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與核心價值(讀書論世)

傳統文化與核心價值(讀書論世)

陳 來

《 人民日報 》( 2015年04月28日 24 版)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即「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這24個字包含著國家、社會、公民個人三個層面的內容。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來有自,不是對中國傳統文化價值觀的簡單重複,而是在精神層面與中國傳統文化價值觀有著深刻而緊密的聯繫。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追根溯源十分必要。

  ——編者

  

  國家層面的價值觀

  「以人為本」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特點,也是中國傳統價值觀的重要特點。世界主要文明古國大多奉行「以神為本」,而中國最早從「以神為本」的文化轉向「以人為本」的文化。到了西周前期,人的地位越來越高,如孔子說「敬鬼神而遠之」,那時「以人為本」的基本觀點是,人事比神事更重要。這個思想一直影響到近代。毛澤東同志說:「世間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可寶貴的。」就是發揮了「以人為本」的價值文化。

  孔子認為,「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不是理想的治國方法,只有「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才是理想的社會。因此,從孔子開始,儒家提出了「以德為本」的治國理念,也形成了在治國方面的重要價值觀。「以德為本」,就是主張以德治國,強調道德重於法律。在《孟子》中,管理社會、與人打交道以及從政有兩個原則是互相對立的,一是「以德服人」,一是「以力服人」。在更廣闊的意義上,我們在處理人與人、民族與民族、國家與國家的關係時,也有一個「以德服人」還是「以力服人」的問題。由此,孟子把「以德服人」稱為「王道」,「以力服人」稱為「霸道」。

  「以民為本」,在儒家以前已開始醞釀。《尚書》里有「民為邦本」的觀念,「邦」就是國;這個觀念甚至可以反映在某種宗教的意識形態上,「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天」代表最高的神,但是這個神沒有自己的意志,而是以人民的意志為意志,以人民的視聽為視聽。後來,孟子講「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很明顯地強調了人民尊於君主、重於君主、高於君主,我們以前習慣把它叫做「民本思想」,也即是「以民為本」。

  「以合為上」,或者「以合為本」,這個「合」不是和諧的和,是合作的合、合一的合。在中國歷史文化里,處理民族、國家這類事務時,強調合一高於分立。在中國歷史政治文化里,在管理國家時這是很重要的價值觀,從上到下都以合為高、為尊、為貴,不贊成分立。

  以今天的價值觀來表達,可以說,「以人為本」就是強調人高於萬物,「以德為本」強調道德重於法律,「以民為本」強調人民重於君主,「以合為上」強調合一高於分立。

  社會層面的價值觀

  社會層面包含四個層次:第一,責任先於自由;第二,義務先於權利;第三,群體高於個人;第四,和諧高於衝突。

  從孟子開始,「士」的責任就是以天下為己任。中國古代的「士」文化里非常強調責任的意識,強調人對整個家、國、天下所負的責任。責任先於自由的這種意識成為我們近代以來,無數仁人志士爭取國家民族獨立的光榮傳統。

  如果把近代西方的主流價值觀作為對照來看中國古代價值觀,義務先於權利就是比較有特點的地方。新儒家梁漱溟在《中國文化要義》中表達過這種觀點。他認為,中國社會最講義務,義務是先於權利的;而近代西方人則主張個人的權利是優先的。梁漱溟說,中國社會更多的是倫理的社會,比如父母和子女,只能說父母有養育子女的義務,子女不能有要求父母養育的權利。因此,他反覆強調,中國古代社會最重要的倫理性格,就是義務重於權利,義務先於權利。

  中國傳統文化里,處理群體和個人關係的時候,也一定是群體本位立場。西方一直到了16世紀以後,「以神為本」才開始被取代,強調「以人為本」,但從主體上來講還是強調以「個人為本」。而中國古代的「以人為本」,在群體和個人的關係上,強調的是「群體為本」。在中國古代,群體有不同的層次,可以被無限地放大。從個人推演出去就是,家庭、家族、宗族;更進一步,社稷、國家、天下。因為這樣的觀念,所以我們很早就提出了「天下大同」。

  儒家、道家崇尚的和諧觀念,早在中國上古文化里便已萌芽。春秋時期《國語》里就提出「和實生物、同則不繼」的觀念;《尚書》里很早就提出「協和萬邦」、世界和平的觀念;《左傳》里也講「如樂之和,無所不諧」,就像樂器演奏音樂的那種和諧一樣,要達到天下的「無所不諧」。所以,和諧的觀念應該說在我們歷史上出現得很早,中國文化里很早就把音樂的和諧作為一種模式和典範,把它推廣為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甚至推廣為宇宙的和諧。60年前,周恩來總理在萬隆會議重申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前不久,習近平主席在萬隆會議提出的「建設人類命運共同體」,正是「和而不同」的智慧在現代外交的運用。

  個人層面的價值觀

  首先是重義輕利,或者說先義後利。孔子提出「義以為上」,荀子提出「先義而後利者榮,先利而後義者辱」,《孟子》開篇就是「何必曰利」,都是「重義輕利,先義後利」的思想。

  其次是以理制欲。理就是道理的理,欲就是慾望的欲。《荀子》里講「以道治欲」,道和理是相通的,不能任由慾望自己發展,一定要有個統帥。這個統帥一定是理性,一定是道理,就是道德法則、道德原則。

  中華文化傳統里有大公無私的觀念。《尚書》里已經有以公去私的講法,宋明理學認為私是可以有的,但是私的上面一定有個東西就是公,並且強調這個私必須由公去主導、去把握。這個原則對於傳統士大夫非常重要,一個士人出來做官,一定會碰到公私的問題。所以,我們說要以公勝私,公心勝於私心。

  心勝於物,就是精神需要高於物質需要。生命的需要也是一種物質需要,很重要,但是精神的需要更重要,所以是捨生取義。涉及生死的問題,從孔子到孟子都表達了人格的尊嚴、人對道德理想的追求,比僅僅生命的保存還重要。孔子講:「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就是表示精神需要比物質需要更重要。

  基本道德也是社會價值

  價值觀是道德的基礎,而道德是行為的直接指導。中國古代提出的這些基本道德,既是個人層面的基本道德,同時也是社會的基本價值。

  最明顯的例子是五常——仁義禮智信,至少從漢代以來就成為我們的五項基本道德。從個人道德來講,仁就是敦厚慈愛,義就是堅持道義,禮就是守禮敬讓,智就是明智明辨。這是作為個人價值、個人道德的意義。在整個社會發展中,仁義禮智也成為社會的基本價值,比如《貞觀政要》里最重要的兩條就是仁、義,在這裡,仁、義不僅僅是個人德行的基本道德,也是國家治理首要的原則。比如說社會層面,仁就是仁政惠民,義就是社會正義,禮更多的是強調文化秩序,和是和諧團結。再比如,仁不僅僅是做人要厚道,仁者愛人有更大的層面,就是「四海之內皆兄弟」「天下大同」。所以仁義禮智在古代不僅作為個人道德的基本觀念,同時也是社會基本價值,這是古代文化的一個特點。我們今天在講傳統文化與核心價值的時候,要兼顧這幾個方面,這樣才能比較完整地掌握。

  最後,雖然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並不是對中國傳統文化價值觀的簡單重複,但在精神上是一致的,它是以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觀為根基、為基礎的。只有將今天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看作是從中華文化的優秀價值觀裡面發展出來的,才能夠完成今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文化建設,完成我們對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所擔負的責任,傳承、發揚並加以創造性的轉化。

  (作者為清華大學國學研究院院長,本文根據其在中華書局「4·23讀者開放日」的演講整理而成,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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