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珮:「李小龍附了我的身」
當巨星李小龍猝死在她香港寓所的床上那一刻,丁珮的一生註定要背負著「害死李小龍」的罵名。如今68歲的她再談李小龍,她認為是「天意」將李小龍的生命付出給她。「李小龍往生之後,」丁珮說,「我就活在他的世界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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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是要流芳百世的,為什麼呢?」丁珮說,「一定要讓它流芳百世,我受了這麼多冤枉。」她從精緻的坤包中掏出一個塑料袋,再從中掏出一包面巾紙,細細地擦擦手臉,然後裝了回去。
「李小龍往生之後,」丁珮說,「我就活在他的世界裡了。」
丁珮今年68歲。她原名為「唐美麗」,1947年生於北平,兩歲時隨家人移居台灣。丁珮的舅公是張學良,祖父、父親都是醫生,家境殷實。42年前的一個夜晚,巨星李小龍暴斃在她香港寓所的床上。當時,李小龍有妻有子,而丁珮是邵氏影業的年輕艷星,二人交往一年有餘。李小龍的死在當時極為轟動,一番喧囂後,死因被定為「不明」。從那一晚開始,丁珮背上了「害死李小龍」的罵名。
2015年,丁珮在中國內地出版口述自傳《李小龍和我的舊時光》,副標題寫的是「半生修行,一生懷念」。
剛才,她為上一撥來訪者誦了20分鐘的經,嘹亮的嗓音仍在酒店房間中回蕩。在這個位於北京鬧市的酒店房間中,丁珮為宣傳她的自傳,3天內接受了9次專訪。
「你們都是屬什麼的?」她問剛進門來的新一撥訪問者。「大家先溝通一下好不好?你屬馬?馬是大勢至菩薩本尊,你知道嗎?」將來人屬相命運一一問過點評過,她告訴屬豬的年輕攝影師:「我屬鼠,你是要承擔我的,你是我的豬朋狗友。」承擔,丁珮解釋,就是受累。然後她又說:「沒有人承擔我,我自己承擔自己。我的生日是觀音菩薩的誕辰日。」
得知攝影師學過李小龍創立的「截拳道」,她站了起來——站在跟高10寸的高跟鞋上。她的身材完全沒有走樣,胳膊是胳膊,腿是腿,臉上的濃妝一絲不苟,粘著長睫毛的方形大眼睛上面,灰色的眼影呈扇形,眉毛形狀仍是她年輕時的舊時蛾眉,她說那時不懂事,把天生的眉毛剃掉了,所以只好畫,「畫了眉就要化妝,可也不是每個68歲的都能粘假睫毛哦!」
「你看過《魯豫有約》嗎?看過我彎腰嗎?沒看過?」她站穩,雙腿併攏,然後下腰,抱住自己的小腿,將頭埋了下去——這是李小龍在電影中最常見的動作之一。在掌聲里,她站起身,說:「我任督二脈是通的。」隨後,雙腿前後分開,她擺了個李小龍的標誌性起手姿勢,「哈!」一聲暴喝,手腕脫臼一般甩了出去——「這是截拳道, 這是寸勁!」攝影師被鎮住了。「您也練過?」「 我不用練,我沒有練,我一弄起來我的手好像鞭子一樣的,這是我的氣,我的寸勁多厲害啊!你看我的樣子不像我的樣子了,完全是另外一個人,這像李小龍!」
表演完,丁珮說:「你們要看我表演,我要度你們,我可以告訴你們,你們三個都很有修行。」
丁珮吃齋念佛已36年,她說是李小龍的死讓她「悟了」。「因為我受過極苦,有極苦才有極樂,你想想看我當年才二十幾歲,會知道男朋友說走就走嗎?會去往死上面想嗎?我現在為什麼老要提到李小龍,或者我出來做李小龍,是因為李小龍對我很好,他讓我開悟,我要感恩他,還有我要告訴整個世界,李小龍是很有眼光的,這個世界上李小龍是最尊敬我的人。我為了他到現在還保持得這麼好,就是為了不要讓人掉眼鏡。他的生命付出給我,所有的事實就是一個因果,好不好我也要接受這個因果,對嗎?不是我安排的,是天意,天意不一定就是我的意,我不一定會喜歡。但我自己都會把它往好的地方去想,我自己會把它解開。」
「然後他往生了之後,什麼東西都留了給我,我越修行越是李小龍了。」丁珮說,現在她是「李小龍上身」:李小龍的功夫、哲學、精神,都在她的肉身上——「你們剛才不是看到了嗎?」她則要「順緣」,將李小龍給她的一切發揚光大,去造福。
「講實話我都覺得自己是不可思議的,我都是活在菩薩的世界裡,我已經不在人的世界裡了。」
談過佛法和李小龍,丁珮下樓去她的房間為拍照換了一身衣服。「豬朋狗友」攝影師拍下的照片,她張張過目,將不滿意的馬上刪掉,最後沒剩幾張。攝影師將丁珮安排在落地窗前,以北京難得的晴朗天空作為背景。她脊背挺直地端坐著,說:「這是我的天眼,皇天不負苦心人,我給你帶來了藍天白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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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7月20日的那個夜晚,到底發生了什麼?
丁珮在她的自傳中說,當天下午,李小龍和他的經紀人鄒文懷一同來到香港筆架山道67號丁珮的公寓,與其商談李小龍將與她共同主演的電影《死亡的遊戲》。將近7點鐘,李小龍說頭痛,吃了丁珮交給他的EQUAGESIC止痛藥後,在丁珮的床上和衣睡去,鄒文懷先行離開,丁珮獨自在客廳看電視。
當晚,李丁二人本計劃和鄒文懷一起面見好萊塢的佐治拉辛比先生談合作。8點鐘剛過,鄒文懷打來電話催請,丁珮告訴他,李小龍還在沉睡。又一個小時後,丁珮發現她叫不醒李小龍,便電話鄒文懷,9點40分,鄒文懷趕到,將丁珮的私人醫生朱博懷電召至筆架山公寓。
朱博懷後來在法庭上的證詞是:他到達丁珮寓所為李小龍檢查時,他已「沒有生命跡象」。隨後,幾人將李小龍送入醫院,並通知了其原配妻子琳達。
當晚11時30分,香港伊麗莎白醫院宣布李小龍死亡,享年32歲。
因與丁珮的婚外情不名譽,7月20日晚,鄒文懷和琳達對媒體聲稱,李小龍死於他自己的家中。而第二天,香港的《新星日報》便查出了救護車的行車記錄。李小龍的身份和知名度非比尋常,諸家媒體很快共同發難,各種陰謀論甚囂塵上。在壓力下,香港政府立即成立死因研訓法庭進行調查。李小龍在丁珮公寓停留的幾個小時及吃下的那片葯,是焦點中的焦點。
在自傳里,丁珮說當年「感覺自己像個困獸落在布滿刀鋒、尖釘的陷阱里,怎麼動都是傷害」。無奈中,面對法庭的詢問她「要麼沉默以對要麼答非所問」,「索性將自己搞成近乎精神失常的樣子」。
最終屍體解剖證明,李小龍死於腦腫瘍病,體內有微量大麻,沒有被謀殺致死的鐵證。法庭對李小龍死因的裁定是「死因不明」,而從投毒到黑社會,再到傷患複發、練功過度、精神壓抑、心臟病和腦病(李小龍在洛杉磯體檢,初診為「腦部有問題」,但李拒絕複檢)等說法,時至今日仍撲朔迷離。
認識李小龍那年,丁珮26歲。那個時候,丁珮說她「怕鬼、怕死,前途茫茫,沒有思想,每天混日子」。之前丁珮本打算嫁到瑞士去,因為瑞士的生活過於無聊,她返回香港,隨後遇到了李小龍。「我是很喜歡他,但是我覺得我好像有點配不上他,因為他說的話,講的哲學,我都聽不懂,我就似懂非懂地看著他,裝得好像有點懂,其實對著他是有點痛苦的。」
如果李小龍一直在,丁珮說,也許他和她會一直走下去,「走到最後可能還是會分手,因為我對所有的事物都沒有長性。」
然後,李小龍的突然死亡改變了一切。丁珮從邵氏影業的艷星一下變成了人人唾罵的「害死李小龍的壞女人」,她完全崩潰了。法庭調查結束3個月後,她離港遠避日本。
1973年年底, 丁珮回到香港。之後的一年多,她酗酒,抽煙,吸食大麻,並自稱患上了精神疾病,導致延續至今的記憶缺損。在自傳中,她說自己曾多次被李小龍的崇拜者襲擊,還有人誘導她簽文件承認「給李小龍餵食春藥」??據她的自述,被逼簽署文件那夜,她用李小龍的截拳道打退了壞人,就此幡然醒悟,宣布「你們想把我毀了嗎?那我就偏要好好地活著!」
1975年,邵氏公司開拍《李小龍與我》,丁珮扮演女主角,也就是她自己。劇本內容大部分也由她提供。這部電影虛虛實實,將丁珮塑造為一名痴迷電影、被壞人誘騙利用、誤入紅塵的女性,機緣巧合下成了李小龍的紅顏知己。影片的重頭當然是李小龍死因的交代。這一段,有不少李小龍(李修賢扮演)與丁珮的激情鏡頭,也有那片止痛藥。
影片熱映時,丁珮接受了媒體採訪,她說:「現在還真不能確定它是不是真相??如果有另一個更加確切的真相來推翻這個電影,那麼它就不是真相了。當然,推翻電影的另一個真相只有我有資格來公布??或許過個三四十年,我活舒服了高興了,就會披露出一個完全和這不一樣的真相。至於那些想在我身上做文章的人還是就此放棄吧,否則我被逼之後精神混亂而臆想出的真相,有可能會直接成為某些人的罪狀。」
本文為刪節版,首發於《人物》2015年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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