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女教師郜艷敏,可能得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 觀點
出身河南農民家庭的郜艷敏,在1994年被人販子拐賣給河北曲陽縣靈山鎮下岸村一個比她大6歲的羊倌。過程中她嘗試逃脫,卻遭人販子強暴。在位處深山,只有一條羊腸小道通往外界的下岸村,她幾次逃跑未遂,三次想自殺也沒成功。多年來,將她買來的羊倌經常喝了酒就打她。後來,她終於能回到自己父母家裡,卻被父母拒絕。無奈之下,郜艷敏重返下岸村。慢慢地,她卻認為公公婆婆是善良的人,自己決定留了下來。後來,她當了一名教師,並從當老師中找到幸福和價值感。2006年,郜艷敏成為了「感動河北」十大年度人物,她的事迹被改編成2009年上映的電影《嫁給大山的女人》。
最近,女權主義者侯虹斌寫了《歌頌被害人的偉大,這「感動」病得不輕》,抨擊那些人竟不追究拐賣者的責任,卻一味歌頌無奈的「偉大」。這些人奇葩的「感動病」,我們先按下不表。倒是郜艷敏的遭遇很容易就讓人想起一個詞,「斯德哥爾摩綜合征」。這是什麼?這是一個心理學名詞,又叫人質情結,說的是被害者對犯罪者產生好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情結。這個情感使被害人對加害人產生好感、依賴心、甚至協助加害人。關於斯德哥爾摩綜合征這個名詞的來源,有一段這樣的心理學故事。
話說在1973年8月,兩名有前科的罪犯在意圖搶劫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市內最大的一家銀行失敗後,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在警方與歹徒僵持了130個小時之後,因歹徒放棄而結束。神奇的事情發生在幾個月後,這四名遭受挾持的銀行職員,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他們拒絕在法院指控這些綁匪,甚至還為他們籌措法律辯護的資金。他們都表明自己不痛恨歹徒,反而覺得歹徒非但沒有傷害他們,還對他們有所照顧而感激,並對警察採取敵對態度。更甚者,人質中一名女職員竟然還愛上其中一名劫匪,並與他在服刑期間訂婚。這兩名搶匪劫持人質達六天之久,在這期間他們威脅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時也表現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料的心理錯綜轉變下,這四名人質抗拒政府最終營救他們的努力。這引起了社會學家的好奇。他們的跟蹤研究發現,原來這種人質情結是一種普遍心理現象,從集中營的囚犯、戰俘、受虐婦女與亂倫的受害者,都可能發生斯德哥爾摩綜合征體驗。對比這兩個故事,你是不是看到一些相似之處呢?心理學家總結出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四個特徵:1.人質必須有真正感到綁匪(加害者)威脅到自己的存活。2.在遭挾持過程中,人質必須體認出綁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舉動。3.除了綁匪的單一看法之外,人質必須與所有其他觀點隔離(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訊息)。4.人質必須相信,要脫逃是不可能的。郜艷敏的故事很容易和這些特徵對號入座。首先,遭受綁架、強暴、暴打,使她感到生存的威脅。下岸村幾乎與外界隔絕,在2007年1月以前,下岸村仍是所屬的曲陽縣惟一不通公路的村子,她很難得到外界訊息。多次逃跑未遂,自殺失敗,父母拒絕,讓她相信,逃得出這個村,也逃不出命運。至於小恩小惠可能就如她所說的:「我為什麼會留下來?是公公、 婆婆的善良打動了我。他們對我很好,如果離開他們,我良心上也過不去。」我們不妨把羊倌一家捆綁看成加害者團體,而威脅來自丈夫,小恩惠則是來自公公婆婆。這些理由相信足夠可以推測她極有可能得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當然,這裡不過是一種猜測而已。她是否真的得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還是要讓心理學家來確認。其實,換一副理論眼鏡,我們又能得到新的結論。在哈佛大學研究幸福心理學的教授Dan Gilbert認為,幸福可以是「人工合成的」。他說,當人得到自己想得到的東西時,幸福是天然的;當人得不到自己想要得到的時候,仍然感到的幸福就是自己合成的。人之所以合成快樂,是因為人在無法選擇地接受更差的境況時,心理免疫系統會為了使自己免於痛苦而自我調節和安慰。假設讓郜艷敏一開始可以選擇要麼進城裡打工,過一般農民工的日子,要麼被人販子拐賣到一個農村家庭。毫無疑問,她會選擇前者。但在沒有選擇的時候,她只好接受事實,然後合理化自己的處境,比如認為自己留下來照顧公婆是在做一件善事,因為他們是善良的人——這給了她使命感。找到在一個自己本不願意來的地方活下去理由,她的精神世界才有希望恢復平衡。而後來她越發受人褒獎,甚至那些曾經阻擾記者採訪她被拐賣經歷的村幹部還要介紹她入黨時,她更加自信和快樂了起來,認為自己現在的處境不錯。這種「激勵」讓她變得和授予她「感動人物」稱號的人們一樣,忘記了被拐賣的經歷。最近,媒體又重新從拐賣的經歷,重新審視她的事迹,更是進入她的生活,這再次打破她的心理平衡,或者還打破了只歌頌被害人偉大,無視被害人殘酷經歷以及背後殘酷社會現實的媒體平衡(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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