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以來重大撤僑類領事保護案件 —《中國領事工作面面觀》(二十)

一、印度尼西亞撤僑

1998年5月,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發生騷亂,當地中國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中國外交部及時成立24小時值班應急小組,周密制訂護僑撤僑方案。在中央的統一指揮下,中國駐印尼使館官員冒著生命危險,將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內的大批中國公民轉移至安全地帶或協助其撤離印尼。

二、賴索托撤僑

1998年9月,賴索托發生戰亂。中國外交部及駐賴索托使館立即向萊方提出交涉,要求其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在萊中國公民的安全。隨著形勢日趨惡化,近1000名中國僑民被迫到南非避難。中國駐南非使館克服重重困難,多方籌措帳篷、棉被、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妥善安置中國僑民。

三、索羅門群島撤僑(2000年)

2000年6月,索羅門群島發生軍事政變。中國政府與所未建立外交關係。中國外交部多次召開部際協調會,研究制定撤離方案,以中國政府名義請澳大利亞派軍艦協助中國僑民撤離,並允許其在澳臨時避難;請紐西蘭向中國僑民提供協助,允許其乘新軍艦撤離。隨著索羅門群島形勢日趨惡化,要求撤離的僑民數量不斷增加。中國外交部及時修改撤僑計劃,決定派中國船隻前往索羅門群島撤僑。13日下午,在紐西蘭載貨後正準備駛往日本的中遠公司「陽江河」號貨輪接到撤僑的緊急命令後,立即改變航線前往索羅門群島。15日,請求撤離的116名中國僑民由澳大利亞艦艇協助轉運至「陽江河」號並抵達巴布亞紐幾內亞首都莫爾斯比港,於17日乘中國政府專機安全回國。

四、賴比瑞亞撤僑

2003年6月,賴比瑞亞反政府武裝與政府軍在距利首都蒙羅維亞附近展開激戰,利局勢急劇惡化。中國在利約有50 名僑民,其中部分僑民希望政府協助儘快撤離。當時中國與賴比瑞亞無外交關係,在當地也無中方機構和人員,利通訊和電力設施遭到嚴重破壞,中方與僑胞聯絡十分困難。中國外交部迅速啟動應急機制,中國駐奈及利亞、象牙海岸、獅子山和幾內亞使館密切合作展開撤僑行動。經多方努力,36名僑胞最終平安撤離至周邊國家。與此同時,中國政府千方百計與自願留在當地的僑胞保持聯繫,關注其安全情況。

五、索羅門群島撤僑(2006年)

2006年4月下旬,索羅門群島發生騷亂,致使旅居該國的數百名僑胞流離失所,安全堪憂。中國政府與所未建立外交關係。中國外交部緊急約見索羅門群島周邊國家巴布亞紐幾內亞、澳大利亞、紐西蘭駐華使館負責人,請三國政府協助採取措施保護中國僑民安全。中國駐巴布亞紐幾內亞使館第一時間派領事官員赴所與所羅門主管當局和僑胞直接取得聯繫。4月20 日至21日,在中國駐上述國家使領館協助下,20多名僑胞搭乘澳大利亞、紐西蘭軍用或商業飛機撤離索羅門群島。4月21日,所局勢惡化,仍在所的300多名僑胞要求回國。中國駐巴布亞紐幾內亞使館租用所商業飛機,將300名僑胞先撤至巴布亞紐幾內亞妥善安置,頒發旅行證件後安排轉乘中國政府包機安全回國。

六、東帝汶撤僑

2006年4月,東帝汶發生嚴重騷亂,當地大量人員死傷,多家華僑店鋪和房屋被焚燒。自5月22日起,東局勢急劇惡化,死傷人員和難民數量明顯增加。200多名僑胞湧入中國駐東帝汶使館避難並提出回國要求。5月27日,中國外交部緊急召開部際協調會議,研究部署撤僑工作。28日,中國外交部派出兩批工作組分別赴東帝汶和廈門,協助中國駐東帝汶使館和福建省政府進行撤僑以及做好回國僑胞的臨時安置工作。29日,243名旅居東帝汶的僑胞乘中國政府包機安全回國。

七、黎巴嫩撤僑

2006年7月,黎巴嫩和以色列兩國武裝衝突持續升級,造成當地大量平民死亡,當地中國僑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遭到嚴重威脅。中國駐黎巴嫩使館及時啟動應急機制,工作人員身穿防彈衣外出緊急聯繫在黎巴嫩的中資公司和中國公民,通報安全形勢,提醒注意安全,同時儲存應急物資,應對緊急事態。14日,衝突進一步升級,中國政府果斷決定撤離中國僑民。在國內統一部署下,中國駐黎巴嫩、敘利亞、塞普勒斯等使館密切配合,積極做駐在國政府工作,分期分批從陸路、海路安全撤離170名在黎中國公民,其中包括37名香港同胞。

八、湯加撤僑

2006年11月,湯加首都努庫阿洛法發生大規模騷亂,市中心商業區和政府辦公樓等遭焚燒劫掠,300多名僑胞湧入中國駐湯加使館避難。之後,湯加總體安全局勢雖有好轉,但許多僑胞的店鋪和住所被燒毀,損失慘重,很難繼續在當地立足謀生,近200名僑胞要求回國。騷亂髮生後,中國國家領導人作出批示,外交部立即啟動應急機制,派工作組趕赴湯加,配合使館開展撤僑工作。中國駐湯加使館全體同志晝夜工作,盡最大努力安置避難僑胞,提供食宿,安撫情緒。 23日,193名老弱婦孺僑胞搭乘中國政府包機回國。

九、查德撤僑

2008年1月,查德發生戰亂,反政府武裝與政府軍在首都恩賈梅納及鄰近地區發生激戰,中國在當地僑胞和中資機構人員生命財產安全面臨嚴重威脅。外交部迅速啟動應急機制,中國駐查德、喀麥隆和加彭使館密切配合組織撤僑。在戰亂中,中國駐查德使館留守人員冒著生命危險,積極保護仍留在當地的中國僑民的人身安全,協助200多名中資機構人員和僑胞安全撤離至喀麥隆和加彭。

十、緊急撤離滯留泰國的中國遊客

2008年11月,泰國曼谷國際機場因反政府示威活動被迫關閉,造成包括中國公民在內的大量遊客滯留。中國國家領導人作出指示,外交部、國家旅遊局、國家民用航空局及中國駐泰國使館立即啟動應急機制,協調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東方航空公司和上海航空公司連續派出12架次商業航班飛機赴曼谷,安全接回3346名滯泰中國公民,其中包括18名香港、澳門和台灣同胞。

十一、加彭撤僑

2009年9月,加彭總統選舉結果公布後,第二大城市讓蒂爾港發生嚴重暴力騷亂,首都利伯維爾亦出現搶砸商店、焚燒汽車等暴力行為,中國僑民的店鋪被砸搶情況較嚴重。讓蒂爾港有28名中國僑民和14名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工作組人員。中國外交部即指示駐加彭使館向加彭外交部緊急交涉,要求加方採取措施確保中方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經中國駐加彭使館的大力協助,22名僑胞乘坐加方軍機撤至首都安全地區,中石化工作組人員也由海路撤至安全地區。

十二、海地撤僑

2010年1月,海地發生里氏7.3級強烈地震,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中國國家領導人十分關心在海地的包括中國維和人員在內的中方人員、港澳台同胞和僑胞的安全,批示要求全力救助當地中國公民,確保他們的安全。中國外交部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機制,晝夜接聽求助電話,通過各種渠道反覆核實了解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內的中國公民的安全情況。在派出國際救援隊並提供緊急物資援助的同時,中國政府向受困當地的中國公民提供有力救助。外交部派出工作組隨國際救援隊參與營救。中國主管部門與中國駐海地、多米尼加貿易發展辦事處密切配合,組織60名中國公民安全離開海地,並妥善安置其餘自願留在當地的中國公民。

 十三、吉爾吉斯斯坦撤僑

 2010年4月,吉爾吉斯斯坦政局突變,政府更迭,社會持續動蕩。6月,吉南部奧什地區局勢急劇惡化,發生大規模騷亂,當地1500多名中國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中國國家領導人作出指示,中國外交部立即啟動應急機制,迅速做出行動部署,派出工作組會同公安部、新疆外事僑務辦公室和駐吉使館分別趕赴奧什地區和烏魯木齊組織實施撤僑。經中央部門、中國駐外使領館、地方政府以及有關企業5個晝夜的通力合作和連續作戰,中國政府共派出9架包機安全接回1299名中國公民,其中包括210名維吾爾族同胞。

十四、大規模撤離在利比亞的中國公民

2011年2月,利比亞發生嚴重騷亂並迅速蔓延升級,當地3萬多名中國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中國國家領導人作出指示,要求立即成立應急指揮部,協調組織黨政軍各單位和相關企業,做好應對利比亞安全局勢有關工作。國務院成立應急指揮部,迅速做出行動部署。中央有關部門、中國駐外使領館、地方政府以及有關企業通力合作和連續奮戰,中國政府共調派182架次中國民航包機、24架次軍機、5艘貨輪、1艘護衛艦,並租用70架次外航包機、22艘次外籍郵輪、1000班次客車,從海陸空三路實施全方位、大規模撤離行動,在12天內安全撤回35860名中國公民。同時,本著人道主義原則,協助撤出來自希臘、義大利、孟加拉國、尼泊爾等12個國家約2100名人員。

十五、協助日本地震災區中國公民安全撤離

2011年3月,日本東北地區發生里氏9.0級地震並引發海嘯和核泄漏,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災區中國公民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中國國家領導人作出指示,外交部立即啟動應急機制,協調有關部門連續奮戰,通過中國駐日本使領館千方百計了解災區中國公民情況並進行救助。中國駐日本使領館組織派遣多個工作組深入重災區,幫助受困公民約7600人有序安全撤離至東京、新澙等安全地點,並協助9500名在日本中國公民回國。

十六、撤離在中非的中國公民

2012年12月中旬,中非北部武裝「塞雷卡」連續攻佔多座城市,導致該國安全局勢劇烈動蕩,危及在中非310餘名中國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外交部在第一時間指導中國駐中非使館密切跟蹤、分析和研判形勢發展,制定周密撤離方案並迅速穩妥實施,在中國駐喀麥隆等周邊國家使館協助下最終安全撤出308名中國公民。2013年3月下旬,「塞雷卡」向中非首都發起進攻,突破中部非洲國家經濟共同體多國部隊駐守的防線,中非安全局勢再度危急,外交部和中國駐中非使館緊急開展工作,協助67名中國公民安全撤離,並與自願留下人員保持密切聯繫。

(摘自《中國領事工作》上冊第八章《領事保護工作》第五節《1998年以來重大領事保護案件的處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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