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制度下的「熟人政治」:君臣之道下的權謀之術與政治運作


作者=維舟

來源=2018年5月《經濟觀察報·書評》


中國是個差序格局下的熟人社會,所謂「親疏有別」,講究的是每個人依照自己在這禮法規定下的社會關係遠近和身份地位為人處世。在傳統社會,中國人的信任半徑通常與自己的親屬網路正相關,這就是為什麼近代以前的中國湧現出許多家族企業,但它們卻很難壯大,因為家族成員之間天然具有信任關係,但在組織擴大的過程中,卻難以擴散、接納新的非親屬成員,甚至反過來造成阻礙。在這種情況下,人和人之間的密切互動往往取決於能否拉近彼此的社會距離,因而很多人哪怕是在正式場合,也會稱兄道弟來「套近乎」。

在中國的社會運作中,這不可否認地仍起著重要的作用。很多人花大力氣經營與上級主管領導、同級同事或各合作單位之間的非正式關係(親屬、同鄉、同學等),社會學家周雪光認為這「可以說是差序格局的特殊性社會關係在組織內部的體現」。這既有利於增進彼此之間的融洽和諧,減輕正式制度的壓力,甚至提升工作效率,但卻也往往會削弱正式制度的有效性。簡單地說,正式制度更多地依靠「制度」而非「人」,非正式關係卻更多貼近「人」而非「制度」;前者的運行在理論上六親不認,只看績效考核,但後者注重的卻是彼此之間的親疏關係。一位前輩曾和我說過一句意味深長的話:「要成為『親信』,光靠幹得好,這太難了。」也就是說,能力和才幹對成為「親信」來說既非必要條件更非充分條件,還得看能否和上司之間具有親密的私人關係。

由於這兩者遵循不同的邏輯,在現實運作中就會構成一組二律背反。事實上,這是中國傳統儒家政治始終沒能解決的問題。帶著這樣的問題意識進入歷史,歷史也會由此呈現不同的面貌。

爭奪皇帝

侯旭東在《寵:信-任型君臣關係與西漢歷史的展開》中,提出了一種理解傳統儒家政治的新視角:以圍繞著「寵」形成的言行邏輯,來理解西漢帝國以皇帝為中心的種種政治行為。在他看來,「寵」是傳統政治中反覆存在的結構性現象,也是理解中國歷史的關鍵之一,這構成了一個巨大的社會網路,即便是皇帝本人也「身陷其中,難以自拔」,而這與後世總結的「歷史發展規律」沒有多大關係。看得出來,對他而言「寵」不僅是一個歷史現象或分析性概念,還是一種方法,由此他否認了著重歷史演進的線性歷史觀,認為那些都不過只是「後世史家獨享的發明專利,均屬外在於過去的後見之明」。

這當然是犀利的洞見,不過,如果「寵」要成為理解歷史現象的一個有用概念,那顯然就不能僅僅停留在描述君臣關係上,同樣必須像其它「後見之明」一樣,提煉成為一個概念工具和分析框架。看得出來,侯旭東對以往抽象性的分析框架如「家產官僚制」等有所不滿,強調重回歷史具體語境中去理解儒家帝國政治的運作。在此,他一方面強調「皇帝缺席的官僚制」是不完整的畫面,皇帝始終是理解秦漢以來大一統帝國政治的關鍵點;但另一面,他又認為皇帝也會遇到種種束縛和限制,他同樣嵌入在一個君臣關係的互動網路之中。

以西漢歷史展開這一分析,是再恰當不過的。西漢既承秦制又鑒於秦之覆亡,最在意的便是「撥亂反正」,按照儒家理想把所有人納入各安其份的禮儀秩序,所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按這一理想的要求,「君」也得像「君」的樣子。這個重建的等級秩序下,人們的行為處事深深嵌入在自己身份規範之中,不能逾越。這給人們施加了強大的社會壓力,迫使其順應等級秩序對自身的要求。其結果,正如以色列漢學家尤銳在《展望永恆帝國》中著重指出的,戰國時代的士人與君主之間還可以談「有條件的忠誠」,但在秦漢大一統之後,這一歷史走向了其尾聲:他們自此是「帝國壟斷下的士」。他們不再能和君主「談條件」,因為此時人臣的義務就像兒子對父親的責任一樣,被絕對化了,也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君主的「寵信」才構成了他們升降的關鍵。

在秦漢以來的儒家政治中,掌控絕對權力的君主帶有雙重身份:他既是正式制度的領袖(對百官而言),又是非正式結構的頂點。從儒家官員的角度來說,好皇帝應該扮演好前者的角色,甚至與后妃之間的互動也應遵循禮儀安排,納入正式結構;但問題在於,這忽視乃至排除了皇帝的個人情感,而這卻又恰恰是這個制度安排中無法加以約束的,因為家長制的存在意味著他們的決定就是天意,他不需要任何理由來為自己分配注意力和資源的做法辯護。正如侯旭東所言:「從皇帝角度看,得寵主要看皇帝自身的感受,往往與對象的出身無關。」實際上,像太監這類出身低微的人,反倒有更多機會接近皇帝並了解其喜好。這意味著,「寵」之所以在帝國政治中產生那麼大的影響,歸根結底是因為無法約束和排除皇帝的個人意志。

這樣,皇帝本人常常就成為自己立下制度的破壞者,而對現實政治中的博弈雙方而言,都能找到一套邏輯來為自己辯護。漢景帝時竇太后想要為外戚封爵,當時周亞夫抬出高祖白馬盟誓「非劉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約,天下共擊之」,否定了太后和皇帝的建議;但顯而易見的一點是:歷代受寵幸者都不是「以功受爵」,而是破例之私恩,他們無一例外都是對官僚績效原則的破壞。最終的狀況,常取決於如何行事:李廣利為漢武帝寵妃李夫人長兄,武帝想讓他封侯,但也得讓他帶兵得功名來服人;而這些受寵的人,最好也清楚自己的榮華富貴,得不到社會的正式認可,因而一旦保護人去世往往便任人宰割。棘手和微妙之處在於,這裡的內外邊界往往極為模糊,「國事」與「家事」混淆不分:唐高宗想立武則天為後,大臣褚遂良等從禮法角度極力反對,但圓滑的李勣卻不以為然地對高宗說:「此陛下家事,何必更問外人!」事實證明,武則天當上皇后決非僅是皇帝個人的「家事」,對整個朝廷政治均產生極為深遠的影響,但當時高宗卻可以用這一套邏輯來使自己的決定合法化,此時皇帝的個人喜好就成了關鍵要素。

未央宮復原圖

由此看來,秦漢這一早熟的帝國政治,本身就帶有內在的矛盾:它既順應國家治理的效率要求,初步完善了官僚制度,與此同時又突出了皇帝的個人權力,這反過來變成了官僚制度進一步貫徹的阻礙。越是靠近皇帝的職務,皇帝本人的信賴就越重要,所謂「你辦事,我放心」,如果不能取得皇帝的信任,那能力強只會進一步強化彼此的疑慮、猜忌。侯旭東舉出豐富的史實,證明這種親密關係對當時的政治運作而言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也發現內廷的某些位置特別容易產生這種關係——這當然很好理解,因為這些人有更多機會接近皇帝。不過,在此值得進一步探討的是:哪些職務更需要得到皇帝的「寵信」才能順利運作?這種爭寵的努力,是出於某種個人私利的動機,還是政治運轉的要件?

這裡的問題在於:完全理性的科層制,就其內在動力而言,其實是排除個人感情的;但在中國,「禮儀型君臣關係」的安排看似是一套制度安排(侯旭東看來也是這麼理解的,他認為這種例行公事「與個人間的情感無關」),但始終帶有濃厚的人倫意味,並不能完全排除個人色彩,最終造成的可說是一種「不完全的科層制」。按組織社會學的觀點,任何組織都嵌入在具體的社會關係中,它不是一個封閉的系統,而受到所處環境的滲透和影響。「寵」作為一種君臣關係並無神秘性,同樣符合這一理論假定,也就是說,這些統治集團作為一個組織的演變是一個自然過程,是適應周圍社會環境的自然產物,而不是人為設計的結果。

這一演變始終處在動態的反覆博弈之中,但不同的行動者所使用的話語則可以有所不同。正如書中所言,雖然儒生士人常常不屑地把皇帝身邊的親近臣子貼上「小人、佞幸」之類的標籤,但其實儒生同樣積極爭奪君主的注意力,雖然他聲稱自己不是為了私利,而是「得君行道」,侯旭東在書中將這種反覆出現的活動稱之為「『寵』激發的吸引-爭奪模式」。值得補充的是,這本身強調了雙方之間的不對等的個人關係,但在中國傳統話語中,君主與士人之間還存在另一種「恩-報模式」:一如《史記·刺客列傳》中豫讓所說的「國士遇我,我故國士報之」,這是一種有條件、有尊嚴的回報,有時還帶有抽象性質,諸葛亮在《前出師表》中提到「蓋追先帝之殊遇,欲報之於陛下也」,強調對君主恩義的回報還可延續到後主身上。這兩種模式有何異同、如何演化、士人對君主的關係究竟可算哪一種,都是可以討論的問題。

日本東京大學所藏唐鈔本《史記》

的確,歷史一再證明,皇帝的個人意志對儒生的政治理想乃至學術環境產生了重大影響,陳蘇鎮《<春秋>與「漢道」》一書已證明,皇帝的偏好和政治觀點對兩漢時期的政治學說具有莫大的影響,可說是典型的「學隨術變」。從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說科舉制本身就是一種「制度化的邀寵競爭」,展示才華最終都是為了「貨與帝王家」,事實上「得君行道」本身就已說明了這一點——「得君」乃是「行道」的前提。皇帝是一切爭奪的焦點,這正是因為皇帝的權力既不可分割又無法限制,他既是制度與規則的破壞者,又被視為匡救之本。如果說「寵」的機制是帝制中國的結構性存在,那正是因為在這樣的政治中,利益集團無法公開活動(否則會被譴責為「朋黨」),而爭取自己利益時面對的又不是所有人民,而只有皇帝這一個聽眾,因而必須「爭奪皇帝」。正是在這一意義上,皇帝既是這一制度的最大獲益者,也是最大的受害者。

歷史演進的可能

侯旭東已精彩地證明,在歷史演變中,正式制度和非正式互動(他分別稱之為「事務過程」和「關係過程」)互相疊加、交織與嵌入,「『關係』所帶動與激發的能動性,連綿不絕,動力無窮,構成時代中沉潛卻頑強的推力」。在他看來,這種政治互動無法產生革命性的作用,「最終形成的則是變中蘊含著不變,反覆中實現著延續」。由於他強調這是歷代王朝均無法擺脫的結構性存在,「具體到各個皇帝,關係的表現,頗有差異,但關係的存在,實無不同……這種狀態,乃變中不變,不變有變。」

這在某種程度上當然是正確的,對中國學界瀰漫的「歷史規律」和線性史觀也不失為一味解毒劑,但在「告別線性歷史觀」的同時,卻隱含著某種「墮入循環歷史觀」的危險。他非常小心地避開了目的論與進化論色彩明顯的辭彙,但似乎也由此把歷史「共時化」了,進而甚至否認了歷史演變、發展的可能性,以至於最後看起來竟似又回到了被批駁已久「停滯的中國」這一舊命題。

如果僅看西漢歷史,也許這樣說情有可原,但拉長歷史的尺度來看,變化畢竟是不可否認的。書中隱含的一個前提是:儒生士人由於其偏重「禮儀型」事務過程,不如后妃等內廷人員與皇帝之間更能建立寵信關係,也由此難以在博弈中獲勝。但歷史的事實是,勝出的其實是儒生,原因很簡單:他們站在皇權一邊,推動成立了一種更加一元化的支配體制,使皇帝意識到這對自己有利。儒家政治理念在此也發揮了約束作用,使人們逐漸認識到「公私分明」是一件好事。東晉時庾亮身為皇后之兄,卻辭讓高官,理由是「悠悠六合,皆私其姻,人皆有私,則天下無公矣。是以前後二漢,咸以抑後黨安,進婚族危」(《晉書》卷七三庾亮傳載《讓中書監表》)。科舉制的發展,更改變了人們的觀念,認為僅憑出身而非科考獲得權力是不正當的。

從大的趨勢來看,自東漢後期以後,外戚權力的正當性逐漸被否定,在保障皇權這一點上,皇帝和士人之間對此取得了共識。也就是說,皇帝的個人意志儘管無法約束,但應該把對某些寵臣的個人好惡限制在正式權力之外——換言之,這些人可以得寵,但不能干政。武則天雖有男寵,但卻並未給他們授予任何正式權力。大體上,在中唐以後的變化,唐代以降的發展,可說是科層制和皇帝個人意志的雙重增長。在最理想的情形下,是正式制度(「公」)和非正式關係(「私」)各守自身的領域,但反覆博弈的結果,則往往是後者滲透到了前者之中。晚明時張居正權傾一時,但他也需要結交內廷,取得李太后和司禮監太監馮保的支持,才能放手推行自己的政治舉措,否則皇帝的個人意志隨時可以顛覆局面。這樣,皇帝逐漸明確了非正式關係(外戚、后妃、恩幸,清代甚至規定太監不許干政)盡量不要「外溢」到正式政治運作中,因為歷史一再證明這些被他寵信的個人,都更可能對他的權力造成威脅;隨著權力的集中化,皇帝個人意志的貫徹則得到了強化。

張居正

當然,由於圍繞著「寵」建立的關係極大地依賴於皇帝個人,因此當新帝繼位,這種關係也隨之蕩然無存,所謂「一朝天子一朝臣」,這在中國歷史上屢見不鮮。不過,這與其說是循環反覆,倒不如是缺乏連續性。伊朗經濟史學者Homa Katouzian曾提出「短期社會」的概念,認為伊朗哪怕是重要的根本性變化,都趨於短期現象。他認為導致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明確而不可侵犯的法律體系來保障長期連續性,人們的財產和社會地位的擁有權是短期的,因為這被視為統治者給予個人的特權,而非像經歷了中世紀封建社會的歐洲那樣被看作是不可侵犯的世襲權利。他並不認為這種歷史發展是停滯的,但強調現代社會轉型需要幾個世紀長期而持續的過程才能完成,但伊朗社會即便罕見地有一段時期的轉變,也很難連續推動,其結果是歷史呈現為一系列「連貫的短期」。在我看來,這能更好地用來解釋中國社會的類似現象。

更進一步說,我也懷疑這項以皇帝為中心視角出發的研究,過分誇大了皇帝在全國政治中所起的作用。圍繞著「寵」展開的,畢竟只是宮廷內外統治集團的那一小群能見到皇帝的人,但如果說這決定了歷代王朝的命運,那就需要一個有力的推論:這群人決定了政治演進和王朝興衰。如眾所知,中國史上的許多政治勢力和制度創新,倒是起於地方,也不盡然都受皇帝的直接控制,無論是漢代的豪強、魏晉南北朝的士族、唐代的藩鎮還是宋代理學士紳。這取決於皇帝為首的國家力量與社會之間的互動,如果說對皇帝爭寵的博弈就決定了王朝興衰的循環,那在本書所論的西漢這樣社會力量尚不強大的時代或許可備一說,但如果推及開來,恐怕尚須小心謹慎。

毫無疑問,本書是一項開創性的卓越研究,但也潛藏著某些危險。雖然他強調要回到歷史場景中,但全書呈現的是一種客體化的精神,即把歷史人物「對象化」,而不是加以道德譴責,這當然是因為與歷史之間已拉開距離。確實,揭示歷史上中國政治的運行機制比「以史為鑒」更重要,不論這一機制是什麼,然而一個陷阱是:「理解即原諒」,他不時從皇帝視角出發來展開討論,以致不免有偏於一面之虞。更進一步,這可能會使歷史研究失去批判性,迴避了價值判斷——例如,「寵」的構造是否像儒生所控訴的那樣,缺乏正當性?儘管書中也總結了一些「模式」,但這大多是一些方便的形容,並非嚴格意義上的分析工具。歷史學彷彿是一個「天生拒絕理論」的研究,學者也往往推崇「具體地分析問題」,迷戀於呈現豐富的細節,但這也可能將歷史變成一片混沌、循環的碎片世界。從作者的旨趣來看,他在意的是理解歷史、解釋歷史,而不是與社會學理論對話,總結出諸如「範式轉移」這樣普遍性的命題。對歷史學者而言,這無可厚非,不過,歷史的迷人之處,或許也就是歷史限制人的地方。


經濟觀察報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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