰」字經常表示選擇。它可以指人,也可以指事物。例如: 哀公問:「弟子孰為好學?」(論語?雍也) 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論語?先進) 吾子與子路孰賢?(孟子?公孫丑上) (以上指人。) 獨樂樂,與人樂樂,孰樂?(孟子?梁惠王下) (獨自作樂快樂呢,還是與眾人共聽音樂快樂呢?第一第三「樂」字讀yuè,其餘「樂」字讀lè。) 禮與食孰重?(孟子?告子下) 膾炙與羊棗孰美?(孟子?盡心下) (以上指事物。) 「孰」字用來指人時,也有不表示選擇的;這時,它就和「誰」字沒有分別了。相反地,「何」字也偶然可以表示選擇。例如: 孰可以代之?(左傳襄公三年) 孰能為之大?(論語?先進) 孰為夫子?(論語?微子) 於斯三者何先?(論語?顏淵)前面三個例子都可以換用「誰」字,最後一個例子似乎應該用「孰」字,但是「孰」字一般不用作直接賓語,所以用「何」字了。 古書上常常見到「孰與」二字連用,以比較人物的高下或事情的得失。例如: 我孰與城北徐公美?(戰國策?齊策) 田侯召大臣而謀曰:「救趙孰與勿救?」(同上) 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這種「孰與」和《論語?顏淵》「百姓足,君孰與不足」里的「孰與」不同。第一個例子是說「我與城北徐公孰美」,第二個例子含有「救趙與勿救孰得孰失」的意思。第三個例子是說「您看廉將軍與秦王比較,誰強誰弱?」 「何」字和現代漢語的「什麼」相當,是指物的疑問代詞。例如: 孟嘗君曰:「客何好?」(戰國策?齊策) 門人問曰:「何謂也?」(論語?里仁) 內省不疚,夫何憂何懼?(論語?顏淵) 「誰」「何」都可以用作定語(「孰」字不能),但是「誰」字後面一般用「之」字,「何」字後面不能用「之」字。例如: 是誰之過與?(論語?季氏) 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左傳僖公四年) 「何」字又可用作狀語,表示「為什麼」「怎麼」的意思。例如: 夫子何哂由也?(論語?先進) 吾何愛一牛?(孟子?梁惠王上) 先生坐,何至於此?(戰國策?魏策)當它用作狀語的時候,被修飾的不一定是及物動詞,有時候也可以是不及物動詞或形容詞。例如: 吾何快於是?(孟子?梁惠王上) 責畢收乎?來何疾也?(戰國策?齊策) (2)安,惡,焉,胡,奚,曷 這六個疑問代詞只能用作賓語(動詞賓語和介詞賓語)和狀語,用作狀語要比用作賓語常見。先看用作賓語的例子: 梁客辛垣衍安在?(戰國策?趙策) 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惡在其為民父母也?(孟子?梁惠王上) 「天下惡乎定?」吾對曰:「定於一。」(同上) (「惡乎」等於說「於何」。) 胡為至今不朝也?(戰國策?齊策) 國胡以相恤?(賈誼《論積貯疏》) 天下之父歸之,其子焉往?(孟子?離婁上) 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論語?子路) 許子奚為不自織?(孟子?滕文公上) 奚以知其然也?(莊子?逍遙遊) 曷為與人俱稱帝王,卒就脯醢之地也?(戰國策?趙策) 「途之人可以為禹」,曷謂也?(荀子?性惡)「安」「惡」是指處所的疑問代詞,可以譯成「哪裡」;「胡」「奚」「曷」和「何」字相當,可以譯成「什麼」。作為賓語,「惡」字只用於「惡在」「惡乎」,而很少用在其他動詞和介詞前面。 再看用作狀語的例子: 子安取禮而來待吾君?(戰國策?趙策) 梁王安得晏然而已乎?(同上) 先生又惡能使秦王烹醢梁王?(同上) 姜氏欲之,焉辟害?(左傳隱公元年) 若不闕秦,將焉取之?(左傳僖公三十年) 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廛兮?(詩經?魏風?伐檀) 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政?」(論語?為政) 天曷不降威?(尚書?商書?西伯戡黎) 君子於役,不知其期。曷至哉?(詩經?王風?君子於役)作為狀語,「安」「惡」「焉」一般表示反問,可以譯成「哪裡」「怎麼」;「胡」「奚」「曷」一般詢問原因,可以譯成「為什麼」;但是最後一個例子里的「曷」字是詢問未來的時間的,這種用法是《詩經》語法的特點之一,別的古書上很少見到。此外,「曷」字用作狀語時,和「盍」字相通,表示「何不」的意思,這裡不詳細敘述了。 (二)疑問語氣詞 (1)乎,諸 疑問語氣詞「乎」字,表示純粹的疑問。「乎」字譯成現代漢語,有時要譯成「嗎」,有時要譯成「呢」,這要看它用在什麼樣的疑問句里。在是非問句里,發問的人把一件有疑問的事情全部說出來,要求對方作肯定或否定的答覆,往往用語氣詞「乎」字,這種「乎」字要譯成「嗎」。例如: 孟嘗君問:「馮公有親乎?」(戰國策?齊策) 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論語?微子) 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論語?衛靈公) 許子冠乎?(孟子?滕文公上) 在選擇問句里,「乎」字要譯成「呢」。例如: 襄王曰:「先生老悖乎?將以為楚國祅祥乎?」(戰國策?楚策) 孟子曰:「敬叔父乎?敬弟乎?」(孟子?告子上) 有一件事值得注意,在先秦時代,句中已經用了疑問代詞的所謂特指問句,極少用「乎」字,這可以從本節通論所舉的若干特指問句里看到。這是因為既然句中用了疑問代詞把疑問之點提出來了,不用「乎」字,仍然可以了解為疑問句。秦漢以後,特指問句用「乎」字才漸漸多起來。例如: 軫不之楚,何歸乎?(史記?陳軫列傳) 孰為汝多知乎?(列子?湯問)特指問句里的「乎」字要譯成「呢」。 「乎」字跟疑問代詞、否定詞以及常見的「豈」字、「寧」字相呼應時,往往表示反問。例如: 其何傷於日月乎?(論語?子張) 梁王安得晏然而已乎?(戰國策?趙策) 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論語?憲問) 先生獨未見夫仆乎?(戰國策?趙策) 計中國之在海內,不似稊米之在大倉乎?(莊子?秋水) 豈先賤而後尊貴者乎?(戰國策?齊策)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史記?陳涉世家)反問句是無疑而問,只是用問句的形式表示肯定或否定,並不一定要求回答。跟疑問代詞相呼應的「乎」字譯成現代的「呢」,其餘的「乎」字譯成現代的「嗎」。 「乎」字跟「其」(表示委婉語氣)、「無乃」(表示恐怕是的意思)、「得無」(表示該不會的意思)等詞相呼應的時候,表示一種委婉語氣,略等於現代的「吧」字。例如: 其是之謂乎?(左傳隱公元年) 子其怨我乎?(左傳成公三年) 其恕乎!(論語?衛靈公) 無乃不可乎?(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日食飲得無衰乎?(戰國策?趙策) 有時候,「乎」字並不表示疑問,而是表示感嘆。例如: 長鋏歸來乎!(戰國策?齊策) 必也正名乎!(論語?子路) 善哉!技蓋至此乎!(莊子?養生主) 「諸」字是「之乎」的合音。「諸」字用於句尾的時候,可以用「之乎」去解釋,但是只表示疑問和反問。例如: 子路問:「聞斯行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聞斯行之?」(論語?先進) (注意比較「行諸」和「行之」。) 雖有粟,吾得而食諸?(論語?顏淵) 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論語?子路) 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諸?(孟子?梁惠王下) 不識有諸?(孟子?梁惠王上) (2)與(歟),邪(耶) 「與」(歟)字略等於現代漢語的「嗎」字或「呢」字。「與」和「乎」的分別是:除了有疑問代詞或在選擇問句而外,「與」字一般不表示純粹的疑問。用「與」的時候,在多數情況下,是說話人猜想大約是這樣一件事情,但是還不能深信不疑,要求對話人加以證實。因此,純粹表示疑問的「乎」字不能換成「與」字,例如「傷人乎?」不能換成「傷人與?」「馮公有親乎?」不能換成「馮公有親與?」下面是一些用「與」字的例子: 管仲非仁者與?(論語?憲問) 是魯孔丘與?(論語?微子) 是魯孔丘之徒與?(同上) 然則師愈與?(論語?先進) 然則廢釁鐘與?(孟子?梁惠王上) 管仲以其君霸,晏子以其君顯,管仲晏子猶不足為與?(孟子?公孫丑上) 上面這種是非問句中,「與」的疑問語氣不是很強的。但是在有疑問代詞的句子里,或者在選擇問句里,「與」字的疑問語氣強得多。例如: 是誰之過與?(論語?季氏) 丘何為是棲棲者與?(論語?憲問) 求之與?抑與之與?(論語?學而) 「邪」(耶)字和「與」(歟)字的語法作用相同。在先秦,有的古書只用「與」不用「邪」,如《論語》《孟子》;《春秋》三傳也只有《左傳》用了一個「邪」字。《老子》《莊子》用「邪」很多,《荀子》也是用「邪」多於「與」。「邪」和「與」古音相近,它們的不同大概是方言不同的緣故。下面是一些用「邪」字的例子: 古之所以貴此道者何?不曰以求得,有罪以免邪?(老子) 天之蒼蒼,其正色邪?其遠而無所至極邪?(莊子?逍遙遊) 今子欲以子之梁國而嚇我邪?(莊子?秋水) 威後問使者曰:「歲亦無恙耶?民亦無恙耶?王亦無恙耶?」(戰國策?齊策) 治亂,天邪?(荀子?天論)「與」和「邪」也都能用於反問。例如: 十人而從一人者,寧力不勝,智不若耶?(戰國策?趙策) 唯求則非邦也與?(論語?先進) 此非以賤為本邪?(老子) 夫天機之所動,何可易邪?(莊子?秋水) (3)哉 「哉」字的主要用途有二:一是表示反問,一是表示感嘆。「哉」字表示反問略等於現代的「呢」字(只有和「豈」字相呼應時才等於現代的「嗎」字)。它永遠不表示純粹的疑問;而且,一般地說,要有疑問代詞或「豈」字跟它呼應,才能表示反問。例如: 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論語?為政) 何有於我哉?(論語?述而) 彼且惡乎待哉?(莊子?逍遙遊) 晉,吾宗也,豈害我哉?(左傳僖公五年) 且而與其從辟人之士也,豈若從辟世之士哉?(論語?微子) 「乎哉」連用時可以表示純粹的疑問,那是「乎」字所帶有的語法意義,而「哉」字只是加強「乎」字的語氣。例如: 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孟子?梁惠王上) 不識此語誠然乎哉?(孟子?萬章上)但是,有時候是「乎哉」連用表示反問。例如: 吾何慊乎哉?(孟子?公孫丑下) (「慊」qiàn,恨。) 「哉」字表示感嘆時,略等於現代的「啊」字。例如: 管仲之器小哉!(論語?八佾) 硜硜然小人哉!(論語?子路) 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孟子?告子上) 「哉」字和它前面的形容詞也可以提到句首,構成倒裝句,表示強烈的感嘆語氣。例如: 賢哉回也!(論語?雍也) 野哉由也!(論語?子路) 上面我們敘述了兩類疑問詞--疑問代詞和疑問語氣詞。下面我們再來簡單討論一下與疑問句或疑問語氣詞有關的幾種語法現象。 (1)幾種表示反問的習慣說法 第一,「不亦……乎」。例如: 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論語?學而) 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論語?泰伯)「不亦……乎」是古代的一種比較委婉的反問說法。 第二,「何以……為」。例如: 君子質而已矣,何以文為?(論語?顏淵) 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為?(論語?季氏) 然則又何以兵為?(荀子?議兵) 這種句子,實際上是動詞「為」的疑問代詞賓語「何」放在作狀語的介詞結構前面了,意思是「用……做什麼」。第一個例句是說「君子樸質就行了,用文采做什麼?」這是無疑而問,是古代表示反問的一種說法。 在「何以……為」這個格式里,「何」字可以用別的疑問詞如「奚」、「惡」、「安」等來替換;「以」字也可以「用」字來替換。例如: 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為?(莊子?逍遙遊) 惡用是鶃鶃者為哉?(孟子?滕文公下) 古代漢語里介詞「以」字是可以省去的,因而「何以……為」句中也可以省去「以」,說成「何……為」。例如: 項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為?」(史記?項羽本紀) 湯為天子大臣,被惡言而死,何厚葬為?(漢書?張湯傳)「我何渡為」意即「我渡河做什麼」,「何厚葬為」意即「厚葬做什麼」。 第三,「何……之有」。 「何……之有」是「有何……」的倒裝,是「有什麼……」的意思。「何厭之有」就是「有什麼滿足呢」(「之」字復指「厭」字)。例如: 姜氏何厭之有?(左傳隱公元年) 夫晉何厭之有?(左傳僖公三十年) (2)語氣詞的連用 疑問語氣詞不僅可和疑問語氣詞連用(像上面所講的「乎哉」),而且也可以和直陳語氣詞連用。例如: 唯求則非邦也與?(論語?先進) 豈非計久長,有子孫相繼為王也哉?(戰國策?趙策) 斯謂之君子已乎?(論語?顏淵) 女為周南召南矣乎?(論語?陽貨)連用的語氣詞,都分別擔負了表達語氣的任務;這些例子中,「也」、「矣」、「已」等表直陳語氣,「與」、「乎」、「哉」等表疑問或反問語氣。不過語氣的重點一般落在最後一個語氣詞上,所以上面這些句子都是疑問句或反問句。 古漢語通論(十三) 連詞,介詞 (一)連詞 古代漢語常用的連詞有「與」「及」「且」「而」「以」「則」「於」「是」「故」「是故」「然」「況」「而況」「雖」「若」「如」「苟」等等。 例如: 今由與求也相夫子。(論語?季氏) 生庄公及共叔段。(左傳隱公元年) 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左傳隱公元年) 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數千牛矣,而刀刃若新發於硎。(莊子?養生主) 焉用亡鄭以陪鄰?(左傳僖公三十年) 屨大小同,則賈相若。(孟子?滕文公上) 孟嘗君使人給其食用,無使乏。於是馮諼不復歌(註:「於是」用在句首,本來是「在這時候」的意思,例如《左傳成公三年》:「於是荀首佐中軍矣,故楚人許之。」由於用於句首,所以發展為只音的連詞,略等於現代的「於是」。《左傳襄公三年》:「祁奚請老。晉侯問嗣焉,稱解狐--其讎也。將立之而卒。又問焉。對曰:』午也可。』於是羊舌職死矣。晉侯曰:』孰可以代之?』對曰:』赤也可。』於是使祁午為中軍尉,羊舌赤佐之。」前一個「於是」當「在這時候」講,後一個「於是」是連詞。這是要依據上下文,細玩文意,來加以區別的。)。(戰國策?齊策) 求也退,故進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論語?季氏) 是故質的張而弓矢至焉。(荀子?勸學) (「是故」,本義是「這個緣故」,可以看作雙音詞,等於單說「故」。) 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左傳僖公三十年) (「然」,然而,但是。) 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左傳隱公元年) (「況」,何況。) 技經肯 之未嘗,而況大軱乎?(莊子?養生主) 雖有智慧,不如乘勢;雖有鎡基,不如待時。(孟子?公孫丑上) (「雖」,雖然,即使。) 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左傳僖公三十年) 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孟子?梁惠王上) 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矣,罪益厚。(墨子?非攻上) 古代漢語的連詞很多,現在只提出「而」「以」「則」三個連詞來加以討論,並附帶說明古書上常見的「然而」「雖然」「然則」的用法。 (1)而 連詞「而」字的作用是連接形容詞、動詞或動詞性的片語,表示兩種性質或兩種行為的聯繫。例如: 敏於事而慎於言。(論語?學而) 子溫而厲,威而不猛,恭而安。(論語?述而) (以上是兩種性質的聯繫。) 朝濟而夕設版焉。(左傳僖公三十年) 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視。(莊子?養生主) (以上是兩種行為的聯繫。) 「而」字還可以連接兩個句子,表示兩件事情的聯繫。例如: 彼節者有間,而刀刃者無厚。(莊子?養生主) 故令尹誅而楚奸不上聞,仲尼賞而魯民易降北。(韓非子?五蠹) 在古代漢語里,「而」字一般不連接名詞或名詞性的片語,連接名詞或名詞性片語的,是連詞「與」字和「及」字(例見上文)(註:這是就一般情況說,或許有個別例外。)。《荀子?勸學》:「蟹六跪而二螯」,「而」字所以能連接「六跪」和「二螯」,是因為它們在這裡用作謂語而帶有描述的性質,這是應該注意的。 「而」字可以用於順接,也可以用於逆接。所謂順接,是說相連接的兩項在意思上有某種類似,或者有密切的關係,中間沒有轉折。例如: 美而艷。(左傳桓公元年) 任重而道遠。(論語?泰伯) 是故質的張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樹成蔭而眾鳥息焉;醯酸而蜹聚焉。(荀子?勸學)順接的「而」字有時可以譯為「而且」,有時可以譯為「就」「便」(注意位置不同),這要看具體的上下文。但是更多的情況是現代口語不用與「而」字相當的連詞,現代書面語言仍舊沿用「而」字。 所謂逆接,是說相連接的兩項在意思上相反,或者不相諧調;不是事理相因,語意連貫,而是有個轉折。例如: 辭多類非而是,多類是而非。(呂氏春秋?察傳) 目不能兩視而明、耳不能兩聽而聰。(荀子?勸學) 遠人不服而不能來也,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也,而謀動干戈於邦內。(論語?季氏)逆接的「而」字可以譯為「卻」「可是」「但是」。 有時候,「而」字用在一句話的主語和謂語之間,細玩文意,實際上也是一種逆接。例如: 先生獨未見夫仆乎?十人而從一人者,寧力不勝,智不若耶?畏之也。(戰國策?趙策) (這意味著十人不應該從一人,而從一人。) 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論語?憲問) (這意味著君子應該仁,而不仁。) 有時候,「而」字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含有假設的意思,可以譯為「如果」。例如: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論語?為政) 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論語?子路) 士而懷居,不足以為士矣。(論語?憲問)其實這種用法仍然是和逆接的用法相通的。《詩經?鄘風?相鼠》:「相鼠有皮,人而無儀。人而無儀,不死何為?」可以證明這一點。 有一點值得注意:所謂順接和逆接,只是從具體的上下文的意思看的,並不是說「而」字有兩種性質。順接和逆接也不是截然分開的。例如《論語?公冶長》:「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第一個「而」字似乎是順接,第二個「而」字似乎是逆接,其實這兩個「而」字的作用都是表示兩種行為的聯繫,在性質上是毫無分別的。 「而」字還可以用在狀語和動詞之間。例如: 太后盛氣而揖之。(戰國策?趙策) 吾嘗終日而思矣,不如須臾之所學也。(荀子?勸學) 子路率爾而對。(論語?先進) (2)以 連詞「以」字也是用來連接兩個動詞或動詞性的片語的,它表示在時間上一先一後的兩種行為的聯繫。《左傳成公二年》:「余折以御」,就是一個例子。「而」字也有這種用法,例如《左傳隱公元年》:「公入而賦」。這在古漢語通論(十一)里已經說過了。 用「以」字連接動詞或動詞性片語的時候,後一行為往往是前一行為的目的,或者是前一行為所產生的結果。例如: 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左傳僖公五年) (「假道於虞」的目的是「伐虢」。) 勞師以襲遠,非所聞也。(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勞師」的目的是「襲遠」。) 焉用亡鄭以陪鄰?(左傳僖公三十年) (「亡鄭」的結果是「陪鄰」。) 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論語?衛靈公) (「求生」的結果是「害仁」;「殺身」的目的是「成仁」。)但是「以」字本身並不表示目的或結果。後一行為是前一行為的目的還是結果,這是從具體的上下文的意思來看的。 和「而」字一樣,「以」字也可以用在狀語和動詞之間,但是不如「而」字常見。例如: 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願夫子輔吾志,明以教我。(孟子?梁惠王上) (3)則 連詞「則」字一般用來連接條件複句中的分句,表示條件的分句在前,表示結果的分句在後。這種用法的「則」字可以譯為「就」或「便」。例如: 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左傳宣公二年) 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也。(左傳宣公二年) 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論語?季氏) 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孟子?梁惠王上) 聖人已死,則大盜不起,天下平而無故矣。(莊子?胠篋) 「則」字又常常用於緊縮句,但是這種緊縮句也正是條件複句的緊縮。例如: 用之則行,舍之則藏。(論語?述而) 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孟子?告子上) 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荀子?勸學) 獻圖則地削,效璽則名卑。(韓非子?五蠹) 有時候沒有用「則」字,從句子的意思上也可以看出是條件和結果的關係。例如: 今不取,後世必為子孫憂。(論語?季氏) 聖人不死,大盜不止。(莊子?胠篋) 民無信不立。(論語?顏淵)但是沒有用「則」字的緊縮句不一定都是條件複句的緊縮。可能是因果關係,例如「肉腐出蟲,魚枯生蠹」(荀子?勸學);也可能是時間修飾,例如「食不語,寢不言」(《論語?鄉黨》)。我們閱讀古書時應該細心分辨。 有時候,「則」字所連接的兩項並不是條件和結果的關係,只是第二件事情的出現,不是第一件事情的施事者所預期到的,這時候也用「則」字。在這種情況下,「則」字不能譯作「就」或「便」,而是含有「原來已經」的口氣。例如: 使子路反見之,至則行矣。(論語?微子) 其子趨而往視之,苗則槁矣。(孟子?公孫丑上) 公使陽處父追之,及諸河,則在舟中矣。(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現代漢語沒有和這種用法相當的連詞。 「則」字又可以用在意思相對待的並列的分句里,以表示一種對比。例如: 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孟子?告子下) 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在這種情況下,「則」字前面的詞語有時候是表示時間修飾。例如: 鄒魯之臣,生則不得事養,死則不得飯含。(戰國策?趙策) 是故無事則國富,有事則兵強,此之謂王資。(韓非子?五蠹) (4)然而,然則,雖然 在古代漢語里,「然」和「而」,「然」和「則」,「雖」和「然」常常連用,成為「然而」,「然則」,「雖然」這幾種形式;其中「然」字是指示代詞,「而」,「則」,「雖」才是真正的連詞。我們在閱讀古書的時候,應當把它們當中的兩個成份分開來理解。 「然而」中的「然」字表示「如此」。「然而」實際上等於說「如此,可是......」例如: 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 夫環而攻之,必有得天時者矣;然而不勝者,是天時不如地利也。(孟子?公孫丑上) 「然則」中的「然」字也是表示「如此」。「然則」實際上等於說「如此,就......」例如: 對曰:「......臣實不才,又誰敢怨?」王曰:「然則德我乎?」(左傳成公三年) 魯仲連曰:「然梁之比於秦若仆耶?」辛垣衍曰:「然。」魯仲連曰:「然則吾將使秦王烹醢梁王。」(戰國策?趙策) 現代漢語用「雖然」的地方,上古漢語只用一個「雖」字。古代「雖」字和「然」字也是常常連用,但是「然」字還有實在意義,「雖然」實際上應作「雖然如此」講。例如: 對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無怨無德,不知所報。」王曰:「雖然,必告不穀。」(左傳成公三年) 雖然,每至於族,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莊子?養生主) (二)介詞 古代漢語常用的介詞有「以」「於」「為」「與」「之」等等。例如: 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莊子?逍遙遊) 夫鵷鶵發於南海,而飛於北海。(莊子?秋水) 庖丁為文惠君解牛。(莊子?養生主) 冬,與越人水戰,大敗越人。(莊子?逍遙遊) 不聞先王之遺言,不知學問之大也。(荀子?勸學) 下面討論介詞「以」「於」「為」「之」的用法。 (1)以 「以」字本來是一個動詞,意思是「用」,例如《論語?憲問》:「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以」字又表示「以為」(認為)的意思,例如《戰國策?趙策》:「老臣以媼為長安君計短也。」但是更常見的是用作介詞。 介詞「以」字的主要用法有兩種:第一種,表示行為以某物為工具或憑藉,在意義上雖然可以譯成現代的「用」或「拿」,但是它具有更純粹的介詞性質。「以」的賓語所表示的事物,可以是具體的,也可以是比較抽象的。例如: 許子以釜甑爨,以鐵耕乎?(孟子?滕文公上) 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視。(莊子?養生主) 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左傳僖公四年) 以亂易整,不武。(左傳僖公三十年)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韓非子?五蠹) 第二種,引進原因,在意義上略等於現代的「因為」,但是「以」字後面的話應該認為是介詞的賓語。例如: 左右以君賤之也,食以草具。(戰國策?齊策) 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論語?衛靈公) 以母則不食,以妻則食之。(孟子?滕文公下) 今子欲以子之梁國而嚇我邪?(莊子?秋水) 關於「以」字組成的介賓片語,在詞序上有兩種變化值得注意:第一,整個介賓片語可以放在動詞前面,也可以放在動詞(及其賓語)的後面。再舉幾個放在後面的例子: 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孟子?梁惠王上) 我非愛其財而易之以羊也。(孟子?梁惠王上) 南方有鳥焉,名曰蒙鳩,以羽為巢,而編之以發,系之葦苕。(荀子?勸學) 凡聞言必熟論,其於人必驗之以理。(呂氏春秋?察傳) 第二,為了強調介詞「以」的賓語,可以把賓語提到「以」的前面。例如: 吾道一以貫之。(論語?里仁) 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政) 江漢以濯之,秋陽以暴之,皓皓乎不可尚已!(孟子?滕文公上)有時候,提前的賓語是代詞「是」字。「是以」等於說「因此」。例如: 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是以謂之文也。(論語?公冶長) 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無傳焉。(孟子?梁惠王上)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莊子?養生主) 「以」字後面的賓語所指的事物,如果已經在上文出現過,這賓語就可以省略。這時候「以」字可以譯成現代漢語的「拿來」「拿去」,但是「以」字的詞性和它們並不完全相同。例如: 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左傳隱公元年) 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左傳僖公三十年) 王見之,曰:「牛何之?」對曰:「將以釁鐘。」(孟子?梁惠王上) 魏王貽我大瓠之種,我樹之成而實五石,以盛水漿,其堅不能自舉也。(莊子?逍遙遊) 表示憑藉或引進原因的「以」字,它的賓語也可能承上省略。這時候「以」字仍表示「藉此」「因此」的意思。例如《莊子?逍遙遊》:「能不龜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於洴澼絖,則所用之異也。」不過這種省略的情況比較少見。 「無以」,等於說「沒有什麼可以拿來......」;「有以」,等於說「有什麼可以拿來......」。例如: 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左傳僖公四年) 自夫子之死也,吾無以為質矣!(莊子?徐無鬼) 臣乃得有以報太子。(戰國策?燕策) (2)於(於,乎,諸) 「於」字的用法大致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種,引進處所;第二種,引進比較的對象;第三種,引進行為的主動者。「於」字的第三種用法在古漢語通論(八)里已經講過了,現在討論第一種用法和第二種用法。 第一種用法的「於」字略等於現代的「在」「到」「從」「對於」「在......方面」等意義。例如: 子路宿於石門。(論語?憲問) 王坐於堂上。(孟子?梁惠王上) (以上表示「在」。) 海運則將徙於南冥。(莊子?逍遙遊) 河內凶,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孟子?梁惠王上) (以上表示「到」。) 虎兕出於柙。(論語?季氏) 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荀子?勸學) (以上表示「從」。) 問於桀溺。(論語?微子) 當仁不讓於師。(論語?衛靈公)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衛靈公) 季氏將有事於顓臾。(論語?季氏) (以上表示「向」或「對」。) 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論語?公冶長) 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論語?述而) (以上表示「對於」。) 敏於事而慎於言。(論語?學而) 夫子固拙於用大矣。(莊子?逍遙遊) (以上表示「在......方面」。) 以上引進處所的「於」字可以分為若干小類,只是從現代漢語與古代漢語的對比上說的;至於古代漢語本身,並不需要這樣分別。試看《論語?季氏》:「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兩句的句式是相同的;第一個「於」字解作「從」,第二個「於」字解作「在」,都只是受了前面動詞的影響,「於」字本身的詞義和詞性都沒有發生變化。 再說,古代漢語的「於」字,比現代漢語的「在」「到」等具有更純粹的介詞性。因此,往往「在於」連用,「至於」連用。「在」和「至」在古代漢語里是動詞,不是介詞,動詞與介詞連用是完全合理的。例如: 其耳目在於旗鼓。(國語?晉語) 不似豪末之在於馬體乎?(莊子?秋水) 今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至於百姓者,獨何與?(孟子?梁惠王上) 雖然,每至於族,吾見其難為。(莊子?養生主) 吾非至於子之門,則殆矣。(莊子?秋水) 在討論「於」字引進處所這一用法時,有一件事值得提出來說一說。那就是在古人的思想表達中常常有「今......於此」的說法,字面上是說此時此地,實際上是表示一種假設。例如: 今有人於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墨子?非攻上) 今王田獵於此,百姓聞王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舉疾首蹙頞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獵,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孟子?梁惠王下)有時候只說「......於此(斯)」,也是表示假設。例如: 有楚大夫於此,欲其子之齊語也,則使齊人傳諸?使楚人傳諸?(孟子?滕文公下) 有美玉於斯,韞匱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論語?子罕)這種假設的情況,通常是作為比喻來說明某個問題的。 用「於」字組成的介賓片語,除表示「對於」必須放在動詞前面外,其餘有的偶爾也放在動詞之前,《孟子?梁惠王上》:「夫子言之,於我心有戚戚焉」,就是一個例子。但是更多的是放在動詞之後(「宿於石門」「坐於堂上」)。中古以後,放在動詞前面的漸漸多起來了,不過古文家大致還是遵用上古的語法。 有時候,可以不用「於」字,《史記》常用這種語法。例如: 晉軍函陵,秦軍泛南。(左傳僖公三十年) 寡人有罪國家。(戰國策?齊策) 吾聞秦軍圍趙王鉅鹿。(史記?項羽本紀) 將軍戰河南,臣戰河南。(史記?項羽本紀) 項王則夜起飲帳中。(史記?項羽本紀) 引進處所的「於」字也可以用來引進時間。例如: 子於是日哭,則不歌。(論語?述而) 繁啟蕃長於春夏,畜積收臧於秋冬。(荀子?天論) 第二種用法的「於」字略等於現代的「比,」一般用於描寫句。例如: 季氏富於周公。(論語?先進) 子貢賢於仲尼。(論語?子張) 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孟子?梁惠王上) 且王者之不作,未有疏於此時者也;民之憔悴於虐政,未有甚於此時者也。(孟子?公孫丑上) 小子識之,苛政猛於虎也。(禮記?檀弓)我們要注意古今詞序的不同:在古代漢語里,表示比較的介賓片語放在形容詞的後面(「苛政猛於虎」);在現代漢語里,表示比較的介賓片語放在形容詞的前面(「苛政比老虎更兇猛」)。 有時候,不是比較程度,只是指出異同,也可以用同樣的結構。例如: 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論語?微子) 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孟子?梁惠王上) 「於」字大致等於「於」,但是上古「於」「於」不同音。《尚書》《詩經》一般用「於」,《論語》除引《尚書》而外,通例不用「於」,《孟子》大多數用「於」,這可能跟時代或作者編者的方言有關。也有一些古書是「於」「於」並用的,如《左傳》。在這些書里,「於」「於」是有大致的分工的:如果所介的是地名,一般用「於」不用「於」;如果在被動句或描寫句里,一般用「於」不用「於」。很少例外。 「乎」字也可以當「於」字用。例如: 浴乎沂,風乎舞雩。(論語?先進) 千乘之國,攝乎大國之間。(論語?先進) 以吾一日長乎爾。(論語?先進) 異乎三子者之撰。(論語?先進) 或問乎曾西曰。(孟子?公孫丑上) 雞鳴狗吠相聞而達乎四境。(孟子?公孫丑上)但是,「乎」字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能代替「於」字的。比如(甲)被動句通常不用「乎」字(「東敗於齊」不說「東敗乎齊」);(乙)「對於」的意義不用「乎」字(「始吾於人也」不說「始吾乎人也」)。相反地,有一種特殊情況卻只用「乎」不用「於」:「惡乎」的意義是「於何」(詞序不同),不能說成「惡於」。在上古時代,一般也不用「於何」。例如: 君子去仁,惡乎成名?(論語?里仁) 敢問夫子惡乎長?(孟子?公孫丑上) 「諸」字等於說「之於」,它是「之」「於」二字的合音。例如: 殺之,寘諸畚。(左傳宣公二年) 穆公訪諸蹇叔。(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訪之於蹇叔;向蹇叔諮詢此事。) 子張書諸紳。(論語?衛靈公) (書之於紳;把它寫在衣帶上。) 言舉斯心加諸彼而已。(孟子?梁惠王上) 後代有人把「諸於」二字連用,那是謬誤的仿古,因為「諸」字已經代表「之於」,自然不能再加「於」字了。 (3)為 介詞「為」字讀wèi,略等於現代的「給」「替」或「因為」。例如: 及庄公即位,為之請制。(左傳隱公元年) 為人謀而不忠乎?(論語?學而) 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論語?先進) 為長者折枝。(孟子?梁惠王上) 然則一羽之不舉,為不用力焉;輿薪之不見,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見保,為不用恩焉。(孟子?梁惠王上) 介詞「為」字後面的賓語可以省略。例如: 君子不能為謀也。(禮記?檀弓下) 每至於族,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莊子?養生主) (4)之 介詞「之」字的用法是放在定語和名詞之間,把定語介紹給名詞,有的略等於現代漢語的「的」。例如: 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無傳焉。(孟子?梁惠王上) 今臣之刀十九年矣。(莊子?養生主) 其翼若垂天之雲。(莊子?逍遙遊) 是故無冥冥之志者,無昭昭之明;無惛惛之事者,無赫赫之功。(荀子?勸學) 「之」字還有一種用法最值得注意,那就是把它用在主語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所謂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就是使句子在形式上片語化,意思上不完整,如果不依賴一定的上下文,就不能獨立存在。細分起來,有兩種情況: 第一,在一個分句的主語謂語之間用「之」字,表示語意未完,讓聽者或讀者等待下文。例如: 左師公曰:「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戰國策?趙策) 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論語?顏淵) 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將安傅?」(左傳僖公十四年) (「傅」同附。)單說「父母愛子」,是一個獨立而完整的句子,現在在主語「父母」和謂語「愛子」之間用一個「之」字,說成「父母之愛子」,這就在形式上片語化了,不能認為有獨立性了;在意思上也顯得話還沒有說完,聽者或讀者必然等待下文--「則為之計深遠」。其餘兩個例子,也可以作同樣的分析。 在表示時間修飾的分句里,最容易見到這種「之」字。例如: 臣之壯也,猶不如人。(左傳僖公三十年) 媼之送燕後也,持其踵為之泣,念悲其遠也,亦哀之矣。(戰國策?趙策) 君子之至於斯也,吾未嘗不得見也。(論語?八佾) 鵬之徙於南冥也,水擊三千里。(莊子?逍遙遊)可以說這是上古漢語表示時間修飾經常用的一種句法。《莊子?養生主》:「始臣之解牛之時,所見無非牛者」,既在主語謂語之間用「之」字,又說「之時」,倒反而少見。 第二,這種「之」字又常常用在充當主語或賓語的主謂結構之間。先看做是主語的主謂結構之間用「之」字的例子: 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佐傳僖公四年) 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禮記?檀弓下) 民之悅之,猶解倒懸也。(禮記?檀弓下) 湯之問棘也是已。(莊子?逍遙遊)有時候,不是在主語謂語之間用「之」字,而是在主語和「於」字介賓片語之間用「之」字,這樣形成的結構再做句子的主語。例如: 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孟子?梁惠王上) 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孟子?梁惠王上) 再看做賓語的主謂結構之間用「之」字的例子: 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左傳宣公二年) 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雕也。(論語?子罕) 唯恐緘縢扃鐍之不固也。(莊子?胠篋) 又況聞樊將軍之在乎!(戰國策?燕策) 無或乎王之不智也。(孟子?告子上) 上面所討論的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加「之」字的句法,其主語都是名詞。假如這個名詞已經在上文出現,就常常用一個「其」字來代替它,因為「其」字所代替的正是名詞加介詞「之」字。例如: 宋人有曹商者,為宋王使秦。其往也,得車數乘。(莊子?列禦寇) 孟子,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陽貨矙孔子之亡也,而饋孔子蒸豚;孔子亦矙其亡也,而往拜之。(孟子?滕文公下) (「矙」kàn,視,瞧。)第一個例子里的「其往也」,等於說「曹商之往也」;第二個例子里的「其入也」,等於說「師之入也」;第三個例子里的「其亡也」,等於說「陽貨之亡也」。再舉兩個例子: 其視下也,亦若是則已矣。(莊子?逍遙遊) 彼,其於世,未數數然也。(莊子?逍遙遊) 古漢語通論(十四) 句首句中語氣詞;詞頭,詞尾 (一)句首句中語氣詞 語氣詞不一定在句尾;有些虛詞,它們的位置在句首或句中,同樣地能起表示語氣的作用。關於句尾語氣詞,我們在前面幾節通論講判斷句、敘述句和疑問句的時候,已經大略地談過了。現在再談句首句中語氣詞。在這裡我們著重討論「夫」「其」「唯」三個字。 (1)夫 「夫」(fú)字用於句首,表示要發議論。它是從指示代詞「夫」字發展來的,已經變成了純粹的語氣詞,不能再解作「這個」或「那個」。現代漢語里沒有適當的虛詞可以和它對譯。下面是用句首語氣詞「夫」字的例子: 夫得言不可以不察,數傳而白為黑,黑為白。(呂氏春秋?察傳) 夫處窮閭阨巷,困窘織屨,槁項黃馘者,商之所短也;一悟萬乘之主而從車百乘者,商之所長也。(莊子?列禦寇) 夫如是,故遠人不服,則脩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論語?季氏) 「且夫」「故夫」「今夫」略等於說「且」「故」「今」,但是增加了「夫」字,也是表示要發議論。例如: 且夫水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舟也無力。(莊子?逍遙遊) 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鄉,德合一君,而徵一國者,其自視也亦若此矣。(莊子?逍遙遊) 今夫顓臾,固而近於費。(論語?季氏) 「若夫」則等於「至於」: 此雖免於行,猶有所待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游無窮者,彼且惡乎待哉?(莊子?逍遙遊) (2)其 語氣詞「其」字用於句首或句中,表示委婉的語氣。在陳述句或疑問句里,它表示「大概」「恐怕」等意思;在祈使句里,它就簡單地表示委婉的語氣,略等於現代漢語句末語氣詞「吧」字或「啊」字所表示的委婉語氣。例如: 吾其被髮左衽矣!(論語?憲問) (我們恐怕已經變為夷狄了吧!) 王之好樂甚,則齊國其庶幾乎!(孟子?梁惠王上) (那麼齊國大概差不多了吧!) 吾其還也。(左傳僖公三十年) (我還是回去吧。) 其是之謂乎?(左傳隱公元年) (大概是說這個吧?) 其我之謂矣!(左傳宣公二年) (大概就是說我了吧!) (以上是陳述句和疑問句。) 君其問諸水濱。(左傳僖公四年) (您還是向水濱追問吧。) 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左傳隱公三年) (您可別廢棄了先君的事業啊!) (以上是祈使句。) 「其」字又可加重反問的語氣。例如: 一之謂甚,其可再乎?(左傳僖公五年) 欲加之罪,其無辭乎?(左傳僖公十年) 其誰曰不然?(左傳隱公元年) 其誰不知?(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其何以行之哉!(論語?為政) 其何傷於日月乎?(論語?子張)這種加重反問語氣的「其」字,往往用在疑問代詞的前面。 (3)惟(唯、維) 「惟」字用在句子的開頭,是古人所謂的發語詞。在記敘文中,「惟」往往用在全文的開始,引出年月日。例如: 惟十有三年春,大會於孟津。(尚書?泰誓上) 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尚書?洪範)(祀:年) 「唯」字用作句首語氣詞時,有時是表示希望。例如: 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左傳僖公三十年) (希望您考慮考慮這個。) 唯荊卿留意焉。(戰國策?燕策) (希望您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唯」字用於句首又可以幫助判斷語氣。例如《左傳僖公四年》:「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 「惟」「維」用於句中,也是幫助判斷語氣。例如: 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左傳僖公五年) 髧彼兩髦,實維我儀。(詩經?鄘風?柏舟) 厥土惟白壤。(尚書?禹貢)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偽古文尚書?五子之歌) 除了上述的「夫」「其」「惟(唯、維)」等外,還有許多句首句中語氣詞。例如「爾有母遺,繄我獨無」(左傳隱公元年),「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左傳僖公五年),這個「繄」字也是句首句中語氣詞。這些都不一一列舉了。 (二) 詞頭,詞尾 詞頭、詞尾不是一個詞,它們只是詞的構成部分,其本身沒有辭彙意義,只表示詞性。有些詞頭也不專門表示一種詞性。在那種情況下,就真正是有音無義了。 (甲)關於詞頭,我們只講「有」「其」「言」「於」「薄」五字。 (1)有 「有」字作為詞頭,用於專名的前面。常見的有上古時代的朝代名、國名、部族名等。例如: 我不可不監於有夏,亦不可不監於有殷。(尚書?召誥) 上及有虞,下及五伯。(莊子?大宗師) 禹攻有扈。(莊子?人間世) 鯀納有莘氏女,生禹。(史記?夏本紀) 「有」字又用於某些名詞的前面。例如: 友於兄弟,施於有政。(論語?為政) 孔甲擾於有帝。(左傳昭公二十九年) (「孔甲」,夏王;「擾」,順;「帝」,上帝。) 「有」字又用於某些形容詞的前面。例如: 不我以歸,憂心有忡。(詩經?邶風?擊鼓) (「有忡」,等於忡忡,心中不寧的樣子。) 有洸有潰。(詩經?邶風?谷風) (「有洸有潰」等於洸洸潰潰,形容水激怒潰決的樣子。) 「有」字還有一種特別的用途,在這裡順便講一講,就是「有」字嵌入數目字的中間,表示整數和零數的關係。在上古時代,「十五」也常說成「十有五」,「三百六十六」也常說成「三百六十有六」。例如: 吾十有五而志於學。(論語?為政) 必有寢衣,長一身有半。(論語?鄉黨) 舜相堯二十有八載。(孟子?萬章上) 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書經?堯典) (「期」jī,一周年。)但是這種用法的「有」字不是詞頭,這是應該注意的。 (2)其 「其」字用作詞頭,一般用於形容詞或不及物動詞的前面。例如: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詩經?邶風?擊鼓) 北風其涼,雨雪其雱。(詩經?邶風?北風) (「雨雪」,降雪。「雱」pāng,雪盛的樣子。) 八月其獲,十月隕蘀。(詩經?豳風?七月) (「獲」,收穫。「隕蘀」,葉子落下來。) (3)言 「言」字用作詞頭,放在動詞的前面。例如: 言告師氏,言告言歸。(詩經?周南?葛覃) 翹翹錯薪,言刈其楚。(詩經?周南?漢廣)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詩經?召南?草蟲) (4)於 「於」字用作詞頭,也放在動詞前面。例如: 之子于歸,宜其室家。(詩經?周南?桃夭) 君子於役,不知其期。(詩經?王風?君子於役) 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詩經?秦風?無衣) (5)薄 「薄」字用作詞頭,也放在動詞的前面。例如: 薄污我私,薄汗我衣。(詩經?周南?葛覃) 薄伐獫狁,至於太原。(詩經?小雅?六月) 此外還有一些詞頭如「載」「誕」「式」等字,它們的情況比較複雜,不一定都放在動詞前面。這裡就不細講了。值得注意的是:除「有」字外,這些詞頭一般只用於詩歌,散文中很少用到。 (乙)關於詞尾,我們著重講一個「然」字。「然」字是一個指示代詞,表示「這樣」、「那樣」。當「然」字放在形容詞後面的時候,它的指示性就減輕了,變了詞尾的性質。例如: 辛垣衍怏然不悅。(戰國策?趙策) 文王聞之,喟然而嘆。(戰國策?趙策) 硜硜然小人哉!(論語?子路) 夫子憮然。(論語?微子) 填然鼓之。(孟子?梁惠王上) 舉欣欣然有喜色。(孟子?梁惠王上) 天油然作雲,沛然下雨,則苗浡然興之矣。(孟子?梁惠王上) 「乎」、「焉」、「如」、「爾」等字,用作詞尾時,它們的作用和「然」字相等。例如: 煥乎其有文章。(論語?泰伯) 我心憂傷,惄焉如搗。(詩經?小雅?小弁) 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論語?鄉黨) 子路率爾而對。(論語?先進) 這些詞尾加在形容詞的後面,能增加形象化的色彩。甚至本來不是形容詞的,也變為形容詞的性質。例如「欣」字本來是動詞,但「欣欣然」卻是形容詞;單說「欣然」也變了形容詞,例如《莊子秋水》:「於是焉河伯欣然自喜。」
古漢語通論(十五) 《詩經》的用韻 中國和外國古代的詩歌,差不多都有一定的格律;用韻是構成詩歌格律的主要手段之一。漢族人民的詩歌從一開始就是有韻的。《詩經》三百零五篇中只有七篇沒有韻,這七篇都在祭祀詩里(《周頌》《商頌》)。至於國風、《小雅》和《大雅》,就沒有一篇是沒有韻的。要徹底了解詩歌的內容,必須了解它的格律,當然也就要了解它怎樣用韻。 在本節里,我們主要談兩點。第一是《詩經》的韻例,第二是《詩經》的韻部。 談到韻例和韻部,首先就必須把韻和韻母分別開來。因為韻例和韻部都是韻的問題,而不是韻母的問題。韻母是指韻頭、主要母音和韻尾,而韻則只指主要母音和韻尾(如果有韻尾的話)。韻頭不同的字如檀tán干gān漣lián廛chán貆huán餐cān是可以互相押韻的。這些互相押韻的字放在同樣的位置上就構成詩韻。漢語詩韻一般是放在句尾的,習慣上叫做韻腳。 (一)《詩經》的韻例 韻例就是關於用韻的格律:什麼地方用韻,什麼地方不用韻,和怎樣用韻。我們舉幾首詩作例子來說明《詩經》的韻例。字的下面加△號、○號、*號的都是韻腳。關關雎鳩,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參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輾轉反側。參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參差荇菜,左右芼之。 窈窕淑女,鐘鼓樂之。 (周南?關雎)采采芣苢,薄言采之。 采采芣苢,薄言有之。采采芣苢,薄言掇之。 采采芣苢,薄言捋之。采采芣苢,薄言祮之。 采采芣苢,薄言襭之。 (周南?芣苢)靜女其姝,俟我於城隅。 愛而不見,搔首踟躕。靜女其孌,貽我彤管。 彤管有煒,說懌女美。自牧歸荑,洵美且異。 匪女之為美,美人之貽。 (邶風?靜女)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兩髦,實維我儀。 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諒人只!泛彼柏舟,在彼河側。髧彼兩髦,實維我特。 之死矢靡慝。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鄘風?柏舟)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漣猗。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坎坎伐輻兮,置之河之側兮,河水清且直猗。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億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特兮?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輪兮,置之河之漘兮,河水清且淪猗。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囷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鶉兮?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魏風?伐檀) 碩鼠碩鼠,無食我麥!三歲貫女,莫我肯德。逝將去女,適彼樂國。樂國樂國,爰得我直。 碩鼠碩鼠,無食我苗!三歲貫女,莫我肯勞。逝將去女,適彼樂郊。樂郊樂郊,誰之永號? (魏風?碩鼠) 以上六篇詩的用韻格式基本上反映了整部《詩經》的韻例。 第一,從韻在句中的位置來看,句尾韻是最普遍的形式。例如《關雎》一章三章,《靜女》全詩,《碩鼠》全詩。 《詩經》里有不少的詩句以代詞或語氣詞收尾,韻往往在代詞或語氣詞的前面(註:語氣詞一般是不能看做韻腳的,但也有少數例外。),可以看做句中韻,也有人把它看做變相的句尾韻。例如《關雎》二四五章和《伐檀》全詩都用的是這種句中韻。句尾的代詞或語氣詞常用的有「之」「我」「矣」「也」「只」「思」「止」「兮」「猗」等。有的代詞或語氣詞完全相同,例如《關雎》二四五章都用「之」,有的不完全相同,例如《伐檀》各章第三句用「猗」,其他用「兮」。 第二,從一章中所用的韻數來看,可以分為一韻到底的和換韻的兩類。舉例來說,《靜女》第一章是一韻到底,第二章「變」和「管」押韻,「煒」和「美」押韻,換了一次韻。又如《關雎》五章(依鄭玄所分),都是一韻到底;但若依照一般人所分,《關雎》只有三章,第一章四句,第二三章各八句,那麼第二三章就算換韻了。在上引的六首詩中,每章的韻腳用一種符號標出的,就是一韻到底;用兩種或三種符號標出的,就是換韻的(註:交韻例外,不算換韻。)。 第三,從韻腳相互的距離來看,情況比較複雜。概括起來,大致可以分為三種: (1)句句押韻。《詩經》押韻一般都很密,句句押韻的不少。例如《靜女》第二章和《碩鼠》第一章。 (2)隔句押韻。一般是奇句不押韻,偶句押韻。這是《詩經》里最常見的押韻方式。例如《關雎》的第二四五章,都是第二句和第四句押韻。此外還有一種常見的押韻方式,就是首句入韻,第三句以下才是奇句不押韻。例如《關雎》的一三章和《靜女》的第一章都是首句入韻而後偶句押韻的。 (3)交韻。這是奇句和奇句押韻,偶句和偶句押韻。例如《靜女》第三章的第一句「荑」和第三句「美」押韻,第二句「異」和第四句「貽」押韻。 後兩種押韻的形式都有許多變化的情況。例如《伐檀》各章都是在一二三五七九等句用韻,文選中《君子於役》的兩章都在二三四六八等句用韻,都是變相的隔句押韻。又如《柏舟》全詩和《碩鼠》二三章的用韻形式,雖不是純粹的交韻,但是基本上可以歸入交韻一類。 《詩經》用韻的格式是多樣的,因為它是民歌或者模擬民歌的詩體;民歌是隨口唱的,隨口用韻,隨時轉韻,也就是所謂「天籟」。在這裡還有許多變化的情況,我們不再一一列舉。格式多樣化,這是《詩經》用韻特點的一個方面;但是最主要的格式卻是兩種:一是隔句押韻的句尾韻,一是首句入韻而後隔句押韻的句尾韻。這兩種押韻的格式成了後代詩歌押韻的準繩。 (二)《詩經》的韻部 韻部就是指押韻字的歸類,互相押韻的字原則上就屬同一個韻部。押韻的詩,讀起來應該是音韻和諧的,但是《詩經》的韻腳,用現代漢語的語音去讀,有許多地方並不和諧。例如《關雎》一二章,現在也還是押韻的,三四五章按現代音讀就不押韻了。又如《靜女》第三章,如果根據現代語音,就會把「荑」看成同「異」「貽」押韻,而不知道它是同「美」押韻的。總之,會出現三種情況:一是古代押韻,現在也還押韻;二是古代押韻,現在不押了;三是古代不押,現在反而押韻了。這是為什麼呢?因為語音是隨著歷史的發展而發展的,《詩經》距離現在已經兩千多年,上古的語音和現代的語音差別是很大的。在談到《詩經》的用韻時,我們首先就必須充分地認識這一點。明代陳第就懂得了這個道理,清代以來,研究音韻的學者們就按照《詩經》用韻的實際情況概括出《詩經》時代的韻部來,叫做「古韻」,他們所謂「古韻」指的就是上古時代(主要指先秦)的韻部。 他們是怎樣歸納概括的呢?舉例來說,《關雎》三章的「得」「服」「側」押韻,如果照現代普通話的讀音,「得」讀為dé,「側」讀為cè,「服」讀為fú,那是不和諧的。可以肯定地說,這三個字在上古的韻一定相同。要末它們的韻母都是e,「得」字讀de,「側」字讀ce,「服」字讀fe;要末它們的韻母都是u,「服」字讀fu,「得」字讀du,「側」字讀cu。當然,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它們的韻母既不是e,也不是u,而是第三種音。根據音韻學家的研究,我們知道它們是入聲字,應該是以-k音收尾的,它們的韻大概是一個-ek。現在廣州話在某種程度上還反映這種情況。 《關雎》中「得」「服」「側」三字押韻,在上古同屬一個韻部;而《伐檀》第二章里,「側」字又跟「輻」「直」「億」「特」「食」押韻,那麼「得」「服」和「輻」「直」「億」「特」「食」也就應該同屬一個韻部。《伐檀》中的「直」字在《碩鼠》二章里又跟「德」「國」押韻,那麼「德」「國」也就和「得」「服」同屬一個韻部了。「得」字和「服」字又各自聯繫其他的字,這樣相互聯繫,越聯越多,就成為一個相當大的韻部了。清人通過歸納《詩經》的用韻,發覺同《廣韻》的出入很大,於是打破唐韻的拘束,該合的合,該分的分,逐步建立了《詩經》的韻部系統。 有些在《詩經》里沒有用作押韻的字,古音學家又根據先秦別的詩歌韻文和散文中的韻語(見後)和諧聲偏旁把它歸入韻部,這樣就得出整個先秦古韻。一般地說,同一諧聲偏旁也就同屬一個韻部。例如我們已知「側」字屬於「得」「服」一類,那麼「則」「測」也不會屬於別的韻部。但是後起的形聲字就不一定能夠由此類推。 在古韻的分部方面,清代的古音學家作了許多工作。段玉裁的《六書音均表》,江有誥的《詩經韻讀》,王念孫的《詩經群經楚辭韻譜》,對我們今天查考和了解《詩經》用韻都是較好的參考書。從顧炎武開始把古韻分為十部,到段玉裁分為十七部,江有誥分為二十一部,黃侃分為二十八部,等等,越分越細,越分越精。現在綜合各家的意見,把先秦古韻分為三十部。每一部舉一個代表字作為韻目,它們的名稱是: 1.之 部 2.職 部 3.蒸 部 4.幽 部 5.覺 部 6.冬 部 7.宵 部 8.葯 部 9.侯 部 10.屋 部 11.東 部 12.魚 部 13.鐸 部 14.陽 部 15.支 部 16.錫 部 17.耕 部 18.脂 部 19.質 部 20.真 部 21.微 部 22.物 部 23.文 部 24.歌 部 25.月 部 26.元 部 27.緝 部 28.侵 部 29.葉 部 30.談 部 至於先秦的常用字分屬於什麼部,可查看附錄三《上古常用字韻部歸類表》。 《詩經》的押韻,除冬部應歸侵部外,情況基本上與這三十部相合。同部相押,不同部就不相押。當然也有合韻的情況。所謂合韻,就是鄰近的韻互相通押。大約是兩種情況:第一種是非入聲韻和入聲韻通押,例如《關雎》第五章「芼」和「樂」相押(宵葯合韻),《靜女》第三章「貽」和「異」相押(之聯合韻)(註:有許多古音學家把之職等幾對陰聲韻和入聲韻合在一起,那麼它們就不算合韻了。);第二種是韻母近似通押,例如《七月》第四章以「蜩」押「葽」(幽宵合韻),大約就是用eu押au(註:《鄘風?柏舟》「舟」「髦」相押也是幽宵合韻,但是許多音韻學家不認為這是押韻。),第七章以「麥」押「穋」(職覺合韻),韻母也是很鄰近的。 古韻三十部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它不但適用於《詩經》,而且適用於同時代的其他詩歌韻文。《楚辭》在時代上比《詩經》晚了至少二三百年,在地域上也相差很遠,但是《楚辭》的用韻和《詩經》基本上是一致的,只是冬部已經從侵部分化出來。先秦的文獻,不但詩歌押韻,連散文也有押韻的。《周易》大部分押韻,《老子》差不多全部押韻;其他各書,也常常有用韻的地方。而這些韻語所用的韻部,也和《詩經》的韻部相合。例如: 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冬部) 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泄泄。」(月部) (左傳隱公元年) 長鋏歸來乎,食無魚!(魚部) 長鋏歸來乎,出無車!(魚部) 長鋏歸來乎,無以為家!(魚部) (戰國策?齊策) 鳳兮鳳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微部) 已而已而,今之從政者殆而!(之部) (論語?微子) 雖有智慧,不如乘勢。(月部) 雖有鎡基,不如待時。(之部) (孟子?公孫丑上) 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一作較,無韻),高下相傾。 (耕部) 功成而弗居。夫惟不居,是以不去。(魚部) 三十輻,共一轂。(職屋合韻,這是老子的特點。)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盲爽狂妨,陽部,聾,東部,東陽合韻。) (老子) 野語有之曰:「聞道百,以為莫己若」者,......(鐸部) (莊子?秋水)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與之俱黑。(職部) (荀子?勸學) 語音隨著歷史的發展而發展,《詩經》的韻腳,到了後代,念起來就不和諧了。這個問題遠在六朝的時候就產生了。當時的人,為了說明《詩經》押韻和諧,於是認為某字該改讀某音,這就是所謂「叶韻」,或稱「葉句」(葉xié,同「協」,就是和諧的意思。)到了宋代,有的人更全面採用「叶音」的辦法來說明《詩經》的用韻。例如朱熹在注《關睢》第四章時說:「采,葉此禮反;友,葉羽已反。」用淺顯的話來說,朱熹的意思就是:在這裡「采」要讀作「妻」字的上聲,「友」要念作「以」字的聲音。他在注《匏有苦葉》第四章時又說:「友,葉羽軌反。」就是說,「友」在這裡又要念作「委」字的聲音了。這就是說,詩人把某字臨時改讀為某音,以求和諧。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因為照這樣字音隨著上下文變化,所規定的「叶音」是隨意的,不規則的。這種錯誤,在於他們沒有看到語言發展的事實,不知道古今的語音並不相同。清代古音學興起以後,叶音說早已受到徹底批判,但是直到現在仍有人錯誤地沿用叶音說。因此,我們認為,在閱讀古詩時,要了解古今語音是不同的,最好能有一些音韻學知識;但是在朗誦古代的詩歌韻文時,完全可以按照現代普通話的讀音來朗誦。我們不可能用古音來念古代的詩歌韻文,也沒有必要;更不能採用前人那種改讀韻腳的辦法(即叶音),因為那是不科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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