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禱告蒙神垂聽?
首先,筆者想要澄清一件事,那就是無論什麼樣的禱告神都是在聽的,不同的是有些禱告造就人,有些禱告反而讓人失去了信心。在禱告當中有三個誤區是基督徒們不得不注意的。
第一,禱告的時長
很多人糾結於到底要不要做很長的禱告,因為耶穌說:「要常常喜樂,不住地禱告,凡事謝恩」(提撒羅尼迦前書5:16-18)。耶穌又說:「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馬太福音6:7)。所以到底要不要很長時間的禱告呢?
如果一個人有信心,完全可以做很簡短的禱告。禱告並不是要告訴神我想要什麼,神是全知全能的,他知道我們的需要,在我們祈求以前他就知道。禱告是為了建立我們的信心,成為可以承接祝福的器皿。禱告是表明我的姿態,我承認我的有限和不足,並且我願意依靠全能者,我也相信神是愛我的神,神是大有能力的神,所以我來到他的面前祈求。禱告也是讓我們得到從神而來的安慰,除掉心裏面的疲憊、軟弱和受傷的情緒。
耶穌說要常常禱告是希望我們能夠和神聯合,更深的依靠他。因為他才是一切愛和力量的源泉。耶穌說你們不要假意做很長的禱告,是因為禱告不是一種形式,神是個靈,凡到他面前來的必須帶著心靈和誠實來到他的面前。心裏面有什麼都坦誠的帶到神的面前,相信他必保守引領。
曾有一位信仰多年的前輩告訴筆者,禱告的秘訣就是多禱告。更多的禱告是神所悅納的,帶著正確的姿態禱告是神更加喜悅的。
第二、我的禱告神聽了么?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羅8:32)。神的愛是不可測度的,他將獨生的愛子都為我們舍了,試想一下,誰能用自己的孩子去換罪人的性命呢?神愛我們,他細心的聽每一個禱告。並不是牧師的禱告更蒙神垂聽,每個人在神面前都是一樣的,神的愛毫無差別的給了他所愛的兒女。
還有的人因為犯罪了不敢來到神的面前,或是沒有很好的事奉神,心中有虧欠,以為這樣神就不聽我們的禱告了。神說: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7:8)。神沒有說你們凡是沒有犯罪並且忠心事奉我的人祈求就得著。犯罪了要悔改,悔改很重要,而且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但卻不能因為罪而遠離神。
第三、我求的是不是妄求呢?
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雅各書4:2-3)。有些人因為這節經文中提到的妄求而不去求告神,害怕所求的是不合神心意的。
這種心態里隱藏了一個罪,就是不信,不相信神是愛我的,好像神是一個高高在上的統治者,不知「民間疾苦」的神。但其實不是的,神是我們的父親,我開心的時候神也開心,我難過的時候神也難過。
所以最重要的就是真實,真實的來到神的面前,即使我們有妄求神也會引領,使我們看到所求的並不是我真正需要的,或者是所求的是對我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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