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兒子將母親「公證死」 佔有房產抵押還債
瀟湘晨報聽眾:1597812人+收聽最新消息 11月29日 12:40【郭樹清聽聞輿論關注滬指破2000 回復「是嗎很好」】在「財經年會2013:預測與戰略」上,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發表《著眼長遠的近期綜合改革》的主題演講,饒有深意。在聽聞記者彙報「滬指失守2000點,輿論非常關注」時,郭樹清回應「哦,是嗎?很好。」關切同時也很沉穩淡定。 http://url.cn/5qE2pE更多]劉志傑我要評論(48)字型大小:T|T[導讀]長沙69歲的羅娭毑被其親生兒子「公證死」,後者佔有羅娭毑房子後,抵押出去用於還債。11月28日,羅娭毑將親生兒子張某告上法庭。轉播到騰訊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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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曙光社區,69歲的羅娭毑站在自家客廳里,這套房子被她的大兒子抵押給了別人。圖/記者辜鵬博一個多月前,本報報道了健在的駱老太被「公證死」、房子被陌生人以兒子名義繼承的事件。無獨有偶,69歲的羅娭毑說,自己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親生兒子把我公證死了,佔有我的房子後,抵押出去還債。」巧合的是,這兩起事件的公證書均出自長沙市蓉園公證處。11月28日,羅娭毑將親生兒子張某告上法庭,芙蓉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本報記者劉志傑 長沙報道事件 陌生人讓她交鑰匙,才知房子被抵押28日上午,羅娭毑早早通過安檢,來到芙蓉區法院。她說,自己怎麼也沒想到,竟然有一天會為了房產,要和親生兒子對簿公堂。羅娭毑的房子位於芙蓉區曙光社區,面積為57平米。她說,丈夫幾年前去世了,她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在長沙,小兒子在深圳。在她眼裡,兩個兒子性格迥異,「大兒子花錢大手大腳,做生意虧得一塌糊塗,負債纍纍」;小兒子「腳踏實地」,事業有成。今年5月,羅娭毑接到社區電話,說她的大兒子張某到社區開證明,「他說爸爸死了,母親是後娘,他要繼承爸爸的遺產。」「他經常說假話,我後來打電話質問他,他又不承認去找過社區了。」羅娭毑說。更讓羅娭毑意想不到的是,今年8月,突然有陌生人找到她的住所,說她的房子產權已經被抵押出去了,讓她交出房子鑰匙。她這才知道,大兒子張某通過虛假的死亡證明、偽造的放棄繼承房產的聲明等材料,在長沙市蓉園公證處進行公證,證明她已於2010年因病在長沙死亡,而她的小兒子放棄房產的繼承權。而後,張某據此完成了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並將房屋抵押給鄭某,從鄭某這裡拿了一筆錢去還債。庭審 房產抵押是否有效成辯論焦點羅娭毑說,她的房子是當年用自己和丈夫的工齡折算後買下的單位福利房,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丈夫去世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我應該對涉案房屋享有三分之二的份額,而大兒子和小兒子分別享有六分之一的份額。」羅娭毑說,公證處的公證現在已經撤銷,她希望通過打官司,確認對房產所有權的份額,同時希望法院能確認第三人鄭某的抵押權無效。11月28日,庭審預定從上午9點開始,但直到9點20分,張某還沒有到庭,法官進行了缺席審理。法庭上,「房產抵押是否有效」成為辯論焦點。羅娭毑的代理律師認為,涉案房產在未進行分割之前,應當屬於3人共有,張某通過非法方式變更房屋產權,不能產生法律效力。他還認為,不管鄭某與張某是否存在惡意串通,鄭某取得的抵押權均無效。鄭某代理律師則辯稱,張某與鄭某之間有真實的借貸關係,簽訂了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並辦理了有效的抵押登記,抵押權有效。他還提出,羅娭毑應該將公證處列為共同被告,與張某一起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而不是在此主張抵押無效。兒子 「等債務問題解決會贖回房子」28日上午11時許,法官宣布休庭,擇期宣判。談起自己的大兒子,羅娭毑直搖頭,「他真是又可恨又可憐。」記者後來通過電話聯繫到羅娭毑的大兒子張某。張某說,自己最近很忙,正在處理幾起官司,所以沒有參加庭審。「親朋好友都不理解我,有些事我不想讓媽媽知道,說起來很複雜,我不想讓她傷心。」張某說,自己瞞著媽媽繼承房子,本意並不是想獨吞這套房子,而是想暫時解決自己的債務問題,等債務問題解決後,再將房子贖回來。他還表示,抵押的房子他會想辦法拿回來,「是我抵押的我會償還。」親生兒子把我公證死了,佔有我的房子後,抵押出去還債。 ——羅娭毑我並不是想獨吞這套房子,而是想暫時解決自己的債務問題,等債務問題解決後,再將房子贖回來。 ——羅娭毑兒子張某[各方聲音]蓉園公證處當事公證員稱已不記得此事11月28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韶山北路的長沙市蓉園公證處,試圖找到為張某出具公證書的公證員劉某。公證處工作人員說,劉某因身體原因已有一段時間沒來上班。該公證處一名負責人稱,他對此事暫不知情。他當即撥打了劉某的電話,劉某在電話里稱「沒印象,不記得出具過這樣的公證書」。這位負責人說,過去公證處存在一些審查不嚴的情況,現在已有很大改觀。公證錯誤情況的出現,有些是當事人故意提供虛假材料,有些是公證員審查不嚴導致的。公證一個人的死亡,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至於公證員究竟怎麼給張某辦理的公證書,待調查後再回復記者。省司法廳公證工作管理處公證機構應審查證明材料真實性湖南省司法廳公證工作管理處處長何忠祿表示,公證機構、公證員在辦理公證時,應當審查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公證機構及其公證員因過錯給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造成損失的,由公證機構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公證機構賠償後,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公證員追償。如果公證員明知對方提供的證明是虛假的,仍然出具公證書,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公證員若無出具虛假公證的故意,則應認定為過失,一般由公證處進行內部處理,將影響公證員個人考評。他提醒公證人員,應仔細審核材料,以免影響公證機構的公信力。律師抵押是否有效分兩種情況目前,長沙市蓉園公證處已撤銷這份公證,那麼房產過戶和房產抵押是否有效?對此,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劉明律師認為,儘管公證已被撤銷,但在法律上,要回房子仍然存在一定困難。「公證無效,過戶也無效,但抵押是否有效分兩種情況。」劉明律師說,如果抵押權人對於張某弄虛作假的過程不知情,則是善意第三人,房子所有權已抵押,應被認定有效;對此造成的實際損失,羅娭毑可以起訴兒子索賠。如果有證據證明抵押權人對於作假過程知情,羅娭毑可以主張取消抵押權,要求返還房屋。
大湘網【親生兒子將母親「公證死」 佔有房產抵押還債】長沙羅娭毑的大兒子張某通過虛假死亡證明等材料,在長沙市蓉園公證處進行公證,證明羅娭毑已於2010年因病在長沙死亡。張某據此完成了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並將房屋抵押給鄭某。http://url.cn/9FsdGP同類事件:·老太遭公證死續:房產證由拆遷公司負責人提供·老太遭「公證死」房產被繼承 假證明騙走真房產·長沙老太遭「公證死」 拆遷辦安排他人繼承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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