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學習直面「瘋狂家暴」
家庭暴力一直是個沉重的話題,它打著愛的旗號,實施著最親密的傷害。本圖為公益廣告「清官難斷家務事」,使得施暴者有恃無恐,用更有針對性、更得力的法律手段來遏制家庭暴力,已刻不容緩《國際先驅導報》特約撰稿賈春娟發自北京「被打倒在地,猛掐脖頸,抓著頭髮往地上撞頭十多次,女兒嚇得尖叫……」近日,李陽的外籍妻子Kim,網名為「麗娜華的Mom」的網友在微博上這樣描述其遭受家庭暴力的場景,並貼出了自己額頭和耳部的傷情照片。「我熱愛丟臉」是李陽「瘋狂英語」的名言,其妻卻在微博上這樣質疑:「我熱愛丟臉=我熱愛打老婆的臉?」一時間,「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因「家暴事件」被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網友們群情激奮,炮轟不斷。面對其妻的隔空責難,公眾的不滿,李陽最初只是在微博上發了些子女教育之類的雲山霧罩的話,如此逃避愈加引起大家的憤慨,終於在事隔9天之後的教師節當天,通過微博正式向妻女和公眾道歉,承認了家暴事件,並在媒體採訪中承諾再不犯類似錯誤。從遮遮掩掩到顧左右而言他,再到公開道歉,李陽對事態的回應並不像他的英語一樣爽朗。當「瘋狂英語之父」成為「家暴反面教材」,也使得這個在國內普遍存在、卻難「浮出水面」的話題熱度陡增。當家庭暴力不再是「私事」,能否喚醒中國社會對家庭暴力的公眾意識?農村有,城市有,知識家庭也有家庭暴力在中國不能不說是一個古老而沉重的話題,長期以來,它在夫權的名義下恣肆張揚,打著愛的旗號,實施著最親密的傷害,帶給廣大婦女身心的雙倍摧殘,據全國婦聯的一項調查表明,在中國2.7億個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施暴者九成是男性;發生在夫妻間的家庭暴力,受害者85%以上是婦女;每年有10萬個家庭因此而解體。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暴力作為一種廣泛存在的社會公害,無疑為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埋下重重隱憂。此次李陽「家暴事件」之所以引起如此廣泛的關注,恐怕跟李陽的外籍妻子敢於通過網路手段向大眾公開有關。事發後,她首先想到的是拿護照,帶領女兒跑到派出所尋求庇護,隨後通過微博向施暴者隔空喊話,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提出心理治療的合理化建議,既避免了近距離接觸有可能造成的進一步肢體傷害,同時也為自己贏得了強有力的輿論支持。這也讓中國人看到西方知識女性處理家暴問題的睿智和果敢。試想,換做是中國的舊式家庭婦女,有多少人會恪守著「家醜不可外揚」的古訓,念及子女忍氣吞聲,自食苦果,甚至連「心理治療」一說也聞所未聞。「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美國索尼大學法律教授格溫認為,「對婦女持續性的身心傷害猶如慢性毒藥。因為大部分受虐待婦女,由於身心長期遭到破壞,累積到某一程度會達到爆發的力量。」事實證明,在中國農村,的確有不少文盲法盲女選擇殺夫這種血淋淋的方式給世人呈現一種慘烈而決絕的抗爭,走上了家毀人亡的不歸路。當前,處在錯綜複雜的社會轉型期的中國,家庭暴力也呈現出新特點:農村地區身體暴力居高不下,城鎮居民中精神暴力和身體暴力並發,並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一些生活優裕、有身份、有地位的上層社會家庭暴力增加,卻常常礙於面子,得不到有效疏解。隨著勞動力的跨省流動越來越頻繁,在一些外來妹嫁入本地男的家庭組合中,由於男方佔有心理優勢,女方無依無靠,雙方生活習慣迥異,外來妹更容易遭受家庭暴力的侵襲。北京紅楓婦女心理諮詢服務中心的創始人王行娟對《國際先驅導報》記者說:「李陽家暴這個事出來以後,並不讓人覺得奇怪。因為在我們中心每年接到的數百個關於家庭暴力的電話中,其中有一半都是知識分子這些相對體面的社會階層,他們工作壓力大,又要在外面維持應有的風度,往往回家後更容易跟家人產生一些暴力衝突。」「離婚就是延長媽媽的生命」家庭暴力的危害是曠日持久的,不僅嚴重損害被施暴者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嚴,也給下一代的成長刻下難以治癒的創傷。台灣學者陳玉璋的研究表明,暴力家庭中長大的男孩將比非暴力家庭中長大的男孩成為施暴者的幾率高出5倍。亞男(化名)是一名北漂碩士,老家在千里之外的東北某小縣城。每到過年,別人提起回家都歡欣雀躍,而她卻總是顯露出莫名的緊張和遲疑。孤身一人在京奮鬥,亞男很少給家人打電話,接到家人的電話答覆也出奇得簡短,大多是嗯阿之類。這一切都源於她特殊的成長環境。父親重男輕女,自打她降生,就遭到父親的嚴重嫌棄,經常沒事找茬,對母女倆大打出手,最嚴重的一次把母親打至骨折。一日,父親酒後滋事,竟然一氣之下亮出菜刀,雖然菜刀最終被拍到了桌上沒有傷人,但自此這把寒光閃閃的菜刀就永遠印在了亞男的記憶里,揮之不去。亞男13歲那年,父母終於鬧上法庭,法官徵求亞男對父母離婚的看法,她記得當時很英勇地說了這麼一句話「判他們離婚就是延長媽媽的生命。」法官聽了一驚的表情,她到現在印象深刻。法院最終判離婚,可是沒過多久,迫於生計父母又和好了,從此開始了下一個吵吵鬧鬧的輪迴。考上大學離家的那天,亞男沒有像同齡人那樣一把鼻涕一把淚,而是感到些許解脫。如今她已過而立之年,卻依然孑然一身避談婚嫁。被問及原因時,她總會怯生生地吐出一個詞:「害怕……」至於怕什麼,亞男不願談,也許她自己也不甚明了,總之,她寧願飄在異鄉,像個蝸牛,蜷縮在自己的殼裡,也不願輕易觸碰童年和回家的記憶。「我想有個家,一個不需要華麗的地方,在我受傷的時候,我會想到它……」潘美辰的歌聲飽含著對家的深情呼喚,曾經打動了很多人。可在現實生活中,的確有許多像亞男和亞男母親這樣的家暴受害者對「家」這個原本溫馨的字眼膽戰心驚。家庭暴力成了婚姻圍城內畸形滋生的一朵惡之花,它遺害幾代人,澆灌它的不僅僅是大男子主義、夫為妻綱、男尊女卑等封建殘餘思想,也有當前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管理的缺位等等。當然,家庭暴力案件中也存在相對少數的婦女對丈夫施暴的現象。反家庭暴力法,呼之欲出李陽妻子遭遇家暴一事曝光後,有媒體發現,這位外籍妻子Kim曾自學一份「反家庭暴力法」的「網路專家建議稿」,輿論普遍將希望寄托在這部法律的出台上。記者從全國婦聯獲悉,反家庭暴力法已經進入到最後的調查論證階段,婦聯將把調查結果反饋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進行匯總,為最後的立法做準備。據專家稱,反家庭暴力立法研究論證中的一些焦點問題主要集中在如何處理和其他法律的關係,以及對於家庭暴力可以採取哪些預防措施等等。此前,儘管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了「虐待罪」,但在司法實踐中「虐待罪」是親告罪,即由當事人去法院告,同時必須情節惡劣的,法院才受理,否則司法機關不會插手,除非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等惡劣後果,司法機關才會幹預。對於一般性的家庭暴力,達不到輕傷的標準,公安機關也不便介入。此外,雖然早在2001年,我國《婚姻法》修正案就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的條款,明確家庭暴力屬犯罪行為,卻並沒有界定「家庭暴力」的概念,對實施家庭暴力應承擔的責任沒有做詳細具體的規定,也沒規定賠償標準,這使得法律介入反家庭暴力缺乏可操作性。「清官難斷家務事」,普通百姓就難以在拖沓冗長的官司中尋求到實質性的維權,這也使得施暴者有恃無恐,用更有針對性、更得力的法律手段來遏制家庭暴力,已刻不容緩。目前,全國已有27個省、市、自治區頒布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條例或地方性法規,有力地推動了全國性法律的出台。此次反家庭暴力的國家層面立法,旨在將公權力引入到個人家庭中,保護弱勢群體。從家庭邁向法庭的一小步,彰顯的是從過去夫權主導到現代人權保障的一大步,隨著社會文明程度的進步,尊重女性的意識的提高,深受家庭暴力之苦的婦女們也只有從家庭的陰暗死角中走到社會監督的陽光下,背靠國家法律的大樹,才能從根本上改變被欺凌的命運。然而解決家庭暴力的惡疾,僅靠法律這一駕馬車是不夠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著名婚姻法專家巫昌禎指出:「防止家庭暴力必須綜合治理,在全社會形成家庭暴力可恥的社會氛圍,是十分必要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律研究所的研究員陳明俠也認為:「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導的多機構合作下的防治家庭暴力的機制,完善社區救助體系,在社會性別主流化的前提下,統一公、檢、法、司、教育、衛生、民政、傳媒等機構的認識,促進多機構全面合作,將有助於保護婦女不受暴力傷害,保障遭受暴力傷害的婦女得到有效救助。」去年9月,廣州市成立了「反家庭暴力庇護中心」,凡居住在廣州市、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後暫時無法回家的婦女、兒童和老人均可以申請免費入住,此舉不失為一種有益的探索。如今,越來越多的中國城鎮居民從「單位人」變成了「社區人」,曾經在幫助婦女解決家庭問題方面唱主角的「單位」逐漸退居二線,新興的社區開始承擔家庭暴力這個棘手的任務,社區調解員在其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而在經濟文化水平相對落後的偏遠農村,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大多還處在無人問津的真空地帶,亟待建立相應的能夠實實在在幫婦女維權的組織機構。(本文來源:國際先驅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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