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奧運金牌選手的獎金和納稅問題
倫敦奧運已經接近尾聲,只剩下籃排足等球類與拳擊田徑等項比賽還在進行,中美英幾乎鐵定包攬獎牌榜前3名。與以往比賽一樣,許多金牌得主在領獎台上常常擺出姿勢,口咬獎牌讓記者拍照。這個傳統的起源,可能是因為牙齒比金要硬,使勁咬一口會留下牙印,可以檢驗那塊牌牌是否真金。但是到了今天,這個理由顯然不對。因為人們都知道,奧運金牌含金量只有1%。
美國女隊與中國男隊分獲體操團體冠軍,英國和西班牙運動員分獲鐵人三項前三名,以及俄羅斯運動員獲100公斤級柔道冠軍後,在領獎台上嘴咬獎牌留念
按照1992年奧運會四枚金牌得主、美國游泳選手莎莫爾?桑德斯(Summer Sanders)的說法,運動員這麼做通常是應攝影記者的要求。因為這種經典的姿態比較自然,個性化的表情更加吸引眼球。因為如此,那個檢驗金牌真假的傳說也就被延續下來。
不過,當人們在現場或電視上看到運動員將金牌咬在嘴裡的時候,不由得想問:那塊牌牌的「含金量」到底有多大?讓我們來看看,美國運動員在奧運會上得獎後的獎金收穫。
首先看一下美國奧委會對獲得奧運獎牌的運動員的獎勵。美國奧委會是一個非營利民間團體,與政府的關係是它得到國會認可,享有冠名專有權,但是它的經費完全來自民間。美國奧委會向本屆奧運會獲得前三名的美國選手頒發獎金,金牌得主25000美元,銀牌15000美元,銅牌10000美元。因為頒發獎金,它與聯邦政府再度發生關係:得到獎金的運動員需要向國稅局交納聯邦個人所得稅。
實際上,給奧運獎牌得主頒發獎金的不光是奧委會,一些專項體育組織也給奧運獎牌得主頒發獎金,數額有的比奧委會還高。例如美國泳協給奧運金牌得主的獎金為75000美元,銀牌和銅牌分別為30000和15000美元。如果得了金牌同時還打破世界紀錄,再發5萬美元的獎金。接力項目打破世界紀錄的,則參賽運動員平分這5萬美元。
自從1996年女足在亞特蘭大奧運會上被列為比賽項目以來,美國隊每屆都打進決賽,而且只在2000年的奧運會上屈居亞軍。美國足協宣布,如果本屆奧運美國女足衛冕成功,全隊18名隊員將分享150萬美元的獎金,平均每人超過8萬美元(本文發稿時,女足決賽正在進行)。
更高的是美國自行車運動協會,它發給奧運會金銀銅牌得主的獎金為100000、75000和50000美元,此外還有年度獎勵,金額分別為40000、35000和30000美元,以及由自行車運動發展基金會頒發的獎金,分別為35000、25000和15000美元。
在美國的專項體育組織當中,我所看到的發放奧運獎金最高紀錄是美國摔跤協會。在倫敦奧運會上,如果美國摔跤選手得了金牌的話,該協會將頒發25萬美元的獎金。
根據美國的稅法,獎牌和獎金需要交納多少稅款呢?按2012年的稅率,如果獎牌得主年度應稅收入已經達到388350美元,則美國奧委會頒發獎金的35%要上交作為稅款,亦即金銀銅牌得主每枚獎牌的獎金要交稅8500、5250和3500美元。如果算上獎牌本身的價值,則還要多交幾元到兩三百美元。其他專項體育組織頒發的獎金,需要交納的最高稅額也可以同樣推算出來。
在8月初,共和黨的佛羅里達州聯邦參議員馬可?魯比奧(Marco Rubio)和他的眾議院同僚提出法案,免除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上贏得獎牌的運動員所獲獎金的聯邦所得稅。
歐巴馬總統對這項法案也表示支持。本周一白宮發言人卡尼說,只要國會通過這項法案,總統就會簽字讓它成為法律。在今天這樣的政治氛圍下,兩黨就一個稅務問題有如此的共識,著實不大常見。如果考慮到魯比奧有相當大的可能成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羅姆尼的競選搭檔,這件事就更加令人矚目。
政治家們的考慮並不一定能夠全面反映民間的意見。就在這項奧運獎金免稅提案在媒體上熱議的時候,有人就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們認為除了體育組織的獎勵之外,金牌得主通常都會得到商業贊助,其實際收入比奧委會和專項運動組織的獎金不知道要高多少倍,他們不應該屬於稅收減免的對象,何況這點獎金免稅對他們也沒有多大的實際意義。
但是人們更多見到的是在自己身邊的那些人。他/她們熱愛體育運動,自發參加學校、社區的體育活動,達到優秀運動員的水平。通過層層選拔,成為代表美國的奧運選手,有的最終載譽而歸。這類灰姑娘的故事是經久不衰的美國夢的一部分。所以給奧運獎牌得主免掉獎金聯邦所得稅的動議,勢頭有增無減。即便那些不喜歡魯比奧免稅方案的人,對那些靠在餐館打工掙教練費和訓練所需、在奧運會獲獎的運動員,特別是那些沒有多少專項協會的資助、商業贊助也非常有限的項目,例如田徑運動員,也贊成給他們獲得的獎金免稅。
------作者:霧谷飛鴻 (責任編輯:鄭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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